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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公聽會:聚焦新興菸品管制、禁菸年齡及場所擴大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4-14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舉行「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公聽會,核心議題涵蓋將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擴大禁菸場所範圍,以及針對電子煙與加熱菸等新類型菸草產品的管理政策與風險評估機制。與會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政府部門代表針對全面禁止新興菸品、健康風險評估機制、網路販售查緝及校園菸害防制等面向提出廣泛意見與建議。會議普遍認同修法之迫切性,所有意見將彙編供立法委員審查修法參考。

討論事項一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討論「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聚焦於將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擴大禁菸場所範圍,以及針對電子煙與加熱菸等新類型菸草產品的管理政策與風險評估機制。
  • 同時探討行政體系如何跨部會合作以落實全面禁止電子煙,並有效稽查網路平台販售菸品的違法行為。

相關爭議

  • 加熱菸應否全面禁止或納管:多數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主張加熱菸與電子煙應雙禁,因其同樣有害且可能造成青少年成癮;衛福部及部分委員則支持行政院版草案,將加熱菸列為新類型菸草產品,採許可制並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與全面禁止的電子煙作區別。
  • 健康風險評估機制的有效性:反對者認為現行健康風險評估標準過低,無法有效把關人民健康,且恐被菸商利用為宣傳「政府掛保證」的手段;支持者則強調應依國際及環保署標準,採用絕對風險評估,並要求審查細節授權訂定辦法處理。
  • 吸菸區的設置:部分委員提議應廣設公共吸菸區以規範吸菸行為,避免非吸菸者吸入二手菸,兼顧吸菸者權益;衛福部及多數專家學者則主張應擴大禁菸場所,營造無菸環境,並質疑室內吸菸室無法完全過濾二手菸危害。
  • 監獄吸菸管理:獄政工作權益促進協會指出監獄通風設施不足導致二手菸問題,呼籲編列預算改善室內吸菸區通風設施;衛福部則曾定調監獄戒護區內僅能於戶外吸菸,但此方案未考量實際戒護需求及天候因素。
  • 網路販售菸品查緝:多位發言者指出網路販售菸品浮濫且難以查緝,主因在於平台隱密性高、業者易另起爐灶,以及跨縣市執法困難,認為應加重罰則並建立更完善的跨部會稽查規劃。
  • 禁菸年齡與成年年齡脫鉤:兒盟指出多國禁菸年齡(20或21歲)與成年年齡(18歲)已脫鉤,支持我國朝此方向修法,以延遲青少年接觸菸品。
  • 菸價與菸品展示:有研究員呼籲應提高菸價、禁止菸品於超商展示,並推動素面包裝,以進一步降低吸菸率。

立法委員發言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修法應務實,兼顧法條內容與實務落實可行性,不應全面禁止導致菸品流向黑市。
  • 建議參考國外先例並考量臺灣風土民情,進行本土長期公共衛生研究以支持決策。
  • 呼籲嚴格審查新興菸品,即使開放也只能允許危害程度不高於既有菸品的產品上市,並要求健康風險評估報告。
  • 提議廣設公共吸菸區,規範吸菸者於特定範圍內吸菸,以避免危害不吸菸者權益。
  • 建議推動買菸實名制,以累積公共衛生大數據,有助於健康研究。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對加熱菸開放與否持審慎態度,擔憂其可能造成青少年「入門效應」及「並用風險」,認為在缺乏官方本土實證研究前,貿然開放有欠周延。
  • 關切網路販售菸品查處機制不足問題,指出網路販售管道隱密且業者易另起爐灶,要求主管機關在修法前提出完整的網路稽查規劃,並視為開放加熱菸品的先決問題。
  • 認為修法應在紙菸部分努力外,更需對新興菸品管理,尤其是對青少年危害,有更周密思考,以契合國際間減少供應、需求、傷害的「三減策略」。

相關人員回應

石崇良 衛生福利部次長

  • 衛福部支持將禁菸年齡從18歲提升至20歲,因78.3%吸菸者在20歲前開始吸菸,可有效保護青少年。
  • 支持擴大禁菸場所,將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並納入酒吧、夜店等場所。
  • 新興菸品管理採原料歸類原則:加熱菸列為新類型菸草產品採許可制,須經健康風險評估後方得製造、輸入、販賣;電子煙因非傳統菸草,列為類菸品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售。
  • 為落實電子煙禁令,將與經濟部、財政部、海委會、交通部合作查扣及監控,教育部加強校園宣導與檢舉,地方衛生局強化識別與執法。
  • 修正草案第八條將嚴禁網路平台、自動販賣、郵購等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的菸品販售行為,並將持續網路監控與實體店面查處。
  • 強調修法後將訂定授權法規,嚴格審查加熱菸的細節與管理,上市後持續監測,並要求菸草柱與組合元件組合販售。
  • 針對違法製造、輸入電子煙或未經許可加熱菸,罰則可高達1億元,並可能涉及10年以下刑事責任。
  • 感謝各方意見,強調菸害防制法修法迫切,希望能儘速通過以保障國人健康。

顏春蘭 財政部國庫署副署長

  • 財政部為提升私菸查緝效能,自2016年起訂定「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整合中央與地方機關資源。
  • 每年訂定「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每年有5次專案查緝,並將績效列入追蹤考核及獎勵。
  • 承諾未來將持續統合及強化查緝機關能量,滾動檢討,以維持市場秩序並確保國家稅收。

李勇毅 經濟部商業司專門委員

  • 修法通過後,經濟部將配合增訂中華民國貨品分類號列及輸入規定,以管制類菸品的輸入。
  • 已於2021年11月18日發函請相關網購公協會轉知會員,禁止在網路上販售電子煙產品。
  • 未來將持續與衛福部國健署合作,提供電子煙及加熱菸的關鍵字,要求網購業者隨時下架禁止販售的商品。

鄭來長 教育部綜規司司長

  • 教育部已於2021年8月修正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將電子煙及加熱菸防制工作納入。
  • 課綱中已律定菸害防制規定,教師在教學中會提及菸害防制作為。
  • 輔導學校辦理「送愛到學校」推廣菸害防制,並選定大專院校給予輔導。
  • 在健康促進學校中,菸害防制為國中以上學校必選議題,並增進相關人員專業知能。
  • 研發宣導繪本、親子共學手冊、數位教材、問答集,並辦理短片徵選活動,提升學生菸害防制認知。
  • 教育部敬表支持將大專、幼兒園、中小學列為禁菸場所,以及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等規定,並將積極配合修法後的教育作為。

陳錦文 內政部警政署副組長

  • 內政部警政署將本於行政機關共同一體的行政機制,全力配合主管機關實施聯合稽查。
  • 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稽查電子煙時,遇有危害或妨害公共秩序,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9條請求警察機關行政協助。

劉英秀 法務部參事

  • 針對臺灣獄政工作權益促進協會陳組長提出的矯正機關吸菸區規劃意見,將帶回矯正署研議辦理。
  • 法務部已於昨天與衛福部國健署及董氏基金會共同舉辦「2022戒菸就贏比賽」記者會,增設收容人專屬戒菸獎勵機制。
  • 承諾未來修法過程中,法務部將提供必要的法制協助,共同努力防制菸害,保障國人健康權。

相關後續

  • 公聽會報告將彙整所有與會者的寶貴意見與書面資料,送交立法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參閱,作為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的參考。
  • 衛福部表示將秉持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原則禁止但須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管理原則,儘速推動修法通過以利執行,保障國人健康。

原始資料

公報
1115601
卷/期/冊
111/56/1
發布日期
2022-05-05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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