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協商:多數條文獲共識通過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4-21
LawTrace 法律歷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商品標示法、企業併購法、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
經濟委員會繼續協商「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議中委員們就多項條文達成共識,包括維持現行法或依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最終,該草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並決議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一
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繼續協商)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各項條文進行繼續協商與審查,旨在確認條文內容並達成共識。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主持會議並引導各條文的討論與表決。
- 確認多項條文依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或維持現行法。
- 宣布協商結論通過,並將草案併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
- 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通過條文的相關法制用語。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對主席提出的多項條文處理方式表示同意或無意見,包括依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或維持現行法。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對主席提出的多項條文處理方式表示同意或無意見。
- 曾詢問條文編號以釐清討論內容。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表示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時,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一條、第十六條及第四十條維持現行法,不予修正。
- 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之一、第四十四條之一、第四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 「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併案審查完竣,將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該草案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 通過條文的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6301
- 卷/期/冊
- 111/63/1
- 發布日期
- 2022-05-2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