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農業保險法第10條修正案聯席審查:補助比例與法案穩定性

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5-25

LawTrace 法律歷程:農業保險法

立法院經濟、財政兩委員會聯席會議繼續審查「農業保險法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農業保險費補助比例的調整,特別是第6年起補助上限應維持60%或改由主管機關彈性調整。委員們就法案穩定性、農民權益保障、財政考量及政策推動提出不同意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則說明現行補助實施狀況與未來規劃。最終,該修正案保留並送院會討論,須經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農業保險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農業保險法第10條修正案,核心議題為現行條文規定本法實施第6年起,農業保險費補助上限降為60%是否應予取消,改由主管機關依農業發展需求定期檢討調整。
  • 討論內容亦涵蓋法案的穩定性、農民保障、農業保險的推動成效與未來發展方向。

相關爭議

  • 補助比例彈性與法案安定性:提案委員主張取消第6年起60%的補助上限,賦予主管機關彈性調整權,以利農業保險推動;部分委員則強調法案安定性,認為法律才實施1年半,不宜倉促修法,且應維持明確的補助比例以保障農民。
  • 政策考量與政治因素:有委員質疑修法背後可能存在選舉考量或政黨因素,呼籲應回歸法案本身討論,避免情緒性言論;亦有委員反駁此為照顧農民的務實做法。
  • 農民教育與政府補助:有委員認為應加強農民對保險重要性的教育,而非一味提高補助;另有委員則強調面對氣候變遷與國際情勢挑戰,政府應超前部署,透過維持高補助比例協助農民。
  • 現行條文共識與推翻:有委員指出現行條文關於第6年起60%補助上限是經各黨團協商取得的共識,質疑現在提出修正案是否意圖推翻協商結論。
  • 補助空間與覆蓋率:有委員指出目前補助額度未達上限,現行法律仍有政策空間可運用以提高保險覆蓋率,建議先充分利用現有空間再考慮修法。
  • 不明確條文的風險:有委員擔憂若取消明確數字,未來補助金額可能因執政黨不同而有變動,對農業縣農民不利;建議若要修法,應明訂數字或底線。
  • 農委會立場:農委會表示委員提案與其採行作法不相悖,予以尊重,但考量法之安定性,建議維持現行條文。同時說明無論修法與否,都不影響農業保險推動進度。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農業保險法第10條,欲取消第6年起60%的補助上限,授權農委會考量農業發展需要定期檢討調整比例,認為此舉有助於農業保險推動。
  • 批評反對修法的委員,認為其理由不成立,並向全國農民報告此案是為農民好,不應有政黨考量。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支持第10條修正案,認為其務實反映實際農業發展現況,並可督促農委會精進未來政策。
  • 主張將農業保險與天然災害救助整合,以保險為主,杜絕外界對農業補助有選舉考量的聯想。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傾向維持法案穩定性,認為農業保險法實施不到1年半,不宜立即修正,應至少2年後再檢討。
  • 建議未來若要修正,應明確訂定文字與數字,不應採用「定期檢討調整」等不明確文字,避免給予農委會過度空間。
  • 批評曾銘宗委員的發言帶有政治與選舉目的,呼籲回歸法案本身理性討論。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不支持不明確的修法,擔憂若取消法律明訂的補助比例,未來執政黨可能調降補助,對農業縣農民不利。
  • 強調公務人員須依法行政,修法應明確訂定數字,現行條文已足夠明確,質疑修法的必要性與迫切性。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考量法的安定性,指出目前補助額度約50%,尚未達到60%或75%的上限,法律上仍有政策空間可運用。
  • 建議農委會可從地方政府加碼補助部分檢視,如何提高農業保險覆蓋率,等到法律空間運用到極限後再考慮修法。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反對此次修法,強調農業保險法才實施1年半,應讓其滾動式檢討並監看實施範圍與普及率。
  • 指出第10條條文內容是109年5月1日經各黨團協商取得的共識,國民黨團當時也簽署,不應推翻協商結論。
  • 主張應花更多時間教育農民投保重要性,而非不斷提高補助上限,認為政府持續加碼補助是反其道而行。
  • 批評曾銘宗委員的發言帶有政黨攻擊性,認為對國家的法令修訂及長治久安並非好事。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支持曾銘宗委員的修正版本,認為其給予農委會更大的彈性,能因應情勢變遷,更有效保障農民權益。
  • 解釋修正條文讓農委會可視情況在第6年後維持75%補助,而非現行條文定死在60%,更有利於農民。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認為維持75%補助對農民只有好處,尤其在農產品盛產、農民收入艱困時,能有效協助年長農民解決問題。
  • 建議修法讓第6年後仍能維持75%補助,不納入60%上限,以展現政府對農民的協助。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認為應等待法案施行一段期間後再重新檢視,以確保保險共同體的穩健可行性與永續發展。
  • 詢問農委會對於五年內75%上限的具體規劃補助比例,以及第6年以後預計的補助方案。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建議修正條文可改為「以75%為上限,六年以後以60%為底線」,由農委會自行調整,認為此折衷方案可皆大歡喜,保障農民。
  • 強調農業保險是保障農民,不應有政黨考量,並認為此舉能展現執政黨照顧農民的風度。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強調不分藍綠白皆為農民努力,面對溫室效應與地球暖化等嚴峻情勢,應超前部署。
  • 支持曾銘宗委員的提案,認為只要行政部門做得到且對農民有利,就應全力支持,避免情緒性言論。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認為為農民爭取權益是共同目標,但法案才剛實施就檢討,可能導致無止盡的零星修法。
  • 建議農委會應全面了解,並約定一個明確時間點進行整體檢討,一次處理所有問題與配套,才能真正對農民有利。

相關人員回應

陳吉仲 主任委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感謝朝野委員對農民的極力照顧,並回顧農業保險從1988年農民運動訴求至今的發展歷程。
  • 說明行政院版最初提案為50%補助,經協商後才訂定為前5年75%、第6年起60%的現行條文。
  • 指出依規定農委會將於今年年底,即法案上路2年後,檢討農業保險覆蓋率,目前覆蓋率已達25%,預計今年稻米收入保險實施後將超過40%。
  • 區分市場性與政策性農業保險,市場性保險中央補助平均不超過50%,地方政府多有加碼;政策性保險無補助上限,如稻作收入保險基本型可達100%補助。
  • 強調實施農業保險最困難處在於資料正確性與農民接受度,並舉鳳梨釋迦保險為例說明理賠差異引發的質疑。
  • 表示農業保險與天然現金災害救助是兩條路線,未來將精進連結型保單,並朝因應貿易自由化品項及農家所得保險方向發展。
  • 重申此條文有無通過,都不會影響農委會現在實施所有農業保險的進度。

相關後續

  • 農業保險法第10條修正草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討論事項所列議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該案須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主席說明。

原始資料

公報
1118401
卷/期/冊
111/84/1
發布日期
2022-06-22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