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公聽會:聚焦立法急迫性、權責與供餐品質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4-13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辦「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公聽會,各界討論專法制定的急迫性、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營養師人力配置、偏鄉供餐穩定性及飲食教育推動。會議揭示現行校園膳食管理缺乏專法、規範分散、經費與人力不足等挑戰,並就章Q食材政策、公辦民營供餐公平性及午餐美味與健康平衡等議題產生多方爭議。行政部門承諾將持續努力並研議各界意見,以加速專法立法進程。
討論事項一
「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針對「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進行討論,旨在廣泛蒐集各界意見,以解決現行校園膳食管理缺乏專法、規範分散及中央地方權責不明等問題。
- 核心議題涵蓋專法制定的急迫性與必要性、中央與地方政府權責劃分、學校供餐方式與內容、營養師比例、偏鄉地區供餐品質及飲食教育的實施內容等。
相關爭議
- 專法制定與行政怠惰:多位委員和民間團體質疑行政院遲遲未提出部版草案,認為是行政怠惰,導致專法立法進度落後日本、韓國數十年。
- 營養師人力配置與經費來源:營養師公會、立法委員等主張應將營養師配置標準從40班降至20班,並由中央編列預算支應,而非由地方政府承擔,以解決偏鄉聘用困難及薪資偏低問題。
- 章Q食材政策與偏鄉困境:全教總與餐盒公會反映偏鄉及離島地區章Q食材取得不易,且補助經費未能反映物價上漲,業者面臨成本壓力,質疑政策執行對偏鄉的適用性。
- 公辦公營與民辦民營的公平性:餐盒公會質疑公辦公營學校食材成本占比高達72%-75%,而民辦民營僅約54%(含利潤),對民辦業者不公平,且呼籲專法不應將外訂桶餐業者排除在外。
- 飲食教育的內容與負責人:嘉義大學教授建議設立「食育專科教室」並擴大食育範疇,但營養師公會理事長反對創造新名詞,強調營養師應為執行飲食教育的專業人員。
- 中央廚房政策的執行挑戰:全教總指出中央廚房計畫推動過於倉促,偏鄉面臨缺工、招標困難,且廚師可能因通勤問題流失。
- 營養午餐的美味與健康平衡:家長會總會長認為過度強調營養導致午餐不美味,造成廚餘量高,建議專法納入多元烹煮方式;營養師公會理事長則強烈反駁「超營養就超不美味」是錯誤觀念。
立法委員發言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強調學生飲食營養與食品安全為長期關注議題,並指出立法院多位委員已提出專法版本。
- 對於教育部遲遲未提出相關專法版本表示遺憾,呼籲行政院加速立法進程。
- 指出目前校園膳食管理缺乏專法,導致規範分散且地方政府政策莫衷一是。
- 強調專法應解決中央與地方權責、營養師及廚工人力、經費配置、食育教育及廚餘減量等問題。
- 呼籲行政部門儘速提出部版草案,並要求教育部回應立法進程,不應讓法案一屆又一屆拖延。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贊成制定營養午餐專法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認為應嚴肅面對。
- 指出全球食品加工業發達,孩子選擇食物重口味而非營養,應從小透過營養午餐教育學童選擇健康食品。
- 認同教育部朝制訂專法方向推動,並建議營養師配置標準應從40班降至20班以上設置1人。
- 建議將監察院提出的午餐秘書兼任、廚工聘任及校園食育推動等問題納入專法。
- 主張將食育納入課綱,讓孩子從小學習健康飲食。
范雲 立法委員
- 指出日本有專法才能將午餐教育和在地食材做得好,因此在立法院積極推動相關立法。
- 曾於2020年質詢教育部評估午餐專法可能性,並提出「學校飲食教育法」及「學校供餐法」等版本。
- 強調除了食材安全健康,飲食教育也極為重要,應融入日常飲食中,以根本改變下一代健康意識。
- 建議設立食材研究中心,統籌採購、研究規劃、協助學校運用廚房、規劃飲食教育課程及研發食譜。
- 主張多元文化飲食教育應納入國際飲食,讓下一代理解不同飲食文化。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認為政府在偏鄉、原鄉喊的口號實質上是剝削與不公平的開始,質疑永久性教育政策及偏鄉教育資源不平等問題未解決。
- 在食農教育法審查時曾提出兩項建議,要求明定原住民族部落具體指標與計畫,並由中央統籌研議預算編列。
- 主張營養師是教育政策不可或缺的職務,教育部應參考學校校護編制,讓營養師成為偏鄉學校的安定人力。
- 不認同中央政策利多卻要地方政府買單的做法,認為齊頭式公平就是不公平。
- 建議行政院整合教育部、農委會、衛福部、原民會共同推動學校飲食健康政策。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強調營養午餐對孩子健康成長不可或缺,但食安事件頻傳,3年內有近7,000件疑似食物中毒事件。
- 指出目前營養午餐法規分散且價格採地方自治,導致「一國22制」亂象,質疑20幾元的午餐費用無法採購健康安全食材。
- 認為應建立整體性思維,而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零散政策,呼籲借鏡日本、韓國制定專法。
- 主張專法內容應涵蓋專責單位監督管理、明確供餐流程、食材採購與來源資訊透明、價格合理化與調整機制、家長與學生參與機制及專業人力配置。
- 強調不能再等待,應為孩童的平安健康嚴格把關。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倡議「營養三法」(營養與健康飲食促進法、食農教育法、學校供餐法),強調其立法精神與「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一致。
- 將營養三法視為「吃的疫苗」,認為健康飲食能增強免疫力,抵抗病毒入侵,並能減少健保支出。
- 指出國人18歲成年以前有12年與學校營養午餐相伴,涵蓋三分之二成長期,對兒童及青少年健康飲食至關重要。
- 強調學校營養午餐對弱勢家庭兒童尤其重要,應足夠均衡營養。
- 主張學校供餐法應承擔更多社會責任,導入食農教育、惜食減碳、在地食材、動物福利及低碳足跡等原則,並符合生態及循環經濟。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學校事務與社區息息相關,若專法侷限於教育領域,將可惜其綜效。
- 以校護編制為例,說明法律規定應考量現場實際狀況,並結合橫向資源以發揮綜效。
- 建議中央廚房的效益不應限定於學生,可擴及獨居老人、社區關懷據點等對象,實現老幼共學與社區參與。
- 認為中央廚房的規模效益應納入考量,若份數太少恐投資效益不高。
- 主張透過擴充服務對象,讓央廚在教育內涵上更充實,將飲食教育、地方農產、農戶辛勞等功能融入其中。
相關人員回應
蔡清華 次長 教育部
- 認同午餐專法是大家期待,但強調國民教育屬地方事務,專法制定需考量可行性、經費籌措與分配、以及人員編制地方政府能否承受。
- 同意專法涵蓋食育教育與營養習慣養成,並指出108課綱健體領域已有「人與食物」部分,營養師應與學校教學及各領域老師結合。
- 報告教育部每年約有50億元經費補助各縣市午餐,包括弱勢學童、三章一Q及中央廚房興建與人員補助,未來將努力籌措更多經費。
- 說明偏鄉中央廚房政策與農委會、原民會跨部會合作,輔導原民農民食材申請生產履歷納入三章一Q補助,並鼓勵偏鄉組成聯合採購聯盟以節省成本。
- 表示透過一般性補助款補助地方營養師及廚工,廚工已改為月薪制,穩定性提升。
- 回應營養師聘用困難,表示退而求其次鼓勵營養相關科系學生擔任,並願與營養師公會討論提升薪資。
- 說明中央廚房規劃由成大建築團隊結合餐飲專家學者統一規劃,目前123個新擴建中央廚房正在積極進行中。
- 澄清全國營養師人數並非未統計,而是有超過544位,但仍需努力提升偏鄉聘用率。
- 承諾將與農委會研議章Q獎勵金反映物價上漲的方式,並願意討論成立常態性研究團隊,研究校園飲食。
- 指出大學飲食也是臺灣飲食教育的重災區,將努力改善。
白秋菊 副組長 農糧署
- 回應偏鄉及離島章Q食材取得不易問題,農委會已輔導農民團體建置偏鄉食材供應平台,目標每個縣市至少一個。
- 說明已分場次邀集偏鄉縣市與學校聽取食材取得困難並協助解決,偏鄉章Q食材覆蓋率已從107年的53%提升至去年底的83%,今年2月達91%。
- 回應政府推動三章一Q對食材品質改善的質疑,表示從源頭生產端把關,校園抽檢生鮮食材合格率已從105年前的91.4%提升至97%以上。
- 說明章Q獎勵金是補助價差,雞肉上漲與章Q價差可討論,已研擬滾動檢討草案並與教育部初步溝通,將報主計總處核定。
郭愷珶 科長 輔導處
- 說明食農教育法草案已於去年12月送出經濟委員會,預計本會期通過。
- 指出食農教育法推動包括支持在地農業、培養均衡飲食、珍惜食物、傳承飲食文化、深化飲食連結農業及地產地消永續農業等六大方針。
- 表示食農教育法第11條及第15條針對學校部分有說明,未來將與教育部共同推動。
- 提及農委會自106年起推動食農教育推廣計畫,並製作教學知能手冊及國產農漁畜教材供學校參考應用。
陳美志 專門委員 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
- 說明中央國立學校公職營養師員額編制由教育部規劃辦理。
- 指出地方學校公職營養師員額不受行政院規範,由地方政府自行規劃辦理。
- 回應營養師相關業務是否可委外處理,表示業務若不涉公權力行使,且機關或學校對派來人員無指揮監督關係,則可辦理委外。
蔣偉民 前副局長 新北市教育局
- 認為制定專法具有必要性,可整理分散法規、開創構想並解決人員經費困境。
- 建議在專法第三條或另立條文解釋供餐及飲食教育內涵。
- 建議教育部應訂定學校午餐廚房設置基準供各縣市參考。
- 主張正視午餐執行秘書一職,建議可透過國教署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補助各縣市設置正式職位。
- 建議農委會應提供品質及價格穩定的食材,比照米糧在第15條規範。
- 對於營養師編制,建議供餐人數500人設置1名,2,000人以上再增置1名,或以全縣市學生數總額統籌分配。
- 對於廚工比例1比100,認為應斟酌人數,避免影響食材經費,除非中央加強補助。
- 認為學校食材供應中心可考慮設置,因新北市與桃園市的經驗做得不錯。
林明煌 教授 國立嘉義大學教育學系
- 長期受國教署食育計畫委託,協助訂定食育概念定義、理論架構及核心素養指標,並開發食育教材。
- 建議設立「食育專科教室」,其內容應包含農林漁牧生產體驗、消費者意識、飲食禮儀文化及永續生存等多元面向。
- 指出食農教育屬於食育中「產食」部分,食育應涵蓋「知食、產食、佳食、惜食、享食」五個面向。
- 強調學校食育推動在老師、廚工、營養師之間工作分配混亂,需重新考慮。
- 建議食育專科教室應能彰顯學校或地方特色。
羅德水 主任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文宣部
- 樂見專法立法,但需釐清經費編列、員額編制、中央地方權責及學校現場負荷等配套,避免增加現場壓力。
- 強調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重要,國中小教育業務屬地方,需明定財源及經費編列方式。
- 指出專法鼓勵公辦公營方向理想,但需因地制宜考量經費、空間、設施設備及人員缺口。
- 建議營養師設置應權責明確、明定工作內容、減輕工作壓力,並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 指出廚工聘用「一校多制」,國中小多採承攬制不符勞基法精神,幼兒園契約進用但待遇偏低,建議應明定薪資基準表。
- 反映偏鄉離島可溯源食材取得不易,申請補助門檻提高增加困境,建議偏鄉離島不應完全綁死章Q,可考量在地供應。
- 認為中央廚房政策推動過於倉促,應給偏鄉離島更多規劃空間。
廖哲豪 總會長 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
- 樂見專法制定,認為可解決各學校團膳標準、罰則及招標規則不一的問題,加強對廠商的責任要求。
- 希望專法對三章一Q不要過多限制,建議訂定多元化烹煮方式,避免午餐過於營養導致不美味、廚餘量高。
- 建議專法結合飲食文化及愛惜食物,將在地食材供應商、農民融入課程,讓孩子理解食物得來不易。
- 呼籲中央應與地方協調,將專法所有配套(包括費用、實施方式)訂定完善,避免如冷氣政策般權責不明。
陳明信 理事長 中華民國餐盒食品同業公會
- 指出公辦民營及外訂桶餐在學校午餐供應鏈中佔舉足輕重角色,約佔總數73%。
- 質疑公辦公營與民辦民營午餐價格差異不到5元,但公辦公營食材費用佔比高達72%-75%,民辦民營僅約59%(含利潤),認為不合理不公平。
- 指出全國因少子化閒置公辦公營廚房高達49所,質疑大量興建廚房在缺工、缺料及非專業管理人員下如何經營。
- 主張都會區應結合民間力量,政府可投入民間團膳公司建置與補助,派遣專業人員進駐協助管理。
- 呼籲專法不應將占36%供餐量的外訂桶餐業者排除在外。
- 質疑章Q獎勵金3.5元到6元的調整,是因應杜絕進口肉品政策,而非物價上漲,且目前6元已不足以應對物價通膨。
- 氣憤表示業者不應為政府政策買單,要求政府滾動檢討獎勵金,並明確對口單位處理此問題。
金惠民 理事長 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指出僅約19%學校有營養師,人力非常少,但政府持續加重營養師工作(如智餐平台),質疑政府投入大量經費推動三章一Q對學童午餐品質改善成效。
- 揭露中南部部分團膳業者無營養師,使用不知名品牌、人工香料調味料,導致學童味蕾被破壞。
- 強烈反駁家長「超營養就超不美味」是錯誤觀念,強調營養師能設計健康又美味的餐點。
- 質疑「食育專科教師」新名詞,強調亞洲先進國家皆由營養教師執行營養教育。
- 建議營養師配置應從40班降至20班以上設置1人,符合國際趨勢,並應有偏鄉加給。
- 提出高雄市將公職營養師員額調整至偏鄉任用,並建議教育部可比照衛福部社區營養推廣中心模式,由中央編列經費補助地方聘用專職營養師。
- 質疑醫事人員(如學校營養師、護理師)工作是否可委外給非專業人員執行。
黃翠華 執行長 癌症關懷基金會
- 強調學校飲食健康促進專法是建構國民健康的基石,應從小呵護每個孩子的健康。
- 指出臺灣出生率低,但學童過重、肥胖比率高,導致罹患第二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及癌症風險大幅增加。
- 引用研究數據說明不健康飲食影響1,500萬國人,且從小飲食習慣不佳導致年輕罹癌案例。
- 揭示學童天天5蔬果達成率低於5%、平均每天喝不到半杯奶、36%天天喝含糖飲料等飲食現況問題。
- 指出全臺灣近80%學校沒有營養師照顧午餐,教育部雖有飲食設計標準,但近70%學童飯量、蔬菜攝取不足,顯示供餐後孩子並未正確攝取。
- 呼籲營養午餐是最佳飲食教育示範,應教導孩子如何選擇食物,並借鏡日本將飲食教育列為必修課程。
- 建議各校應有營養師,若不行至少20班以上學校配置1名,或讓營養師每週至少見到學生1次。
賴坤明 副教授 中山醫學大學健康產業科技管理學系
- 認為學校午餐專法對相關單位及學校基層有很大幫助,但需務實且能確實執行。
- 建議法案第七條推動小組成員應增列「食品技師」,強調專業分工與合作,加強食安把關。
- 建議第九條各級主管機關專責單位應增置「至少食品技師一人」,協助推動食安與飲食教育。
- 建議中央廚房條文應明確化,並重新思考營養師配置比例,認為同單位過多營養師可能產生管理問題。
- 建議學校午餐秘書不應由老師兼任,供餐人數多者應聘請專職午餐專員。
- 指出目前廚工配置比例1比100可能導致人力不足,建議應再思考合理員額。
黃嘉琳 秘書長 大享食育協會
- 指出立法院多位委員已提出多個學校午餐相關法案版本,但行政院卻遲遲未提出部版,質疑是行政怠惰。
- 強調臺灣學校午餐專法立法落後日本70年、韓國40年,導致教育現場人員無法依法行政。
- 指出全國公職營養師人數統計不清,約500餘位,導致近80%學生未受公職營養師照顧,特別是偏鄉原鄉。
- 質疑公辦公營學校食材費用佔比高(70%)且家長繳費較少,而民辦民營學校食材費用佔比低(約50%)但家長繳費較多,認為對80%學生不公平。
- 指出中央廚房政策推動倉促,偏鄉廚師人力可能因通勤問題流失,且聘用標準降低,薪資偏低。
- 強調營養師在學校法規中地位尷尬,既要負責營養照顧、衛生保健,又要負責食農教育,卻非老師。
- 批評中央廚房經費運用與人事聘用相關注意事項中,偏鄉若聘不到營養師得以專業經理人替代,且薪資微薄,導致專業人員難以進入偏鄉服務。
洪昭勝 料理科學家 對味好食研究所
- 主張應在國家高度下,賦予營養師、校廚、午餐秘書更多工具與能力,以更少人力做更多事情。
- 指出現行校廚任用標準(丙級證照)不足以應對團膳專業,且廚房設備規範停留在民國91年,已嚴重落後。
- 建議大幅更正廚房設計,納入節能、高效、安全的新設備,並應有專業單位建立規範。
- 主張營運模式應結合其他社區餐點(如獨居老人),提高廚房使用率與價值。
- 建議營養師應更專注於飲食教育,廚房食品安全與烹飪研發可交由食品技師及研發廚師團隊處理。
- 呼籲在國家級單位建立烹飪研究中心,進行人員訓練、烹飪方法標準化、設備規範制定,並開發智慧化菜單系統與飲食教育內容。
- 強調校園飲食是國家安全問題,應給予前線工作人員足夠的資訊與工具,提升工作效能。
- 指出大學飲食是臺灣飲食教育重災區,應將大學教育系統納入,肩負生活教育輔導與把關責任。
相關後續
- 主席呼籲教育部儘速將「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送出立法院審議,並承諾將持續關注法案進度。
- 委員會將於公聽會終結後10日內,依出席者意見提出公聽會報告,送交全體委員及出席者作為審查特定議案之參考。
- 教育部承諾將與農委會研議章Q獎勵金滾動檢討機制,以反映物價上漲情形。
- 教育部將與營養師公會及黃嘉琳秘書長討論如何提升營養師薪資及確保偏鄉聘用專業人員。
- 教育部將參採對味好食研究所洪昭勝料理科學家提出的具體建議,將使用者角度納入中央廚房及廚房規劃,並考慮成立常態性研究團隊研究校園飲食。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5501
- 卷/期/冊
- 111/55/1
- 發布日期
- 2022-05-0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