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臺灣土地銀行與財政部印刷廠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3-30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臺灣土地銀行及財政部印刷廠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主要討論兩機構的稅前淨利、營業收支及各項費用編列。會議聚焦於土地銀行受打房政策影響下的營運挑戰、資金成本上升,以及印刷廠因電子發票推廣導致的業務衰退。委員們針對預算增減提出多項質疑與建議,並就「網軍」疑慮要求增列主決議,最終多數預算項目經協商後調整,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財政部主管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印刷廠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臺灣土地銀行及財政部印刷廠的111年度預算案,核心議題包括稅前淨利目標設定、營業收入與支出項目調整、成本費用控管,以及兩機構在當前經濟環境與政策下的營運挑戰與轉型方向。
- 會議深入探討土地銀行在政府打房政策下土建融業務受限的影響、利率升降對收益的衝擊、以及印刷廠因電子發票普及導致的業務量下滑,並檢視各項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及未來發展策略。
相關爭議
- 土地銀行稅前淨利增列幅度爭議:立法委員賴士葆、李貴敏及張其祿根據過往決算數,建議大幅增加稅前淨利,但土地銀行及財政部部長則強調受政府打房政策影響(土建融緊縮)、存款利率調升導致資金成本增加、青安貸款等政策任務,僅能增列2億元。
- 預算編列保守與低估獲利:多位立法委員質疑土地銀行過往預算編列過於保守,實際決算數常大幅超越預算數,認為其預算未如實反映營運能力,要求更務實的預算編列。
- 費用科目歸類與「網軍」疑慮:立法委員李貴敏質疑土地銀行將資訊系統維護費歸類於「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而非「專業服務費」,並與立法委員賴士葆共同擔憂委外費用可能被挪用為「網軍」或其他不當用途,要求明確主決議禁止。
- 公股銀行競爭力受政策限制:主席羅明才委員及其他委員指出,政府對公股銀行的限制(如土建融緊縮、青安貸款凍漲)可能削弱其市場競爭力,反而有利於私人銀行,對此表示憂心。
- 財政部印刷廠預算增列幅度:立法委員賴士葆、李貴敏根據過往決算數(受三倍券、五倍券業務影響),認為印刷廠增列稅前淨利54萬5,000元過於保守,要求大幅提高,最終協商增列200萬元。
- 財政部印刷廠未來轉型方向:委員關切印刷廠作為「夕陽產業」的轉型與多樣化經營策略,要求提出具體的書面報告,以應對電子發票普及導致的業務量衰退。
- 委員提案未經同意遭修改:立法委員沈發惠指出其提案文字「爰請」被行政單位未經同意擅自修改為「建請」,嚴正抗議此行為不尊重委員提案權及構成「偽造文書」疑慮。
立法委員發言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建議土地銀行稅前淨利增列5億元,後同意2億元,強調國營事業應賺錢。
- 建議土地銀行郵電費等合併減列80萬元。
- 質疑土地銀行預算編列過於保守,常低估獲利,要求更務實的編列。
- 擔憂土地銀行委外費用可能被挪用為「網軍」,要求主決議明確禁止。
- 建議財政部印刷廠稅前淨利增列500萬元,後同意200萬元,認為其預算編列太低估。
- 建議財政部印刷廠銷貨收入等增列100萬元,服務收入增列200萬元。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土地銀行稅前淨利增列10億元,質疑為何僅能增列2億元,要求具體數字說明。
- 質疑土地銀行將資訊系統維護費歸類於「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的合理性,認為科目定義混亂。
- 堅持主決議應明確納入「不得挪為網軍或其他目的支用」字樣,以防範不當用途。
- 批評預算審查不應像「菜市場喊價」,要求行政單位提供精確數據支持其主張。
- 對財政部印刷廠預算編列保守提出質疑,要求增列銷貨收入3,500萬元。
- 要求土地銀行未來的書面報告應包含具體數字,而非形容詞。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提案土地銀行稅前淨利增列30億元,根據過去決算平均數。
- 同意土地銀行現金運送費減列500萬元、業務費用服務費用減列1,000萬元、材料及用品費減列300萬元等。
- 建議土地銀行針對證券業務競爭力問題提出檢討報告。
- 支持財政部印刷廠稅前淨利增列500萬元,並建議印刷廠提出轉型書面報告。
- 同意財政部印刷廠服務費用減列100萬元、材料及用品費減列20萬元等。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土地銀行增列2億元稅前淨利的依據與計算方式,要求說明。
- 關切土地銀行停止土建融後獲利來源,以及獲利目標的達成方式。
- 提案土地銀行郵電費減列100萬元,辦公用品材料費減列100萬元,後同意減列10萬元。
- 質疑土地銀行「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的內容與其說明不符,認為是資訊系統費用。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認為財政委員會對土地銀行有政策要求(如青安貸款凍漲、土建融管制),應在預算審查中給予其營運空間,不應完全以一般銀行標準衡量獲利。
- 抗議行政單位未經同意擅自修改其提案文字「爰請」為「建請」,強調此為不尊重委員提案權。
- 建議土地銀行關於「網軍」疑慮的主決議應避免使用「網軍」字眼,改為「不得移為他用」。
- 支持財政部印刷廠稅前淨利增列100萬元,考量三倍券、五倍券為一次性業務。
- 建議財政部印刷廠凍結案改為提出書面報告。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支持在土建融降低、個人性貸款利率不能調整的政策下,土地銀行稅前淨利不宜大幅增加。
- 建議財政部責成土地銀行扮演專業銀行角色,評估以原住民保留地作為創業擔保進行融資,協助原住民族經濟自主。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與央行對土地銀行的土建融緊縮政策,認為扼殺其能量,反而好處落入其他民間銀行。
- 批評土地銀行在證券經紀與財富管理業務上態度消極,缺乏市場競爭力,導致客戶流失。
- 要求土地銀行董事長提出願景及提升市場競爭力的具體方案。
- 要求行政單位重視委員提案,不可擅自修改提案文字。
相關人員回應
謝娟娟 臺灣土地銀行董事長
- 表示增列稅前淨利2億元已非常辛苦,因政府打房政策要求土建融低成長甚至負成長,而土建融佔其利息收入85%。
- 說明央行升息後,存款利率立即調升,但放款利率調整有時間落差且調幅不一,部分資金投資公債利率固定,影響收益。
- 指出土地銀行肩負勞工紓困貸款及青年安心貸款等政策任務,減收利息達數億元。
- 解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依主計總處科目分類,包含委外辦理的資訊系統維護費用,否認有「網軍」。
- 說明備抵呆帳率提高及資本適足率較低需發行次順位債券,均增加營運成本。
- 說明公關費用用於全行157個營業單位招待客戶、贈送禮品等,員工慰勞費為今年新增250萬元。
- 解釋研究發展費用包含FinTech參展及研討會等,年報印製為金管會規定及國際慣例所需。
- 承諾將就委員質疑的預算編列與費用解釋提供書面報告,包含具體數字。
蘇建榮 財政部部長
- 支持土地銀行增列稅前淨利2億元,強調土銀面對經濟環境變化及央行、金管會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經營挑戰大。
- 解釋金管會提高土建融放款備抵呆帳率,導致土銀須增提15億元備抵呆帳,增加成本。
- 澄清金融監理權責屬央行及金管會,財政部僅為大股東,無法直接要求。
- 說明青年安心貸款政策行政院尚未確定,且涉及八大公股行庫,與土銀單獨預算審查關聯不大。
- 解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依IFRS國際會計準則規範,包含業務性勞務委外辦理費用,與「行銷推廣費」不同。
- 支持財政部印刷廠增列稅前淨利100萬元,考量三倍券、五倍券為一次性業務,且電子發票推廣導致業務量衰退。
- 表示已責成印刷廠開發多樣化經營,如防偽標章等非財政部業務。
謝瑞員 臺灣土地銀行經理
- 說明土地銀行證券經紀承銷業務因無業務獎金,競爭力不如私人綜合證券,客戶轉介困難。
- 解釋郵電費增加主因是因應資安要求,如啟用OTP等防護措施。
- 表示辦公用品材料費增加是因內稽內控要求增加報表所致。
- 說明證券市場營收受通膨、聯準會升息及戰爭等因素影響,量能下滑。
詹秀娟 臺灣土地銀行處長
- 解釋主計總處科目分類規定,若有專屬項目優先適用,系統維護屬委外故放在外包費,與「專業服務費」不同。
何英明 臺灣土地銀行總經理
- 說明研究發展費用中的行銷推廣包含FinTech參展費用,因應數位金融發展。
- 解釋年報印製除中文版外,亦有英文版,且為金管會規定及金融機構對外互動所需。
王國龍 財政部印刷廠代理廠長
- 說明109、110年度淨利較高是因承接三倍券、五倍券業務(一次性任務),分別挹注4,473萬2,000元及5,785萬1,000元淨利。
- 指出統一發票銷售受電子發票政策衝擊,每年平均衰退約4.49%(2,700多萬元)。
- 表示各項印製成本持續上漲,故建議增列稅前淨利54萬5,000元。
- 解釋銷貨收入增列498萬5,000元是為彌補統一發票銷售下降,透過開發統一發票以外的印券業務(如表格雜券)推算。
- 說明銷貨成本中統一發票部分雖需求量減少,仍需維持安全存量及點對點調撥,以服務營業人就近購買,故建議酌減10萬元。
相關後續
- 臺灣土地銀行部分:增列稅前淨利2億元,收支隨同調整。
- 臺灣土地銀行部分:增列證券經紀及承銷收入2,000萬元,並同時增列證券經紀及承銷費用200萬元。
- 臺灣土地銀行部分:減列利息費用4,000萬元,減列證券經紀及承銷費用15萬元,減列證券經紀及承銷項下的服務費用80萬元,減列材料用品費10萬元,減列現金運送費500萬元,減列代理費用20萬元,減列行銷推廣費20萬元,減列國內旅費68萬9,000元,減列業務費用服務費用1,000萬元,減列管理費用服務費用10萬元,減列業務費用旅運費426萬元,減列業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300萬元,減列公關慰勞費20萬元,減列行銷推廣費300萬元,減列業務費用材料及用品費300萬元,減列管理費用材料及用品費50萬元,減列機器租金500萬元,減列研究發展費用15萬元,減列員工訓練費用100萬元。
- 臺灣土地銀行部分:關於有「網軍」疑慮的第30案、第31案(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及第32案、第33案(專業服務費),均不予減列,但增列主決議,要求土地銀行應核實依預算科目編列支用,不得挪為網軍或其他目的使用,且應依正確科目定義編列及支用。
- 財政部印刷廠部分:增列稅前淨利200萬元,收支隨同調整。
- 財政部印刷廠部分:增列銷貨收入598萬5,000元,同時增列支出544萬元。
- 財政部印刷廠部分:增列服務收入200萬元,收支隨同調整。
- 財政部印刷廠部分:減列銷貨成本統一發票部分10萬元,減列生產成本20萬元,減列勞務成本服務費用150萬元,減列營業費用40萬元,減列其他營業費用20萬元。
- 多項提案改為主決議或書面報告,要求相關單位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檢討報告或書面報告,例如關於強化資訊系統、ESG相關、國有土地地上權標售評估、行內運動員法制宣導、推展觀光工廠等議題。
- 本次委員會負責審查的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已審查完竣,將擬具審查報告,併入總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5001
- 卷/期/冊
- 111/50/1
- 發布日期
- 2022-04-25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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