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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中選會與黨產會預算凍結案,聚焦選務防疫、轉型正義及原民權益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5-0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多項預算凍結案。會議主要討論中選會選務防疫措施、錯假訊息防制、不在籍投票推動、修憲複決投票資格等議題;黨產會則報告不當黨產追討進度、宣導策略及訴訟挑戰。多位委員就疫情下投票權保障、黨產追討效率及原住民族語文宣等提出質疑與建議。最終,兩委員會的預算凍結案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含多項選務議題專題報告及質詢)

核心議題

  • 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度多項預算凍結案,並就選務公平性、防疫措施、原住民族投票權益、不在籍投票推動、電子連署系統資安及宣導經費運用等議題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
  • 聚焦於因應COVID-19疫情對年底九合一選舉及修憲複決投票的影響,特別是確診者與居家隔離者的投票權保障,以及錯假訊息防制、不在籍投票制度的法制化與實施進度。

相關爭議

  • 確診者投票權保障:李德維委員質疑中選會對確診者投票權的規劃不足,要求超前部署;李進勇主委表示會滾動檢討並配合防疫政策,但目前無政策改變討論。
  • 錯假訊息防制:李德維委員對中選會即時澄清錯假訊息的能力表示擔憂,特別是選舉日發生類似華視誤報事件的影響;李進勇主委表示已有防制機制,但澄清管道和速度仍受質疑。
  • 機器計票推動:李德維委員詢問監察院糾正案中提及的機器計票進度;李進勇主委表示有研究但社會共識未凝聚,不在籍投票中的移轉投票已先行推動。
  • 公投與大選合併投票:王美惠委員澄清修憲複決綁大選的合法性,李進勇主委解釋憲法規定與公投法差異,強調合法合憲;賴香伶委員則質疑公投與大選脫鉤後再合併複決公投的混淆性。
  • 18歲公民權複決投票資格:賴香伶委員質疑修憲複決投票資格仍需20歲以上,與18歲公民權修憲案目標矛盾;李進勇主委解釋依憲法規定,選舉人需滿20歲。
  • 原住民族語宣導文宣:伍麗華委員質疑中選會對原住民族語宣導文宣的困難度解釋(擔心翻譯不精準、經費人力問題),認為新住民語宣導已成功,要求中選會應作為表率。
  • 不在籍投票法制化進度:葉毓蘭委員批評中選會對公職人員選舉不在籍投票的推動態度消極,僅稱選務複雜並將問題丟回立法院,要求提出具體方案。
  • 疫情下投票權益與防疫措施:鄭麗文委員、吳琪銘委員關切疫情升溫對年底選舉的影響,要求中選會提出更積極的防疫措施,保障居家隔離/確診者的投票權,並質疑現行法制限制。李進勇主委強調安全指導原則,配合指揮中心政策,但承認國內法制尚不具備特設投票所等替代方案。
  • 電子連署系統啟用:翁重鈞委員書面質詢中選會遲不啟用電子連署系統,質疑其資安理由及與內政部互推責任,認為中選會有意阻擋公投連署成案。

立法委員發言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針對年底選舉疫情升溫,超前部署規劃居家照護、居家隔離及確診者的投票方案,以保障公民權。
  • 質疑華視錯假訊息事件可能影響選舉或公投結果,要求中選會加強防制機制及即時澄清能力。
  • 詢問監察院108年糾正案中關於機器計票的改善措施與規劃進度。
  • 建議中選會應與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討論,採取類似學生統測隔離試場或南韓分流投票方式,而非完全禁止確診者投票。
  • 關切投票日是否會改在非放假日,以避免影響全國產業經濟活動。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澄清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與一般公民投票的差異,說明修憲複決綁定年底大選的合法性,以破除外界對選務不公的疑慮。
  • 建議中選會年底投票時務必做好防疫工作,保障民眾健康安全。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質疑修憲複決公投雖為18歲公民權,但投票人資格仍需20歲,導致18歲青年無法親自參與投票的矛盾。
  • 詢問中選會決定將修憲複決與年底選舉合併舉行的考量,強調應多向國人宣導投票資格差異。
  • 質疑「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中,總統交付的防禦性公投不適用不在籍投票的理由。
  • 建議中選會應積極推動不在籍投票,並透過科技釋疑,拋開政治對立思維,加快改革進程,甚至將電子連署推廣至罷免案。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對原住民族語宣導文宣的困難度解釋,認為新住民語宣導已成功,要求中選會應以國家語言發展法為依歸,提供原住民族語宣導影片及文宣。
  • 要求中選會針對年底疫情發展,預為因應並擬妥防疫計畫,提早公布,保障居家隔離者的投票權益。
  • 感謝中選會釐清修憲複決與一般公投的差異,並期許中選會做好選務工作以避免爭端。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在原住民族自治縣設置議題上,提及行政區劃及立法委員名額等問題,認為不應以此阻礙原住民族自治權益。
  • 要求中選會支持原住民族秘密投票權的保障,建議應克服技術困難,提供單獨設置投票所等作法,並強調應給予原住民選擇機會。
  • 建議中選會就其所提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提供選務作業上的具體修正意見給內政部或其本人。
  • 批評內政部對離島、偏遠地區實施不在籍投票的疑慮,認為台灣應學習他國作法,保障原住民參政權。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關切中選會向臉書舉報假訊息的回覆處理率僅64%,顯示臉書與中選會標準落差大,要求中選會持續與社群平台談判溝通,提升假訊息處理效率。
  • 強調選舉期間假訊息影響立即且急迫,中選會應更有效率地處理此類問題。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關切年底選舉在疫情升溫下,居家隔離及確診者人數眾多,要求中選會就防疫政策指導原則及可能方案進行超前部署。
  • 質疑中選會過於消極,僅配合指揮中心政策,應更積極研究各國隔離投票站等替代方案,並修法保障公民投票權,避免數十萬人無法投票。
  • 指出各國針對疫情下的選舉有不同模式,如法國完全開放或南韓採隔離投票,中選會應評估台灣可採行的模式。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疫情升溫對年底九合一選舉的影響,要求中選會考量選務人員的防疫措施,如疫苗接種要求,並隨時做滾動式調整。
  • 強調中選會應盡快擬定計畫,因應確診者或陽性者的投票權益問題,並進行滾動式調整以配合防疫中心政策。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詢問中選會對於18歲公民權修憲案交付公民複決,在公投綁大選情況下通過機率的評估,以及法律與技術層面的可行性條件。
  • 關切中選會選務幹部講習會是否受疫情影響,並詢問將如何調整。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關切憲法修正案複決的民主參與空間,質疑現行規範對年輕世代組織動員的限制,包括法人、非法人團體及未成年人設立辦事處的資格。
  • 詢問修憲案辯論會的資格限制,建議中選會應支持學生團體或青年代表參與正方辯論,而非僅限立法院代表。
  • 呼籲中選會檢討並積極修正相關法規,賦予年輕世代充分的活動行使自由與表現機會,以支持修憲案的推動。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對公職人員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的態度消極,僅稱選務複雜並將問題丟回立法院,要求中選會提出具體研擬方案,而非僅是配合修法。
  • 強調不在籍投票的推動應有目標,不應因選務複雜而停滯不前,並指出過去已有多次研議。
  • 建議中選會可考慮僅在中央大選適用不在籍投票,並區分區域立委與不分區、總統選舉的適用性。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關切黨產會任期屆滿後,對於黨國不分時期遭受財產損害的小百姓,在資料不全的情況下,其權益如何救濟與保障。
  • 建議黨產會應考量延長這些小案件的權利主張期限,並積極協助民眾追查被轉移的不動產。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中選會遲不啟用電子連署系統,質疑其資安理由,認為中選會不願或不敢啟用,並與內政部互推責任,阻擋公投連署成案。
  • 書面質詢中選會與內政部在不在籍投票議題上互推責任,認為兩部會為選舉得利唱雙簧,無視台商和旅外國人因戶籍法規定無法投票的權益受損。

相關人員回應

李進勇 主任委員 中央選舉委員會

  • 回應確診者與居家隔離者的投票權問題,表示將滾動檢討並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但目前無政策改變討論,選務防疫重點在於確保所有參與投票民眾的安全。
  • 說明中選會已建立錯假訊息防制機制,會即時澄清並與政府團隊合作,但承認與社群平台在假訊息處理上仍有落差,將持續溝通。
  • 解釋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票資格依憲法第130條規定,選舉人須年滿20歲,與一般公投的18歲不同,強調修憲複決綁定年底大選合法合憲。
  • 表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總統交付的防禦性公投不適用不在籍投票因其時間急迫性。
  • 說明選務工作人員訓練講習已受疫情影響,第一、二期已改為線上學習,其餘將視疫情狀況調整。
  • 針對原住民族語宣導文宣,表示政見部分已接受原住民語刊載,宣導部分將與原民會合作,透過常用管道提供資訊。
  • 回應不在籍投票推動進度,表示將從公民投票移轉投票奠定基礎,待一般民眾適應後再推廣至公職人員選舉,但公職選舉因選務複雜、法制不備及社會共識未凝聚,尚難實施。
  • 重申選務防疫最高指導原則是安全,將依疫情變化與病毒特性,參照指揮中心指引加強防疫整備,並擬定加強版防疫計畫。
  • 澄清電子連署系統遲未啟用主因在於資安及連署人隱私保護,已採取最高規格防護並與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密切聯繫,預計111年6月委員會審議上線時程。
  • 說明公投案提案連署人名冊查對費及聽證會錄影經費是依公投法規定辦理,為確保選務順遂進行,建議維持預算。
  • 報告110年公投宣導經費明細及成效,透過多元媒體整合行銷,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規劃跨部會合作,善用行銷資源提升能見度。

高美莉 處長 中央選舉委員會綜規處

  • 說明110年公投宣導透過電視、廣播、平面及網路等多種媒體,針對有投票資格者進行宣導。
  • 回應原住民族語宣導議題,表示已與原民會、原民台及代表研議,將針對原住民朋友的宣傳,協助翻譯成原民可理解文字並透過常用管道宣傳。

唐效鈞 科長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 說明「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第三條規定,辦事處不得設於學校。

相關後續

  • 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1案,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 委員翁重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未及答復部分請中選會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中選會承諾將持續與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確認電子連署系統資安無虞後,於111年6月前完成新增防護措施,並視審議結果儘速辦理系統上線事宜。
  • 中選會將針對年底選舉擬定加強版的選務防疫計畫,並尋求指揮中心指導。

討論事項二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含黨產追討進度及質詢)

核心議題

  • 審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11年度多項預算凍結案,並就黨產追討進度、轉型正義實踐、政策宣導及訴訟挑戰等議題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
  • 討論黨產會如何加速追討不當黨產,尤其在訴訟進度受阻及個案處理上的挑戰,並強調透明化及對受害民眾權益的保障。

相關爭議

  • 黨產追討進度與效率:吳琪銘委員質疑黨產會追討金額與目標差距過大,進度緩慢,要求說明未來方向與信心;林峯正主委解釋主要受限於法院訴訟速度。
  • 政策宣導預算執行率:羅美玲委員質疑黨產會2021年廣宣預算執行率偏低,且集中於年底,要求說明原因與未來如何透過軟性、新世代媒體深化青年族群對轉型正義的理解。
  • 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案追徵執行:王美惠委員及莊瑞雄委員關切國民黨中興山莊土地追徵32億元案,質疑國民黨是否有能力償還,以及行政執行署的執行效率。
  • 不當黨產返還私人案例的公平性:管碧玲委員就首件不當黨產返還私人案例,質疑現行辦法中1年申請期限及平均分配原則可能違背民法繼承權保障,要求黨產會研議修改。
  • 婦聯會檔案銷毀案不起訴:葉毓蘭委員質疑黨產會告發辜嚴倬雲等銷毀婦聯會檔案案不起訴的法律評估,認為黨產會應更嚴謹依法行政,避免被批為政治鬥爭工具。
  • 小百姓權益保障:張宏陸委員關切黨產會任期屆滿後,過去財產受損的小百姓因資料不全而難以救濟,詢問是否有延長權利保障期限的看法。

立法委員發言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肯定黨產會追討不當黨產有進展,尤其在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國民黨停止執行聲請後,期許未來能更順利,符合全民期待。
  • 質疑黨產會2021年廣宣預算執行率偏低且集中於年底,要求說明原因,並建議透過新世代社群媒體(如Podcast)以軟性方式深化青年族群對轉型正義的理解。
  • 強調讓各個世代理解台灣歷史及黨產會工作的重要性,避免年輕世代不了解追討黨產的必要性。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肯定促轉條例與黨產條例對台灣民主政治的貢獻,並對促轉會同仁的辛勞表示敬佩。
  • 關切促轉會任期屆滿後,其業務(如不義遺址討論、歷史教育)如何由其他部會承接,以及促轉會委員是否能繼續擔任會報委員或諮詢顧問。
  • 強調黨產會的責任應繼續,外部教育與討論也應持續,並呼籲民眾支持。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要求黨產會說明救國團被指控監控人民及侵害人權的調查結果,以澄清外界疑慮。
  • 關切黨產會如何追回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土地追徵的32億元不當所得,並要求黨產會認真追查更多不當黨產。
  • 強調黨產會應憑證據說話,並肯定黨產會公布的會議資料證明救國團參與監控的事實。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對黨產會追徵國民黨32億元不當所得案表示肯定,但質疑國民黨是否有能力償還,以及葉家等原權利人如何獲得實質補償。
  • 批評國民黨過去以國家預算編列、銀行借貸不用還等方式獲取財產,與共產黨無異,強調這是實質轉型正義,而非政治鬥爭。
  • 關切中正紀念堂美齡樓等已移轉國有的黨產,國民黨仍不搬離的問題,要求黨產會提出解決方案。
  • 認為元利建設作為善意第三者,其善意程度仍有疑慮,要求黨產會把持獨立機關立場,對社會有所交代。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就黨產會首度公布返還私人不當黨產案例,質疑現行「回復權利辦法」中1年申請期限及平均分配原則,可能違背民法繼承權保障,要求黨產會研議修改,確保公平性與完備性。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黨產會告發辜嚴倬雲等銷毀婦聯會檔案案檢察官不起訴的法律評估,認為在法條尚未生效前告發不符依法行政原則。
  • 強調黨產會作為行政機關應嚴謹依法行政,避免在找不到史料時推定不法,或被外界批評為「拿清朝的劍去砍明朝的官」及政治鬥爭工具。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關切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希望在任期內結案所有不當黨產案件的目標,並指出德國花了16年仍有訴訟未結案。
  • 特別關心黨國不分時期遭受財產損害的小百姓,因時間久遠、資料不全而難以救濟,詢問黨產會是否有辦法讓他們保留權利,並在黨產會消滅後有後續處理機制。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質疑黨產會實際挹注國庫的金額與當初目標差距過大,進度緩慢,要求主委說明未來方向及對案件的信心度。
  • 強調黨產會應加油,加速推動黨產追討工作。

相關人員回應

林峯正 主任委員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 說明黨產會追討不當黨產的進度主要受限於法院訴訟速度,但大法官釋憲後,訴訟態度已有改變,部分案件執行較為順利。
  • 解釋2021年廣宣預算執行率偏低主因是疫情影響實體活動舉辦,未來將持續加強網路推廣(如臉書、Podcast)。
  • 回應救國團監控人民議題,表示黨產會已取得國民黨中常會會議紀錄,清楚顯示救國團參與對學校師生及海外人士的監控,相關調查報告已公開於網站。
  • 說明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土地追徵32億元案,最高行政法院已駁回國民黨停止執行聲請,黨產會將移送行政執行署查封拍賣國民黨名下不動產。
  • 就首件不當黨產返還私人案例,表示已與元利建設和解取得8億1,340萬元,並已公告原權利人繼承人可於1年內申請權利回復,內部正考量辦法是否應修改以保障未及申請者權益。
  • 回應婦聯會檔案銷毀案不起訴,表示檢察官已認定銷毀檔案事實,不起訴主因是法律生效日期的時間差,黨產會已盡其法律權責。
  • 表示主要黨產案件(國民黨、中投、欣裕臺、婦聯會、救國團、中影、中廣)已就定位,部分正在進行聽證或執行,其餘中小案件持續調查中。
  • 承認小百姓因時間久遠、資料不全,追查個人權益受損案件確有困難,但黨產條例已打破時效規定,歡迎民眾提供線索,黨產會將盡力協助調查。

相關後續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2案,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 委員翁重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未及答復部分請黨產會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黨產會將繼續努力推動不當黨產追討,並積極執行法院判決,針對追徵國民黨32億元案,將移送行政執行署查封拍賣。
  • 黨產會內部將研議「回復權利辦法」是否應修改,以更完善保障不當黨產受害者的繼承權益。

原始資料

公報
1117001
卷/期/冊
111/70/1
發布日期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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