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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衛生法與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審查:聚焦強制治療、新興菸品管制與疫情應變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5-04

LawTrace 法律歷程:精神衛生法、菸害防制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審查「精神衛生法」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精神衛生法部分多條文獲審查通過並保留部分條文待協商;菸害防制法則聚焦新興菸品管制、吸菸年齡提高、細菸與加味菸禁令、以及校園菸害防制等議題,各委員對修法邏輯、執法挑戰及配套措施提出質疑。會議中亦針對COVID-19疫情下的快篩、醫療量能與防疫政策進行廣泛討論。

討論事項一

審查「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 (含行政院及委員提案共16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精神衛生法中關於精神病患的照護機構管理、強制社區治療項目、緊急安置與強制住院程序、病人權益保障及相關罰則進行條文修正。
  • 核心議題包括警察消防協助強制治療、法院審查強制住院、病人或保護人聲請停止強制處分,以及專科醫師迴避原則等。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提出修正動議,建議將嚴重病人或保護人向法院聲請裁定停止強制處分,以及經認可之病人權益促進公益團體得進行個案監督並聲請停止強制處分納入條文。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及委員所提共16案「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時,由林為洲召集委員補充說明,並須交由黨團協商。
  • 第53、58、59、60、62、64、65、66、67、68、69、70、71、72、73、75、76、77、78、85、87、88、89、90、91條及部分章名修正通過。
  • 第52、54、55、56、57、61、63、74、79、80、81、82、83、84、86、92條,以及委員王婉諭、蔣萬安、張育美所提之部分條文予以保留。
  • 委員蔡壁如、蔣萬安、蘇巧慧、林為洲、吳玉琴、張育美、洪申翰、王婉諭、葉毓蘭等所提共15案修正動議予以保留。

討論事項二

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如何逐步降低菸品燃燒後所產生煙霧的有害物質排放濃度,以維護國人健康,暨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執行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專題報告旨在說明衛福部與教育部如何透過政策、法規與教育,逐步降低菸品有害物質排放濃度,並強化校園菸害防制,以維護國民健康。
  • 主要內容涵蓋菸害對健康與經濟的影響、現行菸品有害物質管制、校園菸害防制計畫執行成效及未來精進作為。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部長 衛生福利部

  • 菸害每年造成至少27,000人死亡,經濟成本約1,441億元,且二手菸是幼童死亡主因之一。
  • 菸品燃燒煙霧含7,000多種化學物質,檢驗複雜昂貴,危害來自長期累積而非單支含量。
  • 我國已規定紙菸尼古丁不得逾1毫克、焦油不得逾10毫克,並要求業者申報菸品成分與排放物資料。
  • 防制菸害政策依WHO FCTC建議,透過價格、警示圖文、販賣管理、禁廣告及戒菸服務等手段降低吸菸率。
  • 行政院版修正草案擬將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擴大禁菸場所至各級學校及托育服務場所。
  • 自111年5月15日起,免收戒菸輔助用藥部分負擔,鼓勵吸菸者戒菸。
  • 衛福部將持續蒐集國際管制經驗,防止青少年使用菸品,抑制消費,降低吸菸率。

蔡清華 次長 教育部

  • 教育部透過課程教學、校園菸害防制計畫、健康促進學校計畫及衛生教育活動,建立師生菸害防制知能。
  • 國民中小學及高級中等學校課綱皆包含菸害防制內容,並辦理教師增能活動。
  • 110年修正「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將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納入校園防制工作。
  • 推動「菸檳防制教育推廣計畫」,補助學校執行並辦理獎勵評選。
  • 自105年度起選定大專校院擔任推廣學校,輔導其降低校內吸菸率或減少吸菸區。
  • 自105年起大專校院校園內全面不販售菸品,110年無菸校園比例維持五成。
  • 規劃開發融入心理健康之無菸教材,提升學生正向思考與拒菸能力。
  • 升級教師社群通訊平臺,方便推播最新資訊與教學策略。
  • 持續辦理「網紅就是你」等活動,促進學生自主倡議無菸知識與行為。

相關後續

  • 本日會議各部會所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 (含行政院、委員及民眾黨黨團提案共25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菸害防制法的全面性修訂,包括新興菸品(電子煙、加熱菸)的管制方式、吸菸年齡的提高、菸品包裝與廣告促銷的限制、加味菸品的禁止,以及如何強化校園菸害防制教育與私菸查緝。
  • 核心關切點在於如何有效降低整體吸菸率,特別是青少年吸菸率,並確保醫療資源不因菸害而過度耗損。

相關爭議

  • 快篩試劑供應與政策混亂:委員賴惠員、蘇巧慧、蔡壁如、林為洲、張育美、蔣萬安、洪孟楷、邱顯智等質疑政府快篩試劑供應不足、販售管道不便、政策宣導不明確,導致民眾恐慌搶購及醫療量能排擠,要求衛福部儘速補足供應量並明確使用指引。
  • 醫療量能與急診爆量:委員蘇巧慧、蔣萬安、陳椒華、葉毓蘭等關切疫情高峰下急診爆量,大量人力投入PCR檢測排擠急重症病患,要求指揮中心提出分流、簡化程序(如快篩陽視同確診)及兒童專責就醫通道等解決方案。
  • 菸品管制策略的科學依據與一致性:委員蔡壁如、吳玉琴、莊競程、楊曜等質疑衛福部禁止細支菸品(少於20支或15公克)的科學依據不足,認為其主要吸食者並非青少年,且與開放加熱菸的理由(易攜帶、時尚)存在邏輯矛盾,要求提出更明確的數據與政策考量。
  • 新興菸品(電子煙、加熱菸)的管制方式:委員徐志榮、高虹安、楊曜等對電子煙全面禁止與加熱菸採嚴格納管的雙軌制提出質疑,擔心兩用菸具的執法困難,以及加味菸品零件(如擠壓球、爆珠濾嘴)可能規避管制,導致黑市氾濫。
  • 提高吸菸年齡至20歲的配套措施:委員林為洲質疑僅提高年齡而不強制購菸時查驗證件,恐使政策流於形式,難以有效防堵未成年人購菸。
  • 菸品陳列與廣告效果:委員林為洲主張應禁止菸品在收銀台等明顯處公開陳列,認為其具變相廣告效果,建議比照其他國家全面下架。
  • 校園菸害防制法規的落實:委員林奕華批評教育部阻擋學校衛生法修正案納入新興菸品管制,導致學校缺乏明確法律依據管理校園內新興菸品,影響學生健康保障。
  • 私菸查緝與執法挑戰:委員蔡壁如、黃秀芳等擔憂菸品管制越嚴格,私菸利潤越高,恐導致私菸氾濫,要求衛福部與相關部會加強跨部門合作查緝。

立法委員發言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質疑電子圍籬系統耗費警政、民政、衛政大量人力,且啟動時已近居隔第3天,建議取消居隔電子圍籬。
  • 關切快篩試劑供不應求,建議指揮中心免費提供低收入族群快篩試劑。
  • 追問總統承諾採購的1億劑快篩試劑到貨時程,並呼籲民眾不必過度囤積。
  • 詢問指揮中心對中重症病例的壓制底線,並建議戴口罩時間應再拉長。
  • 關心長輩疫苗第3劑施打率偏低,建議研議更好的獎勵或推動方式。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認為目前醫療量能最大負擔來自民眾對疫情的恐慌,導致急診室擠爆。
  • 建議衛福部應提供清楚指引給醫院減壓,並加強宣導民眾聽從醫囑,避免過度使用急診資源。
  • 提出Omicron流感化需控制醫療量能,並比較台灣與香港的死亡率差異,指出香港因政策不穩、疫苗施打率低、疫苗效果不彰導致醫療崩潰。
  • 建議加開社區篩檢站,並讓快篩陽性才去做PCR,以紓解急診篩檢壓力。
  • 呼籲衛福部應宣導民眾正確使用快篩時機,例如有症狀時或接觸確診者2天後再篩,以珍惜醫療資源。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呼籲醫療應回歸健保分級醫療、家醫轉診制度及急診檢傷分類,避免民眾因恐慌亂篩、亂跑急診。
  • 質疑衛福部禁止15公克以下細菸的科學依據,認為青少年主要吸食電子煙而非細菸,政策應精準投遞。
  • 擔憂提高菸品管制恐導致私菸氾濫,要求衛福部與財政部加強私菸查緝。
  • 建議菸害防制教育應比照環境教育,在學校教育中明確編列人員及時數,以落實推動。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質疑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中,加熱菸吸食器或組合元件的定義不明確,認為應在條文中清楚定義,而非僅靠行政命令公告。
  • 關切「每販賣單位少於20支或淨重低於15公克」的規定,認為可能導致大包裝菸品增加,且其降低青少年吸菸率的科學依據不足。
  • 指出修正條文第15條擴大禁止「與菸品或菸品容器形狀近似之物品」的範圍,恐將菸盒、糖果等納入管制,且對販賣者的罰則過重,建議應主要處罰製造者。
  • 建議戒菸門診應調整補助費用、簡化申報程序,並將電子煙、加熱菸的戒治納入給付,以提升戒菸服務成效。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呼籲儘速修訂菸害防制法,嚴禁電子煙,並關切校園內青少年利用LINE群組販賣電子煙的問題,要求衛福部與教育部注意此處的利潤誘因及可能衍生的社會問題。
  • 質疑兩用菸具(加熱菸與電子煙)的管制盲點,建議只要能用於電子煙的方式就應全面禁止。
  • 建議菸害防制教育應從小學低年級開始,並將菸害防制納入國小必選議題,從源頭避免青少年接觸菸類。
  • 關切醫護人員快篩劑配發不足問題,呼籲「我OK,醫護先」,確保第一線人員防護充足。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強調快篩試劑供應充足是「以篩代隔」和「以篩代PCR」政策的前提,要求衛福部儘速採購足夠快篩劑。
  • 指出新竹縣北埔鄉及尖石鄉衛生所未獲快篩試劑配發的疏漏,要求立即改善。
  • 建議購菸應採實名制看證件,以有效落實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的規定。
  • 主張商店應禁止公開陳列香菸,避免變相廣告效果,建議全部下架,消費者須主動詢問才能購買。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質疑快篩實名制上路後民眾仍難購買,且物流配送量能受排擠導致醫療院所藥物遲滯,要求衛福部協調改善。
  • 關切女性肺癌死亡率上升,特別是未吸菸女性因家庭二手菸、三手菸及炒菜油煙的危害,建議擴大LDCT篩檢範圍,納入無家族史但具高風險的女性族群。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質疑菸害防制法將「20支及15克」改為「20支或15克」禁止細支菸的修法目的,認為其避免未成年人吸菸的邏輯不符實際,因細支菸價格較高且非青少年主流。
  • 擔憂禁菸品項增加恐導致非法菸品(電子煙、私菸)轉向地下化,要求衛福部強化跨部會查緝。
  • 建議菸害防制應從教育端做起,加強與教育部的橫向溝通,讓青少年從根本上不接觸菸品。
  • 關切公司強制員工快篩卻不提供試劑的問題,認為指揮中心與勞動部應有明確態度,確保員工權益。
  • 強調快篩的時機點宣導很重要,避免民眾因恐慌而頻繁篩檢浪費資源。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關切急診爆量導致OHCA患者及幼童延誤就醫,要求指揮中心提出解決急診分流、紓解PCR檢測壓力的具體對策。
  • 建議未來應朝向快篩陽性即視同確診,輕症在家給藥,以確保醫療量能留給中重症及高風險族群,特別是5歲以下兒童應設快速就醫通道。
  • 質疑民眾因擔心隔離而不願篩檢,或因買不到快篩劑而無法篩檢,形成黑數,要求政府儘速充足快篩供應量,並規劃網路實名登記制度。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關切自主回報疫調系統回報率低,特別是長輩使用困難,要求衛福部提出填補漏洞的措施。
  • 建議簡化輕症或無症狀確診者的醫療程序,以減輕民眾恐慌及醫院負擔。
  • 擔憂禁止細菸與加味菸後,走私菸品恐大幅增加,要求衛福部思考防制私菸與劣菸走私的策略。
  • 詢問沾菸粉的管制問題,要求衛福部明確其合法性與管制方式。
  • 指出國高中生吸菸率逐年上升,要求衛福部與教育部加強青少年菸害防制宣導與戒菸服務成效。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關切素面包裝在台灣實施的可行性,要求政府提出具體說帖說明政策考量。
  • 支持將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20歲,但強調需有專業評估與科學根據,並應滾動式檢討。
  • 指出戒菸門診成效不彰,建議調整補助費用、簡化申報程序,並將電子煙、加熱菸戒治納入給付。
  • 主張應以鼓勵方式,全面支持醫事機構及公益團體提供戒菸服務,並給予補助。

廖國棟Sufin.Siluko 立法委員

  • 關切疫情下醫療體系是否已達崩盤邊緣,並質疑輕症患者是否需經過完整PCR確診程序。
  • 詢問快篩陽性後是否免PCR政策的公布時程,以及如何確保自行快篩的準確性。
  • 反映花東地區快篩劑難買且75歲以上長者疫苗接種率偏低,要求衛福部與原民會合作解決偏鄉資訊傳遞與疫苗催打問題。
  • 質疑自主疫調回報率低且準確性存疑,擔心數據失真影響防疫管理,建議檢討匡列方式。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關切家暴受害人長期隱忍問題,主要原因為擔心脫離既有生活(就業、住宅、子女照顧)。
  • 指出家暴庇護所存在城鄉差距,六都床位多且停留時間長,非六都床位少且停留時間短,可能影響受害人身心整理。
  • 要求衛福部盤點庇護所經營狀況、設施設備、人力及受害人需求與離開原因,並於半年內提出整體調查計畫。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批評指揮中心記者會圖卡設計不良,本土病例數字過於擁擠,境外移入佔版面過大,要求儘速改版以利民眾閱讀。
  • 擔憂禁止加味菸後,網路販售的香菸擠壓球、爆珠濾嘴等零件可能規避管制,要求衛福部提出具體查緝與公告配套措施。
  • 質疑菸害防制法禁止細支菸的修法說明缺乏研究數據佐證,指出青少年使用細支菸比例不高,要求衛福部確保修法理由符合實際狀況。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批評指揮中心記者會圖卡資訊配置仍停留在疫情初期,要求儘速調整,反映當前本土疫情狀況。
  • 質疑快篩實名制每天40萬份的分配方式,認為熱區應獲更多配額,並要求衛福部公布中央快篩庫存量。
  • 反映民眾因交通不便無法到醫院做PCR,以及醫護人員人力吃緊,甚至傳出確診後仍須工作的情況,要求衛福部查明並提出解決方案。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口服藥Paxlovid僅提供重症風險輕症患者的規定過嚴,導致大量藥物未被使用,要求衛福部擴大適用範圍並普及供藥可及性。
  • 關切兒童確診增加且病情嚴重,建議衛福部針對家中有確診者的幼兒採取更積極防範措施,並在醫院設置兒童急診觀察室,以應對病情惡化。
  • 要求疫情中心觀察口服藥Paxlovid是否能擴大使用於一般輕、中症患者,並根據文獻調整政策。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健署對菸害防制「減害策略」的定義,並批評其對小包裝、輕量包裝菸品管制理由前後矛盾,未能說明為何禁細支菸卻開放加熱菸。
  • 指出國健署對禁止細支菸的理由(易攜帶、輕巧時尚、具吸引力)套用在加熱菸上完全符合,質疑政策不一致性及可能造成的貿易障礙。
  • 批評國健署長對修法版本缺乏捍衛能力與準備,且在任內青少年吸菸人口首度增加,要求其針對青少年菸害問題提出具體努力方向。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說明其菸害防制法修法版本主張「雙禁」新興菸品(電子煙、加熱菸),並將菸品及吸食器納入年齡管制,同時要求吸食器外包裝也標示警示圖文。
  • 批評教育部阻擋學校衛生法修法,導致學校缺乏法律依據管理校園內新興菸品,要求教育部檢討並同步推動學校衛生法修正,以保障學生健康。

陳瑩 立法委員

  • 反映偏遠部落長輩確診後不熟悉視訊診療,無法取得公費清冠一號,要求衛福部明確指示診所可透過電話問診開藥,並協助送藥。
  • 質疑現行菸品僅標示焦油、尼古丁含量不足,要求衛福部增列其他有害物質濃度標示,並提供過去違反標示規定裁罰件數。
  • 指出菸品包裝標示不清,可能讓吸菸者誤以為淡菸危害輕微而吸食更多,要求衛福部確保市售菸品有害物質濃度標示更清楚、正確,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部長 衛生福利部

  • 承認電子圍籬系統因居隔天數縮短、數量龐大,造成警政、民政、衛政人力消耗,將於本週與地方政府討論是否退場。
  • 說明快篩試劑採購目標,預計6月底前進貨1.3億至1.7億劑,羅氏快篩本月將進貨7,000萬至8,000萬劑,強調供應量充足,民眾無需囤積。
  • 指出醫療量能最大壓力來自民眾恐慌導致急診擠爆,而非中重症治療,強調醫療量能足夠。
  • 表示將提供醫院清楚指引減壓、加強宣導民眾聽從醫囑,並鼓勵基層診所投入篩檢以紓解急診壓力。
  • 同意快篩陽性才做PCR是有效紓解急診量能的方法,但強調診所空間與消毒問題確實有難度。
  • 說明正確快篩時機為有症狀時或接觸確診者2天後,避免過早篩檢造成浪費。
  • 回應菸品管制應採多重方法,從美觀、味道、場所等各方面打擊吸菸,而非追求公平市場發展。
  • 同意加強跨部門合作查緝私菸,承認菸捐、菸稅增加可能導致私菸利潤擴大。
  • 表示支持香菸下架陳列,但強制購菸看證件有實務困難,傾向有懷疑時才要求出示證件。
  • 承諾新竹縣北埔鄉、尖石鄉衛生所快篩劑配發問題將於2天內處理,並補足短缺。

石崇良 次長 衛生福利部

  • 說明確診者自主回報系統採分流方式加快作業,若長者不熟悉可由同住家人協助,未來會隨個案數增加調整匡列範圍。
  • 表示將於本週公布,針對家戶內密切接觸者快篩陽性後免PCR,直接認定為確診,以紓解PCR人潮,但需配套確認程序與診斷書開立。
  • 承認快篩試劑在熱區有供不應求情況,但強調全國每日供應200萬劑,會加速調配熱區需求,預計5月15日前後會趨緩。
  • 說明菸品管制政策每次調整都會有短期私菸增加現象,但長期而言會回歸正常,承諾會配合主管機關強力查緝。
  • 回應沾菸粉等非尼古丁產品無法直接禁止販售,但將透過修法禁止其廣告銷售宣稱。
  • 承認國健署未針對細支菸做過調查,但現行菸害防制法已有小包裝管制規定,未來會以公告方式處理加味菸品零件的管制與查緝。
  • 說明目前口服藥Paxlovid適應症限於發病5天內有重症風險的輕症及無症狀感染者,已擴大配送至全國170家醫院及57個社區藥局,診所醫師可開藥。
  • 表示兒童急診都有觀察室,是否留觀由醫師專業判斷,衛福部將持續研究幼兒病情惡化風險,並請專家評估LDCT篩檢範圍。
  • 承諾將改善指揮中心記者會圖卡設計,讓民眾更清晰看到本土病例、中重症及死亡資訊。
  • 強調目前快篩有實名制、公費診所、自由市場及公衛體系發放等4個管道,未來若重症率持續降低,可能朝向流感化處理,屆時將無大量快篩必要。
  • 表示已在號召基層診所加入提供公費快篩與投藥行列,並研議獎勵方式。
  • 回應家暴庇護所城鄉差距問題,承諾將針對庇護房較少或停留天數短的縣市進行瞭解,並於半年內進行整體調查,以確保受害人有足夠時間整理身心。
  • 澄清醫護人員確診後原則上應休息,特殊情形需經同意才能返回工作崗位,且僅能照顧確診者,將確認地方政府核准狀況。

吳昭軍 署長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說明戒菸專線未成年吸菸者服務人次每月約40位,承諾將加強宣導並與教育部合作,透過學校輔導機制共同努力。
  • 澄清戒菸專線不會關閉,僅網站會合併至健康九九官網,變成單一入口。
  • 承認國高中生吸菸率在108年有上升,承諾將持續努力,並待修法通過後強力執行電子煙管制。
  • 說明菸害防制整體策略是減少暴露、減少接觸菸品,從環境營造著手,目前沒有在作減害策略。
  • 解釋將菸品包裝「及」改「或」是為彌補稽查漏洞,嚴格管制小包裝菸品,以符合多重策略防制菸害。
  • 承認未針對細支菸做過調查,但強調菸害防制是多重策略,希望降低吸菸率。
  • 回應加熱式菸品採嚴管方式,須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才能販售,與細支菸的管制目的不同。
  • 承認台灣是WTO會員國,國際上沒有禁細菸規定,可能產生貿易障礙,表示會做修正。
  • 承認接任署長後青少年吸菸人口有增加,承諾將持續努力,並強調修法版本部分條文有其歷史背景。

鄭來長 司長 教育部綜合規劃司

  • 說明校園菸害防制已納入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及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健康與護理領域,並辦理教師增能。
  • 表示教育部已函請各級學校將新興菸品危害認知融入相關課程教學。
  • 說明教育部於110年修正「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將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納入校園菸害防制工作。
  • 解釋過去未修學校衛生法納入新興菸品管制,是因菸害防制法已在修訂,且該法對菸品類別規定較詳細,避免兩部法律內容重疊。
  • 承諾會回去檢討學校衛生法與菸害防制法同步修法的可能性,以保障學校師生健康。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委員及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之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計25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 委員楊曜等4人所提第八條條文及林為洲委員等3人所提第十五條條文修正動議,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新增吳玉琴委員等3人所提第三條、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以及吳玉琴委員、陳瑩委員、伍麗華委員等4人所提第四條條文修正動議,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一併宣讀。
  • 賴惠員委員等3人於110年5月6日所提本法部分條文修正動議,因與今日列入議程之賴惠員委員等24人提案內容相同,併入該提案一起討論,不再另行處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117201
卷/期/冊
111/72/1
發布日期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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