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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退撫新制與校園防疫標準聯席審查:聚焦轉換機制與疫情應變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4-13

LawTrace 法律歷程: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聯席審查「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等多項法案,並重點討論「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會議核心聚焦於公教退撫新舊制銜接、財務缺口撥補、學校停課標準爭議、以及校園防疫物資與政策溝通等議題。多位委員提出質疑與建議,要求教育部與銓敘部提供更詳細的精算報告與配套措施,最終決議將持續審查並召開公聽會。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經確認無錯誤或遺漏。

討論事項二

併案審查「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等8案

核心議題

審查「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旨在建立新的國家太空中心,明確其業務範圍、監督機關及相關法規。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須交由黨團協商。
  • 名稱、第一章章名、第一條、第四條、第二章章名、第八條至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三章章名、第二十條至第二十四條、第四章章名、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第五章章名及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二條修正為其監督機關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第三條業務範圍新增「辦理國家發射場域之選址、前置規劃、受託營運及管理等相關業務」及「受託辦理發射載具與太空載具登錄及發射載具發射許可之審查業務」等。
  • 第五條照民眾黨黨團提案通過。
  • 第六條及第七條保留,送院會處理。
  • 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七條照委員林奕華等17人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三

廢止「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等4案

核心議題

併案審查廢止「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由黃召集委員世杰出席說明。

討論事項四

廢止「行政院新聞局駐外新聞機構組織通則」等4案

核心議題

併案審查廢止「行政院新聞局駐外新聞機構組織通則」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由黃召集委員世杰出席說明。

討論事項五

併案審查「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建立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立學校教職員的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制度,改採確定提撥制,並配套修訂現行退撫條例以因應新制實施後現行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
  • 討論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新制的具體內容,包括提撥比例、自主投資、政府照顧義務、監理機制,以及對現職人員與政府財政的影響評估。

相關爭議

  • 公立學校退撫新制不允許現職人員轉換:委員質疑新制對年輕教職員更有利,但現行法規排除其轉換選擇,影響現職人員權益衡平性。
  • 現行退撫基金財務缺口與政府最終責任:委員關切新制上路將加速現行基金用罄,要求政府明確承諾補足所有財務缺口,而非僅因新制產生部分,以避免未來再次年金改革。
  • 新制監理會組成及教師代表性:委員建議監理會應以教師組織代表為主體,以確保公正性與教職員權益,而非僅籠統的「教職員代表」。
  • 新制投資收益保障不足:委員指出保守型投資的最低保障收益(銀行2年期定存利率)過低,恐不敵通膨,並質疑穩健型和積極型缺乏最低收益保障。
  • 學校自主增額提撥獎勵機制:委員建議比照私校退撫制度,允許學校為優秀教職員增額提撥,作為攬才留才誘因,但行政院版本未納入。
  • 校園停課標準:委員質疑教育部新公布的停課標準(1/3班級或10班以上確診)對12歲以下未接種疫苗的學童過於寬鬆,且地方政府有不同調情況,要求教育部重新檢討並加強溝通。
  • 「班班有冷氣」政策的智慧電表爭議:委員質疑台電公文內容可能導致學校在用電尖峰時段被自動限電,要求教育部與經濟部、台電澄清並確保學校冷氣使用權益不受影響。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新公布的校園停課標準過於寬鬆,尤其對未接種疫苗的小學生風險高,要求教育部會同指揮中心另訂小學停課標準。
  • 主張在停課標準決策上,應將學童健康權益放在最優先考量。
  • 要求教育部會後針對同仁對新制提撥率說明不精準的問題提交檢討報告。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對教育部人事處同仁對退撫新制提撥率數字不清表示不滿,要求會後提交檢討報告。
  • 質疑新停課標準將高中以下學校一體適用並不妥當,應區分國中/高中與國小/幼兒園,對未打疫苗的學童應採更嚴格標準。
  • 建議教育部與指揮中心再討論,並考量地方政府執行困難與家長擔憂,隨時滾動式調整停課標準。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認同停課標準調整方向,但建議教育部加強說明原因以安定家長民心。
  • 建議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新制應比照私校制度,增加增額提撥規定,以利高教攬才。
  • 主張針對年資較淺的現職人員,應精算其轉換至新制專戶對舊制基金財務的影響,並提供彈性選擇。
  • 建議新制個人專戶的管理者應納入教職員代表或推薦的學者專家,以確保基金運作透明與權益維護。

范雲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將退撫制度改採確定提撥制,但提出3點調整建議:開放年輕現職人員轉換、刪除政府提撥責任42年上限、開放學校增額提撥作為獎勵機制。
  • 主張開放年資未滿10年的現職人員轉換至新制,認為法規並無限制且長遠來看對財務是「短空長多」,要求教育部提供精算報告。
  • 建議授權學校自主增額提撥作為獎勵機制,不只適用高教,國教也應有此空間,以吸收優秀人才。
  • 質疑政府作為雇主不應設42年提撥上限,並要求教育部及銓敘部對其版本與院版差異提出清楚評估報告,包含精算結果、42年上限及獎勵機制。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新停課指引對國小及幼兒園學童未區分疫苗施打狀況,且與地方政府溝通不足,要求教育部再討論。
  • 詢問教育部是否同意家長因擔憂疫情讓孩子在家自學,學校能否兼顧實體與線上上課。
  • 要求教育部及銓敘部公開保證現職與已退休公教人員的退撫權益不會受損,政府應負最終撥補責任,確保現行制度穩定運作。
  • 強調公聽會的重要性,認為行政單位也應召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支持教育部調整停課標準,但質疑對國小以下學童未打疫苗者與國高中採相同標準的合理性。
  • 要求教育部釐清地方政府(如雲林縣)自行採更嚴格停課標準的立場,以及應變小組的角色。
  • 質疑「班班有冷氣」政策中智慧能源管理系統可能導致學校限電,要求教育部澄清並說明其節能而非限電功能。
  • 建議新制應提供足夠資訊,說明穩健型與積極型方案的最低收益保障,並比較新舊制在不同收益率下的退休金差異,要求公聽會後再逐條審查。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關切大學停課標準的認定,因大學生自主選課與社團活躍,要求教育部確保校園防疫措施落實,並爭取篩檢工具等資源。
  • 要求教育部公開新制效益評估的細部內容,特別是不同年資的教職員權益影響,並支持開放青壯教職員從舊制轉換到新制。
  • 強調退撫制度應永續,保障新舊制人員權益,並鼓勵投入教育工作。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新停課標準在疫苗政策不一致(12歲以下未接種)的情況下,停課標準卻一致,要求更細緻的標準。
  • 指出兒童染疫可能導致腦霧等後遺症,影響一生發展,強調家長對學童健康的擔憂,要求教育部一週內提供更細緻的滾動式檢討方向。
  • 強調應持續觀察疫情變化並滾動修正防疫措施,但認為當前標準過於粗略。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支持個人專戶改革的大方向,但認為法案審查過於倉促,應先開公聽會。
  • 要求教育部說明新制因應舊制財務缺口的計算方式,確保舊制人員權益。
  • 建議新制監理會的「教職員代表」應明確寫為「教師組織代表」,以確保代表性與正當性。
  • 關切新制年金保險的規劃細節與開辦單位,以及自主投資的風險控管與配套措施,要求提供充分資訊。
  • 強調新制應兼顧新舊制權益,充分溝通,吸納各界擔憂,以吸引年輕人才加入公部門。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質疑公保年金制度中,部分公務人員(如民意代表、私校、公營事業等)在多領(延長採計年資、增加給付率)的情況下,並未多繳保費,形成「先退拗後退」及「相同給付、不同收費」的不公平現象。
  • 建議在修法時應明確切割,明年7月1日之前的舊制人員維持原制度,新制人員採個人專戶,以避免現有制度下部分人員「不小心被圖利」。
  • 強調權利義務對等原則,不希望因制度設計導致納稅人或學校負擔不應由其承擔的超額給付責任。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詢問新制個人專戶自主投資後是否可隨時改變投資組合,以及資遣離職後可否領回含政府提撥的退撫儲金。
  • 質疑現有公立教職員為何不能像私校、勞退舊制或公務人員一樣,有結清舊制轉入新制的選擇權,認為政府是怕加速舊制基金用罄而將責任推給未來。
  • 要求政府應提早承擔舊制基金用罄的責任,而非阻擋年輕公務員選擇新制,並提供精算報告說明不同轉換方案對基金用罄年度的影響。
  • 強調現行退撫條例已規定基金用盡時由政府負最終責任,不應讓年資較淺的現職人員承擔基金乾涸的風險。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對校外教學、畢業旅行等活動並未強制禁止,但各縣市自行宣布停辦,造成學生與家長困惑,要求教育部提供分級防疫指引。
  • 建議教育部針對校園活動依風險程度分級,並提供相對應的防疫指引與措施,以作為學校與家長評估的依據。
  • 強調在防疫措施影響學生權益時,應納入學生聲音討論,例如游泳課成績計算等,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 再次質疑新停課方針將未接種疫苗的國小生與已接種的國高中生一體適用,認為染疫風險不同,應有差異處理。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調整校園防疫指引,但強調需加強溝通說明,澄清「放鬆」實為「更有效控管」,以避免中央與地方不同調。
  • 要求教育部與經濟部、台電溝通,澄清「班班有冷氣」政策中的智慧電表是節能管理而非限電,並以白話文解釋公文內容。
  • 建議教育部在冷氣使用與管理注意事項中,應以氣溫而非月份作為開啟依據,並向地方政府與學校說清楚。
  • 關切退撫基金操作績效,建議教育部與銓敘部商議專案代操或多元投資組合,並調查代操機構與外資是否有惡意關聯,確保公教人員退休金權益。

陳以信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多項新冠疫情特別預算執行率過低(如網路骨幹30%、防疫物資47%、線上學習資源26%),要求儘快查明原因並改善。
  • 詢問教育部在國防部「全民國防手冊」中關於「生存基礎訓練」及「戰時防護團」的具體責任與規劃,質疑其是否實際可行。
  • 要求教育部估算維持各級學校正常運作所需的免費快篩劑數量,並提出方案,認為教育部應有基本概念而非僅依賴指揮中心。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建議教育部應主動向衛福部CDC提供教育現場疫情情勢分析與快篩需求規劃,以協助CDC更精準判斷所需物資。
  • 質疑台電「需量反應措施」公文的自動降載功能,認為可能導致學校在用電尖峰時段冷氣被切斷,要求教育部確實瞭解並確保學校冷氣使用權益。
  • 關切新制退撫儲金監理會的組成,主張應納入教職員代表或其推薦的專業代表,以確保基金管理符合當事人利益。
  • 詢問教育部對新制自選投資平臺的具體想像與規劃,包括是否比照私校平臺,以及選擇多元性。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關切新竹縣及雲林縣政府不跟進教育部停課標準,自行制定更嚴格標準,要求教育部說明立場及溝通方式。
  • 質疑教育部對地方政府堅持不同調的作法是否尊重,並要求地方政府需自行承擔更嚴格標準所衍生的配套問題與責任。
  • 詢問教育部對國立大學校院協會呼籲開放現職人員選擇新制的意見,要求全盤考量並廣聽各界意見。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確認112年7月1日以後新任公務人員將百分之百適用新制,並認為舊制人員轉換新制的細節可待公聽會討論。
  • 詢問每年退休與新進教師人數,以了解退撫基金的供需平衡狀況。
  • 強調防疫政策需因應客觀事實變化滾動調整,但教育部與地方政府在停課標準的溝通上仍需加強,避免民眾擔憂。
  • 肯定教育部成立應變小組協助地方政府,但需確保地方在採行更嚴格措施時有完整配套,並獲得中央協助與支援。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質疑新制草案第11條「最低之投資標的組合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保障標準過低,恐不敵通膨,剝削教職員退休福利。
  • 建議新制應比照私校退撫基金採公辦委外(民營)方式經營,以確保更高收益,並避免勞保基金曾出現的勾結問題。
  • 詢問是否考慮讓年資在15年以下的公立學校老師也能有選擇權,從舊制轉入新制。
  • 再次強調小學與國高中採用相同停課標準的問題,因12歲以下學童未打疫苗,染疫風險不同,要求教育部重新檢討或提出新辦法。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肯定舊制人員爭取加入新制是肯定政府規劃,但要求教育部提出財務模型與數據,說明開放轉換對舊制財務的影響。
  • 主張在舊法中應寫明政府撥補範圍不只限於新制產生缺口,也應包含舊制原有缺口,以讓留在舊制的人安心。
  • 關切111學年度實施本土語文課程(特別是客語和原住民語)師資不足問題,建議教育部實地瞭解各校欠缺狀況並提供協助,甚至考慮延緩實施。
  • 提醒教育部與客委會合作,加強對非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客語師資協助,以補足日常用語不足,達成語言發展目的。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關切11歲以下未接種疫苗學童與高齡族群在疫情中的高風險,質疑教育部新停課標準未區隔處理,要求提出調整或檢討報告。
  • 提醒教育部應重視書面質詢,並追蹤其4月7日衛環委員會書面質詢的答復進度。
  • 詢問教育部對全教總提出的六點主張(特別是監理會教師代表比例、自選投資模式)的回應,認為教育部應正式溝通並考慮調整。
  • 質疑公教退撫新制參照私校自選投資模式的最低保障(2年期定存利率)是否足夠,以及公私制度間的差異。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強調高教人才對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性,質疑博士班招生掛蛋現象,建議退撫制度應設專款補助,恢復改制前退休金水準以留住人才。
  • 要求教育部提供私立與公立學校退撫制度的詳細比較表,以供後續討論。
  • 呼籲教育部應訂定適當管理規範,審查進入校園的讀物內容,杜絕涉及性別歧視、暴力或文化統獨爭議的不適當讀物。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說明新停課標準是與指揮中心及22縣市教育局處長密切會商,考量疫情發展與防疫政策,旨在聚焦風險班級而非全面停課,以兼顧防疫與學生受教權、家長負擔。
  • 表示教育部會成立應變小組,協助地方政府處理特殊考量,並持續蒐集意見滾動修正停課標準,但強調班級匡列仍嚴格。
  • 澄清「班班有冷氣」政策中的智慧電表是為節能管理,非限電,並會與經濟部、台電溝通,以白話文解釋避免誤解。
  • 說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新制是依據現行退撫條例規定,為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教職員建立的確定提撥制,旨在建立永續制度,並將公保年金化提供多層次保障。
  • 回應新制與舊制轉換問題,指出院版規劃不含現職人員,因涉及現行退撫基金財務影響及新舊人員權益衡平考量,但承諾提供相關精算報告供委員參考。
  • 強調政府對現職人員的確定給付制負最終支付責任,且年改後已回補基金,將透過修法分年撥補因新制產生的財務缺口,以保障現職與已退休教職員權益。
  • 說明新制自主投資參考勞退與私校退撫經驗,設有最低保障,未來會提供充分資訊讓教職員選擇。
  • 表示監理會組成會納入公校教職同仁,確保代表性,並會持續與教師組織溝通。
  • 針對疫情特別預算執行率問題,說明部分款項因廠商驗收不符採購規範而延遲支付,但實際服務已在運作。
  • 坦承對「全民國防手冊」細節不夠熟悉,但表示學特司同仁有參與,並會回去研究教育部在其中的具體責任與規劃。
  • 表示防疫物資(如快篩)由指揮中心統一處理,教育部會反映學校需求,但具體數量與篩檢方式需與指揮中心專業討論。
  • 說明本土語文課程師資培育持續進行,將採逐校管制方式盤點與協助,並會與客委會合作加強非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師資補充。

陳紹元 銓敘部退撫司司長

  • 說明新制個人專戶設計旨在避免基金破產懸崖,確保退休保障適足,與確定給付制有本質差異,故不會有少領問題。
  • 澄清公保年金制度中,現行公保年資最高採計35年,未來新制採計40年,為權利義務對等,現職公保人員超過35年部分將按1.2個月給付率計算。
  • 強調考試院政策方向是讓現行確定給付制穩定運作,新制逐步成長;新制產生財務缺口將由政府分年編列預算撥補,而現行基金原有缺口則依規定由政府負最終支付保證責任,透過基金收益率提高等方式延後用罄年限。
  • 指出新制在送考試院審查前已召開學者專家諮詢會議、公聽會及機關協調會,但部分意見因政策選擇差異未被採納。
  • 說明新制退休金給付模式包括攤提給付、定額給付及保險年金,其中攤提給付將設計年金保險以保障長壽風險,相關規範將在制度上路後持續處理。

韋亭旭 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新制個人專戶的自主投資組合選擇後可以隨時改變。
  • 澄清個人專戶累積金額並無特定門檻才可實施自主投資選擇,而是機制建立前由管理會運用。
  • 確認新制資遣教職員離職時可領回含政府提撥部分的退撫儲金,即進行結清。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所列議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 主席裁示將於下週召開公聽會,針對公教退撫新制進行討論,並請教育部、銓敘部準備相關數據分析與政策考量資料。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聯席會。
  • 委員陳玉珍、葉毓蘭、吳斯懷、楊瓊瓔、吳思瑤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115801
卷/期/冊
111/58/1
發布日期
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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