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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因應法」公聽會:聚焦治理、碳定價與調適策略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4-28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針對「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舉行公聽會,廣邀各界專家學者及政府部門代表,就氣候治理組織設計、碳排減量政策工具、碳定價機制、氣候科研強化及調適方法學等五大提綱進行討論。會議中針對行政院版草案的治理層級、碳費費率與用途、部會權責歸屬、核能角色及公民參與等議題,各方提出多元觀點與爭議,行政部門則就政策方向與推動現況進行說明。

討論事項一

「氣候變遷因應法」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討論「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的修訂方向,核心議題涵蓋如何完善氣候治理的組織設計與權責分工、有效推動碳排減量的政策工具、制定與國際接軌的碳定價機制、強化氣候科研及專責單位設置,以及發展適合台灣的氣候變遷調適方法學。
  • 會議旨在聽取各方意見,以加速我國減碳作為、強化氣候變遷調適,並將2050年淨零碳排政策入法。

相關爭議

  • 氣候治理層級與權責分工:多數委員及民間團體認為行政院版草案將協調工作交由永續會層級過低且功能不彰,應成立更高層級的氣候會報或獨立委員會,並將各部會權責明確入法,而非僅置於說明欄,以避免推卸責任。
  • 碳定價機制與費率:對於碳費的費率高低存在爭議,有專家擔憂低價碳費恐無法有效減碳甚至增碳,而產業界則強調需考量國際競爭力與經濟發展,並建議參考歐盟的免費額配制度。此外,對於應採碳費或碳稅,以及是否重複課徵亦有不同意見。
  • 碳費用途與公正轉型:民間團體質疑行政院版草案刪除地方政府的碳費保障比例,且優先補助排放源不符氣候正義,主張碳費應專用於公正轉型、弱勢保障及低碳基礎建設,而非左手進右手出補貼企業。
  • 核能的定位:有委員及學者主張應將核能納入能源結構作為穩定基載及減碳選項,並認為「非核家園」已非全民共識;但台電公司表示將依國家政策執行非核家園。
  • 淨零路徑與目標明確性:有委員認為行政院公布的2050淨零路徑缺乏2030年、2040年的具體階段目標與減碳規劃,且應將淨零路徑入法,避免政策反覆。
  • 公民參與與訴訟權:民間團體要求將公民訴訟條款納入法案,以強化公民監督政府氣候治理的機制;環保署則認為本法為政策目標性立法,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已足夠,不宜事後究責。
  • 科研量能與專責機構:多位學者及委員呼籲應強化氣候科研量能,並設置國家級或獨立的氣候變遷科研專責機構,以提供科學基礎支援氣候治理與調適工作。

立法委員發言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行政院的2050淨零碳排路徑圖遺漏2030年及2040年的明確目標。
  • 電力產業為最大碳排來源,碳費應課徵電力產業,且費率不應過低(如每公噸3美元),否則對排碳大戶不痛不癢。
  • 建議公營事業應先行減碳,做好榜樣。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氣候變遷法將影響台灣未來20至30年的產業轉型與民眾行為,需強化行政院永續會功能,並將各部會權責入法。
  • 主張淨零路徑應入法,包括2030年禁用四大類一次性塑膠、新建築能耗證書,2035年碳排減半、禁售燃油機車,2040年禁售燃油汽車、全面淘汰一次性塑膠及碳中和建築。
  • 建議先徵收碳費(2023年),再開徵碳稅(2026年)以接軌歐盟碳關稅,並將碳費和碳稅用於公正轉型,以及主動協調程序不正義的再生能源開發案。
  • 主張氣候基金的30%應留給地方使用,並強調短期內應依賴節能減碳,對高耗能產業實施政策環評而非僅鼓勵。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抗議環保署長未出席公聽會,認為是對委員會的不尊重。
  • 現行溫管法已不合時宜,修法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是為解決政策工具不足、目標落後、組織權責不明、缺乏調適等問題。
  • 各部會減量與調適權責必須放入法條本文,明確化任務,確保長期責任,避免推卸責任。
  • 應增加公正轉型單獨條款,推動公正轉型需與民間協力,納入民間參與,提供脆弱群體協助。
  • 調適工作需以氣候科學研究為基礎,發展台灣自己的方法學,並有明確管考目標與指標。
  • 希望設置氣候變遷科研專責機構,整合科學研究資源,為減碳與調適提供扎實科學評估。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應借鑑日本和德國立法經驗,將氣候變遷法做得更好。
  • 建議台灣應仿效日本,以在地為主體導入再生能源,地方政府應提出溫室氣體減量計畫,並建立零碳事業計畫單一窗口審查機制。
  • 資訊公開應即時且無所遲滯,而非政院版規定的每三年公布一次報告。
  • 應仿效德國成立獨立的氣候變遷專家委員會,由專家學者組成,預算由政府支出,負責審查減碳目標、評鑑進程與成果,並有權質詢政府部門。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政府在減碳努力上非常不足,環評未納入溫室氣體規範,經濟開發導致用電持續增加。
  • 質疑行政院版草案將氣候變遷協調工作交由永續會是「可笑」且環保署不想負責的表現,應改由行政院直接協調分工。
  • 強調政府應努力產業轉型及總量管制,做好健康風險評估,避免重工業區居民成為犧牲者。
  • 認為政府目前提出的氣候變遷因應方案不符合期待。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全球淨零碳排已是共識,台灣減碳政策與法規進度落後且充滿不確定性,產業界亟需政府明確政策與輔導措施。
  • 政院版草案將跨部會協調交由每年僅開一次會的永續會,治理層級過低,恐致政策推展窒礙難行,應在行政院設立氣候會報。
  • 政院版未明確規範各部會權責,應在修法版本中訂定清楚權責分工,以有效監督與課責。
  • 國內檢驗能量不足,中小企業碳盤查能力待提升,政府應加速相關法案及政策推動,幫助企業追趕國際趨勢。

相關人員回應

葉俊宏 主任秘書 環保署

  • 行政院版「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已送立法院排審,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2050年淨零排放。
  • 修法將減緩與調適並重,強化氣候治理,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及五年一期階段目標,地方政府則制定執行方案。
  • 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提出方案,地方提出執行方案,並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負責協調、分工與整合。
  • 為加速減碳與提升產業競爭力,將實施盤查查驗分級管理、訂定效能標準、穩健實施碳交易、徵收碳費(先大後小、專款專用),並因應國際碳關稅訂定進口公告商品申報碳排量。
  • 碳捕捉利用與封存將入法,納入環境衝擊管理,並推動全民參與、碳足跡標示、人才培育及公正轉型。

邱秋瑩 副處長 國發會經濟發展處

  • 氣候變遷因應將提升至行政院永續會,強化氣候治理,永續會已設置「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專案小組,由環保署主政、永續會執行長督導。
  • 國發會將積極強化永續會運作功能,協調整合氣候變遷事項,提升氣候治理效能,落實淨零轉型。
  • 「氣候變遷因應法」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未來政策將減量與調適並重,重視協同效益。
  • 中央主管機關將訂定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階段管制目標及調適行動計畫,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修部門行動方案。
  • 氣候變遷事務有賴中央與地方合作,地方政府將參與目標擬訂、設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並訂修執行方案。

陳正祺 次長 經濟部

  • 推動淨零排放是維持國家及產業競爭優勢、創造經濟新成長動能的必要條件,完善法規制度是重要工具。
  • 支持法規明確宣示2050淨零排放目標,有助於國內產業因應、避免國際碳關稅劣勢及氣候外交。
  • 支持碳定價工具(碳費)的訂定,認為可提高減碳誘因,徵收碳費可專款專用於加速產業低碳轉型。
  • 碳管制機制應以全球思維,考量台灣產業特性及全球供應鏈,確保產業競爭力。
  • 支持提高氣候治理層級,透過行政院設置2050淨零跨部會工作組,強化部會橫向溝通。
  • 支持新增調適專章,認為調適與減緩同等重要,特別是打造氣候韌性基礎設施。
  • 經濟部致力協助中小企業建立溫室氣體盤查能力,並將與產業界充分溝通,確保新增管制措施務實可行。
  • 泛公股與國營事業的淨零轉型已列入經濟部每週例行業務會報的報告事項,由部長親自關注。

郭進興 副處長 海洋委員會海洋資源處

  • 海洋中的紅樹林、海草床及鹽沼為具碳匯效果的藍碳,海洋保育署已執行相關生態系調查計畫,盤點及評估藍碳基礎資料。
  • 「臺灣沿海重要碳匯生態系統調查與評估計畫」旨在調查台灣三大沿海碳匯生態系統的碳吸收、儲存量及土壤溫室氣體排放量,預計2022年底完成,以估算海洋碳匯量作為2050淨零碳排目標規劃參據。
  • 初步調查顯示台灣潮汐鹽沼面積約187.19公頃,互花米草是明顯甲烷排放源,鹽沼與海草植物有不同生物量與淨光合效率。
  • 辦理「推動我國海洋健康指數獨立評估暨藍碳發展研析」計畫,蒐集分析國際碳權發展現況、碳定價機制及藍碳驗證機制,提出未來藍碳驗證與交易策略建議。

林羲聖 副處長 金管會綜規處

  • 永續發展及淨零排放為全球及我國政策核心目標,本次修法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並將「建構綠色金融機制」列為基本原則。
  • 金管會已發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透過驅動金融業因應氣候變遷風險、運用資金決策引導企業永續發展、強化企業ESG資訊揭露等三大策略推動。
  • 為協助企業因應減碳,已於2022年3月3日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要求全體上市櫃公司於2027年前完成溫室氣體盤查,2029年前完成查證。
  • 金管會將持續精進綠色金融行動方案,並與政府各單位合作,促進金融業及產業強化氣候韌性,落實永續發展目標。

內政部 書面資料

  • 內政部主責「淨零建築」路徑規劃與推動,目標為2050年達成100%新建建築物及超過85%既有建築物為近零碳建築。
  • 推動策略包括提高新建與既有建築物能源效率、提升家電設備能源效率、研發與推廣建築節能減碳新技術及工法,並由公有建築帶頭做起。
  • 將加強社會對話,辦理建築能效評定委員教育訓練、世界公民咖啡館活動及推廣講習,擴大公民參與。
  • 修法後,內政部將負責建築溫室氣體減量管理,與經濟部共同訂定住商部門階段管制目標,並配合環保署訂定新建築溫室氣體減量規定,檢討修訂建築節能法規。
  • 將依法申請溫室氣體管理基金補助,擴大推動建築溫室氣體減量工作。

交通部 書面資料

  • 交通部將依國家行動綱領及階段管制目標,訂修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並每年彙編成果報告。
  • 中央氣象局將與科技主管機關共同研析氣候變遷趨勢,綜整氣候科學及衝擊資訊,定期公開氣候變遷科學報告。
  • 交通部將就易受氣候變遷衝擊業務範疇,訂修調適行動方案,並每年編寫成果報告。
  • 氣象局與科技部TCCIP計畫密切合作,提供氣候變遷推估資料,並提報「淨零排放路徑之氣候調適應用服務技術推展」計畫,強化氣候科研與服務機制。
  • 為強化運輸系統韌性,交通部推動法規政策轉型、促進財政金融措施、完備科學研究資訊、落實教育宣導、發展氣候變遷新興產業、提升區域調適量能及強化地方調適作為等7大面向調適重點。

科技部 書面資料

  • 科技部長期推動氣候變遷科研與服務,支援國家永續發展與氣候變遷政策,已建置台灣百年氣候歷史資料庫及未來氣候模擬推估大數據平台(TCCIP)。
  • TCCIP新增調適百寶箱(ARK)功能頁面,整合氣候變遷調適框架、案例庫、危害衝擊圖資等成果。
  • 定期出版「臺灣氣候變遷科學報告」,提供本土氣候變遷趨勢與推估資訊,作為調適政策依據。
  • 推動4年期「建構面對氣候緊急狀態下之韌性臺灣」中程綱要計畫,強化氣候模擬與調適科研能量,以科學基礎支援相關部門。
  • 已進行氣候變遷調適科研專責單位可行性評估,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也已成立氣候變遷組,將配合行政院政策規劃與任務分工進行研析。
  • 強調台灣應持續與國際同步,朝淨零目標邁進,並強化調適作為,科技部將整合跨領域科研能量,深化氣候變遷科學服務,支援國家氣候行動與政策推動。

財政部 書面資料

  • 財政部將督導所屬公股金融事業配合綠色金融政策辦理相關措施。
  • 配合行政院政策,因應歐盟CBAM,規劃建構我國CBAM,授權環保署訂定相關辦法,財政部將配合辦理。
  • 現行貨物稅已具能源稅或碳稅性質,財政部將持續關注歐盟CBAM進展,並視碳費實施情形,會同相關機關評估推動能源稅(碳稅)的必要性與可行性,以兼顧產業發展、經濟民生、能源供應穩定及價格可負擔性。
  • 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來源配合修正條文增訂代金及碳費,並調整其他基金來源,尊重主管機關及主計總處權責。
  • 規費部分,修正草案第60條規定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財政部表示贊同。

教育部 書面資料

  • 教育部長期推動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教育,負責「氣候變遷調適及溫室氣體減量之教育宣導」,提升氣候變遷認知與技能、培育因應人才。
  • 推動環境教育,補助各縣市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辦理氣候變遷、節能減碳相關活動及教師研習。
  • 培育氣候變遷教育人才,成立教學聯盟、發展教材、將環境教育納入12年國教課綱,並舉辦工作坊、創意實作競賽,鼓勵大學開設相關課程。
  • 推動再生能源科技人才培育,建置綠能科技系統實踐基地,強化智能化技術、能源管理等教學實務。
  • 執行「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管理計畫」,督導學校節能,補助導入能源管理系統、汰換設備,並辦理人員培訓與表揚。
  • 推動永續校園及校園植樹計畫,透過校園改造、建構多層次綠色植栽,營造兼顧降溫與低碳的永續環境。
  • 未來將加強學校師生對減緩氣候變遷的認知,結合永續發展教育融入教學,推動跨域教學與人才培育,持續輔導學校節能減碳,將氣候變遷教育落實推廣於校園。

農委會 書面資料

  • 農委會自2010年起積極推動農業氣候變遷調適策略,包含建構糧食安全體系、提升產業抗逆境能力、建立氣象監測評估系統及保育生物多樣性。
  • 持續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方案及行動計畫,透過綠色環境給付、大糧倉計畫、溫網室設施、作物災害預警系統、農業保險等,穩健厚實調適能力。
  • 成立氣候變遷調適及淨零排放專案辦公室,擬定農業部門淨零排放19項策略、59項措施,涵蓋「減量」、「增匯」、「循環」及「綠趨勢」四大面向。
  • 「減量」策略包括建立農業生產碳排資訊、推廣低碳農糧/畜禽/漁業生產模式、強化減量科技研發。
  • 「增匯」策略包括增加森林面積、加強森林碳匯經營管理、提高國產材利用、強化土壤管理方式、建構負碳農法、強化海洋及濕地碳匯管理、強化碳匯相關技術科技研發。
  • 「循環」策略包括農業剩餘資源材料化與加值再利用、推動農業跨域循環場域、推動農業循環技術科技研發。
  • 「綠趨勢」策略包括建構能源自主農漁村、推動農業部門有效碳定價及碳權交易制度、推動農業綠色金融及綠色消費、強化綠趨勢相關科技研發能量。
  • 預計提前於2040年達到農業淨零排放,目標包括減少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50%、增加農業碳匯1,000萬公噸、建立1,000場低碳永續循環場域、農業綠能發電滿足100%農業用電並提供全國40%綠電,實現農業部門負碳排。

蔡鴻德 副署長 環保署

  • 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希望保留彈性設計,組織架構是否需要額外會報可討論,若現有架構能達目的則無需增加行政人力投入。
  • 碳費徵收方式與費率尚未決定,將徵求學術單位、民間團體及企業界意見,共同討論出共識費率。
  • 有構想設置氣候變遷科技中心,將先強化環境檢驗所研究量能,最終目標是成立國家級環境研究院,內含氣候變遷科研中心。
  • 強調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中「U」(利用)的重要性,認為具備廣闊的未來想像空間與再利用潛力。
  • 公民訴訟不入法是因為本法為政策目標性、計畫性立法,需政府、民間、民眾共同完成,與環評法、空污法等管制性法規不同。
  • 認為應在目標設定、計畫訂定階段就讓民眾充分參與,而非事後究責,此為較先進的立法方式。

李志忠 組長 財政部賦稅署

  • 碳稅和碳費皆為碳定價工具,各界意見多希望避免重複課徵。
  • 針對短期收碳費、長期課碳稅或以碳稅取代碳費的建議,財政部將就其必要性及可行性審慎評估,以配合環境永續、經濟發展和能源轉型。
  • 感謝各界寶貴意見,將帶回研議。

廖雙慶 專門委員 教育部資科司

  • 教育部負責「氣候變遷調適及溫室氣體減量之教育宣導」,旨在協助學校師生提升氣候變遷認知與技能,並精進人才培育。
  • 已結合22縣市環教輔導團推動相關計畫,辦理氣候變遷、節能減碳教師研習,提升師生相關知能。
  • 結合大專校院成立八大領域及九大教學聯盟發展教材,並將環境教育納入12年國教課綱,辦理中小學工作坊及創意實作競賽。
  • 未來將長期推動相關教育推廣工作,讓氣候變遷教育扎根校園,精進師生相關知能。

林武煌 專業總工程師 台電公司

  • 台電積極配合國家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在技術可行前提下,透過能源結構綠色轉型、低碳能源替代高碳及固碳技術逐步達成淨零排放。
  • 在結構轉型方面,積極參與離岸風電和太陽光電開發,擴大綠能發展。
  • 低碳能源替代高碳方面,將推動「以氣代煤」,並逐步引進燃煤機組混氨技術及燃氣機組混氫技術,最終實現全氫氣發電。
  • 在固碳技術方面,台中電廠設有減碳技術園區,將分三階段進行CCS認證,目標2035年前啟動燃煤機組裝設CCS,2045年起燃氣機組裝設CCS。
  • 與德國西門子公司簽署MOU,引進混氫技術,擇定興達一部燃氣機組試驗混氫。
  • 核電方面,台電公司將依照國家非核家園政策執行。

張瑞宗 發言人 中油公司

  • 中油公司2020年碳排量已較2005年基準年降低,占全國比例約2%。
  • 設定2025年減碳目標較基準年降40.6%,2030年降49.5%,但距離淨零排放仍有差距。
  • 未來努力方向包括2023年地熱發電10MW機組上線,每年生產場所減碳1.7%。
  • 規劃分階段執行零碳氫能,從引進技術、完備法規到設立加氫示範站,並考慮未來進口液氫。
  • 加強能源管理及區域能源整合,配合國家政策逐步提高天然氣存量,以符合未來需求。

相關後續

  • 本次公聽會意見與書面資料將彙編成冊,送交立法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參閱,作為審查「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之參考。
  • 主席辦公室願意提供平台,將專家學者建議轉交給相關行政部門。
  • 財政部將就碳稅推動的必要性與可行性進行審慎評估,以配合環境永續、經濟發展和能源轉型。

原始資料

公報
1116501
卷/期/冊
111/65/1
發布日期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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