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公共工程品質、震災重建與採購制度檢討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0-13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第3次會議審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度預算及業務報告。會議聚焦於公共工程品質提升、918震災重建進度、營造業缺工缺料及物價上漲對採購的影響,以及政府採購法小額採購門檻調整的爭議。多項臨時提案獲通過,要求工程會檢討金質獎職安標準、公開拒絕往來廠商歷史資訊,並研議高風險公共設施地震監測系統,以強化公共安全與採購透明度。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鏡電視設置爭議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獨立公正性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鏡電視申請設立過程中的爭議,探討其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獨立公正性的潛在影響。
  • 同時也討論了電信事業頻寬配額的公平性以及電視台頻道整體規劃方針。

相關爭議

  • 鏡電視申設過程的獨立公正性爭議:多位委員質疑NCC在審查鏡電視執照案中,存在府院黨政高層介入施壓的傳聞,影響其獨立性與公正性。
  • 錄音檔真實性與施壓疑雲:陳椒華委員播放的錄音檔內容直指總統府及行政院高層施壓NCC主委陳耀祥,要求盡速核准鏡電視執照,但府院均否認介入,裴偉說法前後矛盾,引發真偽爭議。
  • NCC審查程序問題:委員質疑NCC允許鏡電視補件超過30次,且主委不顧委員反對逕自宣布核准,以及鏡周刊負責人裴偉仍擔任鏡電視顧問並領取高額報酬,違反NCC發照前要求承諾事項。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播放鏡周刊社長裴偉錄音檔,指控府院黨政高層介入NCC審查鏡電視案。
  • 要求NCC提供鏡電視申請設立程序相關資料,以釐清是否依法行政。
  • 提案要求交通委員會發函請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提供完整錄音檔送刑事警察局鑑定。
  • 提案要求交通委員會成立調閱專案小組,調閱相關審查資料釐清真相。

鄭麗文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洪孟楷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趙正宇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智傑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素月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俊憲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傅崐萁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劉櫂豪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蔡易餘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德福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萬美玲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賴士葆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臣遠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游毓蘭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蔡壁如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於2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供鏡電視申設程序相關報告,釐清是否依法行政。

邱顯智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委員會成立調閱小組,釐清鏡電視申照案爭議。

林靜儀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孔文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陳耀祥 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唐鳳 部長 數位發展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數位發展部需於1個月內,針對約聘人員進用與績效衡量指標建立一事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加強落實手機充電器規格統一作業,並參照歐盟方向,於1個月內啟動調整規劃並提出書面報告。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需於2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供鏡電視申請設立程序相關報告(不含個資),並送各黨團。
  • 陳椒華委員提案要求交通委員會發函請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提供錄音檔送刑事警察局鑑定,經點名表決未通過。
  • 陳椒華委員提案要求交通委員會針對NCC審查鏡電視執照案成立調閱專案小組,經點名表決未通過。
  • 劉世芳委員等提案要求交通委員會成立調閱小組,併入第二案處理。

討論事項二

邀請交通部部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等就「918震災災損情況、重建規劃、補助方式及觀光產業振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針對918地震造成的災損情況、重建規劃、補助方式以及對觀光產業的振興措施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俊憲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趙正宇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儘速針對墾丁香蕉灣至砂島路段建置護蟹生態景觀廊道。
  •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就屏鵝公路種樹百里計畫規劃原地保留之樹木立即進行分段編號。

許智傑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傅崐萁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素月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及內政部營建署提供過去2年地震預警警示減少的缺失報告。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建請交通部應重視對我國綠能政策推動,儘速完成「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審查。

孔文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游毓蘭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臣遠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江啟臣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賴香伶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劉櫂豪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顯智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蔡易餘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魯明哲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其祿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高嘉瑜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要求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將電車線高速檢測車採購案相關辦理情形及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相關人員回應

王國材 部長 交通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澤成 主任委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交通部公路總局需儘速針對墾丁香蕉灣至砂島路段建置護蟹生態景觀廊道。
  • 交通部公路總局需就屏鵝公路種樹百里計畫規劃原地保留之樹木立即進行分段編號。
  • 交通部應重視綠能政策推動,儘速完成「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審查。
  • 臺灣鐵路管理局需於1個月內將電車線高速檢測車採購案相關辦理情形及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及內政部營建署需提供過去2年地震預警警示減少的缺失報告,並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三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報告其業務概況及施政重點。
  • 討論內容涵蓋公共工程品質提升、政府採購制度精進、加速工程進行、健全管理、推動永續發展及協調解決工程問題等面向。

相關爭議

  • 公共工程品質與監造責任:陳椒華及趙正宇委員質疑公共工程監造機制失靈,廢棄物不當回填等問題頻傳,監造單位未負起責任,要求工程會強化監造規範及查核。
  • 金質獎評選標準爭議:陳椒華委員指出金質獎職安認定標準過於寬鬆,3年內無重大死亡事件即可提報,且罰鍰處分金額需達75萬元以上才被認定,建議研議更嚴格標準。
  • 拒絕往來廠商資訊不透明:陳椒華委員指出工程會網站未揭露拒絕往來廠商歷史紀錄,不利政府機關及民眾查詢參考,要求公開以杜絕租借牌等弊端。
  • 政府採購法小額採購門檻調整:趙正宇、魯明哲、洪孟楷及李貴敏委員質疑小額採購及公告金額門檻一次性調高50%,恐引發採購弊端、圖利特定廠商或側翼,特別是勞務採購的防弊機制不足。
  • 流廢標問題嚴重:傅崐萁、劉世芳、林俊憲及陳亭妃委員指出近年公共工程流廢標金額及次數創歷史新高,特別是重大工程,質疑預算編列與市場行情脫節,影響國家建設效率與形象。
  • 高樓效應與盆地效應下的地震預警系統不足:劉世芳委員關切地震預警系統在特定地理環境下的盲點,未能有效減少生命財產損失,建議設置全橋光纖監測系統及中央監控中心。
  • 氣候變遷對公共工程安全的影響與再生粒料使用:陳素月委員關切氣候變遷導致公共工程安全性問題(如外牆磁磚掉落),並質疑再生粒料使用率未全面落實,要求工程會跨部會研議對策並強制規範。

立法委員發言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柵國小工程廢棄物不當回填問題,要求工程會加強監造機制與營建廢棄物再利用規範。
  • 建議金質獎職安認定標準應更嚴格,納入過往職災紀錄,並降低罰鍰處分金額門檻。
  • 要求工程會網站揭露拒絕往來廠商歷史資訊,供政府機關及民眾查詢。
  • 要求工程會於1個月內提出杜絕公共工程營造廠商租借牌的積極改善作法書面報告。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918地震暴露公共工程監造問題,監造單位未負起責任,要求工程會加強查核施工品質。
  • 質疑政府採購法小額採購及公告金額門檻調高50%可能導致採購弊端,要求工程會加強查核。
  • 要求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標案的招標公告應從公告後第一個上班日起算,避免弊端。
  • 關切最低標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問題,要求工程會注意廠商利用劣質物料低價搶標。
  • 關切公共工程流標率高,特別是國防部高達40%,要求工程會檢討流標原因並提出改善措施。
  • 肯定工程會引進外籍移工舒緩營造業缺工問題,並詢問花東震災是否有專案引進外勞。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要求全民督工系統應改善,將民間電信、瓦斯等管線施工納入監督範圍,不應推卸責任。
  • 要求工程會單獨列出5,000萬元或1億元以上重大工程的決標率,以真實呈現公共工程發包狀況。
  • 指出公共建築物預算編列與實際施工成本脫節,導致工程流標,要求工程會重視此問題。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感謝主委關心0918花蓮大地震重建工作,但指出行政院核定公布重建晚20天,錯過最大熱點區。
  • 指出國家工程流廢標及不續辦金額從106年50億元飆升至去年751億元,今年1-7月已達479億元,嚴重影響國家建設力道。
  • 關切玉里大橋、花蓮大橋等重大橋梁多次流標,要求工程會專案處理,避免一再延宕。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共工程流廢標案例數創五年新高,111年1-7月已達80案,採購金額損失達479萬元,要求工程會2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
  • 關切918花東震災後寶華大橋、高寮大橋等重建進度,要求工程會加速並於1個月內確認人車通行安全狀況。
  • 建議研議在高風險橋梁設置全橋光纖監測系統,結合數位科技進行24小時監測,減少人力不足問題。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關切2050淨零排放目標下,公共工程委員會對公共工程安全性的因應措施,特別是氣候變遷導致的大樓外牆磁磚掉落問題。
  • 建議工程會應跨部會研議氣候變遷對公共工程危害的應對措施,並檢討工程設計規範。
  • 要求工程會強制性落實再生粒料於公共工程的使用,避免業務單位不使用情形。
  • 關切金質獎得獎工程出現嚴重龜裂狀況,要求確保獎項名實相符,若有違規應取消獎項。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指出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占比高達49%,重大職災類型中墜落及滾落占47%,要求工程會加強工地現場安全防護查核。
  • 建議工程會加強監督勞工職安訓練,確保勞工不會有不安全動作,並完善工地安全設施。
  • 要求工程會全力協助花東震災後高寮、玉里、崙天、寶華大橋等橋梁的修復與重建,確保居民安全通行。
  • 提醒工程會應對營造工程物價上漲,確保重建工程順利進行,並加強與地方政府溝通,確立日程、進度及預算。
  • 建議橋梁重建應強化耐震度、提升橋墩安全性,並跨部會合作建立防洪、排水功能及觀光價值。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採購法小額採購及公告金額門檻調高50%,特別擔心勞務採購類可能產生弊端,要求工程會提出防弊機制。
  • 指出許多公共工程預算編列與市場行情脫節,導致流標,建議工程會設計指標,授權機關在第一次流標後自動調整價格至市場八折。
  • 要求工程會統一處理物價調整標準,避免地方政府承辦人員因擔心責任而拖延調價。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列舉桃園八德運動中心、新竹棒球場、觀塘三接工程等多個公共工程弊案,質疑工程品質為何始終無法提升。
  • 要求工程會應從制度面究責縣市政府在監造、管理上的責任。
  • 關切屏鵝公路種樹百里計畫造成的交通顛簸及路燈損壞致死事故,要求工程會協助各級政府進行採購規劃,避免流於綁樁或搶預算。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肯定工程會努力提升公共工程品質,並詢問政風與主計參與重大工程的比率及未來SOP。
  • 關切不良廠商持續得標政府工程,質疑公部門是否有放水或喜好問題,要求工程會與政風、廉政署搭接,杜絕少數不良公務員刁難廠商。
  • 指出臺鐵2008年曾有狀況廠商未啟動公告程序,要求工程會防範未來,並審慎處理問題廠商認定。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指出公共工程流標主因是物價上漲導致廠商不敷成本,特別是營造工程物價指數飆漲,影響政府效率。
  • 批評中央與地方政府在物價調漲銜接不良,導致許多工程流標多次,拖延建設,影響民眾期待。
  • 建議工程會思考如何讓地方政府有效運用行政院專案小組,儘快調和物價差距,提升效率。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採購法小額採購及公告金額門檻一次調高50%,恐大開方便之門,產生弊端,要求工程會先防弊再興利。
  • 要求工程會提供過去1年10萬元以下小額採購案件中,金額接近上限的比例與廠商名單,以釐清外界質疑。
  • 關切COVID-19疫苗採購文件保密期限長,要求工程會與審計部研議增訂緊急採購相關規範,確保國會監督權。
  • 要求工程會於1個月內提出新竹棒球場及八德運動中心工程品質進度及瞭解結果報告。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共工程委員會未善盡「確保採購品質」的職責,僅制定規則卻未強力督導各機關執行。
  • 以高端疫苗採購案為例,質疑工程會如何確保其採購品質,並指出疫苗採購文件保密及EUA資料問題。
  • 批評八德運動中心、新竹棒球場等弊案讓台灣蒙羞,質疑工程會為何無法提升品質。
  • 強烈質疑政府採購法小額採購門檻調高是為2024年選舉「養側翼」大開方便之門,要求工程會公開過去10萬元以下採購案資料以自證清白。
  • 強調國會監督行政單位是憲法權責,工程會不應以「依法不用統計」為由拒絕提供資料。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關切918地震後花東鐵路橋梁損壞,要求工程會建立全面性橋梁檢測機制,並督促各單位補強或重建,而非僅限於震後檢視。
  • 建議工程會訂定橋梁耐震係數要求,考量現今地震經驗,並建立考評制度,督促各級政府定期檢測橋梁進度。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肯定最有利標制度有助良幣驅逐劣幣,提升工程品質,詢問其施行狀況及需檢討之處。
  • 關切最有利標是否導致固定廠商壟斷,建議工程會應考慮新廠商參與機會,並將分包廠商實績納入考量。
  • 詢問最有利標評選專家學者出席費及審查費是否足夠,以確保其投入足夠時間與精神審查。
  • 詢問疫情期間公共工程工期延宕的認定方式,特別是非三級警戒期間廠商因確診導致缺工的舉證標準。

相關人員回應

吳澤成 主任委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監造部門應用心按規定執行,不按規定者不應發生;工程會將查核內柵國小廢棄物不當回填案。
  • 將逐步強化金質獎職安標準,委員建議為努力目標。
  • 同意將拒絕往來廠商歷史資訊供政府機關及一般民眾查詢參考。
  • 借牌現象長期存在,將強化要求主辦機關落實查核檢視責任,並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
  • 同意監造要負責,將加強查核各縣市施工品質。
  • 政府採購法小額採購及公告金額門檻調整,是因應物價上漲及國際狀況,增加採購彈性,預計明年1月實施。
  • 已修正採購網公告後第一個上班日起算招標日,以避免弊端。
  • 流標原因不一定,包括機關作為、標案內容、經費、工期等,工程會已從個案檢討,並主持會議。
  • 有專案核准機制引進外籍移工因應個案缺工需要。
  • 公共領域施工的管線問題,工程會應納入管轄,將導正全民督工系統處理此類陳情。
  • 重大工程流標率較高,將分級公告決標率,並將安平跨海大橋等大型工程列為重點。
  • 已專案瞭解花蓮大地震受損橋梁發包不出去的問題,將協調各部會到地方進行重建規劃。
  • 流標案件確實受物價上漲、缺工缺料影響,機關應核實編列預算,工程會將指導因應。
  • 111年1-7月流標案件多數機關為教育部、衛福部,將於2個月內提出相關原因及指導改善報告。
  • 918花東震災橋梁搶修修復預計明年3月完成,改建需1.5至2年,已審定設計工作。
  • 同意1個月內確認花東地區橋梁人車通行狀況,並確保安全。
  • 同意協調要求國研院等單位研究在危險橋梁設置全橋光纖監測系統,發出警訊。
  • 已函頒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推動再生粒料使用、減碳建設等。
  • 公共建築物外牆磁磚掉落屬內政部營建署列管,與施工品質及大樓管理相關,工程會將協調內政部要求。
  • 再生粒料使用有列管,將要求主辦機關及上級機關協調落實,目前無特殊工程無法使用問題。
  • 金質獎評選考量勞安、查核、品質等,若得獎後違反規定仍會取消獎項。
  • 勞安職安問題持續努力,將強化施工安全,落實按部就班,將災害減到最低。
  • 將從平時查核、金質獎強化職安問題,要求不要再發生。
  • 花東震災受損橋梁已審核確定,包括經費負擔、耐震強度、材料使用等,並要求依規定進行。
  • 已要求機關核實編列預算,並納入物價指數調整,以應對營造物價上漲。
  • 政府採購法門檻調整是參考物價上漲及國際比較,增加採購彈性,將加強要求實施時注意曾發生過的狀況。
  • 已修正緊急採購指引,並發文給審計部配合,機關不遵守規定應負責任。
  • 已派人前往瞭解新竹棒球場及八德運動中心工程品質,預計1個月內提出瞭解狀況報告。
  • 採購法規定會訂定相關法制制度,機關應負起公共工程相關責任。
  • 政府機關訂定制度法令供大眾遵守,不會為特定對象,依法不用統計10萬元以下採購案件。
  • 每次地震後公共工程主管機關都會檢視,達到一定規模會做更詳細調查。
  • 有全國性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定期檢查或地震後通盤檢查,並督促各相關單位執行。
  • 最有利標有助選優良廠商,未來將加強建立廠商履歷,並將分包廠商實績納入考量。
  • 最有利標審查除出席費外,可依案件量體大小給付專案審查費,由機關自行決定。
  • 疫情期間工期延宕認定有分三級警戒及非三級警戒期間,後者若確診人數超過一半算1天,未過半覈實給付。

林傑 主任秘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建議將臨時提案第1案文字修正為「爰提案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研議依法於一個月內於相關網站」,因歷史資訊對政府機關已公開,對民眾公開涉個資法需研議。
  • 建議將臨時提案第5案中的「公聽會」改為「座談會」,因行政程序法無「公聽會」用語,將廣納意見。

羅天健 處長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說明工程會規定停權不以刑事或民事判決為要件,除特定條款外,申訴審議判斷駁回後即應刊登,與一般行政處分相同。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度單位預算報告及詢答完畢,擇期進行處理。
  • 陳椒華委員提案要求工程會網站揭露「拒絕往來廠商」歷史資訊,經工程會建議文字修正為「依法研議於一個月內在相關網站」後通過。
  • 陳椒華委員提案要求工程會於1個月內檢討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提升職安標準,照案通過。
  • 劉世芳委員等提案要求工程會邀集相關單位研議引進地震監測系統裝設於高風險公共設施,並研議中央監測控管中心成立可行性,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評估報告,照案通過。
  • 劉世芳委員等提案要求工程會於2個月內邀集相關機關盤點國內橋梁光纖監測系統狀況,並研議全面設置可行性,照案通過。
  • 洪孟楷委員等提案要求工程會就政府採購法金額修正草案辦理座談會蒐集意見,經文字修正將「公聽會」改為「座談會」後通過。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的部分,請工程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119201
卷/期/冊
111/92/1
發布日期
2022-11-03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