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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規劃與職災防制:聚焦移工、外送員及營造業安全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3-28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多項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後,針對勞動部「111年度勞動檢查規劃報告」進行專題報告及質詢。會議聚焦於重大職災預防、外送平台勞工權益、移工宿舍防疫與職場安全、營造業缺工與工安,以及夜間工作規範等議題。勞動部許部長承諾將持續檢討並精進相關政策,多項建議將交付部會研議並提交報告,菸害防制法案則另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 (含行政院及委員提案共15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出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進行初步說明與詢答,涵蓋多項條文的修訂建議,以期強化菸害防制效果。
  • 會議未深入討論各提案具體內容,僅為提案旨趣說明與官員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代表民眾黨黨團說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提案旨趣。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說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提案旨趣。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說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提案旨趣。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就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進行報告及即席答復。

馬小惠 財政部國庫署主任秘書

  • 就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進行報告及即席答復。

戴婉蓉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主任秘書

  • 就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進行報告。

鄭來長 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司長

  • 就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進行報告及即席答復。

相關後續

  • 所有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說明及詢答完畢。
  • 本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勞動部就「因應近期重大職業災害事件111年度勞動檢查規劃報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勞動部針對近期多起重大職業災害事件,提出 111 年度勞動檢查規劃報告,旨在透過精進減災策略,加強危險性工作場所管理、高風險事業檢查、營造業監督量能、局限空間危害預防、跨機關防災合作、移工與影視產業安全及夜間工作保護等措施,以降低職業災害發生率。
  • 討論聚焦於零工經濟工作者(如外送員)的勞動權益保障、移工職場安全與宿舍管理、營造業缺工與職災防制、以及工安文化建立和職災通報機制等關鍵議題。

相關爭議

  • 外送平台勞工權益保障:吳玉琴委員質疑勞動部對「類勞工」研究無結論,難以單一專法保障,且地方勞工局對外送員申訴受理度存疑;林為洲委員則強調外送員勞保缺漏、平台業者規避僱主責任,呼籲中央制定法規保障其基本權益。
  • 營造業缺工與職安:蘇巧慧委員對桃園機場停電案中臨時工缺乏職安知識表示擔憂,關切缺工下新進營造工人職安訓練不足;蔣萬安委員指出營造業缺工數字勞動部與營建署有落差,認為薪資與職場安全是根本問題。
  • 移工宿舍防疫與職災:蔡壁如、賴惠員、張育美及高嘉瑜委員皆對近期移工宿舍群聚染疫事件表示高度關切,質疑宿舍管理指引是否落實,並呼籲檢討移工居住空間標準及公辦宿舍可行性。
  • 影視產業勞動檢查與契約:蔡壁如委員指出藝文產業勞檢比例偏低、多層次轉包導致勞檢困難,建議制定公版合約、納入工會參與,並將電視劇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規範。
  • 因公染疫職災認定:張育美委員質疑 COVID-19 職災給付申請案件數偏低,核定率遠低於一般職災,認為勞工舉證困難,勞動部應加強協助;高嘉瑜委員也指出移工職災失能率高於本國勞工,且雇主惡意終止契約情況嚴重。
  • 國營事業夜點費爭議:邱顯智委員指出國營事業長期將夜點費排除於工資計算,導致退休勞工須透過訴訟爭取退休金差額,且法院判決已形成夜點費為工資的通說,要求勞動部在行政院會議上客觀呈現法院見解。
  • 移工直聘中心效能:高嘉瑜委員批評直聘中心效能不彰,案件數低,導致私人仲介獨占市場並可能剝削移工,呼籲政府應研議廢除私人仲介並由政府負起直聘責任。

立法委員發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要求勞動部提供零工經濟、類勞工相關研究報告,並質疑報告未下結論。
  • 肯定職安署透過指引保障外送員安全,並建議源頭管理機制應納入超商賣場選商。
  • 要求勞動部確認六都勞工局對外送員爭議的協處機制並加強宣導。
  • 關切外送平台派案與懲戒規則不透明及導航系統錯誤問題。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對桃園機場停電案中臨時工缺乏專業知識感到不解,質疑其職安訓練不足,要求勞動部介入調查。
  • 肯定營造業職災千人率下降至歷史新低,但擔憂缺工導致新進、臨時工職災風險升高。
  • 建議勞動部應提供更多方案,確保政府重大工程承攬業者落實職安訓練。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關切移工頻頻染疫問題,建議職安卡應納入防疫新生活在職教育。
  • 質詢影視產業專案勞檢如何針對零工經濟、多層次轉包等特性進行,因藝文產業勞檢比例極低。
  • 建議勞動部應制訂藝文產業公版合約、勞檢納入產職業工會參與、職安衛人員常態性勞檢應有事先審核機制,並將電視劇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
  • 強調缺工下勞工權益與職安的重要性,要求勞動部多加照顧。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在職災預防上的努力使千人率下降,但仍關切重大事故頻傳。
  • 建議政府應建立職場安全健康文化,並加強事業主主動通報職災的意願。
  • 呼籲災保法上路後,擴大認可醫療機構網絡,尤其涵蓋偏遠地區與離島,提供勞工全人照顧。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與營建署對營造業缺工數據的落差,並指出薪資待遇與職場安全是缺工根本問題。
  • 關切移工職災失能千人率偏高,要求勞動部提出具體目標以降低移工職災率。
  • 指出勞動部調查顯示有高比例職災勞工因雇主不當安置或解僱而無法重返職場,要求勞動部深入瞭解並依法裁罰。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揭露商船船員職安問題,包括防護不足、過勞及在船死亡事故,質疑船員法保障不足。
  • 建議勞動部應與交通部航港局合作,建立商船船員的跨部會減災平台機制,並納入聯合稽查與勞檢。
  • 要求勞動部在1個月內提出商船船員勞動權益保護的規劃報告。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關切警官凌虐移工案,要求勞動部調查仲介是否依法通報,並全力協助受害移工,避免損害台灣國際形象。
  • 肯定春安勞檢成果,但要求勞動部對高風險營造業有更多精進檢查策略。
  • 建議特登工廠應可合法申請移工,並建立臨時許可管制機制,以解決缺工問題並避免職災。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關切運輸業(特別是美食外送員)職災風險高,建議中央應制定法規納管外送員,而非僅止於行政要求。
  • 詢問勞工職災保險及保護法成立的「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與職安署的分工,確保不疊床架屋。
  • 提醒勞動部應留意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董事會成員的背景爭議。
  • 建議勞動部應吸收勞工紓困貸款因升息增加的利息負擔,以體恤弱勢勞工。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關切大潭電廠移工宿舍群聚染疫事件,質疑移工宿舍管理現況與防疫指引落實情況。
  • 對勞退自選投資開放進度遲緩表示擔憂,認為勞工對現行制度不信任,建議勞動部加強行銷與宣導。
  • 呼籲勞動部應特別關心營造業點工的職災防制與保險保障,並建議擴大超商合作平台方便點工加保。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要求勞動部承諾明年基本工資調漲,並建議漲幅應超越去年,以因應物價上漲。
  • 質疑勞動部對外送員僱傭或承攬關係的認定標準,認為現行檢查結果導致平台業者規避僱主責任。
  • 要求勞動部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從法制面保障外送員等弱勢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尤其在職災發生時。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建議勞動部加強職場防震宣導與演練,以因應近期頻繁地震。
  • 關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者仍以女性為主,建議加強宣導男性申請,並研議以日或小時計算育嬰假,增加彈性。
  • 要求勞動部協助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後復職的技能提升,並保障勞工申請育嬰假權利。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關切大潭電廠移工群聚案,要求勞動部儘速公布調查結果,並檢討交通車往返的防疫風險。
  • 質疑勞動部對製造業移工住宿防疫專案訪視中,14.2%待改善公司的後續處置是否積極有效。
  • 指出因公染疫職災給付申請數與核定率偏低,認為勞工舉證困難,要求勞動部加強宣導並協助勞工舉證。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詢勞基法第49條失效後,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的實施成效,並要求勞動部儘速提出修法草案。
  • 關切夜間工作修法中,工會協商與個別勞工意願衝突時的處理方式。
  • 肯定勞動部與交通部聯合稽查外送員安全,但強調仍需加強勞檢。
  • 建議勞動部應針對外送員等零工經濟工作者,研擬一套具體的法規範或機制,以保障其安全、薪酬及社會保障。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詢勞動檢查員人數是否短缺及勞檢效益指標,建議勞動部應將檢查次數與職災發生率的統計圖表進行比較。
  • 關切原住民職災千人率仍高於全產業,要求勞動部進行更詳細的研究報告,以提供衛福部等相關單位參考,提升原住民平均餘命。
  • 對堆高機翻覆致死及工廠火災事件提出質詢,要求勞動部檢討工廠設施布置檢查,並強調勞檢非唯一武器,應搭配雇主責任與勞工義務宣導。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指出國營事業長期將「夜點費」排除於工資計算,導致退休勞工需耗時訴訟爭取權益,且法院判決已一面倒認定夜點費為工資。
  • 要求勞動部在行政院召開相關會議時,客觀地提供法院判決狀況與見解,促使將夜點費納入工資計算,並檢討不符勞基法的法規命令。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工業區頻繁發生工廠大火,要求勞動部下令對工業區內危險性甲類場所進行工廠安全性通盤勞檢,並盤點危險物品存量。
  • 要求勞動部一併調查移工廠住合一的狀況,並了解大潭電廠移工群聚案的疫調進度與感染源。
  • 建議勞動部應推廣符合人體工學的192.5公分鷹架,以降低營造工作危害。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揭露南部廠商錄取通知未標明薪資或薪資不實問題,要求勞動部加強查處,並研議增修就業服務法明定錄取通知不得漏列薪資。
  • 關切勞檢人員涉關說案件,要求勞動部應落實公務人員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保障依法行政權。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移工宿舍防疫指引落實不足,導致群聚染疫頻傳,要求檢討移工宿舍居住人數上限,並考慮公辦宿舍。
  • 指出台灣外籍勞工失能率高、雇主惡意終止契約問題嚴重,但廢止招募許可案例極少,對雇主不痛不癢。
  • 批評直聘中心效能不彰,案件數低,導致移工仍受仲介剝削,要求勞動部應設立目標提升直聘中心效能,甚至研議廢除私人仲介由政府直聘。

相關人員回應

許銘春 勞動部部長

  • 表示已完成零工經濟、類勞工研究報告,但各國法界對類勞工定義無結論,難以單一制度規範。
  • 承諾將持續檢討外送平台安全指引,並與交通部合作從源頭強化安全管理、研擬合理派單機制。
  • 強調營造業職災重視,推動台灣職安卡,並對違規雇主嚴懲重罰。
  • 回應移工防疫宣導已透過多管道進行,宿舍管理符合規範,但感染源仍待釐清。
  • 承諾將研究國營事業夜點費爭議,客觀提供法院判決見解予行政院參考。
  • 表示勞工紓困貸款利率將行文銀行維持不變,以減輕勞工負擔。
  • 承諾將與交通部討論建立商船船員跨部會減災平台機制,並在2個月內提出報告。
  • 說明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與職安署分工為政策規劃與執行,並已完成法院設立登記。
  • 表示育嬰留職停薪是勞工權利,雇主不得拒絕,且法令保障復職權益。
  • 承諾將針對工業區內危險性甲類場所進行工廠安全性通盤勞檢,並調查移工廠住合一狀況。
  • 說明就業服務法已規定4萬元以下薪資需揭露,不實揭露將重罰,並承諾研議修法。
  • 表示將加強直聘中心功能,但強調直聘中心並未擺爛,會持續精進服務。

鄒子廉 勞動部職安署署長

  • 說明職安署未介入桃園機場停電案,但持續關心工程安全衛生。
  • 表示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及千人率在110年已下降至歷史新低。
  • 說明影視業專案勞檢已啟動,將針對片廠及製作公司進行檢查,並要求總召影視公司負總體管理責任。
  • 說明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透過夜間抽查落實,並將提供抽查案件數。
  • 說明勞動檢查員編制與檢查場次,並表示職安署會將檢查次數與職災率做初步統計。
  • 回應堆高機職災案仍在調查中,但會持續宣導配戴安全帶。
  • 說明工廠火災預防將與消防署合作,並將可燃物質存放規範納入檢查重點。
  • 表示施工架國家標準有8種形式,將持續觀察是否調整高度,並鼓勵廠商使用符合人體工學的鷹架。
  • 說明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會持續落實,並加強教育訓練。

蔡孟良 勞動部勞發署署長

  • 說明營造業缺工數據為2萬5,758人,並預估4月將持續增加。
  • 回應產業缺工專案媒合困難,因薪資偏低且營建業者傾向引進移工。
  • 說明警官凌虐移工案中,仲介第一時間已協助移工透過1955通報。
  • 承諾將在缺工專案中,事先與雇主確認薪資要件及工作環境,確保符合市場吸引力。

王厚偉 勞動部關係司司長

  • 說明外送員接單爭議可透過平台內部申訴或地方勞工局協處,且六都勞工局已接受協處。

顏容欣 文化部綜規司專門委員

  • 說明文化部已分工研議藝文產業契約範本,預計6個月內制定公版合約。

何俊傑 勞動部勞安所所長

  • 說明110年原住民職災千人率為3.646‰,高於全產業約五成,主因是從事營造業、製造業及臨時工比例高,且教育訓練較低。
  • 承諾將調整研究方向,針對原住民職災進行更詳細的研究報告,提供相關部會參考。

陳琄 勞動部勞保局代理局長

  • 說明災保法5月1日上路後,勞保局將與7-ELEVEN合作,透過ibon系統提供點工和外送員特別加保服務。
  • 表示已製作文宣在網路宣導,並請營建署等單位協助在營造工地宣導特別加保方式,未來將加強查核。

相關後續

  • 勞動部將針對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補充的資料,在2週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勞動部許部長承諾將研究國營事業夜點費爭議,客觀提供法院判決見解予行政院參考。
  • 勞動部許部長承諾在1個月內回覆工業區工廠安全通盤勞檢及移工廠住合一調查狀況。
  • 勞動部許部長承諾在1週內提供書面報告,說明如何保障外送員等弱勢勞動者的基本權益。
  • 張育美委員等提出臨時提案「有鑑於目前國內新冠肺炎確診人數已突破2萬2千人,但根據勞動部資料,由109年1月至今年3月23日為止,因感染COVID-19而申請勞保職災給付的案件僅306件,職災申請案件數偏低,爰要求勞動部於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相關保密義務前提下,與衛生福利部研議對因公染疫者加強宣導職業災害勞工權益之具體作為(如由衛生福利部協助發放文宣品)」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115001
卷/期/冊
111/50/1
發布日期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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