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專題報告:國人海外詐騙囚虐事件與政府應處成效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0-03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國人受騙至海外從事犯罪工作或遭囚虐待等事件,邀請內政部、外交部、法務部等單位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政府在預防、勸阻、救援、究辦四大面向的執行成效,討論內容涵蓋詐騙手法轉變、跨部會合作機制、救援經費運用、被害人安置輔導及法制面的檢討與強化。委員們就政府應變速度、救援資源、假訊息處理、防詐策略及警政人員權益提出質疑,並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加強宣導與防詐網站功能。
討論事項一
邀請內政部等單位就「國人受騙至海外從事犯罪工作或遭囚虐待、勒索、摘賣器官等事件,政府針對跨國詐騙人蛇集團所為預防、勸阻、救援、究辦等四大面向之執行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聚焦政府針對國人受騙至海外從事犯罪工作及遭囚虐待等事件,就預防、勸阻、救援、究辦四大面向的執行成效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
- 討論內容涵蓋詐騙手法轉變、跨部會合作機制、救援經費運用、被害人安置輔導及法制面的檢討與強化。
相關爭議
- 政府應變速度與成效爭議:委員質疑政府對海外詐騙案的應變速度過慢,直到網紅揭露後才大夢初醒,且對外公布的案件數(內政部1件 vs. 外交部51件)存在落差,被質疑美化數字。
- 救援資源與管道不足:委員關切目前派駐柬埔寨的公務人員(4位警官)是否足夠,以及在無邦交、不友善國家進行救援的困難,政府是否能提供更具體的協助。
- 被害人身分複雜性與後續處置:部分委員指出,滯留柬埔寨的國人中,約有6成具幫派背景或詐欺前科,可能身兼加害人與被害人雙重身份,增加了救援與後續究辦的複雜性,並關切政府對無辜被害人的經濟及法律扶助。
- 政府對假訊息處理的雙重標準:委員質疑政府對自身發布的假訊息(事後澄清即不追究)與民間發布的假訊息(嚴格偵辦)存在雙重標準,影響執法公平性。
- 防詐策略與科技偵查不足:委員質疑政府的預防措施(如機場舉牌)過於消極被動,且在面對虛擬貨幣詐騙等新興犯罪手法時,缺乏專業偵查工具和團隊協助,未能有效遏止詐騙猖獗。
- 政治介入學術獨立性:委員質詢內政部長及警政署對警大校長介入某市長候選人學歷爭議的態度,質疑其行政中立性及學術獨立性是否受政治干預。
- 警政人員權益與待遇:委員關切退休警察年改、襲警罪加重刑責、警察組工會權利及裝備(密錄器)不足等問題,要求內政部積極研議改善。
立法委員發言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肯定跨部會合作在預防、勸阻、救援、究辦四大面向的執行成效。
- 關切仍有多少國人待救援,並希望政府提供相關數據。
- 建議衛福部應對返國受害人提供心理關懷與重建輔導。
- 呼籲政府持續努力國際訴求,讓國人安心。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詢問300多位疑似被害人的行蹤是否已掌握,以及如何處理與外界斷絕聯繫的真正被害人。
- 關切司法互助協議簽署國家不多,尤其柬埔寨並非簽署國,質疑政府救援管道的有效性。
- 提醒前線人員應警惕詐騙集團可能轉移陣地至緬甸、寮國等國。
- 呼籲行政院跨部會工作小組應發揮功能,並加強尋找失聯被害人的管道。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支持加速修改警械使用條例,並增訂刑法襲警罪加重刑責。
- 要求加快執行殺警死刑犯的死刑,以維護執法尊嚴。
- 支持合理檢討警察年改退休金,比照軍人善待警察。
- 提案修工會法,支持警察、消防、海巡人員組工會,讓他們擁有團結權、協商權及爭議權。
- 支持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 要求改善警察裝備不足問題,特別是密錄器續航力與編列預算問題。
- 關切跟騷法上路後,子法研訂、系統建置、警力增補、教育訓練及宣導是否就緒,並要求家防官領刑事加給及提高6都婦幼及少年隊隊長位階。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詢政府今年是否會遊說或爭取以觀察員身分參與第90屆國際刑警組織大會,並詢問具體行動及樂觀程度。
- 強調加入國際刑警組織對資源分享和情資交換的重要性,尤其在與柬埔寨無邦交且不友善的情況下。
- 關切詐騙集團冒用首長名義進行詐騙的囂張行為,並擔憂其可能摧毀民防組織、散佈不實訊息,升級為國安問題。
- 要求加強反詐騙專線165人員訓練與資訊更新,以因應日益翻新的詐騙手法。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感謝移民署、警政署等單位即時提供受害者家屬訊息協助,並肯定政府與GASO等組織的合作救援成效。
- 關切政府編列的300萬元救援經費是否足夠支付滯留國人的費用,並詢問經費發放條件(是否需經被害人鑑定)。
- 要求增加派駐柬埔寨的警力支援,並提高借支金額以協助更多國人返國。
- 強調應重視受害人返國後的心理輔導及就業銜接,特別是對於原住民被害人,呼籲設立公立原住民就業服務機構。
- 提醒政府應加強防制透過抖音招攬詐騙的行為,因其仍持續存在。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質詢內政部長對警大校長介入某市長候選人學歷爭議的態度,是否認為其應保持行政中立。
- 要求警政署對返國受害人進行背景分析,包括資訊取得來源,以杜絕未來詐騙。
- 要求政府儘速提出資訊流防詐的效益分析,並鎖定受害人背景進行溯源分析。
- 關切房地產價格持續走高,年輕人買不起房的問題,要求儘速排審平均地權條例。
- 要求內政部儘速提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租金透明化方案,並提出初步分析報告。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指出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甚至已詐騙到小型承包商,要求政府應發文公協會對會員示警。
- 批評165全民防騙網缺乏查詢功能,且詐騙來電排名資訊難以查找,要求立即改進並提供便利的搜尋系統。
- 建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出國登錄系統應擴大納入非簽署度假打工協議的國家,以對高風險地區的國人提供預防示警。
- 要求警政署與金管會合作,加強國內智能防詐系統與銀行合作的覆蓋率,有效預防金融詐騙。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對海外詐騙案的處理態度被動、消極,後知後覺,且外交部曾指控網紅危言聳聽,警政署機場舉牌被視為作秀。
- 質疑政府未深刻檢討,重創警政署與外交部的公信力,讓民眾對政府救援能力感到失望。
- 指出詐騙集團已轉移陣地至緬甸等其他國家,要求政府提出更積極有效的打擊犯罪辦法,而非僅做平常業務。
- 質疑法務部報告內容灌水,特別是與美國FBI合作打擊柬埔寨詐騙案的有效性,並詢問調查局在此案中的功能。
- 呼籲政府應重振國人對政府的信心,並積極打擊猖獗的詐騙集團,使其不敢在臺灣囂張。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在遏止海外詐騙案的努力,使案件數顯著減少,並認為臺灣治安良好導致詐騙集團轉往海外。
- 要求政府加速救援滯留在柬埔寨的國人,並全力協助其返國,包括墊付機票費用。
- 關切外勞脫逃案件比率過高,導致非法移工問題影響社會治安,要求移民署提出遏止方案,並嚴辦人蛇集團搶人行為。
- 要求加速社會住宅推動進度,以因應高房價問題,讓年輕人租得起房。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澄清目前國內沒有民眾報案因受騙至柬埔寨而被摘賣器官的案例,但有虐待、勒索情形。
- 質疑部分受害者前往柬埔寨的背景複雜,可能本意是加害人卻淪為受害人,要求法務部加快查辦速度,讓民眾看到政府打擊犯罪的決心。
- 肯定外交部在艱難國際情勢下營救國人的努力,並強調國際合作對打擊跨國犯罪的重要性。
- 呼籲政府不分黨派,共同打擊假訊息和詐騙,無需畏首畏尾。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關切網路上揭發不法事件卻反遭霸凌的現象,認為此為不正常的社會病態,並要求政府預算應運用於防堵詐騙而非政治服務。
- 指出滯留柬埔寨的國人中,有約6成具幫派背景或詐欺前科,並非皆為單純受害者。
- 建議內政部應將預算用於科技防堵詐騙,因網路犯罪型態千奇百怪。
- 提醒政府應重視65歲以上老人使用網路易受騙的問題,並要求加速破獲利用公職人員照片創立假帳號詐騙的案件,以昭告社會政府打擊犯罪的魄力。
- 質疑中央警察機關預算不足,要求內政部應積極爭取更多經費以提升警察配備。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詢內政部長對警大校長介入某市長候選人學歷爭議的態度,要求內政部作為警大主管機關應有明確立場。
- 關切臺灣少年犯罪人口率上升趨勢,特別是涉犯詐欺、妨害秩序罪增加,要求內政部研究少年涉入詐騙行業的原因。
- 針對柬埔寨詐騙案,要求內政部對入境柬埔寨民眾進行家戶查訪的結果進行說明,並關注剩餘待救援的國人數量。
- 提醒內政部應注意來臺移工失聯人數過高的問題,並研究如何減少逃逸移工數量。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跨部會小組成立時間過晚,未能及早因應日益嚴重的柬埔寨詐騙案,導致國人普遍觀感不佳。
- 指出內政部與外交部公布的柬埔寨詐騙案數據存在巨大落差(1件 vs. 51件),質疑跨部會小組橫向溝通不夠緊密,要求整合數據並說明清楚。
- 批評外交部網站提供的求援電話過多,使民眾難以辨識,建議統一宣導撥打110報案專線,並要求110後勤增設專門窗口處理此類專案案件。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詢內政部長對警政署機場舉牌防詐方式的看法,並關切行政部門橫向溝通問題。
- 質疑警政署對假訊息案件的處理標準,指出社維法移送案件中約有四分之一不罰,顯示認定錯誤比例高,要求加強警員法學教育。
- 強調行政單位處理案件應立足點公平,無論政府官員或民間民眾,發布假訊息後澄清是否仍會被偵辦,標準應一致。
- 批評外交部在柬埔寨詐騙案中發布假訊息後僅澄清而未被追究,要求警政署說明民間遇到類似情況是否也適用相同標準。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強調民主法治國家應立足點公平,質疑政府對自身發布假訊息後說明即不辦,而對民間則持續偵辦的雙重標準。
- 要求政府針對運用公職人員照片創立假帳號進行詐騙的案件,提出具體打詐方案並加快偵辦速度,以破案作為最佳宣導。
- 質疑中央警察機關預算不足,要求內政部長積極向行政院爭取更多經費,以改善警察基本配備。
- 關切柬埔寨詐騙案中仍有300多位國人待救援,要求政府加速救援,並提供少年輔導會的預算與執行方案,以保障受騙年輕人。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質詢8月18日返國時在機場空橋遭民航局員警圍堵,是否為警政署下令,並批評警政署事後發布新聞稿指控委員阻撓辦案、妨害調查。
- 指出警方在機場處理時未依人口販運防制法規定告知被害人後續流程及保護措施,且意圖將人從停機坪直接帶走,而非先入關,質疑程序不完備。
- 批評執政黨在野黨救援國人時,警政署態度不友善,甚至抹黑,要求警政署給予公平交代,並更正新聞稿。
- 質疑警政署對柬埔寨詐騙案的救援人力(4位警官)不足,且與柬埔寨官方溝通管道受阻,導致政府在救援上顯得無能為力。
- 關切警大校長學歷爭議,質疑內政部對警大介入選舉紛爭的態度,是否應捍衛公務同仁名譽。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長將房地產業稱為「護國群山」的言論,指出台灣房價所得比及房貸負擔率均不合理,且薪資成長遠不及房價飆升,未能實現居住正義。
- 要求部長正視房價過高問題,並應積極推動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遏止紅單轉讓炒作,而非僅將法案送至立法院後被執政黨團阻擋。
- 強調年輕人買不起房是嚴重問題,政府應加強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等政策,讓年輕人有居住空間。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詢行政院8月19日公布的333位待救援人數,與今日內政部報告的712位報案、304位已返國、300多位仍待救援的數字差異,要求釐清最新數據。
- 強調700多位國人受困海外是重大國際案件,政府應有更積極作為,而非僅派4位警官且與柬埔寨官方接觸困難。
- 指出過去(103年)台灣曾派13位刑事警察局同仁與國際刑警合作在柬埔寨破獲詐騙集團,質疑現在政府為何無法有同樣積極的作為。
- 批評政府在救援上無作為,導致家屬需自行籌措贖金,並強調政府不應付贖金,但應有能力讓家屬免於此困境。
- 質詢警大校長學歷爭議,關切內政部長是否曾下指導棋,並認為警大不介入選舉紛爭的態度讓狀況持續延燒。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關切柬埔寨詐騙案中,實際受害人數是否比報案人數更多,並詢問政府如何查訪失聯國人。
- 肯定政府在打擊詐騙集團上的努力,但要求提高破案率,並希望能加快救援速度,將報案的被害人救回。
- 建議警政署的宣導方式應更為先進,能預判詐騙集團手法,並針對不同族群進行有效宣傳,讓民眾了解詐騙風險。
- 關切柬埔寨政府親共立場對國人救援的影響,要求法務部研議如何協助國人回臺,而非送往中共,以保護台灣人。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綜整委員關切,詢問政府如何重建跨國追訴機制,並在柬埔寨對台灣不友善的情況下,有效營救國人。
- 提醒政府應釐清回國者身分,避免將加害者誤認為受害者,並強調人口鑑別的重要性。
- 建議政府應向民眾更清楚說明柬埔寨詐騙案的真實情況,包括流出入人數、有背景者比例及待救援人數。
- 質疑政府救援方式過於被動,僅提供求援電話與墊付經費,要求思考更積極的救援方式,例如派遣更多人力到當地協助。
- 關切是否有海外台灣人因求助對岸而被送往中國大陸的情況,要求政府留意。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指出許多原住民年輕人因高薪打工誘惑被騙至柬埔寨,質疑政府初期未發覺事態嚴重性,導致家長需自行與詐騙集團談判贖金。
- 批評警政署在機場舉牌勸阻是消極做法,應以救人為優先,並尋求更精進的救援方式。
- 建議政府不應排除國際合作機制,特別是加強與中國大陸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下的合作,以營救國人。
- 強調政府不應支付贖金,但應盡力協助家長處理贖金問題,並對從事詐騙者加重罰則。
- 呼籲內政部應主動與勞動部、原民會合作,針對返國年輕人提供就業輔導與心理諮商,協助他們在台灣找到穩定工作。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關切民間救援團體在提供受困國人必要藥品、處理當地索賄及安置被害人等方面的負擔過重,詢問政府如何提供支援措施。
- 質疑行政院編列的300萬元救援經費是否足夠,並要求會後與內政部、警政署討論具體可行的方法。
- 強調被害人返國後的人口販運鑑別,需社工、律師協助,並提供經濟、法律扶助及就業輔導,要求警政、社政、勞政機關統合協助。
- 指出虛擬貨幣詐騙日益猖獗,被害人財產難以追回,要求警政署強化科技偵查能力,補強虛擬貨幣偵查工具,並效法國外與民間專業團體合作。
- 要求警政署在2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說明虛擬貨幣犯罪案件的偵查方式、工具、扣押機制、國際協力及面臨困難,並擬定解決方案。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強調柬埔寨詐騙案的源頭管理(國內宣傳)最為重要,因海外救援難度極高。
- 指出當地臺商團體在救援協助上承受巨大壓力和成本,要求政府除感謝外,應建立機制協助保護臺商,避免其人身安全受困擾。
- 建議政府應透過正式外交管道及非正式國安管道(under table)協助救援,並與國安局、調查局等單位協調。
- 認為低薪、高房價、少子化是詐騙案的結構性問題,要求政府加強源頭管理、預防被騙、嚴加查緝與迅速救援,並加強校園宣導。
- 呼籲內政部應積極與數位發展部溝通協調,加強與跨國社群通訊軟體公司合作,阻斷網路詐騙管道,並協調NCC加強簡訊攔阻、金管會與金融業者合作警示可疑帳戶,提升整體打詐能量。
相關人員回應
徐國勇 內政部部長
- 報告政府在預防、勸阻、救援、究辦四大面向的執行成效,包括宣導、臨檢、家戶查訪、即時通報、救援專案、編列經費及追查偵辦等。
- 說明截至9月28日,已發掘疑似被害人310人,受理報案712人,已協助救援285人返國,另有69人安置於柬埔寨收容所,9月份被害案件顯著下降至1件。
- 指出赴柬埔寨未歸的4,679人中,約有6成(2,748人有詐欺等前科,242人有幫派背景),非完全都是受害人,但政府會盡全力營救所有國人。
- 承諾會提供相關數據給委員參考,並持續處理救援工作,包括對返國者的心理關懷與重建。
- 表示對警械使用條例修法及加重襲警罪刑責持贊成態度,並已向法務部討論。
- 回應總統已在研究合理檢討警察年改退休金,內政部正與考試院、銓敘部商議中。
- 認為警察、消防、海巡人員組工會茲事體大,有待商榷,但支持公務員協會的成立。
- 支持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並承諾提升密錄器品質與預算。
- 說明跟騷法上路後已受理1,200件案件,將定期檢討執法狀況,並研議家防官刑事加給及婦幼少年隊長位階問題。
- 表示政府持續爭取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刑警組織,並透過國際合作打擊跨國詐騙。
- 強調冒用公職人員名義詐騙是嚴重問題,已立案4件並加速偵辦,同時加強宣導,呼籲民眾勿輕信。
- 說明虛擬貨幣詐騙偵查困難,但會要求刑事警察局全力處理科技偵查,並建議制定相關法律追查落地資金。
- 回應房地產是經濟重要因素,但價格必須穩定,不應暴漲暴跌,並強調推動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及社會住宅、租金補貼等政策。
- 承諾會加強源頭管理,分眾、分齡、分群體加強防詐宣導,並與國安系統、數位發展部及相關部會溝通協調,提升打詐能量。
俞大㵢 外交部次長
- 報告本部高度重視國人海外受騙案件,已與國內相關單位研商因應,並在駐胡志明市、泰國及緬甸代表處成立緊急救援專案小組。
- 說明本部透過新聞、說明會、社群媒體及網站宣導專區,提醒國人防範求職陷阱。
- 指出營救協助方面,與駐在國警政司法機關保持聯繫,並與內政部警政署等單位交換情資,已協助相當人數國人安全返國。
- 承認在柬埔寨未設處,營救困難,且部分受害人簽訂工作契約、本票,遭扣押護照及行動限制,當地警政單位配合度不高。
- 強調會持續蒐報情資,協助國內警政檢調單位從源頭查緝,遏止非法集團招攬國人赴海外從事不法工作。
- 澄清外交部沒有發布假訊息,對網紅是感謝協助而非道歉。
林錦村 法務部次長
- 說明法務部所屬檢察、調查機關積極速查嚴辦、向上溯源,以瓦解犯罪組織集團。
- 指出誘騙國人海外詐騙涉及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並將提供犯罪被害人保護措施。
- 說明本部因應作為包括函請各地檢署儘速查緝、執行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並與內政部研商達成案件偵辦、國際司法互助、掃蕩黑幫及網路巡邏等共識。
- 報告高檢署成立跨境電信詐騙專案小組,並與Meta公司建立管道刪除不法粉絲專頁,截至9月19日已刪除37個。
- 報告檢察機關執行成效:8月11日至9月29日,總立案266件,被告529人,羈押65人,扣押不法所得約44萬元,已起訴11件、29人。
- 報告參與行政院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法研商,並在外役監條例中規定加重詐欺與涉嫌人口販運者不得遴選外役監。
- 強調打擊犯罪不分國界,法務部透過國際合作(如與美國FBI、國土安全部)打擊電信詐騙集團。
- 說明臺北地檢署已起訴首件高薪誘騙至柬埔寨案,共起訴9人,羈押6人;屏東地檢署也聲押2人,展現積極查辦決心。
黃明昭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 報告外交部在國外統合駐外單位營救相當賣力,成績良好,是跨部會合作成果。
- 說明返國國人有清查其被害人或加害人身分,並對加害人立案偵辦。
- 承諾會立即修改165全民防騙網頁面,將詐騙來源查詢功能置於顯著位置,方便民眾使用。
- 表示已向院裡提出7億多元預算申請,以強化虛擬貨幣犯罪偵查工具與能力。
- 回應冒用首長名義詐騙是駭客入侵個資所致,已在追查,並要求各行政部門注意防範。
鐘景琨 內政部移民署署長
- 報告因疫情導致移工脫逃案件增加,已採取強化查處措施,包括掌握移工聚集場所,並將加強查處及遣返。
- 說明針對人蛇集團搶奪合法移工轉為非法工作的現象,將立即責成移民署布建並處理,以防範人口販運及社會治安問題。
蔡孟良 勞動部勞發署署長
- 報告針對原住民就業服務據點,今年已受理地方申請,桃園市、臺中市和屏東縣3縣市已確定明年會設置。
劉柏良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報告針對假訊息處罰案件,警政署會認定符合「惡、假、害」要件後移送地檢署或調查局,由簡易庭或地檢署裁處。
- 說明在有限預算下,各級警察機關會運用公私部門資源,針對新問題進行宣導,並會檢討宣導效率與先進性。
- 報告已向院裡提出7億多元預算申請,專門用於強化虛擬貨幣犯罪偵查工具與能力。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第1案(要求內政部責成營建署函知營造業公會示警海外工程詐騙案)修正通過。
- 臨時提案第2案(要求警政署研議165全民防詐騙網站資料運用及宣傳改進措施)將「一個月」改為「二個月」後修正通過。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8801
- 卷/期/冊
- 111/88/1
- 發布日期
- 2022-10-26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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