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智慧財產權三法修正案審查:為加入CPTPP鋪路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3-24

LawTrace 法律歷程: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著作權法、商標法及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符合CPTPP高標準規範,以利臺灣加入該協定。討論聚焦於著作權公訴罪範圍、商標侵權認定與罰則、以及專利連結制度的配套措施。經濟部強調修法必要性,委員則就罰金刑度、公訴罪門檻、專利連結制度配套及農地工廠管理等議題提出質疑與建議。最終,三項法案多數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部分罰金級距與評估報告則交付相關單位檢討。

討論事項一

審查「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法主要為符合CPTPP第18.77條規定,將重大著作權侵權行為納入公訴罪範圍,特別是針對數位盜版與網路侵權。
  • 修法重點包括將非法數位盜版、散布數位盜版品及公開傳輸行為納入公訴罪,並設定侵害情節重大須符合「侵害有償著作」、「原樣重製」且「造成權利人100萬元以上損害」三要件。

相關爭議

  • 公訴罪門檻金額設定:楊瓊瓔委員提案將公訴罪門檻從100萬元降至50萬元,認為可更大面積保護著作權人權益;經濟部智財局則認為降低門檻會減少和解機會並增加司法負擔,且100萬元已是考量法務部重大經濟犯罪門檻後的折衷方案。
  • 罰金刑度調整:蘇治芬委員及林楚茵委員提案提高意圖營利盜版行為的罰金刑;經濟部智財局認為現行罰金已較一般刑法為重,且提高法定刑下限恐造成情輕法重。
  • 公訴罪定義與司法負荷:邱臣遠委員及邱顯智委員質疑以財產損害金額(100萬元)區分告訴乃論與公訴罪的立法例罕見性,並擔心網路P2P傳輸的複雜性會導致大量使用者無意觸法,大幅增加司法體系負擔。

立法委員發言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著作權法,建議修正著作財產權侵害的加重光碟刑責,以符合網路科技發展現況。
  • 主張將侵權情節重大損害門檻從100萬元降為50萬元,以擴大保護範圍。
  • 要求經濟部智財局與法務部針對商標法與著作權法中,30年未調整的罰金級距進行檢討並提出評估報告。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案提高「意圖營利之盜版行為」的罰金上限,認為可展現政府執法決心。
  • 關切美國商會對著作權法侵權行為處罰的關切,並詢問主管機關未來如何查處數位盜版及網路侵權。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質疑著作權法第100條以損害金額100萬元作為公訴罪門檻的計算定義與容易度,並擔心網路P2P行為的複雜性會大幅增加司法負擔。
  • 建議應維持告訴乃論。
  • 關切國家安全法增訂經濟間諜罪的定義與認定,及其對我國企業跨國經營的潛在影響。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著作權法第100條以侵害財產權價額區分告訴乃論與公訴罪的立法例罕見性及其目的。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詢問公訴罪門檻設定100萬元的原因,並建議可考慮提高以減少衝擊。
  • 強調智慧財產權三法是加入CPTPP的重要法案,期待儘快完成三讀程序。

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說明行政院版著作權法修正案旨在符合CPTPP第18.77條規定,將重大著作權侵權納入公訴罪範圍。
  • 指出修法重點為將非法數位盜版、散布數位盜版品及公開傳輸行為納入公訴罪範圍。
  • 強調公訴罪須符合「侵害有償著作」、「原樣重製」、「損害100萬元以上」三要件。
  • 回應委員提案提高罰金刑度恐造成情輕法重,並回應降低公訴罪門檻會減少和解機會並增加司法負擔。
  • 說明IP法警察保智大隊持續查緝網上侵權,並與權利人合作提供訊息。

洪淑敏 經濟部智財局局長

  • 解釋設定100萬元公訴罪門檻是考量法務部重大經濟犯罪門檻(200萬元)及避免降低門檻減少和解機會、增加司法負擔。
  • 說明公訴罪的三要件是為符合CPTPP情節重大規定。
  • 回應P2P網路侵權的損害計算可依下載量與授權金相乘,並承認定義困難及可能增加司法負擔。

林豐文 法務部參事

  • 說明刑罰級距設定是為求衡平,徒刑與罰金應互相搭配以避免輕重失衡。
  • 指出各行政作用法應力求整體衡平性,避免不同刑度對人民造成不公平。

相關後續

  • 著作權法第91條、第91條之1、第98條、第98條之1、第100條及第117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附帶決議修正通過,刪除「尤以在加入時程未明確下即先行修法實施,卻不見相關利弊之評估」段落。

討論事項二

審查「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法主要為符合CPTPP第18.74條及18.77條規定,調整民事侵權責任主觀要件為「故意或過失」,刑事處罰以「故意」為要件。
  • 增訂仿冒商標標籤或包裝的刑事責任,並擴大證明標章標籤刑事責任的行為態樣至「輸出、輸入」。

相關爭議

  • 仿冒標籤刑度:陳亭妃委員及楊瓊瓔委員提案提高仿冒商標/證明標章標籤刑度;經濟部智財局認為仿冒標籤屬輔助或預備侵權,刑度不宜高於仿冒商品,且應維持現行法刑度體例。
  • 販賣侵權商品罰金:楊瓊瓔委員提案提高販賣他人侵權商品的罰金至10萬元以下;陳亭妃委員提案提高刑度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15萬元以下罰金。經濟部智財局建議維持現行法「1年以下有期徒刑」、「5萬元以下罰金」。
  • 商標法罰金級距:楊瓊瓔委員質疑商標法罰金級距自民國82年後未調整,不符現今社會情境與國際情勢,要求經濟部智財局與法務部共同檢討並提出評估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商標法修正案,為因應加入CPTPP,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增訂仿冒標籤、吊牌、包裝容器的侵權行為。
  • 主張將販賣他人侵權商品的罰金提高至10萬元以下。
  • 質疑商標法罰金級距自民國82年後未調整,要求相關單位進行檢討並提出評估報告。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提案商標法修正案,主要針對國內商標、團體商標及證明標章權利人保障與國際貿易協定規範落差進行修正。
  • 主張擴大侵害商標權認定範圍,以銜接CPTPP並擴大處罰範圍。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提案商標法修正案,強調維護商標所有權人與消費者利益,並防止不公平競爭。
  • 指出現行商標法單以「明知」為主觀要件不符CPTPP規定,應修正。
  • 建議對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侵犯商標權者,應加強處罰。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重申民眾黨團商標法修正案旨在縮小國內商標權利人保障與國際規範落差,擴大侵害商標權認定與處罰範圍,以銜接CPTPP。

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說明行政院版商標法修正案旨在符合CPTPP規定,將民事侵權責任主觀要件回歸「故意或過失」,刑事處罰以「故意」為要件。
  • 指出修法增訂仿冒標籤的刑事責任,並擴大證明標章標籤刑事責任的行為態樣至「輸出、輸入」。

洪淑敏 經濟部智財局局長

  • 回應委員提案提高仿冒標籤刑度,認為仿冒標籤屬輔助或預備侵權,刑度不宜高於仿冒商品,並應維持現行法刑度體例。
  • 解釋商標法中刑期與罰金的搭配體例,建議維持現行法規定。

林豐文 法務部參事

  • 說明刑罰級距設定是為求衡平,徒刑與罰金應互相搭配以避免輕重失衡。
  • 指出各行政作用法應力求整體衡平性,避免不同刑度對人民造成不公平。

相關後續

  • 商標法第68條、第70條、第95條、第96條及第97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針對商標法第95條、第96條、第97條所涉罰金級距,請智財局會同相關單位在3個月內提出檢討評估報告。

討論事項三

審查「專利法增訂第六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法主要為符合CPTPP第18.53條規定,完備藥事法已施行的「專利連結」制度法制規範,明確規定新藥專利權人可起訴學名藥廠的依據。
  • 考量學名藥廠「申請上市許可」行為無法直接對應專利實施行為,故明定新藥專利權人可提起訴訟的依據,並兼顧學名藥廠權益,使其得提起確認訴訟以釐清侵權風險。

相關爭議

  • 專利連結制度配套:邱顯智委員質疑臺灣專利連結制度未充分解決未登載專利提告、不當登載專利資訊的審查與刑責、藥證申請人反訴權利、損害賠償請求權及避免專利長青化等問題。
  • 對國內藥廠影響:孔文吉委員擔憂專利連結制度增訂可能偏袒國外大藥廠,扼殺國內學名藥廠的技術研發與產業發展,造成濫訴情況。
  • NFT商標適用性:高虹安委員關切NFT及元宇宙中識別性圖像的商標登記與侵權適用性,質疑現行商標法第18條及智慧財產局的研議進度是否足以因應虛實整合趨勢。

立法委員發言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專利法增訂第60條之1條文草案,鑑於藥事法已導入專利連結制度,專利法應進行配套調整,以避免投資浪費並影響大眾用藥權益。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提案專利法修正草案,除第60條之1外,原包含第73條及第122條,但為單純化審查,同意不討論後兩條。
  • 主張專利法應跟隨國際智慧財產組織規定,提升專利權維護,以吸引國際人才並促進產業發展。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CPTPP對專利連結制度的要求並非硬性,臺灣選擇硬性連結制度是否準備充足。
  • 關切專利連結制度在其他國家實務運作中遇到的問題,例如藥證申請人反訴權利、損害賠償請求權及避免專利長青化等配套機制。
  • 質疑臺灣對於藥品專利不當登載的審查及刑責是否足夠,以及刪除專利資訊程序不明確的問題。
  • 詢問專利法第60條之1是否涉及未登載專利一併提告的問題,以及原廠不當登載專利資訊時的處理機制。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擔憂專利法第60條之1的增訂可能偏袒國外大藥廠,造成對國內學名藥廠的濫訴,扼殺國內製藥產業發展。
  • 建議針對專利法第60條之1舉辦公聽會,聽取產業與專家意見。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關切NFT及元宇宙中識別性圖像的商標登記與侵權適用性,質疑現行商標法第18條及智慧財產局的研議進度是否足以因應虛實整合趨勢。
  • 指出專利法第60條之1與藥事法用詞不一致,建議在修法說明中補充解釋範圍。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重申民眾黨團專利法修正案旨在使我國專利權維護與國際趨勢接軌,提升國際人才來臺意願及促進產業發展。
  • 同意為單純化審查,不討論專利法第73條及第122條。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詢問專利連結制度實施後,經濟部如何提升本土藥廠國際競爭力,並重視生技產業升級,不僅限於學名藥,應鼓勵自行研發專利藥品。
  • 建議成立基金協助國內生技醫藥產業資金需求,將生技產業打造為護國神山產業。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詢問專利法第60條之1修正後,若學名藥申請未確認專利侵權而上市,經濟部如何協助處理後續糾紛。

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說明行政院版專利法修正案旨在符合CPTPP規定,完備專利連結制度,明確新藥專利權人可起訴學名藥廠的依據。
  • 指出臺灣專利連結制度參考韓國、加拿大等國經驗,並非單純迎合美國。
  • 表示臺灣已有機制平衡專利權人與學名藥廠權益,例如被告可提起確認訴訟或進行無效抗辯。
  • 回應若有惡意或構成損害賠償,可回歸民事訴訟損害賠償機制處理。
  • 強調智慧局與相關產業界已充分溝通,取得共識。
  • 說明經濟部技術處有相關研發補助,鼓勵生技產業發展新藥、新劑型與CDMO。

洪淑敏 經濟部智財局局長

  • 說明專利法第60條之1修法旨在解決專利權人起訴依據不明確的問題。
  • 解釋臺灣專利連結制度實施以來,已有案例顯示學名藥廠與專利權人勝訴比例相當,未見濫訴情形。
  • 回應未登載專利提訴爭議,指出新版已移除相關立法理由。
  • 說明不當登載專利資訊可透過藥事法行政處理,並有損害賠償規定。
  • 表示已與製藥公會及學名藥公會等多方溝通,對現行版本達成共識。
  • 回應NFT商標問題,指出智財局正研究國際趨勢,目前傾向註冊於電腦程式類別,並觀察國際訴訟案例。

潘香櫻 衛福部食藥署簡任技正

  • 說明衛福部已就專利法第60條之1與業者溝通,產業界對此版本表示尊重。
  • 指出藥品許可證核准量中,79%至80%為國產,其餘為輸入,未核准中國製劑進口,僅有原料藥部分。
  • 說明廠商開發藥品時,可諮詢食藥署以獲取法規建議。

相關後續

  • 專利法第60條之1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專利法第73條、第122條維持現行法條文。

討論事項四

CPTPP入會進度及相關議題

核心議題

  • 討論臺灣加入CPTPP的進度、挑戰與各國支持態度,以及為符合CPTPP高標準而進行的法規修訂準備工作。
  • 探討加入CPTPP對國內特定產業(如汽機車)的衝擊及政府應有的輔導配套措施。

相關爭議

  • 入會時程與信心:多位委員關切臺灣加入CPTPP的具體時程,並質疑經濟部對入會進度的樂觀評估,尤其在中國大陸與韓國也積極爭取加入的背景下。
  • 法規準備完整性:呂玉玲委員指出CPTPP要求的12項修法中,仍有1項「防制濫發垃圾郵件」法規尚未送審,質疑經濟部橫向溝通不足及準備工作不夠積極。
  • 特定產業衝擊與配套:高虹安委員關切加入CPTPP後,對進口汽機車關稅免除將衝擊國產車產業,詢問經濟部是否有具體輔導措施。
  • 會員國態度掌握:邱志偉委員關切智利、祕魯、馬來西亞及汶萊等CPTPP成員國對臺灣入會的態度,及其與中國大陸關係的影響,要求經濟部加強遊說與掌握狀況。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強調智慧財產權三法修法對臺灣申請加入CPTPP的重要性,認為可向會員國展現積極態度。
  • 關切CPTPP目前處理英國入會案,詢問臺灣申請進度及預計何時能啟動實質審查。
  • 肯定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對臺灣加入CPTPP的支持,認為對臺灣是重要指標。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CPTPP要求的12項修法中,仍有1項「防制濫發垃圾郵件」法規尚未送審,要求經濟部積極橫向溝通。
  • 關切臺灣申請加入CPTPP的進度,並質疑日本、美國等支持國家的實質協助力道。
  • 認為臺灣已在萊豬、核食議題上配合國際標準,政府應展現成果,加速簽訂雙邊經濟協定(如臺美BTA)並爭取印太經濟架構成員資格。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詢問臺灣加入CPTPP的預計時程,並要求經濟部應有信心比中國大陸更早加入。
  • 強調智慧財產權三法修法是為符合CPTPP對智慧財產權的保障要求。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儘快向立法院和全民報告CPTPP的期程規劃。
  • 關切電動車充電樁設立不足及儲能設備的法規定義問題,要求經濟部應與相關部會協調規劃。
  • 關切歐盟碳關稅徵收,要求經濟部密切關注,避免國內業者被重複課稅,產生不對等貿易條件。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臺灣加入CPTPP時,智慧財產權制度是否過度參考美國標準,而未充分保護臺灣企業利益。
  • 關切CPTPP入會時程與各國支持態度,認為情況不容樂觀,要求經濟部把握時機。
  • 質疑檢調單位調查停電人為因素,認為應先檢討經濟部與台電自身問題,避免歸咎基層或外部因素。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肯定臺灣經濟成長與出口表現,詢問今年經濟展望及上半年出口突破600億美元的可能性。
  • 樂觀看待臺灣加入CPTPP,認為11個部長表態歡迎對臺灣有利。
  • 指出新加坡、加拿大、墨西哥等國的友善態度及與美國的關係,有利臺灣加速加入CPTPP。
  • 關心高軟二期進度,要求經濟部全力推動,期望在第2季動土,加速南部經濟發展。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關切臺灣加入CPTPP的預計時程,並詢問目前政府準備程度。
  • 強調加入CPTPP必然有得有失,政府應向產業說清楚利弊,並避免各部會各自為政,造成城鄉發展差距。
  • 建議政府應設立單一窗口,讓民眾實際了解CPTPP相關資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智利、祕魯、馬來西亞及汶萊等CPTPP成員國對臺灣入會的態度,要求經濟部加強遊說與掌握狀況。
  • 詢問臺日經濟夥伴委員會重啟進度及中東歐經貿考察團的具體工作目標。
  • 建議經濟部全力推動中東歐經貿合作,並支持成立臺立半導體材料科學中心。

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說明臺灣在去年9月正式提出CPTPP申請,各成員反應正面,並已進行多項法規修正以符合高保護標準。
  • 坦言CPTPP入會時程非臺灣能控制,但會盡最大努力爭取,並樂觀看待。
  • 表示已向OTN轉達委員對「防制濫發垃圾郵件」法規進度的關切,並會請NCC說明。
  • 強調臺灣與美國在經貿、政治、軍事等各方面關係緊密,解除不合理規範展現臺灣符合國際規範的決心。
  • 說明已宣布啟動臺日經濟夥伴委員會,幕僚作業進行中。
  • 指出臺灣經濟成長與出口表現良好,訂單穩定,今年仍有機會維持正成長,上半年出口有望創新高。
  • 說明經濟部已針對加入CPTPP對國產汽機車產業的衝擊,與業界溝通並規劃引導母廠電動車來臺製造,結合臺灣零組件的輔導措施。
  • 表示OTN統籌掌握CPTPP會員國態度與進度,並將提供可對外公開資訊。
  • 說明中東歐經貿考察團旨在深入了解當地產業狀況,推動與臺灣的合作,並支持成立臺立半導體材料科學中心。
  • 強調臺灣在國際上面臨政治問題,但會努力爭取各會員國支持,展現高標準與符合國際規範的決心。

洪淑敏 經濟部智財局局長

  • 說明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智慧財產權修法是為符合CPTPP規定而做調整。

相關後續

  • 經濟部將在會後提供書面說明,關於對汽車產業的衝擊及輔導配套措施。
  • 經濟部將轉請OTN提供CPTPP成員國對臺灣入會的基本態度及評估資料(可對外公開部分)。

討論事項五

國內能源政策與基礎設施安全議題

核心議題

  • 討論臺灣供電穩定性、電網韌性強化、國營事業人事代理問題,以及中油因國際燃料價格上漲造成的虧損。
  • 探討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設進度緩慢、儲能設備法規不足、瓦斯桶氣爆事件頻傳及電動車安全規範等問題。

相關爭議

  • 停電原因與解決方案:楊瓊瓔委員質疑經濟部將停電原因歸咎於小動物或外力,要求經濟部務實檢討能源政策,提出具體解決方案與預算,而非讓基層或動物揹責任。
  • 中油虧損與破產風險:楊瓊瓔委員關切中油因國際天然氣價格上漲導致巨額虧損,且中油回覆可能聲請破產,要求經濟部提出解決方案,並由政府吸收虧損以穩定民生。
  • 電價調漲與公平性:陳明文委員與蘇震清委員建議電價調漲應鎖定用電大戶,而非影響一般小商家和家庭,並認為應取消對工業用電大戶的優惠而非直接調漲,以避免帶動通膨。
  • 國營事業人事代理:陳明文委員與蘇震清委員質疑中油與台電董事長長期代理問題,認為應儘速真除以確保人事安定與公司發展。
  • 儲能設備法規與消防安全:邱議瑩委員指出儲能設備被認定為電力及燃氣供應業,限制只能在工業區內,認為此理由荒謬,要求經濟部儘速制定消防安全標準,法制化儲能設備規劃,並分散電網風險。
  • 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設:邱議瑩委員與楊瓊瓔委員關切監察院糾正經濟部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設進度緩慢,要求經濟部檢討人力、經費,並加速調查與公告。
  • 瓦斯桶與電動車安全:葉毓蘭委員關切桶裝瓦斯氣爆事件頻傳,要求經濟部儘速公告實施瓦斯桶自閉閥保護裝置標準;並對電動車鋰電池起火難以撲滅的問題,要求經濟部會同消防署訂定完善預防措施。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關切4月電價調漲消息,質疑在電價審議委員會尚未開會前即有訊息傳出,要求經濟部審慎評估,避免影響人民感受。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關切農地工廠納管進度,提出5種需費心處理的狀態,要求經濟部對非工輔法範圍的事業另立法規輔導,並針對地主與工廠非同一人情況提出教戰手冊與輔導典範。
  • 要求經濟部檢討低污染認定基準表,應與時俱進,納入願意升級轉型、符合環保、消防、工安標準的業者。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關切監察院糾正經濟部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設進度緩慢,要求檢討地調所人力與經費,並增加預算。
  • 質疑儲能設備被限制只能在工業區內,認為理由荒謬,要求經濟部與內政部消防署討論,儘速制定儲能設備的消防安全標準與整體規劃。
  • 要求能源局加速制定儲能系統設施的安全消防法規與管理規劃,並在2個月內提出初步規劃。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2025年天然氣發電與綠電占比跳票,關切停電、跳電是否常態化,要求經濟部提出解決方案,而非歸咎小動物或外力。
  • 關切中油因俄烏戰爭導致巨額虧損,要求經濟部提出具體因應改善方案,並承諾政府將吸收虧損,確保中油不破產,照顧民生。
  • 關切監察院糾正經濟部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設進度緩慢,要求經濟部加速調查與公告,讓投資者與民眾安心。
  • 關切霧社水庫清淤與沿線治理經費,以及德基水庫土地淹沒賠償及以地易地問題,要求經濟部支持並督促台電與水利署處理。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關切智慧城市論壇外賓確診事件,要求經濟部與跨部會溝通協調,未來活動應有更縝密安排。
  • 關切電動車充電樁設立不足問題,要求經濟部與交通部、營建署跨部會協調,加速充電樁設置,並處理社區充電樁相關法規與儲能設備業別定義。
  • 關切國發會、經濟部、環保署將舉行淨零排放政策產業交流座談會,詢問國內徵碳費能否免於歐盟碳關稅,要求經濟部密切關注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進度,避免國內業者被重複課稅。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關切近期停電事件頻傳,要求經濟部落實蘇貞昌院長強化重要基礎設施的指示,建立油、水、電雙備援系統,並加強安全維護。
  • 質疑中油、台電董事長長期代理問題,要求經濟部儘速真除,確保國營事業人事安定與專業運作。
  • 建議電價調漲應鎖定用電大戶,而非影響一般小商家和家庭,並應檢討全民補貼工業用電的現象。
  • 建議經濟部再次推動老舊電器汰舊換新節能補助政策,以達到節能、刺激消費等多贏局面。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認同陳明文委員對國營事業人事代理問題的關切,要求經濟部儘速處理中油、台電董事長真除問題。
  • 建議電價審議委員會應在民生用電部分繼續凍漲,對於工業用電大戶應取消優惠減免而非直接調漲,以避免帶動通膨。
  • 要求經濟部加強跨部會橫向溝通,避免各自為政,並對加入CPTPP可能造成的農業、漁業損失提出妥善規劃與評估。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支持民間團體加入林園、臨海、大社工業區體檢團隊。
  • 關切能源安全存量問題,特別是面對戰爭或海象不佳時LNG船靠岸困難,要求經濟部預先準備與因應規劃。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關切桶裝瓦斯氣爆事件頻傳,要求經濟部儘速公告實施CNS 1324桶裝瓦斯自閉閥保護裝置標準,並加強檢驗。
  • 關切電動車鋰電池起火燃燒問題,要求經濟部會同消防署訂定完善預防措施,確保電動車充電站等安全規範。

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回應電價審議委員會將綜合考量國際原料與國內物價,尚未有決定。
  • 說明農地工廠納管案件已收到大部分申請,將與地方政府討論各式問題及處理方式。
  • 承諾與環保署在1個月內召開會議檢討低污染認定基準表。
  • 表示將檢討地調所人力與經費,並在明年預算編列時酌予增加斷層調查經費。
  • 說明儲能設備法規不足問題,將密集與內政部消防署討論目的性調整,並由能源局作為幕僚單位,在2個月內提出初步規劃。
  • 回應中油虧損問題,承諾審慎考量並處理,不會讓中油破產,政府會負起責任支持中油照顧民生。
  • 承諾督促經濟部加速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的調查與公告。
  • 說明台電將強化電網韌性,改善地方小型停電問題,並將相關方案與預算提供給委員。
  • 回應國營事業人事代理問題,表示贊同委員看法,會好好三思。
  • 說明電價審議委員會會考量委員意見,但需專業判斷。
  • 表示將在政府盤點淨零路線時,納入老舊電器汰舊換新節能補助政策的考量。
  • 承諾將瞭解桶裝瓦斯氣爆事件,並檢討管制措施。
  • 承諾將在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說明電動車安全及瓦斯氣爆預防措施。
  • 回應能源存量目前足夠,中油將針對海象進行北中南調配以確保天然氣供應。

陳來進 台電公司專案總經理

  • 說明台電已邀集專家委員,將在近期辦理興達電廠總體檢,預計1個月內完成,並將體檢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

洪淑敏 經濟部智財局局長

  • 說明商標法中刑期與罰金的搭配體例,建議維持現行法規定。
  • 回應NFT商標問題,指出智財局正研究國際趨勢,目前傾向註冊於電腦程式類別,並觀察國際訴訟案例。

相關後續

  • 經濟部承諾在1個月內與環保署召開會議檢討低污染認定基準表。
  • 經濟部承諾將檢討地調所人力與經費,並在明年預算編列時酌予增加斷層調查經費。
  • 經濟部能源局將作為幕僚單位,加速制定儲能系統設施的安全消防法規與管理規劃,並在2個月內提出初步規劃。
  • 經濟部承諾將提供書面資料,說明能源政策檢討、停電解決方案及預算。
  • 經濟部承諾在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說明電動車安全及瓦斯氣爆預防措施。
  • 台電公司承諾在1個月內完成興達電廠總體檢,並將體檢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將在會後提供書面報告,說明越南臺商投資保障協定更新及臺越雙邊社會保險協議的進度。

原始資料

公報
1114801
卷/期/冊
111/48/1
發布日期
2022-04-21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