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預算審查:聚焦工安、綠能、核能與重大建設經費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4-14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會議針對台電的工安議題、核能發電行銷費、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提撥率、郵電費、旅運費及多項重大建設事業預算進行逐項討論與協商。最終決議多項預算凍結或減列,並要求台電提交書面或專案報告,以加強監督並確保預算執行效率與政策符合度。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涵蓋業務計畫、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計畫、重大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目。
- 審查重點圍繞於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執行效率,以及與國家能源政策(如非核家園、再生能源推動)的符合度,並針對各項預算科目提出凍結、減列或附帶決議要求。
相關爭議
- 工業安全:多位立法委員對台電工安事故頻傳表達高度關切,要求台電提出改善計畫,並一度主張凍結預算,最終雖未凍結,但要求提出專案報告並強調追究責任。
- 核能發電行銷推廣費:立法委員質疑在政府推動非核家園政策下,台電仍編列核能發電行銷推廣費用,認為與政策相違背,主張刪除或凍結。
-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提撥率:立法委員質疑台電向能源發展基金提撥的比例浮動過大,且接近上限,增加全民電費負擔,要求經濟部說明提撥標準與基金運用成效,並要求凍結部分預算。
- 重大建設事業: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因環評未過導致執行率低,立法委員主張大幅刪減;台中電廠燃氣機組及供煤系統改善計畫則因環保爭議及執行進度問題,引發地方立委強烈反對減列,強調其對中部地區空污改善的重要性。
- 補辦預算程序:針對再生能源綠能一期補辦預算,立法委員質疑其項目不明確、未經立法院事前審查即先行執行,要求台電提供詳細資料並檢討補辦預算機制,最終象徵性減列1元以示警惕。
- 國外旅費:立法委員質疑在疫情嚴峻且邊境管制下,台電仍編列多筆國外旅費,特別是大陸地區旅費,要求說明其必要性及實際執行可能性。
- 郵電費:台電因智慧電表推動預估通信費用增加,但立法委員仍認為有減列空間,最終決議酌減500萬元。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同意第1案凍結2,000萬元。
- 主張工安問題不宜凍結或減列預算,但要求台電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改善及工安計畫。
- 建議第11案水電費不予減列,照原列數通過。
- 認同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提撥率應有明確標準,要求能源局提供基金連續三年相關明細及花費報告。
- 主張補辦預算應說明清楚項目與內容,但考量綠能建設需求,建議先行保留,待資料補齊後再討論。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關切台電工安事件,特別是承攬商工安責任歸屬與防範機制,主張若再發生工安事件將追究責任。
- 質疑能源發展基金提撥率浮動過大,從千分之2.84到千分之4.95,認為應訂定穩定費率,並主張凍結5億元以減輕全民電費負擔。
- 指出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因環評未過,預算執行率低,主張刪減32.5億元。
- 關切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因都審及環評未過,儲槽及海域工程有問題,主張刪減8億元並凍結10億元。
- 質疑離岸風電二期計畫流標多次,執行進度延宕,主張刪減4億元。
- 指出台中發電廠供煤系統改善計畫因人力調度影響進度,主張刪減50%(23.6億元)。
- 建議台電與銀行協調降低利率,以減輕200多億元的利息支出負擔。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支持蘇震清委員,認為工安問題不應凍結或減列預算,可排專案報告。
- 對於核能發電行銷推廣費,認為在非核家園政策下應刪除。
- 建議保留能源發展基金預算,但要求台電提出專案報告以強化研發能量。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支持工安預算照列,但要求台電提出詳細專案報告說明設施改善。
- 主張郵電費預算不宜刪減,因智慧電表推動將增加通信費用,但最終同意減列500萬元。
- 質疑旅運費細項過多,特別是核能發電考察費用在廢核政策下顯得不合理,主張應刪除無法執行的預算,如大陸地區旅費。
- 建議銷售成本減列1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提供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後同意凍結6,000萬元。
- 認為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的經費是配合國家能源政策目標,不應刪減,但要求台電提供詳細細目及核准函。
- 強調減列台電預算恐讓立法院承擔過大責任,主張若要專案報告,則不應凍結預算。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認為台電工安問題嚴重,支持主席原提的10%凍結案,並要求檢討工安報告。
- 主張郵電費應減列1,000萬元,並要求台電提供合理估算。
- 質疑核能發電材料及用品費預算編列71億元,在核電廠關廠下應有減列空間,堅持凍結10%(7.1億元)。
- 對核能發電服務費用的行銷推廣費2,200萬元,主張減列100萬元。
- 要求台電提供補辦預算的法源依據及所有案例資料,質疑未經立法院審查即先行執行是否合規。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對發電用燃料科目提出凍結1,000萬元,因國際燃料價格已大幅超出預算估算,要求台電重新研謀因應方案並提交報告。
- 關切再生能源發電風力機組可用率未達標,提案凍結相關預算,要求台電提出改善計畫及檢討原因。
- 質疑再生能源發電費用的行銷推廣費暴增5倍,要求說明原因。
- 關切配電費用,要求台電說明變電所及電網興建計畫,並維持微凍結以確保書面報告提交。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核能發電行銷推廣費與執政黨廢核政策相違背,主張直接刪除。
- 認為台電將研究發展費用與節能補助混為一談是巧立名目,應明確區分。
- 對能源發展基金提撥率的浮動提出質疑,認為台電編列預算過於殘忍,主張不刪減但要求台電與能源局協商穩定費率。
- 支持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不得刪列,認為重大建設不宜因程序問題刪減,主張協和電廠部分可減列32億元,其他照案通過。
- 質疑「沉沒成本」說法,認為與「呆帳」無異,批評行政部門創造新名詞。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強烈反對刪減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及供煤系統改善計畫預算,強調其對中部地區空污改善及民眾健康的關鍵性,要求台電與經濟部向中部人民道歉。
- 質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提撥率與運用成效,認為台電編列千分之五已達上限,要求提供近三年質化與量化報告,說明資金流向、補助標準及人才培訓成效,主張凍結5億元。
- 批評台電補辦預算項目不明確,未經立法院審查即先行執行,要求經濟部單位應將預算內容送立法院,最終象徵性減列1元以示警惕並要求回歸正道。
- 關切中油、台電代理董事長長期化問題,質疑人才短缺與業務督導權責不清。
- 關切歐盟碳稅問題,要求經濟部與台電建立碳足跡路徑圖及管理制度。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提撥率,認為台電在虧損情況下,仍維持千分之五的提撥率不合理,要求說明決定標準,並強調基金運用成效應專案報告立法院。
相關人員回應
曾文生 代理董事長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同意針對賴瑞隆委員提案,凍結2,00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環保降載及需量平衡規劃。
- 說明工安費用主要用於設備安檢及同仁健檢,希望減列1%而非凍結,並承諾提出專案報告。
- 解釋郵電費增加係因AMI智慧電表裝設增加通信費用,期望能保留彈性。
- 說明國外旅費總預算4,800萬元,分散於各業務單位,核後端除役仍需國際交流,大陸旅費因疫情將調整。
- 解釋核能發電材料及用品費主要為核能燃料攤銷費用,與燃煤不同,燃料棒已買回並逐年攤銷。
- 說明核能發電行銷推廣費主要用於核能安全及後端除役的地方溝通,並非推廣核能發電本身。
- 解釋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為法定規費,依能源管理法提撥給能源局,用於節能鼓勵及獎助,並非台電研發費用。
- 承諾台電公司將全力督導台中電廠燃氣機組加速趕工,室內煤倉改進也會加速辦理,並會檢討資本門預算估算及審查過程。
- 說明利息編列是依院核利率,且因升息導致支出增加,難有減列空間。
- 同意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因環評未過,刪減32.5億元。
- 說明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海域部分因環評未過,故預算可刪減,但機組部分將全力加速。
- 解釋離岸風電二期計畫因流標延宕,但已招標並可趕工,預算可執行。
- 說明台中發電廠供煤系統改善計畫因人力調度影響進度,同意刪減23.6億元。
- 解釋補辦預算係依預算法第88條規定,因應經營環境變遷或業務需要,經行政院核准先行辦理,多為小型綠能案提前執行,承諾未來將詳細檢討並提供資料。
王耀庭 總經理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承攬商工安事件台電需負部分責任,並有防範機制及改善措施,如補助升空車購置。
- 解釋郵電費增加係因AMI電表裝設後通信費用增加,期望能保留彈性以推廣智慧電表。
- 說明業務宣導費非置入性行銷,而是用於推廣增氣減煤、節約能源及智慧電網等政策。
- 說明綠能一期補辦預算係因提前執行,將多個小型綠能案合併,已報行政院核准,部分已執行,部分招標中,執行進度約12.58%。
李君禮 副局長 能源局
- 解釋能源發展基金提撥率上限為千分之五,浮動是因應節能減碳業務需求及支出,主要用於節約能源、能源器具補助及電器安全查核。
- 說明基金在109年因編列較少曾透支,強調近年為推動節能減碳,投入經費較多,會提供詳細支出報告。
- 澄清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非台電研發,而是能源局依能源管理法規定收取並用於節能獎補助及人才培訓。
王美花 部長 經濟部
- 說明曾文生代理董事長在業務分工上已迴避與台電有利害關係的業務,相關業務由其他次長督導。
- 承諾將提供補辦預算的詳細項目資料給立法委員。
- 承諾將管控好預算,並依照流程辦理。
王振勇 副總經理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台電借款利息編列202億元,因央行升息1碼將增加10億元支出,長期利率接近1.17%,短期市場利率已達0.6%-0.7%,已無減列空間。
- 說明長借固定利息約50%,浮動利息25%,短借25%,並表示會努力與銀行協商壓低利率。
江明德 副總經理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正如火如荼進行,感謝台中市政府協助,刪減的77億元多為海域部分預算。
- 解釋「沉沒成本」是指已付出但無法回收的投入資金,與「呆帳」不同。
徐造華 副總經理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離岸風電二期計畫曾流標8次,後於第9次決標,雖延宕半年至一年,但可透過趕工彌補,預算可執行。
- 說明台中發電廠供煤系統改善計畫因人力調度影響進度,同意刪減23.6億元。
- 解釋再生能源綠能一期補辦預算係為支持綠能建設,將多個小型案子(如光電、風電)合併並提前執行,已報行政院核准,目前執行進度約12.58%。
吳永成 處長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處
- 說明國營事業補辦預算依預算法第88條規定,因經營環境變遷或業務需要,經行政院核准後可先行辦理,但須補辦預算。
吳婉玉 科長 行政院主計總處 基金預算處
- 說明預算法第88條規定附屬單位預算之執行,經行政院核准得先行辦理,其中固定資產建設應補辦預算,對於補辦預算審查程序尊重委員會處理。
相關後續
- 第1案:凍結2,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案至第9案:預算照列,其中第6案改成主決議,要求台電提出工安專案報告。
- 第10案:照案通過,收入增列15億元。
- 第11案:預算照列。
- 第12案:減列郵電費500萬元。
- 第13案至第27案:減列旅運費項下大陸地區旅費40萬元,其餘送院會協商統刪。
- 第28案:減列印刷裝訂費200萬元。
- 第29案至第32案:減列專業服務費1,000萬元。
- 第33案:預算照列。
- 第34案至第37案:凍結材料及用品費7億1,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8案至第51案:減列核能發電費用項下行銷費用100萬元,另凍結銷售成本6,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其中第51案改成主決議。
- 第52案至第59案:減列營業費用1,000萬元,另凍結1億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其中第58案改成主決議,要求經濟部檢討台電繳交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的規費提撥率。
- 第60案至第63案:預算照列,其中第60案改成主決議。
- 第64案至第66案:預算照列。
- 第67案至第117案:減列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120億元,並要求台電全力督導台中電廠燃氣機組及煤倉加速完成。
- 第118案:減列1元,並要求台電往後補辦預算須提供詳細資料與法源依據。
- 第119案至第130案、第134案、第137案至第140案、第143案至第145案、第147案至第150案、第152案、第154案至第158案:照案通過或修正通過。
- 第131案至第133案、第135案、第136案、第141案、第142案、第146案、第151案、第153案、第159案至第163案:修正通過,多數要求台電提出書面報告或公開相關資訊。
- 第49案:改為主決議,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第82案:改為主決議,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5901
- 卷/期/冊
- 111/59/1
- 發布日期
-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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