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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退撫條例審查與校園防疫、教育議題質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5-18

LawTrace 法律歷程: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審查「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修正草案,主要討論私校教職員育嬰留停年資採計、借調人員退休權益追溯及公教人員退休金轉存私校退撫基金等議題。會議中亦廣泛質詢校園防疫措施、少子化衝擊私校退場、華語教師權益、強迫入學條例罰鍰等多元教育問題。最終,部分條文修正通過,部分保留送協商,並要求行政機關研議相關配套。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修正草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修訂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主要討論保障私校教職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年資採計、追溯借調或因病留職停薪私校教師退休權益,以及開放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將退休金轉存績效較佳的私校退撫儲金。
  • 會議亦處理私校退撫儲金繳回與分期給付方式,並探討私校退場機制下非屆齡退休教師的權益保障,以及公立退撫基金投資績效與國庫補足差額的制度問題。

相關爭議

  • 部長層級官員列席問題:多位委員不滿教育部及銓敘部僅派次長或專門委員列席,認為法案重要性應由部長級官員出席,質疑政府對退休公教人員的不重視。
  • 私校借調教師退休權益追溯:溫玉霞、林奕華、江永昌等委員主張應追溯保障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5 月 2 日期間因借調或留職停薪而未能辦理退休的私校教師,認為是立法疏漏;教育部則以公私校制度衡平性及避免影響已歸建人員權益為由,建議維持現行條文,並指出受影響人數僅 2 位。
  • 公教人員退休金轉存私校退撫基金:葉毓蘭、吳斯懷等委員提案,建議開放公教人員將一次性退休金及養老給付轉存私校退撫儲金,以獲取較高投資收益;教育部及銓敘部則以公私校制度適用對象不同、權利義務不對等、行政成本負擔及技術面問題為由,表示不贊同,並強調公教人員退撫應在各自制度內處理。
  •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併計追溯:賴品妤委員提案保障私校教職員育嬰留停年資併計,教育部原則同意,但對於修法前已發生之育嬰留停年資追溯補繳,教育部以公校無追溯規定及已離職者難以處理為由表示不予增訂,委員則強調應有配套措施以避免政策切割造成的權益落差。
  • 公立退撫基金投資績效與國庫補足:黃國書委員建議公教退撫基金應達成精算報告最低投資報酬率,不足由國庫補足,而非現行以臺灣銀行 2 年期定存利率為標準;銓敘部表示此建議牽動甚廣,需審慎評估。
  • 私校退場機制下非屆齡退休教師權益:范雲委員關切私校退場後,50 歲至 64 歲非屆齡退休教師實質上形同資遣,卻未獲保障之退休慰助金;教育部承諾將研議配套措施,但表示難以精確估算人數。
  • 私校退場預警與輔導:多位委員質詢首府大學突然宣布停辦,質疑教育部未能及時掌握與介入輔導,擔憂師生權益受損;教育部表示該校非專輔學校,將依私校法審核其停辦計畫,並優先考量師生權益。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對教育部長未出席重要法案審查表達不滿,要求其說明公務行程。
  • 質詢教育部對 12 歲以下學童疫苗施打的態度,強調應尊重家長意願而非強力鼓勵。
  • 關切校園疫情升溫,詢問教育部是否考慮提早放暑假,並質疑快篩劑的調配與使用效率。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認為依慣例修法多由次長列席,部長不出席不應影響審查進度。
  • 質疑現行 0+7 政策不適用國高中以下學生,因其未施打 3 劑疫苗,政策存在矛盾。
  • 建議國中會考應取消對快篩陽性但未經 PCR 檢驗或結果未出者的處分,避免家長學生因規避處罰而「蓋牌」。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強烈抗議銓敘部僅派專門委員列席,認為反映政府不重視軍公教人員。
  • 主張私校退撫儲金績效良好,應修法讓退休軍公教人員可自主選擇加入,以保障其晚年生活,且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
  • 支持賴品妤委員提案,認為育嬰留停應從寬從優採計年資,並考慮追溯適用。
  • 批評教育部與銓敘部以「衡平」為由阻擋有利於退休人員的修法,質疑其行政怠惰。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提案保障私立學校教職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全額負擔退撫儲金費用並併計年資,以建立友善生育職場。
  • 質疑教育部對育嬰留停年資併計的追溯問題回應不完整,要求研議配套措施以解決修法前後的權益落差。
  • 關切首府大學突然停辦對師生權益的衝擊,要求教育部積極介入瞭解並提早輔導私校。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法旨在彌補 2019 年私校退撫條例修法時的疏漏,追溯保障 2009 年至 2019 年間因公借調或因病留職停薪的私校教師退休權益。
  • 質疑教育部以「不衡平」為由反對修法,強調受影響人數極少(僅 2 位),且公務機關與私校借調情況不同,應給予這些為國家服務卻喪失退休金的前輩保障。
  • 指出過去年金改革及保險法修正皆有追溯適用案例,反駁教育部「不追溯」的說法。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質詢首府大學突然停辦的合法性與教育部把關機制,要求確保教職員與學生權益。
  • 聲援溫玉霞委員提案,認為教育部拒絕追溯保障借調私校教師退休權益的理由值得商議,反而是造成不公平。
  • 建議政府應考慮讓年改後失去 18% 優惠存款的公教人員,將資金投入績效良好的私校退撫基金,以彌補損失。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對部長級官員缺席重要法案審查表達不滿,要求教育部與銓敘部部長出席後續審查。
  • 質疑全大運在疫情期間仍堅持舉辦,並關切確診選手的隔離安排與後續健康追蹤。
  • 對國中教育會考的防疫措施提出疑慮,擔憂「蓋牌」考生可能造成一般試場風險,要求教育部積極掌握並升級防疫工作。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關切校園教職員 3 劑疫苗施打率,要求教育部掌握數據並鼓勵施打。
  • 質詢校園防疫措施 0+7 與 3+4 的適用範圍,擔憂學校群聚感染風險,要求教育部支援快篩劑數量。
  • 支持溫玉霞委員提案,但尊重教育部為維持法規一致性而不追溯的立場,認為當時修法已充分討論。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肯定臺灣華語教育的國際地位,但揭露華語教師面臨低薪、低保障的困境,要求教育部盤點並提出具體改善措施,確保其權益。
  • 質疑「強迫入學條例」中 100 元罰鍰實為 300 元銀元換算,要求教育部檢討轄下法規的單位換算,統一修正為新臺幣。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批評教育部將停課決策「甩鍋」給地方政府,導致家長生計負擔與教學亂象,要求中央負起責任並提供防疫照顧假津貼。
  • 主張私校退撫儲金提供多元投資方案是正確方向,希望未來公教人員也能有選擇權,並支持將借調私校教師退休權益追溯保障的修法。
  • 建議教育部與銓敘部應積極研議,為退休公教人員提供更優化的退撫基金操作模式。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支持溫玉霞委員提案,認為是彌補 2019 年私校退撫條例修法漏洞,應追溯保障少數借調或因病留職停薪的私校教師退休權益。
  • 批評教育部以「衡平」為由反對修法,認為是形式主義,未考量教師實際權益,要求教育部重新考量並支持修法。
  • 關切校園疫情升溫導致停課亂象,質疑教育部將停課標準訂定權責下放給學校,要求中央應訂定更明確的標準並協助地方政府。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針對疫情停課造成的學力弱化問題,在國教階段也啟動補救教學盤點與預算支持。
  • 指出國中小代理教師比例長期超標且寒暑假不計薪資,要求教育部積極督導縣市政府改善並納入一般性補助款考核。
  • 要求教育部加速向行政院爭取代理代課老師比照軍公教調薪 4% 的待遇。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批評校園停課標準混亂,造成家長與教師困擾,教學品質受損,建議教育部研擬統一穩定措施或考慮提早放暑假。
  • 指出 18 歲以下學童疫苗施打狀況與成人不同,要求教育部與指揮中心評估其風險,並提供相應防疫策略與補貼。
  • 質疑教育部將防疫責任「甩鍋」給地方政府,要求重新研議一致性作法並保障孩童健康人權與補貼。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批評教育部在校園防疫政策上,中央與地方缺乏一致性,要求教育部堅持對學生、家長和學校最有利的政策。
  • 關切臺灣少子化問題對大學教育的衝擊,特別質詢首府大學突然停辦事件,質疑教育部對非專輔學校的掌握與預警機制不足。
  • 要求教育部評估並提供詳細報告,說明如何預警與輔導大學,避免更多學校突然倒閉影響師生權益。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批評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金調整造成時間差與不公平,導致越晚退休者越不利。
  • 質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營造優質友善運動場館設施」經費執行進度嚴重落後,要求教育部與體育署加強檢討與督導。
  • 質疑教育部修正港澳學生來臺入學辦法時機敏感,且政策抄襲外國學生與僑生辦法,未考量港澳學生特殊性,要求教育部對外解釋清楚。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大學遠距教學實施情況及國小學童確診人數,強調 12 歲以下學童確診家長需陪同居隔,防疫險理賠應獲保障。
  • 要求教育部向金管會明確傳達,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48 條被要求居家隔離的父母或親人,其防疫險應獲理賠。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關切 6 至 11 歲學童疫苗施打進度,要求教育部與地方政府及衛福部協調,確保學校停課期間仍能順利進行校園集中施打,避免醫療量能負荷。
  • 質疑首府大學停辦後,學生轉學補助是否能比照退場條例,並關切學校資遣慰助金的實際落實情況。
  • 支持賴品妤委員提案,認為育嬰留停期間年資併計有助於鼓勵生育,但追溯問題應審慎考量。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以「不衡平」為由反對追溯保障借調私校教師退休權益,認為受影響人數極少,應考慮修法。
  • 質疑教育部反對公教人員將退休金轉存私校退撫基金的理由,認為私校基金績效良好,應考慮讓公教人員有選擇權。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對借調私校教師退休權益問題的解決方案,認為行政機關不應以「不衡平」為由阻擋對少數人的保障。
  • 質疑教育部對大學與國中小學停課標準不一的理由,強調國小學童尚未普遍施打疫苗,風險較高。
  • 樂見華梵大學推動無必修全選修課程新制,認為符合大學自主精神。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肯定巴西聽奧選手成績,但關切確診選手在集中檢疫所(憲兵隊)的隔離條件不佳,要求體育署積極處理並提供加強版防疫旅館。
  • 建議林騰蛟次長直接真除體育署署長一職,認為其代理時間夠久且業務熟稔。
  • 建議銓敘部應評估公教退撫基金改採精算報告之最低投資報酬率收益,並由國庫補足差額,以保障現制人員權益。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質詢 0+7 政策下,同住家人確診的師生是否仍需居家隔離 7 天才能到校,並關切校園設備是否足以支援遠距與實體混成教學。
  • 主張年金改革應朝向退休金可攜帶且個人可選擇投資標的的方向發展,認為私校退撫基金的成功經驗值得借鏡。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關切 PTT 大量帳號遭盜用事件,質疑臺灣大學作為平台架設單位應負社會責任,並要求教育部釐清其與臺灣大學的關係以及是否可介入調查內部管理問題。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對國中會考防疫措施提出提醒,要求教育部針對不同樣態狀況預作周延評估,兼顧防疫與學生權益。
  • 支持賴品妤委員提案,保障私校教職員育嬰留停年資併計,認為有助於搶救少子化與建立友善生育職場。
  • 關切國中小學童疫苗集中施打進度,要求教育部與地方政府及衛生單位加強橫向聯繫,克服實體停課與校園施打的衝突,確保提高疫苗施打率。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質詢跆拳道協會要求選手自費一半出國比賽費用及全額負擔防疫旅館費用的爭議,要求體育署加強對協會的指導。
  • 確認亞運選手參賽費用由體育署全額負擔,並瞭解杭州亞運延期至明年。
  • 關切校園防疫政策因校制宜的執行困境,認為校長老師難以承擔決策責任,要求教育部與地方政府明確化防疫標準。
  • 詢問屏東縣及全國國小學生疫苗施打率,要求教育部加把勁推動 5 至 11 歲兒童疫苗接種。

范雲 立法委員

  • 關切私校退場條例通過後,50 歲至 64 歲非屆齡退休教師實質上形同資遣,卻未獲保障之退休慰助金,要求教育部在半年內研議配套措施。
  • 要求教育部盤點退場學校中,此類教師的數量,以利規劃具體保障方向。

相關人員回應

林騰蛟 教育部次長

  • 回應部長因公務行程未能出席,且會議通知指定次長列席,符合慣例。
  • 說明私校退撫新制採「確定提撥制」,由教職員、私校及主管機關共同撥繳,保障退休權益。
  • 對溫玉霞委員提案,建議維持現行條文,因公私校退撫法律均無追溯適用規定,且追溯將對已歸建教師產生不衡平爭議,受影響人數約 2 位。
  • 對吳斯懷、葉毓蘭委員提案,建議維持現行條文,理由為公教人員非私校條例適用對象、權利義務不對等、公教人員未開立私校個人帳戶,且私校退撫管理會人力無法承擔。
  • 對賴品妤委員提案第 14 項表示同意,保障私校教職員育嬰留停期間可全額負擔退撫儲金並併計年資,但建議文字酌修;對第 15 項追溯補繳則建議不予增訂,因公校無追溯規定且已離退者難以處理,但承諾將研議行政指導鼓勵私校增額提撥。
  • 說明首府大學非專輔學校或預警學校,將依私校法審核其停辦計畫,並優先考量師生權益。
  • 回應校園防疫措施,強調 18 歲以下學生染疫多為輕症,停課標準保留彈性由地方政府與學校決定,並已修正授課方式實施標準。
  • 說明 6 至 11 歲學童疫苗施打已於 5 月 2 日開始,BNT 兒童疫苗預計 5 月 25 日接種,採校園集中與醫院雙軌制,將與地方政府討論細節。
  • 回應華語教師權益問題,表示華語教師不適用教師法,應適用勞基法,將全面盤點聘用狀況,並承諾在 1 個月內提出改善方向與說明。
  • 同意檢討修正「強迫入學條例」中銀元換算新臺幣的罰鍰規定,將儘速盤點並回報。
  • 說明教育部將配合行政院訂定「國家轉型正義與教育行動綱領」,承接促轉會相關業務,並於 5 月 20 日與促轉會討論檔案交接等事宜。
  • 回應聽奧選手確診隔離問題,表示已積極處理,將向 CDC 申請專案核准住宿加強版防疫旅館,並成立 LINE 群組加強照顧。

朱楠賢 銓敘部次長

  • 回應公務人員退休金調整與現職人員待遇脫鉤,且每 4 年檢討一次,反應物價狀況。
  • 對葉毓蘭、吳斯懷委員提案,認為公務人員退休制度與私校退撫制度適用對象及建置原則不同,不宜混淆,且公校退撫基金績效亦佳,強調制度應「公歸公、私歸私」。
  • 回應黃國書委員提案,表示將公教退撫基金最低收益與精算報告掛鉤牽動甚大,需審慎評估。

吳志偉 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

  • 說明首府大學曾詢問停招停辦法規,但教育部尚未收到正式申請,且學校應善盡與師生溝通責任並維護權益,否則教育部不會核定計畫。
  • 說明若學校未經校務會議、董事會程序即對外宣布停辦,程序上不符規定。

許麗娟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

  • 說明國教署已有補救教學機制與經費可支援因線上教學導致學力落後的學生,將全力協助。

王崇斌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私校育嬰留職停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最長不逾 2 年,且若修法通過,施行後正在留停的私校教師其後續年資可補繳併計。
  • 解釋育嬰留停年資併計旨在成就退休年資,法有明定無法彈性處理,但可研議以行政指導鼓勵私校透過增額提撥機制協助教師。

相關後續

  • 委員賴品妤等提案「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 8 條第 14 項照修正文字通過,第 15 項則改為附帶決議。
  • 委員溫玉霞等提案「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 16 條之 1 照文字修正通過。
  • 委員吳斯懷等及葉毓蘭等提案「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 20 條因無共識,保留送黨團協商,並要求行政機關再作研議並提出相關修法建議。
  • 委員吳斯懷等及葉毓蘭等提案「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 25 條照修正動議通過。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保留條文交由黨團協商,附帶決議 1 項一併提報院會處理。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118001
卷/期/冊
111/80/1
發布日期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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