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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聚焦道路標誌號誌、臺鐵公司化與運輸安全法規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5-04

LawTrace 法律歷程:技師法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第10次會議,主要針對全國道路標誌標線號誌標準不一及其對交通安全的影響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並回顧第9次會議紀錄,內容涵蓋運輸事故調查法修法、臺鐵「五一不加班」事件應變、觀光業「三劑令」衝擊,以及新聞台假訊息裁罰等議題。委員們對多項交通政策提出質疑與建議,要求交通部檢討改進,部分法案則已審查完畢或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確認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的內容,作為本次會議的程序性環節。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4月25日會議內容)

核心議題

  • 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就其業務概況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以了解其運作與成效。
  • 審查多項關於「運輸事故調查法」第 2 條、第 4 條及第 6 條的修正草案,旨在改進運輸事故調查相關法規。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代表提案委員說明運輸事故調查法修正草案的要旨。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代表時代力量黨團說明運輸事故調查法修正草案的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楊宏智 主任委員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報告業務概況並答復委員質詢。

張文環 執行長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協助報告並答復委員質詢。

林福山 司長 交通部路政司

  • 答復委員質詢。

黃志偉 參謀長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委員要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質詢中要求提供的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 討論事項第 1 案至第 4 案及修正動議 2 案均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討論事項第 5 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由洪孟楷召集委員補充說明。
  • 運輸事故調查法第 2 條、第 4 條、第 7 條及第 9 條條文(含委員劉世芳等 3 人及委員林俊憲等 3 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協商。
  • 運輸事故調查法第 39 條條文照時代力量黨團提案通過。
  • 運輸事故調查法第 6 條條文照委員洪孟楷等 16 人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三

交通部就「臺鐵發起『五一不加班』運動,造成衝擊及應變方案」及「三劑禁令對觀光業損失統計與退費方案、後續『新防疫模式』下觀光產業規劃及準備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4月27日會議內容)

核心議題

  • 交通部就臺鐵工會「五一不加班」運動造成的衝擊及應變方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交通部報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三劑令」對觀光業的損失統計、退費方案,以及後疫情時代觀光產業的規劃與準備措施。

相關爭議

  • 臺鐵工會「五一不加班」抗爭:工會因公司化條例溝通問題發起抗爭,影響民眾運輸權益,交通部雖啟動「類火車」應變,但成效不彰且引發名稱爭議。
  • 觀光業「三劑令」衝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未充分溝通下對旅行業祭出「三劑令」,導致退團率高達 8 成,預估損失至少 100 億元,引發業者對補貼、貸款、國旅團體補貼及邊境鬆綁時程的訴求。
  • 退費標準與定型化契約爭議:「三劑令」導致大量消費糾紛,現有定型化契約未能有效規範旅館與旅行社間的退費標準,導致權益受損。
  • 旅宿業人力流失:疫情導致旅遊從業人員大幅減少,且面臨長期性人力短缺,影響業者服務量能。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儘速核定並補助淡北聯外道路工程經費,以解決淡海新市鎮交通問題。
  • 要求交通部檢討 28 項以外的交通違規繳納限制項目,研擬開放更多便民繳納方式。
  • 要求交通部正視旅行業受「三劑令」衝擊,爭取行政院啟動旅行業續航計畫,並於 1 個月內提出補貼、貸款延長、國旅補貼及邊境鬆綁時程方案。
  • 建議交通部觀光局協調業者研擬放寬退費標準,並以公定契約為範本,制式化旅行社與旅館間的合約。
  • 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儘速修正《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 11 條,明確載明 31 日前取消規則,避免糾紛。
  • 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參照農委會案例,會同勞動部研議方案,解決旅宿業人力流失問題,並於 1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參照農委會案例,會同勞動部研議方案,解決旅宿業人力流失問題,並於 1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參照農委會案例,會同勞動部研議方案,解決旅宿業人力流失問題,並於 1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參照農委會案例,會同勞動部研議方案,解決旅宿業人力流失問題,並於 1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儘速核定並補助淡北聯外道路工程經費,以解決淡海新市鎮交通問題。
  • 要求交通部檢討 28 項以外的交通違規繳納限制項目,研擬開放更多便民繳納方式。
  • 要求交通部正視旅行業受「三劑令」衝擊,爭取行政院啟動旅行業續航計畫,並於 1 個月內提出補貼、貸款延長、國旅補貼及邊境鬆綁時程方案。
  • 建議交通部觀光局協調業者研擬放寬退費標準,並以公定契約為範本,制式化旅行社與旅館間的合約。
  • 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儘速修正《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 11 條,明確載明 31 日前取消規則,避免糾紛。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儘速核定並補助淡北聯外道路工程經費,以解決淡海新市鎮交通問題。
  • 要求交通部檢討 28 項以外的交通違規繳納限制項目,研擬開放更多便民繳納方式。
  • 要求交通部正視旅行業受「三劑令」衝擊,爭取行政院啟動旅行業續航計畫,並於 1 個月內提出補貼、貸款延長、國旅補貼及邊境鬆綁時程方案。
  • 建議交通部觀光局協調業者研擬放寬退費標準,並以公定契約為範本,制式化旅行社與旅館間的合約。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儘速修正《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 11 條,明確載明 31 日前取消規則,避免糾紛。

相關人員回應

王國材 部長 交通部

  • 報告「五一不加班」運動應變方案及「三劑令」對觀光業的影響與規劃。
  • 答復委員質詢。

杜微 局長 臺灣鐵路管理局

  • 報告「五一不加班」運動應變方案相關事宜。

張錫聰 局長 觀光局

  • 報告「三劑令」對觀光業的影響與規劃。

相關後續

  • 委員趙正宇及江永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質詢中要求提供的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 通過臨時提案 6 項,內容涵蓋淡北聯外道路經費核定、交通違規繳納方式檢討、旅行業續航計畫、退費標準放寬、定型化契約修正及旅宿業人力方案研議等。

討論事項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就「新聞台出現假訊息裁罰處理標準及如何要求新聞台落實執行預算法第62條之1條文(1450條款)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4月28日會議內容)

核心議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新聞台假訊息的裁罰處理標準,以及如何要求新聞台落實執行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條文(1450條款)的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相關爭議

  • 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合併案:民間小股東擔憂事業體以低於淨值價格合併,恐損害權益並造成通訊市場壟斷,質疑 NCC 審查公允性。
  • 鏡電視新聞台執照審查爭議:NCC 在審查鏡電視執照案中,被指出有突破補件次數、主委逕自宣布核准、負責人違規擔任顧問、NCC 未詳加調查檢舉、前官員涉嫌收受顧問費及協助撰寫營運計畫書等多項重大疑點,引發社會譁然,質疑 NCC 獨立性。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要求 NCC 務必落實資源合理分配、產業發展、用戶權益、市場競爭、國家安全及附加審核准駁條款等 6 項原則審核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合併案,以維護國人權益。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要求 NCC 務必落實資源合理分配、產業發展、用戶權益、市場競爭、國家安全及附加審核准駁條款等 6 項原則審核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合併案,以維護國人權益。
  • 針對鏡電視執照審查案,指出審查過程突破過往慣例、主委逕自核准、負責人違規擔任顧問、NCC 未詳加調查、前官員涉嫌收受顧問費及協助撰寫營運計畫書等多項疑點,建議委員會成立調閱專案小組釐清真相。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要求 NCC 務必落實資源合理分配、產業發展、用戶權益、市場競爭、國家安全及附加審核准駁條款等 6 項原則審核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合併案,以維護國人權益。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針對鏡電視執照審查案,指出審查過程突破過往慣例、主委逕自核准、負責人違規擔任顧問、NCC 未詳加調查、前官員涉嫌收受顧問費及協助撰寫營運計畫書等多項疑點,建議委員會成立調閱專案小組釐清真相。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針對鏡電視執照審查案,指出審查過程突破過往慣例、主委逕自核准、負責人違規擔任顧問、NCC 未詳加調查、前官員涉嫌收受顧問費及協助撰寫營運計畫書等多項疑點,建議委員會成立調閱專案小組釐清真相。

相關人員回應

陳耀祥 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報告新聞台假訊息裁罰處理標準及 1450 條款辦理情形,並答復委員質詢。

呂元榮 常務副委員長 僑務委員會

  • 答復委員質詢。

黃慧娟 副司長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 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委員趙正宇及王美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質詢中要求提供的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 通過臨時提案 1 項,要求 NCC 嚴格審核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合併案,確保資源合理分配、產業發展、用戶權益、市場競爭、國家安全等原則。
  • 經表決未通過臨時提案 1 項,該提案建議針對 NCC 審理鏡電視執照案成立調閱專案小組,以釐清諸多爭議。

討論事項五

交通部就「全國道路標線設計及號誌設置標準不一,對交通安全之影響評估與改善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5月4日會議內容)

核心議題

  • 交通部針對全國道路標線設計及號誌設置標準不一的現況,評估其對交通安全的影響,並提出改善措施的專題報告。
  • 立法委員就道路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機車路權、高齡駕駛辨識度、交通違規檢舉限縮、南橫公路通車管理及臺鐵公司化等議題進行質詢。

相關爭議

  • 試辦標誌標線未能納入法規:地方政府試辦的標誌標線多年未能修入「設置規則」,導致「一國多制」及責任釐清問題,交通部被指未採納地方成效良好之試辦。
  • 紅燈右轉標準不明:部分路口允許紅燈右轉,但欠缺明確的例外開放標準,造成用路人困擾。
  • 機車待轉區設計不良:待轉區常被視為「待撞區」,設計不佳導致騎士危險,交通部缺乏統一的設計規範。
  • 道路標誌標線混亂:各地標誌標線設計不一、尺寸字體混亂、缺乏一致性,甚至出現矛盾標誌,影響駕駛人判讀及交通安全。
  • 交通寧靜區與減速標線混亂:多種交通寧靜區標誌和減速標線樣式不一,缺乏標準,讓民眾難以辨識。
  • 交通違規檢舉限縮爭議:民眾檢舉項目限縮至 46 項,引發外界擔憂紅黃線停車、人行道違停等問題恐影響交通安全及行人路權,並增加警務人員負擔。
  • 臺鐵公司化溝通僵局與「類火車」爭議:交通部與臺鐵工會就公司化條例溝通仍未完全達成共識,工會威脅未來連假繼續「不加班」。交通部應變的「類火車」接駁方案使用率低且名稱引發社會嘲諷,被批為「指鹿為馬」。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臺鐵工會「五一不加班」行動後續對端午節、中秋節等連假的影響,要求交通部加強與工會溝通。
  • 質疑「類火車」疏運成效不佳,要求交通部檢討優化接駁路線、加強路況評估、提升站務人員訓練及協助年長身障者上下車。
  • 指出自行車事故頻傳且死傷人數增加,要求交通部加強自行車道規劃、標線標誌、道路連續性,並逐步建立機車道、自行車道與行人分流。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類火車」名稱不當,認為其為「累人」的巴士,且耗費公帑 300 萬元,要求交通部務實稱其為「客運接駁」。
  • 擔憂交通部強行推動臺鐵公司化條例三讀,恐激化工會抗爭,導致未來連假持續「不加班」,要求交通部負起責任並加強溝通。
  • 指出全國道路標誌設置標準不一,即便試辦計畫也應有標準可循。
  • 關切淡北聯外道路計畫進度,要求交通部儘速催促行政院核定。
  • 追蹤汽燃費徵收方式檢討,主張隨油徵收更公平,並質疑交通部因稅損考量而不願改革。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試辦標誌標線未能納入法規,要求交通部儘速將成效良好者納入「設置規則」。
  • 要求交通部明確訂定紅燈右轉的例外開放標準。
  • 指出機車待轉區設計不良,常成「待撞區」,要求交通部研擬設計規範,或改採機車專用號誌。
  • 主張應落實人本交通,推動車道瘦身,增加行人安全通行空間。
  • 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於 3 個月內邀集專家及用路人代表,對「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進行通盤檢討,並於 2 年內提出修正草案,增訂每 2 年檢討修正機制。
  • 關切郵票印製品質問題,指出燐光郵票紙或自黏式背膠郵票紙導致郵戳難附著,恐被重複使用,要求交通部瞭解並處理。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類火車」疏運成效不佳,出現「一人包車」現象,要求交通部檢討精進應變計畫,並明確說明端午連假規劃。
  • 關切臺鐵列車過站不停事件,要求臺鐵加強司機員養成教育與管理,向高鐵學習準確停靠。
  • 指出交通部運研所分析顯示機車待轉區為交通衝突熱點,要求交通部統一規範,推廣偏心左轉設計,並研究舊市區道路改善方案。
  • 質疑限縮檢舉範圍後,紅線停車、人行道違停等問題恐惡化,要求交通部與警政署研究,並檢討黃線劃設,避免造成民怨。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關切臺鐵公司化進度,呼籲交通部持續與工會溝通,期望本會期能三讀通過公司化條例。
  • 指出道路標誌拼音混亂,例如桃捷「新莊副都心」站名拼音難以辨識,要求交通部統一中英文標示,確保一致性。
  • 批評高雄翠華路道路標誌顏色、方向、排版混亂,影響用路人判讀,要求交通部檢討改善。
  • 追問高鐵延伸屏東規劃進度,並質疑高雄市捷運局長提及的「右昌高鐵線」是否為誤解,要求交通部與地方政府加強溝通路網規劃。
  • 要求交通部協助改善楠梓百慕達交通問題,並安排會勘。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指出路面邊線與車道線寬度僅差 5 公分,難以辨別,易導致違規受罰,要求交通部儘速改善標示方式,加強宣導。
  • 關切觀光團「三劑令」對觀光業的衝擊,要求交通部提出補救措施,兼顧防疫與觀光業生存。
  • 要求交通部與臺鐵工會就公司化問題儘速達成共識,特別是土地能否賣出的爭議,避免未來連假再發生「不加班」事件,懲罰花東及偏鄉人民。
  • 批評「類火車」稱謂不實,強調客運就是客運,不應使用話術混淆民眾。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指出交通違規與肇事原因多與標線標誌設計不良有關,例如「不依規定轉彎」每年破百萬件。
  • 批評臺灣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抄襲日本卻只做半套,缺乏對字體、比例、排列方式的嚴謹規範,導致各地標誌不一致且辨識困難。
  • 主張應推廣「偏移左轉道」以減少路口直行與左轉車輛衝突,要求交通部將其納入規則並編列經費推動。
  • 質疑交通部對地方政府試辦標線標誌案不予採納,例如高雄與臺北試辦的「楔型標線」成效良好卻未獲准,批評交通部不理會地方需求。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指出交通寧靜區標誌及減速標線樣式不一,各地充斥「四不像」設計,導致民眾難以遵守,違規受罰。
  • 批評「號誌標誌標線設置規則」留有過多但書,讓設置單位隨意解讀,缺乏監督機制,導致危險設計頻傳。
  • 舉例基隆「右面迴轉」及省道中央分隔島「缺口迴轉道」等不當設計,造成交通陷阱與事故,質疑交通部未負責任。
  • 關切偏鄉道路缺乏人行道,導致行人安全受威脅,尤其臺 3 線速限過高,對當地居民造成危害。
  • 指出交通與工務單位專業不足,許多縣市鄉鎮缺乏號誌標誌標線專業,導致速限訂定缺乏科學標準,累積民怨。
  • 表示將提供具體案例資料給交通部,要求檢討處理。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關切高齡駕駛對交通號誌的辨識度問題,指出高齡者視力與反應時間退化,要求交通部研議改善措施,例如使用放大型標誌、內建燈源號誌、增加行人號誌秒數及設置庇護島。
  • 建議交通部加強在事故熱點使用具象式警示標誌,提升高齡駕駛識別能力。
  • 要求公路總局檢討自用大貨車違規載貨的重罰規定,在維持運輸業營運與司機生計之間取得平衡,並提供協調會會議記錄。
  • 建議公路總局擴大省道交通量調查範圍,讓各縣市都有機會辦理,至少每 3 至 5 年進行一次完整調查,以利交通改善分析。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關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問題,詢問未來牌照樣式及合格標章核發流程。
  • 揭露網路存在偽造合格標章販售平台,質疑現行審驗機制漏洞,要求交通部在 1 個月內公告具體牌照樣式與審驗配套方案,並加強宣導,落實納管。
  • 建議若無法證明審驗合格的二輪車,應統一召回或讓民眾至監理站驗車領牌。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指出縣市合併後道路縫合及標誌標線標準不一的問題,要求交通部務實審核地方試辦案,而非一概否決,應考量民眾實際需求。
  • 批評交通部處理臺鐵「五一不加班」事件的「類火車」應變方案,強調公路不能取代鐵路,要求交通部與工會好好溝通,確保員工保障,推動臺鐵公司化改革。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追蹤臺鐵軌道研磨車不足與巡軌車採購進度,指出臺鐵軌道安全問題嚴重,要求交通部督導臺鐵儘速採購合格巡軌車,並尋求研發單位協助解決技術困難。
  • 指出全國道路標線設計標準不一致問題由來已久,前交通部長曾點出交通政策整合不足,道安會層級預算不夠。
  • 詢問交通部是否考慮提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版本,以整合交通政策。
  • 要求交通部將機車路權列為改革重點,檢討兩段式左轉,推動機車專用號誌。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交通事故近 6 成發生在路口,強調路口交通號誌設計為重中之重,尤其針對無號誌路口。
  • 建議中央應訂定統一的無號誌路口交通號誌標線總體指導原則(guideline),避免地方政府各自為政,例如推廣美國的「STOP」標誌精神。
  • 肯定 AI 影像偵測在無號誌路口提醒用路人來車的方案,並建議交通部以補助運輸計畫推廣,但強調中央應建立統一規範。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關切端午節是否會再次發生臺鐵工會「不加班」事件,呼籲交通部盡力溝通,避免民眾受損。
  • 質疑工會抗爭目的不明確,認為交通部提出的公司化方案已釋出最大善意,包括債務清零及資產活化,能讓臺鐵永續發展,呼籲工會支持公司化。
  • 強調公司化能恢復臺鐵員工的光榮感,並帶來多元人才進用及營運發展的想像空間。
  • 要求交通部抓緊公司化進程,期望本會期通過,並於後年 1 月正式掛牌。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違規檢舉項目限縮至 46 項,恐增加警務人員負擔,並造成「無效的疲於奔命」。
  • 擔憂限縮檢舉項目會影響交通安全,特別是紅黃線停車、人行道違停等問題,要求交通部 3 個月後提出滾動式檢討報告,評估對肇事比例的影響。
  • 指出臺灣行人路權長期被忽視,人行道違停迫使行人繞道,增加危險,要求交通部提出解決方案或配套措施,並補足相關肇事分析資料。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肯定南橫公路修復通車,但關切通車後管理問題,指出 5 月 1 日通車當天車流量過大,導致公路成為「超大型停車場」,影響部落寧靜。
  • 建議交通部觀察通車後交通量,必要時檢討管制措施。
  • 要求在南橫公路轉彎處廣設反光鏡,並特別注意下馬斜坡路段的防制與提醒措施,避免超車事故。
  • 關切南橫沿線登山客路邊停車問題,要求公路總局與林務局共同討論管理方式,並在向陽營區等處提供安全停車腹地。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肯定南橫公路歷經 13 年修復通車的努力,但為原住民族人抱屈,指出長期封路造成不便與痛苦。
  • 關切中橫公路管制期長達 23 年,要求交通部說明中橫公路的未來規劃與啟動建設時程,期望能儘早通車。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批評交通部處理臺鐵「五一不加班」事件僅「勉強及格」,提醒端午節為連假第一天,運量將更大,要求交通部加強與工會溝通,避免「三輸」局面。
  • 指出交通部與工會溝通「有溝沒有通」,提醒交通部不應心存僥倖,認為公司化後工會會更好協調,強調未來並不會更好。
  • 指出全國道路設計混亂,不同層級管理單位對道路品質意識不一,導致道路設計失敗,造成交通事故。
  • 關切中壢區交通事故死亡率長期高居全國第一,運研所研究顯示易肇事路段不減反增,要求交通部運研所研究改善,尋求創新方法提升改善效力,並強化專業輔導能量。

相關人員回應

王國材 部長 交通部

  • 說明試辦標誌標線一般為 1 年期,成效良好者會納入設置規則,不佳者則要求塗銷。
  • 表示紅燈右轉例外開放需考量右轉量及橫向車流量,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評估。
  • 建議待轉機車量大時,地方政府可採用機車專用號誌或專用時相,避免兩段式待轉。
  • 同意車道瘦身以提升行人安全,目前已在推動將道路寬度從 3.5 公尺縮減至 3.25 公尺。
  • 針對郵票印製問題,承諾瞭解狀況後提供書面回覆,並請郵政公司處理。
  • 承認「類火車」名稱翻譯自國外 rail replacement bus service,代表依鐵路班表行駛的巴士,並非話術。
  • 表示臺鐵公司化後員工薪資福利不會減少,已確定,並強調公司化是臺鐵改革重要工作,期望本會期完成三讀。
  • 承諾檢討「類火車」應變計畫,將精進派遣方法與數量,以應對未來連假或天災。
  • 說明道路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已訂有標準,但地方試辦及因地制宜可能造成差異,將檢討地方試辦成效良好的標誌未納入規則的原因。
  • 承諾與地方政府討論路名標誌混亂問題,檢討改善。
  • 說明高鐵延伸屏東正在綜合規劃中,預計年底完成,路線將從左營經燕巢繞高雄北邊至屏東。
  • 表示將會同相關單位適時檢討法規,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 說明機車路權將是改革重點,將檢討兩段式左轉,推動機車專用號誌。
  • 說明無號誌路口改善措施包括鼓勵增設號誌、設置「停」和「讓」標誌,並推廣 AI 影像偵測智慧路口,交通部可提供智慧運輸計畫補助。
  • 說明交通違規檢舉限縮為 46 項是與警政署討論結果,其他違規可撥打 110 由警員處理,承諾 3 個月後檢討新制對肇事比例的影響。
  • 說明南橫公路通車後將持續觀察交通量,並與玉山國家管理處、林務局討論停車管理與接駁方式,將檢視並加設反光鏡,特別注意下馬斜坡路段安全。
  • 說明中橫公路地質穩定後將進入建設期,公路總局預計 114 年投入建設,將加緊辦理中長期計畫,期望早日通車。

林福山 司長 交通部路政司

  • 說明「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自 57 年發布以來歷經 28 次修正,保留因地制宜彈性,如有設置錯誤會要求改正。
  • 說明近年修正重點包括輕軌捷運系統維護界面、標誌英文譯寫原則、測速取締標誌、自行車環島路線、視障引導標線、測速取締標誌設置地點、加氣站及充電站標誌、慢車道繪設機車圖案等。
  • 說明「直行道突然變轉彎專用道」問題,應配套劃設左轉彎指向線或車道預告標誌,並考慮設置偏心左轉專用車道。
  • 說明「機車兩段式左轉」係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評估設置或取消,設置規則已有繪設原則。
  • 說明「快慢車道分隔線」與「路面邊線」易混淆問題,交通部已請各主管機關審視路肩寬度,並修正設置規則,要求慢車道併排繪設機車及自行車圖案。
  • 說明「學校出入口設置行車管制號誌」已修正規則,刪除行人立體穿越設施及設置條件限制,改由主管機關視需求設置。
  • 說明標誌拼音原則採漢語拼音,但尊重主管機關核定原住民族語拼寫或國際慣用拼音,考量修改成本高,建議審慎研議。
  • 說明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來牌照樣式為白底綠字英文編碼,與輕型機車類似,並需黏貼車安中心核發的合格標章,該標章需經嚴謹程序核發。

馮輝昇 副局長 交通部臺鐵局

  • 說明臺鐵列車過站不停事件係因班次調動及司機員未做好確認,已檢討並懲處,未來將加強養成教育與管理。
  • 說明巡軌車採購案爭議,先前 3 次驗收不合格,經工程會調解,再次驗收仍判定不合格,將依合約處理。

陳文瑞 局長 交通部公路總局

  • 說明自用大貨車違規載貨問題,係因部分業者自用車牌不足而委託他車運輸,將於 5 月 13 日召集公會與業者討論解決實務問題。
  • 說明省道交通量調查每年都會進行,選點具代表性,承諾評估南投縣選點是否不足,並檢視是否能每年針對未辦理到的路段進行調查。
  • 說明南橫公路轉彎處已設反射鏡,將再全面檢視是否仍有不足,並派員實地勘查下馬斜坡路段,研擬防制措施。

林繼國 所長 交通部運研所

  • 說明汽燃費徵收方式研究結果,改為隨油徵收不符運具電動化趨勢,且涉及用油不用路工具,財源考量非主要原因。
  • 說明運研所將持續尋求創新專業方法,提升易肇事路段改善效力,結合在地大學院校成立區域運輸研究中心,強化專業輔導能量。

相關後續

  • 通過陳椒華委員等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於 3 個月內邀集專家及用路人代表,對「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進行通盤檢討,並據以提出修正草案,同時增訂每 2 年檢討修正之機制。
  • 委員許智傑、楊瓊瓔、陳以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117303
卷/期/冊
111/73/3
發布日期
2022-06-0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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