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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預算解凍與水下文資法修正:聚焦公廣媒體、文化資產及轉型正義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5-25

LawTrace 法律歷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文化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解凍案30案及「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會議重點討論國際書展補助、華視營運問題、水下文資保存量能、世界遺產推動、本土語言復振、中正紀念堂轉型及TaiwanPlus預算運用。最終,多數預算案獲准動支,水下文資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審查完竣,部分TaiwanPlus預算則續凍,並要求文化部提交多項議題的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修正草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強化水下文化資產的保存、研究與維護管理量能,並使其法規與《刑法》修正後的沒收規定保持一致。
  • 主要討論點包括設立專責機構、將施工監看納入法規,以及調整相關罰則。

相關爭議

  • 專責機構的設立方式:委員討論第七條「得設立」或「得指定」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專責機構的定義與實質差異,以及「指定」與「委託」在法律位階及預算編列上的影響,部長建議彈性修訂為「設立或指定」。
  • 施工監看的入法必要性:委員認為應將「施工監看」明確入法以避免開發廠商爭議,儘管文資局表示現行審議會要求開發廠商配合且廠商多願配合。
  • 水下考古量能不足:委員質疑目前水下考古人力及專責機構不足,恐影響水下文資的調查與保存工作。

立法委員發言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第七條,授權主管機關得依需求設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專責機構,以強化研究保存和維護管理能量。
  • 提案修正第十三條,將施工監看及其相關規定入法,以防水下文資因工程受損,並修正第四十條訂定罰則。
  • 提案修正第三十七條,配合《刑法》刪除沒收、追徵、抵償等規定進行文字修正。
  • 提出附帶決議,要求文化部盤點水下文資保存相關人才,並透過獎勵、補助等方式進行人才培育。
  • 提出附帶決議,要求文化部將「施工監看」納入未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整體法制研修,修法前由審議會視個案要求辦理並嚴格執行。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疑臺灣水下考古量能與人力不足,目前無指定專責機構,並詢問未來是否規劃設立水下文資博物館。
  • 關切日月潭等內陸水下文資的列冊與調研進度,認為文化部不夠積極。
  • 要求文化部說明「指定」與「委託」在定義與法律程序上的差異,並建議將「委託」也納入條文以更完整。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呼應水下文資保存法是進步法規,關切水下文資專業人才的量能培育狀況。
  • 詢問文化部是否有能力負擔水下文資的施工監看,以及人才到位規劃。
  • 強調水下文資法制訂不到10年,人才培育辦法2016年才公布,專業人才有待努力。

范雲 立法委員

  • 詢問將第七條修正為「得指定或委託」是否會更明確,並釐清「指定」與「委託」的法律位階與程序差異。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文化部部長

  • 同意將水下文資法第七條修正為「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立或指定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專責機構」,以增加彈性。
  • 解釋「指定」可使預算直接給予特定機構,免除政府採購程序,具有穩定性,但需雙方同意。
  • 坦承目前尚無設立專責機構的準備,但未來會朝此方向努力。
  • 說明水下文資的現地保存為原則,出水遺物多為研究或避免滅失。
  • 承諾將與原民會討論更積極主動地進行原住民族水下文資研究調查,並主動提計畫。

陳濟民 文化部文資局局長

  • 說明目前水下文資有20處具歷史文化意義的目標物,其中6處已列冊管理,14處將繼續進行價值評估與考古發掘。
  • 指出水下文化資產專業人才涉及水下考古、潛水技能、文史、海洋文化監測等跨範疇,目前科室編制7人主要透過媒合外部專業團隊進行調查研究。
  • 表示目前審議會已要求台電、港務局等開發單位進行施工監看,且廠商多願意配合,因案件數不多,專業人力尚非問題。
  • 承諾將提供關於文資局內部廉政法紀宣導及與開發業者法規說明會的具體詳細資料。

相關後續

  •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七條修正為「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立或指定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專責機構」,並照案通過。
  •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三條及第四十條維持現行條文,但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文化部將「施工監看」納入未來整體法制研修,修法前由審議會視個案要求辦理並嚴格執行。
  •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七條依行政院版本通過。
  • 相關修正草案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討論事項二

審查或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30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旨在解凍文化部多項預算,內容涵蓋文化發展基金、國家鐵道博物館與兒童未來館營運、歷史博物館與國家人權博物館建設、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國際影音平台TaiwanPlus、流行音樂產業輔導、社區營造、文化資產業務、本土語言復振及中正紀念堂轉型等。
  • 重點討論包括公廣集團的治理與定位、媒體資源運用效率、藝文產業紓困與數位轉型、水下文資保存、以及轉型正義的實質進展。

相關爭議

  • 臺北國際書展續辦與廠商補助爭議:萬美玲委員質疑文化部在多數出版商建議停辦或延期下仍執意續辦,且退展僅退3成展位費、參展補助7成,形同懲罰退展廠商,認為應更具彈性或全額退還。
  • 華視內控失靈與懲處不公:萬美玲、張廖萬堅、林奕華、賴品妤、楊瓊瓔委員等對華視短期內頻繁出包、公信力受損表達高度不滿,質疑懲處名單未包含新聞台台長陳雅琳,認為公司治理有問題且懲處不合理,要求文化部積極介入改革。
  • TaiwanPlus預算運用與法源爭議:林奕華、吳怡玎、高虹安、賴品妤委員質疑TaiwanPlus預算執行率與效益未達標、廣宣費用過高、授權購片價格不合理(多購自國內單位)、網站/App維運費用過高,並對其規劃新增電視頻道缺乏明確法源依據表示強烈反對,認為文化部不應介入公廣集團運作。
  • 公廣集團定位與華視公共化問題:張廖萬堅、林奕華、賴品妤委員等指出華視「不公不民」的定位問題已持續15、16年,導致長期虧損與內控失靈,要求文化部展現魄力解決民股買回、公共化轉型、專業用人等問題。
  • 本土語言復振與雙語政策資源分配:范雲、林宜瑾委員關切國家雙語政策下,本土語言(特別是非客語、非原民語)的資源分配是否偏斜英語,以及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得設專責機構卻未設立的問題。
  • 中正紀念堂轉型進度緩慢:賴品妤委員對文化部中正紀念堂轉型規劃的報告表示擔憂,認為步伐緩慢且社會溝通模糊,強調轉型正義無功過並陳空間,要求文化部在促轉會解散後1個月內提出具體短期規劃。
  • 電影廣告時間限制:邱顯智委員指出電影法施行細則第11條限制預告片不得超過9分鐘,未區分戲院營業型態,可能干涉營業自由,建議修正法規給予彈性或改為告知義務。

立法委員發言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執意續辦臺北國際書展,未充分溝通,且退展僅退3成費用,參展補助7成,形同懲罰退展廠商。
  • 建議文化部應研議將退展廠商的7成費用延至明年使用,並質疑文化部發行購書抵用券的效益。
  • 強烈批評華視頻繁出包重創公信力,質疑懲處名單未包含新聞台台長,認為公司治理有問題,要求文化部深入了解並給予交代。
  • 要求文化部提供華視108年台語頻道節目製作企劃書、評審會議紀錄及執行成果報告書、費用驗收查核紀錄等資料。
  • 要求文化部提供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免費使用華視辦公室所交換的資源與訊息資料。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關切新竹市文化資產保存,詢問文化部對各縣市文資保存的協助與補助措施。
  • 質疑新竹動物園古蹟修復在顏色、工法上不夠專業,文化部應協作而非任地方政府各自為政。
  • 關切高雄清代鳳山武洛塘山義塚遷葬案,質疑高雄市政府不理會文化部陳情,要求文化部介入補救。
  • 詢問文化部補助電視台製作節目是否限制外包大陸廠商,並要求提供具體標準。
  • 要求文化部提供華視108年台語頻道節目製作企劃書、評審會議紀錄、執行成果報告書及費用驗收查核紀錄。
  • 要求文化部提供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免費使用華視辦公室時,與華視交換哪些資源、訊息的完整資料。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TaiwanPlus預算執行率與效益未達標,KPI差距大,且花費6,000萬元仍未用罄,不應解凍。
  • 強烈反對TaiwanPlus在無明確法源下規劃新增電視頻道,認為此舉於法無據且文化部介入公視獨立性。
  • 呼籲文化部應展現魄力解決華視「不公不民」的定位問題,推動公共化轉型,包括買回民股與落實附負擔。
  • 要求公廣集團在用人上回歸專業,避免空降不專業的人員,以提振華視士氣。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指出華視問題與公視董監事延宕有關,期待新董事長解決華視「不公不民」的定位問題,建議參考韓國MBC模式。
  • 質疑華視16年來虧損逾30億元,且組織定位不明是關鍵因素,要求文化部應有更積極的改革作法。
  • 支持國際影音平台,認為其應定位在公廣集團國際宣傳功能,但強調法源完備的重要性,以確保穩定預算支持與人力聘用。
  • 認為華視員工因改制為公廣集團成員而受到不公平待遇,呼籲文化部應爭取修法買回民股,落實附負擔。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呼籲文化部應支持臺灣媒體派記者前往國際戰地採訪,並編列預算補助其險境求生訓練證照及戰地險,以帶回具臺灣觀點的國際新聞。
  • 關切疫情下國片產業困境,肯定文化部規劃國片聯合行銷計畫,並建議政府應持續提升國片產製量、扶植力道、整合資源及嫁接國際。
  • 建議文化部補助國片聯合行銷計畫應包含特殊對象包場及透過文策院媒合國際合作。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關切公廣集團華視定位問題是否透過修法解決,並詢問文化部與公視新董事會初步討論的協助重點。
  • 建議華視若需預算協助改善營運,應提出更具體的附負擔捐贈計畫書,爭取預算。
  • 強調本土語言面臨世代斷層,國家雙語政策推展英語時,應避免衝擊式微本土語言的資源分配,要求文化部多加著墨。
  • 要求文化部對於本土語言復振應更努力,特別是公視台語台節目內容應吸引年輕族群觀看。
  • 提醒文化部文資保存務必與縣市政府合作,協助地方政府解決人才與經費不足問題。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呼籲文化部重啟停擺6年的臺灣世界遺產推動委員會,並將加入UNESCO世界遺產公約作為外交目標,半年內提出務實戰略方向。
  • 建議世界遺產潛力點應強化單點文資保存、擴大再造歷史現場政策、結合國家文化記憶庫、生態博物館與文化觀光。
  • 關切文化發展基金成立進度與財源,建議用文獎條例公共藝術經費作為第一桶金,並爭取5G標售金與OTT專法課徵特別捐挹注公視基金會。
  • 感謝文化部推動建築博物館計畫,要求將明年度1,400多萬元研究策展預算編入公務預算,確保計畫穩定推動。
  • 提醒文化部兒童未來館應擴大與教育部現有館舍合作,避免重複規劃,並明確政策導入與定位,而非僅由建築師事務所主導。
  • 支持公視預算解凍,認為應展現立法院對新任董事會的推動支持,並可於下會期要求新董事會報告業務規劃。
  • 支持TaiwanPlus應有向世界發聲的頻道,認為頻道成立是廣播電視法規範,不代表不能做,但應有法源支持穩定預算。

范雲 立法委員

  • 呼應吳思瑤委員,認為臺灣在文化外交上應更上一層樓,特別是在聯合國文化遺產中應扮演積極角色。
  • 關切中央社照片公益使用問題,認為230萬張照片中仍有超過一半無法免費或降低價格供非商業使用,要求文化部與中央社討論評估公益使用可能性。
  • 肯定文化部成立行政法人性別平等小組及新增文化統計性別變項,但要求在性別統計中明確增列創作者性別統計,以理解資源分配的性別平等問題。
  • 質疑國家語言發展法有法源卻未設專責機構,雙語政策無明確法源卻有專責單位,且國家語言預算多為既有而非新增,要求文化部釐清預算分配是否有偏斜雙語政策。
  • 建議文化部在文化創意園區簽約過程中,考量地方特性給予彈性支持,特別是商業上無法自給自足的園區。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強烈反對TaiwanPlus預算解凍,批評其110年預算中10%用於廣宣費用過高,內容尚未準備好就花費8,000多萬元。
  • 質疑TaiwanPlus購片授權費用高達1億多元,且多購自臺灣本土電視台及官方單位,懷疑價格合理性與是否存在「母子公司洗錢」問題。
  • 批評TaiwanPlus網站/App維運改版費用3,500萬元過高,遠超客家電視台的500萬元,且App成效不佳。
  • 質疑TaiwanPlus與華視、ICRT的合作模式,認為其可能花錢向對方租時段、聘用對方人員製作對方節目,有悖常理。
  • 強調TaiwanPlus應將預算花在刀口上,提升內容品質而非頻道數量,認為其方向錯誤,故不同意解凍。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在尊重媒體治理前提下積極監督公廣集團政策與改革方向,並即時提供教文委員會相關決議。
  • 再次強調華視頻繁出錯,要求其行政單位就公評人報告指出的人力、設備、空間問題做出回應,並改善未即時提供訊息給公評人一事,提出回報標準流程。
  • 對中正紀念堂轉型規劃報告內容表示擔憂,認為文化部步伐緩慢,轉型正義無功過並陳空間,要求文化部在促轉會解散後1個月內提出具體初步規劃。
  • 提醒文化部承接政治檔案研究業務,需高度專業能力,並與國發會檔案局、法務部協商協調,要求1個月內提交報告。
  • 要求TaiwanPlus針對人才培育成效檢討報告及建議,儘速提供書面報告。
  • 對TaiwanPlus移交公視營運時間緊迫表示關切,要求文化部公開說明未來營運移轉規劃,包含人力、新聞製播、宣傳原則及播放內容。
  • 關切公視台語台收視年齡層偏高,年輕族群收視未成長,要求公視補交書面報告,探究原因並提出改善計畫,提升青年收看誘因。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接獲陳情指國家人權博物館景美園區景觀與環境工程,包括水池修復等,未依《文資法》提出修復計畫或辦理說明會、公聽會,要求文化部補足程序。
  • 質疑北投星乃湯等列冊追蹤文資場域未獲實質保護,放任荒廢、敗壞,要求文化部積極介入搶救。
  • 要求人權博物館提供景美園區景觀與環境工程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送文資審議的相關文件。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關切臺南全美戲院因預告片超時被罰,指出《電影法施行細則》第11條限制預告片不得超過9分鐘,未區分二輪戲院與院線片戲院營業型態,可能干涉營業自由。
  • 建議修正《電影法施行細則》第11條,針對不同戲院經營型態制定不同廣告時間上限規範。
  • 建議修正《電影法》第14條,課以業者告知義務,告知消費者廣告時間長度,以取代硬性廣告時間上限限制。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肯定TaiwanPlus網站已開始有時事報導,但質疑報導多為公共電視新聞翻譯版,要求文化部說明TaiwanPlus自行製播時事新聞的比例與上次採訪學者專家的時間。
  • 質疑TaiwanPlus新聞部主任與副主任皆為外國籍且主任不懂中文,恐影響新聞製播,建議聘用具國際經驗的本國籍新聞工作者或採共同主管方式。
  • 表達對TaiwanPlus預算解凍案難以同意,認為其離臺灣BBC或日本NHK的目標差距甚遠,要求文化部儘快督促TaiwanPlus進行明顯改善。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部落文資保存議題,指出丹大林道為布農族起源地,但社會大眾缺乏了解,導致文資被破壞。
  • 批評中央缺乏橫向聯繫且文資局過度依賴地方提計畫,導致文資保存被動且不足。
  • 建議文化部應與原民會、教育部體育署、國教署、林務局等跨部會整合,主動盤點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與文資,並加強推廣民族教育與文資保存教育。
  • 建議文化部應主動提計畫,即使無法成為國定古蹟,也應劃定範圍保護,並與部落共同商議,由部落執行文資特色營造,解決就業問題。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藝文團體及相關工作者資料建置應加快調查辦理,文化部應與相關單位辦理說明會,加速資料平台建置。
  • 書面質詢:文化部應就國內疫情變化滾動調整「受疫情影響表演藝術事業營運補助」適用期間之對象,將後續受影響活動者納入補助政策。
  • 書面質詢:提案修正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七條,刪除沒收、追徵與抵償規定,配合《刑法》修正,並提醒文化部全面檢視主管法規,避免懈怠。
  • 書面質詢:提案要求文化部研議對於本次書展退展廠商仍給予經費補助,以協助出版業者度過疫情難關。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藝文產業受疫情衝擊,線上劇場興起,文化部應協助藝文產業提升數位能力,並提出延續性方案保障藝文工作者與維繫民眾支持藝文熱度。
  • 書面質詢:批評華視與公視近期頻繁出包,內控失靈,要求文化部針對總體檢討後的改革作為提出說明,重建民眾對公廣集團的信任。
  • 書面質詢:關切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實施後教育推廣成效,並詢問辦理現址觀覽的可行性,以傳播水下文資價值並鼓勵全民參與公共考古。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文化部部長

  • 說明臺北國際書展是文化部與書展基金會共同決定續辦,考量全球書展陸續恢復,並尊重退展廠商,但參展補助7成與退展無關。
  • 表示已研議簡化稽徵程序,預計下季度提出草案。
  • 承諾將與公視新董事會溝通華視問題,強調問題解決需魄力與決心,並將協助法制與資源爭取。
  • 同意將公廣集團胡元輝董事會相關政策決議即時提供給教文委員會委員。
  • 承諾將督促華視改善人力、制度與器材問題,並儘速籌組專業經營團隊。
  • 承諾中正紀念堂轉型將於5月30日公布全民共同參與徵圖計畫,為期近1年,凝聚社會共識後提出具體方案。
  • 同意將在促轉會解散後1個月內,向賴品妤委員提出中正紀念堂轉型的初步規劃報告。
  • 承諾將訂定相關辦法,鼓勵公私立媒體記者參加險境求生訓練課程,並給予補助,以提升國際採訪能力。
  • 說明國片聯合行銷計畫已與電影院公會合作,將免費提供學生觀看國片場次,並透過文策院培植計畫媒合國際合作,提升國片產製量。
  • 說明華視定位問題涉及法制與體制兩部分,法制需修法,體制則屬公視內部治理,兩者將同步進行。
  • 解釋華視資產需重新定位、鑑價與活化,目前不動產收入佔營收3億7,000萬元,附負擔與民股問題非當務之急。
  • 說明國家雙語政策是國家語言與外語同分量推動,客語、原住民語已有專責單位,台語、手語、閩東語由文化部與教育部共同承擔。
  • 承諾待行政院核定國家語言發展計畫後,第一時間提供相關預算報告。
  • 同意與中央社討論評估照片公益使用,特別是非商業使用的特殊考量。
  • 確認文化統計已將創作者性別納入調查。
  • 承諾將全力以赴推動世界遺產,並在半年內提出具體方案。
  • 承諾將盡可能將建築博物館1,400多萬元預算編入明年度公務預算,不足部分再討論競爭型計畫。
  • 解釋兒童未來館將從文化角度出發,結合新科技藝術體驗,並已盤點與教育部館舍差異。
  • 說明文化發展基金預計年底成立,初期財源來自文獎條例公共藝術經費,並研議修法爭取通訊相關費用。
  • 說明文化創意園區招商進度,花蓮部分已召開評選,嘉義部分5月29日決標,強調部分園區不應純粹從商業評估,需兼顧在地與藝文團隊關係。
  • 解釋影音平台內容開發與國際化補助要點與5G科技影音展演創新應用補助對象與內容不同,不會造成資源分散。
  • 表示公視台語台收視年齡層問題應由公視檢討改善計畫,並將轉達委員意見。
  • 解釋電影法施行細則第11條9分鐘規定已久,贊成延長並給予彈性,將朝此方向研究處理。
  • 坦承TaiwanPlus新聞部主管結構問題,承諾會要求TaiwanPlus聘請了解國內新聞及中文國際新聞的人協助外籍主管,並將改善此問題。
  • 承諾將督促TaiwanPlus在會後明確說明自行製播時事新聞節目的比例。
  • 承諾3個月內召集原民會、林務局、國家公園等單位,召集文化平台討論如何更積極主動進行原住民族文資調查與推廣。

陳濟民 文化部文資局局長

  • 說明文資局對各類文化資產提供修復再利用、調查評估等經費協助,採個案與總通案申請。
  • 說明新竹動物園修復經審查程序符合規定,但修復結果存在不同看法,將會後了解爭議。
  • 說明高雄鳳山武洛塘山義塚經高雄市政府會勘審議後,目前不具文化資產價值,將會後了解並協調兼顧民意。
  • 說明國家人權博物館景美園區修建與景觀工程已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作文資審議,並承諾提供相關文件。
  • 說明列冊追蹤文資依文資法有審議期間,若有舉報會提醒縣市政府處理,將與縣市政府溝通,並承諾更積極處理列冊追蹤文資的保存問題。

張嬋娟 國家人權博物館代理館長

  • 說明景美園區景觀與環境整合工程已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作文資審議,並非未提送,目前施工進行中尚未完成。

曾金滿 文化部影視司司長

  • 說明「文化部辦理推動影音平臺內容開發與國際化發展補助作業要點」主要針對國內本土OTT發展,與「5G科技影音展演創新應用補助」對象及內容不同,不會造成資源分散。

江清松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司長

  • 報告文化園區招商進度,花蓮部分已召開評選,嘉義部分5月29日決標,並已向潛力團隊進行招商說明。

相關後續

  • 文化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除少數保留項目外,多數准予動支。
  • 第3案「文化資產業務」解凍案准予動支,但要求文資局儘速補充廉政法紀宣導及與開發業者法規說明會的具體詳細資料。
  • 第14案「公視台語台節目製播」解凍案准予動支,但要求公視補交書面報告,探究年輕族群收視不佳原因並提出改善計畫。
  • 第21案「TaiwanPlus國際影音平台」解凍案續凍3,500萬元,並要求文化部在2週內提供TaiwanPlus人才培育成效檢討報告、未來營運移轉規劃等書面報告。
  • 第27案「中正紀念堂轉型規劃」解凍案准予動支,但要求文化部在1個月內提出中正紀念堂轉型的初步規劃報告,並提供給每位委員。

原始資料

公報
1118502
卷/期/冊
111/85/2
發布日期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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