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多項法案與農委會基金預算,聚焦爭議與精進作為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4-25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商品標示法」及「企業併購法」等修正草案,並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農委會主管之非營業基金。會議中,委員們針對企業併購法審查程序、農委會各項基金預算編列、農村再生計畫成效及農業政策宣導等議題提出質疑與建議。最終,多項法案審查完竣並提報院會,部分預算提案予以凍結或改為主決議,要求農委會精進政策並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一)
核心議題
本次審查旨在修正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以促進再生水開發、管理與利用,並明確地方主管機關在開發案中的規劃與興辦職責。
相關爭議
部分委員所提條文修正案未獲通過,維持現行法條文,顯示對於條文修改方向存在不同意見。
立法委員發言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報告相關事項並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許根魁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專門委員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曾淑娟 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處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委員賴瑞隆等16人所提第一條條文不予通過,維持現行法條文。
- 第三條條文照行政院及內容相同之各委員提案通過。
- 第四條條文除第四項句末增列「,並每三年檢討一次。」外,其餘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五條條文除第二項首句修正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劃、興辦再生水開發案……」外,其餘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八條條文照行政院及內容相同之各委員提案通過。
- 委員邱議瑩等21人所提第十七條條文不予通過,維持現行法條文。
-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二
審查「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二)
核心議題
本次審查旨在修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以提升管理效率、降低利用成本,並精進計費模式,同時增進著作權人權益和利用人便利。
相關爭議
- 委員黃秀芳等19人及民眾黨黨團所提第十四條條文均不予通過,維持現行法條文,顯示對於該條文的修正方向存在不同意見。
- 第二十四條條文採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修正通過,其中涉及著作權專責機關輔導集管團體使用創新科技方法、計費模式及利用人請求方式的具體文字調整。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四條、增訂第四條之一、第六條、增訂第六條之一、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委員黃秀芳等19人及民眾黨黨團所提第十四條條文,均不予通過,維持現行法條文。
- 第十五條、增訂第十五條之一、增訂第十九條之一、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二十四條條文照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修正通過,其中第四項修正為「著作權專責機關應輔導集管團體使用創新科技方法,提升其管理效率、降低利用成本,精進計費模式,以增進著作權人之權益和利用人之便利。」並改列為第五項;原第五項移列為第四項;第八項句中「……,利用人得以書面或電子文件請求集管團體訂定之;……」修正為「……,利用人得以書面或電子格式檔案請求集管團體訂定之;……」。
- 第二十七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三十八條條文除第五項末句修正為「;另應提供著作財產權人其著作之分配表或供其查閱。」外,其餘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第四十八條及增訂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審查「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三)
核心議題
本次審查旨在修正商品標示法,以規範商品標示內容,確保消費者權益與市場秩序。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一條至第七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八條條文第一項末句之「臺灣」修正為「台灣」,其餘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九條至第二十二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四
審查「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四)
核心議題
本次審查旨在修正企業併購法,以完善企業併購相關法規,促進產業發展。
相關爭議
孔文吉委員抗議企業併購法在國民黨委員不在場的情況下,於上午9時20分許即快速送出委員會且不須黨團協商,認為此舉不尊重國民黨委員,並表示將在院會拉下協商。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抗議企業併購法在國民黨委員不在場的情況下,快速送出委員會且不須黨團協商。
- 認為經濟委員會在審查預算或法案時,應有各黨團代表在場才能做送出委員會的決定。
- 表示國民黨黨團對此有意見,若硬要通過,將在院會拉下協商,要求各黨派互相尊重。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曾銘宗等17人所提第一條條文不予通過,維持現行法條文。
- 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民眾黨黨團所提第十六條條文不予通過,維持現行法條文。
- 第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委員曾銘宗等17人所提第四十條條文不予通過,維持現行法條文。
- 增訂第四十條之一、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第四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 主席尊重孔委員意見,表示將在院會時將此案拉下朝野協商。
討論事項五
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基金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農委會主管之農業作業基金、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及農民退休基金等非營業基金預算,重點在於各基金的業務收支、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國庫增撥基金額及基金運用計畫。
- 討論聚焦於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執行效率、政策目標達成度,以及如何提升農民收益、確保糧食安全、活化農村及保障農田水利人員權益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農業作業基金的「業務成本與費用」中,賴瑞隆委員質疑「材料及用品費」110年度決算數遠低於預算數,執行未達預期目標。張場長定霖說明是因大面積採種超支,且紙箱包材、肥料、農藥等成本上漲,實質執行有困難。
- 邱顯智委員關切種苗改良作業基金玉米種子銷售量減少、高粱種子價格提升及綠肥種子成本上升,質疑基金難以達成促進農地資源合理使用及增加農民收益的政策目標。
- 孔文吉委員質疑畜產部分銷貨成本偏高,要求說明在地食材製作國產飼料、使用加工飼料代替進口飼料,以及鼓勵農民投入畜牧產業的措施。
- 李貴敏委員質疑農委會主管基金預算浮編,特別指出部分科目(如第81案嘉南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數較前年度大幅增加,且用途說明不清,要求行政單位明確解釋預算編列內容。
- 孔文吉委員質疑農田水利署年資高達10年以上的臨時及約僱人員薪水微薄、權益未受保障,並提議凍結預算以要求書面報告。
- 孔文吉委員及陳超明委員質疑農村再生基金績效不佳,核定經費增幅增加但KPI降低,且農村再生基金的決策模式不透明,補助款多撥給縣政府導致立委難以爭取,並質疑過去社區巷道改善200萬元補助已取消。
- 孔文吉委員及陳超明委員質疑綠色環境給付政策下,公糧稻穀收購量連年超收,轉作成果不彰,且農村土地發展受糧食安全限制,對農民不公。
- 陳明文委員及蘇震清委員建議提高稻米轉作對地補貼金額(每公頃6萬元),以強化農民轉作誘因,加速減少水稻種植面積及提升稻米價格;主委陳吉仲則認為應透過提高收購獎勵而非直接對地補貼,且需慎重評估以免變相推高農地租金。
立法委員發言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建議增列農業作業基金業務收入5萬元。
- 關切種苗改良作業基金玉米種子銷售量減少、高粱種子價格提升、綠肥種子成本上升的問題,要求書面報告說明。
- 提議凍結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100萬元,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農委會明確說明加強型稻米收入保險的具體目標與成效。
- 認為第14案應改為主決議。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農業作業基金業務收入增列50萬元。
- 建議凍結農業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同意免予凍結畜產部分銷貨成本預算,但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精進作為。
- 表示支持農村再生的人力培育與再生建設,認為經費凍結或減列會產生影響。
- 建議凍結農村再生基金用途2,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同意農發基金中糧政計畫、產銷調節計畫及農保計畫預算照列,提案改為主決議。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同意主席提案的農業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第5案按原列數改主決議,但要求撙節水電。
- 同意農業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第7案免凍結,改為主決議,鼓勵精進。
- 同意畜產部分銷貨成本預算第16案免凍結,改為主決議,但要求行政部門加強調節,勿只解決單一問題。
- 同意農業生物科技園區預算第20案免凍結,改為主決議,但要求加強宣導成果。
- 認為李貴敏委員的預算提案並非報復性,而是希望行政部門說明清楚預算編列內容。
- 質疑綠色環境給付政策下,公糧收購量為何逐年增加而非降低,要求說明轉作計畫成效及預算編列依據。
- 建議農村再生計畫應每年評比各縣市成果,並提供獎勵,取代齊頭式補助,以鼓勵精進與交流。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建議畜產部分銷貨成本預算第13案提供書面資料後改主決議。
- 提議凍結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5%預算(約2,0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員工福利與工作權保障。
- 質疑農田水利署對被占用土地清理緩慢,提議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20%,後改為凍結1億元,再改為凍結2,000萬元,要求書面報告說明決策模式及社區巷道改善問題。
- 質疑農村再生基金績效不佳,核定經費增幅增加但KPI降低,提議凍結2,000萬元,要求書面報告說明決策模式及社區巷道改善問題。
- 關切森林遊樂區收入回饋原住民鄉鎮公所及部落共管議題,要求林務局說明進度及如何嘉惠原住民部落。
- 質疑灌溉渠道遭工業廢水污染問題,要求加強改善,提議凍結研究發展費用100萬元,後改為主決議。
- 質疑綠色環境給付政策下,公糧收購數量大幅成長,農業結構未能改變,要求說明獎勵轉作的成效。
- 建議第194案改主決議。
- 關切高雄桃源區梅子收購問題,要求農糧署再確認是否已解決。
- 要求農糧署就第219案文字修正進行溝通。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認為今年情況特殊,農業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第7案到第11案應免予凍結,改主決議。
- 建議凍結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中水資源處理部分200萬元,並要求提出具體時間表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認為李貴敏委員對農田水利事業基金的提案有不當之處,建議預算照列。
- 要求主委針對嘉南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第81案預算大幅增加的原因進行說明。
- 認為農田水利事業基金中臨時及約僱人員權益問題應要求提書面報告,但不凍結預算,以免影響處理。
- 認為農村再生對偏鄉及部落地區很重要,不應凍結預算,可改為主決議要求說明,或凍結2,000萬元後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抗議企業併購法在國民黨委員不在場的情況下,快速送出委員會且不須黨團協商。
- 質疑農委會主管基金預算浮編,特別指出第81案嘉南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數較前年度大幅增加,且用途說明不清。
- 強調行政單位所使用的錢是民脂民膏,預算編列應有對應項目並清楚說明。
- 同意撤回所有提案,但要求農委會將主計總處要求科目挪動的訊息提供出來,並在未來預算編列時,將預算用途在備註中清楚說明,避免大量使用「其他」科目。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質疑農業作業基金「材料及用品費」預算執行率偏低,要求說明。
- 建議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第75案改主決議。
- 認為農田水利署員工薪資已調整且無裁員,建議會後補詳細資料而非凍結預算。
- 建議農委會若有預算疑慮,應及早向委員說明,避免在委員會爭論。
- 同意農糧業務計畫預算照列,提案改為主決議。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關切農田水利會改制公務單位後,水利地出售與資產分配問題,建議都市型水利會資產應合理分配至有農民水利需求的地區。
- 要求農田水利署應通盤檢討非灌區的灌溉系統處理,將符合條件的非灌區納入,而非個案處理。
- 建議嘉義縣應獨立成立嘉義農田水利會,以區域而非水系規劃,解決嘉義農民長期受不合理分配的問題。
- 建議對地補貼金額應適度提升,以鼓勵農民轉作。
- 質疑稻米競賽成效不彰,未能有效提升稻米形象或價格,要求農委會多用心提升稻米品牌與品質。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醒農委會檢討農業政策宣導方式,不應只用傳統系統,且基層農民對政策內容不了解,要求改善宣導策略與內容。
- 建議農委會應思考適地適種,針對農改場研發的優良稻穀品種,給予更實惠的收購協助,以提升稻米品質。
- 關切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是否包含小水力發電研究,並指出地方民眾對水溝上裝設太陽能光電的反對意見。
- 要求農委會解釋給水溝與排水溝的區別,強調工業廢水不能排入給水溝。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農田水利署改制後,擴大灌溉區的承諾未落實,特別是苗栗地區,要求農水署積極尋找水源並協助非灌區灌溉。
- 質疑農村再生基金被視為主委私房錢,補助多給縣政府,導致立委難以爭取,要求公開決策模式。
- 質疑綠色環境給付政策下,公糧收購量連年超收,轉作成果不彰,且農村土地發展受糧食安全限制,對農民不公。
- 質疑農產品全球通路拓展計畫中,會費、捐助等補貼獎勵項目佔比過高,要求說明海外獎勵金的具體用途與效益。
- 建議將「農業保險計畫」名稱改為「農業保險補助」,以更清楚表達預算用途。
- 要求農委會重新檢討牛角灣保安林地解編問題,並將林務局租約條例的日期限制與國產署法令同步。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同意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服務費用預算照列,但希望農委會能將政策更落實到農村每個角落,向農民說明。
- 要求農委會特別注意稻米收成價格,務必確保農民有好價錢。
- 呼應委員對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的支持,並建議將轉作玉米一甲地補助從6萬元提高至8萬元,以增強農民轉作誘因。
- 建議林務局重新思考林地租約條例的日期限制,與國產署法令同步,並檢討萬巒牛角灣保安林地解編問題。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呼應蘇治芬委員,指出基層農民對政策不了解的問題,要求農委會檢討宣導方式,不應只用傳統管道,並將宣導文字內容簡化,以農民角度說明政策好處。
相關人員回應
陳吉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同意農業作業基金業務外收入第1案增列5萬元,第2案至第4案增列50萬元。
- 說明農業科學園區水電費增加是因二期擴大招商、廠商增加及污水量增加所致,請求預算不刪減。
- 承諾儘速提供飼料玉米轉種進度書面報告。
- 同意免予凍結畜產部分銷貨成本預算,說明畜試所利用地瓜格外品、庫存米等降低飼料成本,執行率已達120%。
- 說明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行銷及公關費用主要用於協助廠商拓展行銷、培訓人才及技術提升,編列翔實。
- 同意凍結農業生物科技園區200萬元預算,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說明農田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後,部分基金收支不符是因財務較差的管理處需自籌,且主計總處要求科目變更導致預算數呈現差異,實際總預算反而略減。
- 強調農田水利事業基金經費對汛期水路維護、災害預防及掌水工費用至關重要,請求預算照列。
- 承諾提供農田水利署員工福利與工作權保障的完整書面資料給經濟委員會所有委員。
- 同意農田水利署應尊重委員專業建議,未來預算編列應將相關資訊提供清楚,並說明農田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後的會計科目變更。
- 說明農田水利署對土地占用問題已分級分類處理,先安置輔導再處理,需時間。
- 說明農田水利事業基金研究發展費用用於人力訓練、自動化監控、水質研究等,對提升農田水利管理至關重要,請求預算照列。
- 同意改善農業政策宣導方式,使其更簡潔明瞭、貼近農民需求,並承諾檢討。
- 說明糧政業務計畫預算用於稻米收購及外銷,與20多萬農民生計相關,請求不予凍結。
- 同意檢討稻米保價收購政策,未來將考慮品質差異,鼓勵農民種植高品質稻米,並研擬試辦。
- 說明稻米收入保險有基本型與加強型,加強型保障農民權益更多,已推動超過三成農民購買。
- 說明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預算因難以確定,平均而言17億元不足,請求照列。
- 說明天然災害復耕貸款利息補貼預算用於協助受災農民,請求照列。
- 同意提高畜牧糞尿資源化效率,並承諾與環保署跨部會溝通,簡化沼渣沼液農地澆灌程序,並建立重金屬殘留檢測標準。
- 說明農產品全球通路拓展計畫的3.5億元包含外銷獎勵、海外行銷、廣宣及參展等,其中2.2億元為鳳梨、鳳梨釋迦等農產品及水產品的外銷獎勵金,對維持產地價格及擴大銷售有助益。
- 說明綠色環境給付政策旨在鼓勵農民轉作、保護農地生態,透過獎勵金(如玉米每公頃6萬元)減少水稻種植面積,提升糧食自給率,未來將擴大適用範圍。
- 說明農村再生基金用於農機具補助、人力發展、解決缺工及營造生態環境等,非全部交由縣府,且已無過去200萬元社區巷道改善補助。
- 同意農村再生計畫應每年評比北中南東做得最好的案例,並宣傳交流,鼓勵精進。
- 同意凍結農村再生基金用途2,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同意將第219案、第220案、第221案、第232案、第244案、第246案、第258案、第259案、第269案、第275案、第276案、第277案、第284案、第285案、第287案等提案進行文字修正通過。
謝勝信 農委會農科園區主任
- 說明農科園區水電費增加是因二期擴大招商、污水量增加,編列預算已很緊,請求不減列。
- 說明農科園區行銷費用主要用於協助廠商拓展行銷、培訓人才及技術提升,公關費則用於接待貴賓及準備禮物,編列實務且翔實。
- 說明農田水利事業基金財務狀況並非太差,且相關經費編列合理。
張定霖 種苗改良繁殖場場長
- 說明旅運費增加是因增加90公頃玉米採種面積,需運輸玉米,其中110多萬元是必要支出。
- 說明農業作業基金業務成本在109年後超支超收,且紙箱包材、肥料、農藥等成本上漲,請求委員不要凍結材料及用品費,將撙節開支執行。
- 說明種苗改良作業基金收入今年有提升,但實質執行有困難,請求委員高抬貴手,不要凍結預算。
邱垂章 畜產試驗所所長
- 說明畜產部分銷貨成本預算用於農作副產物利用(如陳米、甘藷格外品、酒粕等製作青貯料),執行率已達120%,為必要支出,請求免予凍結。
- 承諾提供畜產部分銷貨成本預算的書面資料。
蔡昇甫 農田水利署署長
- 說明農田水利法施行後子法規及配套已完成,土地租賃收入因疫情打8折,建議免予增列,但其他業外收入可增列。
- 說明農田水利會改制後,土地變賣收入已法制化,畸零地、林地有優先購買權,大塊土地配合都市更新使用。
- 說明瑠公管理處已在嘉南設旱作推廣中心,並負責金門灌溉服務,都市型水利會資產亦用於農田水利設施及業務。
- 說明農田水利署已確保員工工作權及福利,薪水比照公務人員調整4%,改制後未裁撤任何人員,執行率已達120%。
- 說明農田水利署對土地占用問題已分級分類處理,優先安置輔導,非強制驅離,需時間執行。
- 說明農田水利署已與環保署及地方政府建立水質管理平台,灌溉專用渠道原則上禁止搭排,水質管理機制比以前更好。
- 說明研究發展經費已完成全國小水力潛力點調查,並透過技術改善民眾對渠道太陽光電板的疑慮,部分地區已受歡迎。
- 說明高虹安委員關切釋迦出口量差異,已向辦公室說明是因1月18日後才有冷凍鳳梨釋迦專號所致。
莊老達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處長
- 說明農村再生基金目標值調整是因省工機械化與設備自動化計畫執行到110年,111年有新的中程計畫,且已依行政院要求重新檢討並修正目標值,可提供給委員。
- 說明農村再生計畫由縣市政府提案審查執行,水保局各分局也執行由上而下的跨域整合計畫,過去200萬元社區巷道改善計畫已取消多年。
林華慶 林務局局長
- 說明森林遊樂區收入不屬於營利收入,無法直接回饋鄉公所,但已與周邊部落深度合作,如奧萬大提供空間供部落經營輕食,收入歸部落。
- 說明林務局全力支持能高越嶺原住民部落共管,閒置空間釋放需協調台電,但委員意見會全力支持。
- 說明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中,第165案及第166案同意改為主決議。
林家榮 國際處處長
- 說明農產品全球通路拓展計畫中,第187案為整體行銷費用,包含外銷獎勵、海外行銷、廣宣及參展等,其中2.2億元為第188案的海外獎勵金,主要獎勵國內外銷業者,有助於維持產地價格及擴大銷售。
胡忠一 農糧署署長
- 說明稻米競賽從84年至今已從64人增至八百多人報名,採分縣、分區全國競賽,並公開表揚。
- 承諾會獎勵稻米競賽,並加強宣傳廣度,讓民眾感受稻米不只吃飽也要吃巧。
范美玲 農業金融局代理署長
- 同意第180案文字修正,將凍結500萬元改為要求農委會研議將相關業務回歸公務預算辦理,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李鎮洋 水土保持局局長
- 說明全臺灣農村再生計畫有4,000多個社區,其中960多個通過培根計畫,由縣市政府執行,水保局分配約10億元;未通過計畫的部分由水保局各分局執行;過去200萬元社區巷道改善計畫已取消多年。
相關後續
- 農業作業基金:第1案照案通過;第2案到第4案業務收入增列50萬元;第5案及第6案預算照列,改主決議;第7案到第11案預算照列,其中第7案、第11案改主決議;第12案到第17案預算照列,其中第13案、第14案、第15案及第16案改主決議;第19案到第23案凍結「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24案、第25案凍結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26案到第39案照案通過;第40案修正通過;第41案到第49案照案通過;第50案修正通過;第51案照案通過。
- 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第52案到第54案「業務外收入」增列2,000萬元;第55案預算照列,改主決議;第56案到第68案預算照列;第69案到第72案預算照列;第73案到第87案預算照列,其中第75案改主決議;第88案到第105案預算照列,其中第89案至第93案併案成為一個主決議;第106案、第107案預算照列,其中第106案改主決議;第108案到第114案預算照列;第115案到第118案照案通過;第119案修正通過;第120案到第131案照案通過;第131-1案、第131-2案照案通過。
-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第132案照案通過;第133案到第139案預算照列,其中第136案改主決議;第140案到第146-3案預算照列,其中第140案、第143案及第145案改主決議;第147案、第148案預算照列,其中第147案改主決議;第149案到第153案預算照列,其中第150案、第151案改主決議;第154案到第162案預算照列,其中第155案、第156案及第158案改主決議;第163案到第164-1案預算照列,其中第164案改主決議;第165案、第166案預算照列,2案均改為主決議;第167案到第175-2案預算照列,其中第167案、第168案改為主決議;第176案、第177案預算照列;第178案、第179案預算照列;第180案預算照列,改為主決議;第181案到第191-1案預算照列,其中第187案、第190案改為主決議;第192案至第197-1案預算照列,其中第192案、第194案改主決議;第198案至第218案凍結基金用途2,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決議案:第219案到第221案,第221案修正通過;第222案到第231案照案通過;第232案修正通過;第233案到第243案照案通過;第244案修正通過;第245案照案通過;第246案修正通過;第247案到第257案照案通過;第258案、第259案修正通過;第260案到第268案照案通過;第269案修正通過;第270案到第274案照案通過;第275案到第277案修正通過;第278案照案通過。
- 農民退休基金:第279案到第283案照案通過;第284案、第285案修正通過;第286案照案通過;第287案修正通過。
- 本次會議審查通過之條文、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 111年度農委會主管非營業基金預算全部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送財委會彙整。
- 本會審查結果須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說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6501
- 卷/期/冊
- 111/65/1
- 發布日期
- 2022-05-24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