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預算凍結案與強制車險修法,並廣泛質詢金融政策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4-11
LawTrace 法律歷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首先處理並准予動支共計74案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書面報告。隨後,會議重點討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5案,主要聚焦於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保、強化保險有效性及相關罰則。此外,委員們也廣泛質詢金管會關於股市外資流出、壽險業投資風險、防疫保單理賠爭議、純網銀發展困境以及虛擬貨幣監管等多元金融議題。
討論事項一
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37案 (報告事項)
核心議題
審查財政部及其所屬機關(如國庫署、賦稅署、國稅局、關務署、國有財產署等)共37項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的書面報告,以決定是否解除凍結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列37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或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37案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審查財政部及其所屬機關共37項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的書面或專案報告,並進行說明及詢答,以決定是否解除凍結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上列37案均已審查或處理完竣,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鍾佳濱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審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5案 (含行政院及黨團、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法主要旨在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範圍,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並透過擴大舉發方式及註銷牌照機制,強化強制車險的有效性與投保率。
- 討論內容涵蓋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定義、投保義務人、罰鍰標準、保費收取方式,以及現行汽機車強制險投保率偏低問題與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的代位求償率。
相關爭議
- 微型電動二輪車納保罰鍰標準:行政院建議將罰鍰定為機車半數(750元以上1,500元以下),時代力量黨團則建議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
- 受害人犯罪行為除外條款:民眾黨黨團提案刪除第28條第1項第2款將受害人犯罪行為列為除外危險的規定,金管會則認為現行處理原則已解決問題,刪除恐導致酒駕駕駛人於負全責時仍獲理賠的不合理現象。
- 被保險人請求權內容:林為洲委員等提案增訂被保險人得請求保險人向第三人給付保險金,金管會則認為現行法規已賦予請求權,無需特別增訂。
- 未投保查察機制:葉毓蘭委員等提案增訂經勾稽比對通知後仍未投保者處以罰鍰,金管會則建議依行政院版第51條之1規定,逾6個月未投保者得註銷牌照。
- 強制險理賠額度調整:委員陳椒華及邱顯智質詢應調高強制險給付額度以因應醫療成本上升及交通事故惡化,金管會則表示現階段因基金水位虧損,暫不考慮調高,建議不足部分可由商業險彌補。
- 危險駕駛加重保費範圍:金管會依交通部建議針對道交條例第43條第1項前4款危險駕駛行為加重保費,但邱顯智委員認為此範圍過窄,案件量少,應擴大至闖紅燈、爭道、不讓行人等常見違規行為並與違規記點掛鉤,金管會則表示需與交通部再行研究。
- 防疫保單陪同隔離理賠:林楚茵委員質詢防疫保單對「陪同隔離」是否應理賠,保險局施局長明確表示不在契約條款理賠範圍內,並提及評議中心已有類似案例判決不賠,引發委員對家長照護需求與保單條款解釋的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代表時代力量黨團提案修法,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填補現行法令不足。
- 強調電動自行車車輛數及交通事故件數逐年增加,主張應強制納保。
- 建議調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給付金額,特別是醫療給付,應將病房費差額、膳食費、看護費等納入考量,因101年至今未調整。
- 呼籲金管會關注埤塘遭排放工廠廢水及種電犧牲灌溉用水問題,要求就相關保險與投資進行環保環評。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建議交通部應結合經濟部或引進外勞公司等單位,加速推動50萬輛未掛牌電動車的納保,而非僅依靠被動的攔檢與舉發。
- 質疑外資券商一邊喊進一邊反手賣出台股的行為,要求金管會對此類不當操作進行具體行政處分,避免輕輕放下。
- 關切壽險公司持有高風險海外債券(垃圾債)比例過高問題,要求金管會加強監理,降低高風險投資比率,以利IFRS 17順利接軌。
- 質疑壽險公司在未來可能面臨增資需求的情況下,仍發放現金股利,要求金管會審慎評估其合理性。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詢防疫保單與疫苗保單的理賠條件及停售原因,認為應對民眾清楚說明保單性質,並關注保險公司在疫情升溫時停賣保單的現象。
- 關切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的投保義務人、牌照管理及駕照規定,特別是改裝車輛的風險與責任歸屬問題。
- 對外資大量賣超台股表示擔憂,質詢金管會對市場的信心喊話是否有效,並關注壽險業減碼台股轉向海外債券的趨勢。
- 建議金管會應要求銀行、金融業第一線人員施打第3劑疫苗,以因應疫情升溫。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質疑「微型電動二輪車」定義不明確,且現行法規未涵蓋改裝電動輔助自行車,導致安全管理漏洞。
- 指出全國仍有逾200萬輛機車未投保強制險,裁罰件數高,要求金管會與交通部檢討現行宣導與催繳機制,並考慮提高罰則。
- 要求金管會與交通部公路總局應盡速完成違反強制險事件通知單新增投保繳交資訊的辦理作業,並確保4月底前上線。
- 提醒金管會因應新防疫措施(如「在宅照護」)可能導致防疫保單理賠爭議,應與保險公司討論,預防爭議發生。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質詢防疫保單對「陪同隔離」的理賠爭議,指出已有案例送評議中心,要求金管會與產險公司溝通,避免個案處理拖延。
- 擔憂新防疫指引「在宅照護」可能導致防疫保單理賠條款與現行文字不符,要求金管會統一解釋,確保投保者權益。
- 指出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代位求償率低於40%,政府承擔高額呆帳,要求基金提出改善書面報告以提升求償率。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質詢防疫保單「你保500元,中就賠10萬元」已停售,建議金管會鼓勵保險公司推出更多惠民保單,讓民眾有「小確幸」。
- 指出保險公司獲利豐厚,市場規模龐大,要求金管會站在民眾與弱勢立場,發揮道德影響力,幫助民眾投保。
- 關切新型交通工具(如風火輪、電動滑板車)的保險與管制問題,指出這些工具雖不能上路但仍常見,應加強取締。
- 呼籲金管會積極研擬虛擬貨幣(如NFT、元宇宙相關交易)的主管機關與管理方向,避免臺灣在國際趨勢中落後。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強調微型電動二輪車納保目的是提高社會安全網,而非處罰使用者。
- 詢問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來保費估算與繳納方式,建議可採5年期優惠保費,並研究與電池租賃業者合作等便利投保管道。
- 指出全台有222萬輛機車未投保強制險,每年開罰20萬件,但仍有四成不願投保,要求公路總局盡速實施罰單上加註便利投保管道。
- 建議交通部應提高機車駕訓班補助金額、擴大高死傷率地區補助名額,並推動偏鄉巡迴課程,以提升機車駕駛安全。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建議金管會應更積極面對元宇宙趨勢,成立專案小組研究其發展與商機,並考慮仿效金融沙盒機制進行試點管理,而非僅從洗錢防制角度看待。
- 關切今年上市櫃公司現金減資案件數量與金額異常增加,質疑部分公司可能利用減資稀釋小股股權以控制董事會,要求金管會注意並調查此不健康現象。
- 要求金管會證期局於2週內提交減資調查結果報告。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擔憂微型電動二輪車納保後,實際執行面可能面臨「徒法不足以自行」問題,如同現行仍有200萬輛機車未投保,強調執法落實是關鍵。
- 關切中國「金融穩定法」草案可能對我國在中國的金融分支機構造成衝擊,要求金管會預先評估並研議因應之道。
- 詢問純網銀的發展困境,指出其業務受限、創新服務不足,未能發揮鯰魚效應,建議金管會應提供良好環境並考慮開放企業金融等業務,甚至探討與加密貨幣、NFT等新興領域的結合可能性。
- 提醒金管會借鑑純網銀經驗,審慎規劃純網保發展,確保法規鬆綁與監理彈性,避免重蹈覆轍。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臺銀理專弊案受害金額與人數不清,要求金管會督促臺銀儘快釐清,並探討運用區塊鏈技術加速跨行帳務清查的可能性。
- 批評金管會對臺銀理專弊案的行政調查態度消極,一個月仍未釐清內控失靈問題,要求金管會邀請臺銀直接說明,並於2週內提交完整資料。
- 建議金管會應建立高階經理人問責機制,避免理專調職後仍經手原客戶,並要求高風險銀行必須全面落實工會提出的防弊措施。
- 關切壽險業淨值因利率調整大幅蒸發,要求保險局正視問題,說明長期衝擊。
- 主張防疫保單理賠應對被保險人做有利解釋,衛福部發出的隔離通知書應視為符合保單「隔離」條款,無論是否為「自願陪同隔離」。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詢金管會投資型保單及類全委保單禁止連結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的政策,要求說明對市場的衝擊及配套措施。
- 關切美國證管會要求上市公司公布碳排措施並經獨立機構認證的規定,詢問金管會對國內企業ESG揭露及認證時程的規劃。
- 質疑Gogoro等臺灣培養出的公司赴美掛牌,對國內資本市場造成傷害,要求金管會檢討上市櫃制度,並要求證交所、櫃買中心高層應更積極招商。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指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近3,000人,強制險理賠額度(身故及失能200萬元)與實際和解金差距甚大,導致受害家庭無法獲得足夠保障,要求金管會應調高給付額度。
- 質疑金管會對危險駕駛加重保費的政策,認為僅針對道交條例第43條第1項前4款行為,案件量極少,無法有效促進交通安全。
- 建議金管會應將闖紅燈、爭道、不讓行人等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行為與保費調整勾稽,並將違規記點紀錄與保費加重或減輕掛鉤,以積極鼓勵駕駛人守法。
相關人員回應
黃天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肯定台股基本面良好,殖利率有吸引力,對台股有信心,但提醒投資人注意地緣政治、升息通膨、疫情等風險,並審慎選股。
- 表示金管會已要求交易所評估上海及崑山封城對台股及產業供應鏈的影響,並將督促公司發布重大訊息。
- 指出高端案已移送檢調,金管會不宜過度干預,但會發函詢問有無配合事項。
- 承認國人金融知識有增進空間,金管會持續推動金融教育,但對於公股銀行廣告內容不予評論。
- 表示NFT主管機關問題行政院已承諾1個月內給答案,但尚未收到通知,強調對加密貨幣等新興領域監理需全球共識,金管會立場審慎。
- 說明金管會從信用風險管理角度參與打房政策,但成效需時間觀察,並指出房市政策未限制正常購屋需求。
- 同意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強制車險,並將保費採5年期以降低不投保機率。
- 說明壽險業淨值蒸發是債券評價反應,屬短期波動,對應負債面目前尚可,並非永久性損失。
- 表示金管會已注意到中國金融穩定法草案,但我國銀行在大陸業務相對穩健,資產品質良好。
- 承認純網銀發展面臨法規未及時調整及疫情影響,金管會將提供良好環境助其發展,並將借鑑純網銀經驗規劃純網保。
- 表示強制險給付額度暫不調高,因基金水位虧損影響永續性,不足部分可由商業險彌補。
- 說明危險駕駛加重保費是提升道路安全政策一環,目前依交通部建議引用道交條例第43條前4款行為,但認同案件量少,將與交通部再研究。
- 承諾會要求銀行局邀請臺銀直接報告理專弊案進度與內控問題,並於2週內提交完整資料,且將研議高階經理人問責制度。
- 表示將與銀行公會研究跨行區塊鏈技術清查損失金額,並研議避免理專調職後經手原客戶的警示機制。
- 承諾將研究工會提出的防弊措施,並朝要求高風險銀行全面落實的方向努力。
- 表示將針對強化投保強制險,特別是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宣導提出報告。
施瓊華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局長
- 說明機車強制險投保率偏低(約85%)主因是行照換發規定改變,無每年管制措施,需靠宣導提高。
- 解釋防疫保單與疫苗保單的理賠條件,強調需依保單契約履行,並表示已請公會研究定價合理性與理賠考量消費者情況。
- 明確表示「陪同隔離」不在現行防疫保單契約條款理賠範圍內,評議中心已有案例判決不賠。
- 說明針對新防疫指引「在宅照護」,將請業者從寬認定,但仍需視是否有醫療行為。
- 說明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險規劃採5年期投保,保費預計2,000元左右,比機車便宜,以提高投保率並減少特補基金負擔。
- 表示強制險到期前會催繳4至5次,可提高三成投保率,但仍有人不想繳。
- 說明保險公司與保發中心已在續保通知上提供條碼便利投保,公路總局罰單預計4月底上線增加繳費條碼。
- 說明防疫保單有19家公司推出八十幾種商品,保障範圍廣泛,但停售後會再推新保單。
- 說明壽險業去年獲利4,000億元主要來自投資收益,總市值已達33兆元。
- 表示投資型保單及類全委保單將限制連結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影響約5,000億元市場規模,不溯及既往。
- 說明壽險業淨值蒸發是因美元利率上漲導致債券評價下降,但因長期持有且對應負債,短期波動影響有限。
- 說明保險公司在加重危險駕駛保費方面,會與損失經驗連結,找出明確肇事者,避免保戶抱怨。
李昭賢 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
- 表示交通部目前沒有分析交通事故傷亡與機車未投保的直接連結關係,但認為會有若干關聯。
- 同意加強清理廢棄不用車輛有助於提高機車投保率,並指出機車第一當事人肇事率近六成,已推動道安21項措施強化管理。
- 說明電動自行車改裝超速問題,道交條例已有處罰機制,並會同地方機關加強稽查。
- 說明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是投保義務人,未來將發牌照,但仍屬慢車管理,不需要駕照。
- 表示風火輪、電動滑板車等運動器材目前不能上路,若上路可依法取締。
- 說明機車駕訓班旨在提升駕駛安全意識,實證研究顯示可降低違規及肇事風險,並提供補助,但駕訓班分布不均。
- 同意研議提高機車駕訓補助金額、擴大高死傷率地區名額及偏鄉巡迴課程,以推廣機車安全駕駛。
李珮芸 交通部公路總局專門委員
- 說明微型電動二輪車定義與電動自行車相同,最大時速25公里以下,重量含電池40公斤以下,不含電動輔助自行車。
- 解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對未投保的裁罰,區分路邊查察(按車種別裁罰1,500元至3,000元)與肇事(6,000元至30,000元)。
- 證實去年路邊查察有1.8萬輛汽車及14.6萬輛機車未投保,未投保肇事機車達3.3萬輛,推估全國約200萬輛機車未投保。
- 說明公路總局將在強制險舉發通知單上加註重新投保繳費資訊及條碼,預計4月下旬實施,方便民眾繳納罰款時順便投保。
邱瑞利 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總經理
- 說明特補基金代位求償率低(約30%),主因是強制險採無過失理賠,但向肇事者追償需回歸民法過失責任。
- 指出法律規範限制對4等血親內、配偶、家屬及3等姻親家屬無代位追償權,導致可追償肇責僅約50%。
- 補充說明許多未投保者屬弱勢,求償時需考量其社會現實面,可能導致案件拖延。
張振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局長
- 表示目前上海及崑山有161家上市櫃公司停工,但已擬好應變方案,尚未有公司回報重大影響。
- 說明金管會已要求交易所對9家出具台積電報告的外資券商限期說明,將確認其是否有一邊喊買進一邊賣出的情況,若有事實將依法處理。
- 證實今年至3月有18家上市櫃公司辦理減資,金額達574.86億元,金管會已發函會計師公會,要求特別評估減資超過50%的案件。
- 表示已發函投保中心,要求逐案審查減資案件,以防稀釋小股股權等不健康現象。
莊琇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局長
- 報告臺銀理專弊案受影響客戶為6戶,目前臺銀報告金額為2,888萬元,但其中1戶資金往來複雜尚待調查。
- 表示金管會正請臺銀補充資料,以確認內控三道防線及理專十誡的落實情況,並強調部分資料需依賴檢調單位調查。
張子浩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局長
- 說明因疫情無法赴大陸檢查,但可透過調閱總行資料、檢查報告及主管機關報告進行替代檢查,作業上沒有困難。
相關後續
- 說明及詢答完畢。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草案」5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2案,要求財政部研議雲端發票即時查詢對策可行性,並彙整租稅宣導相關活動成效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保險局、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完成違反強保法事件通知單增加投保強制險繳交資訊辦理作業。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針對如何強化投保強制險之宣導提出報告,並請交通部研議透過提高補助、高死傷率地區名額、偏鄉巡迴或其他方式,推廣機車安全駕訓課程,均於1個月內向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於1個月內,針對提升代位求償率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與保險業者,於新型態防疫指引出爐後2週內,以書面報告說明新型防疫措施是否符合保單條款所稱「隔離」、「檢疫」。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儘快提出純網銀開放企業金融等業務之規劃,並於2個月內針對如何加快金融科技適用於金融商品之措施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儘速就中國制定金融穩定法對我國金融業之影響進行評估,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5601
- 卷/期/冊
- 111/56/1
- 發布日期
- 2022-05-05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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