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暨所屬機關業務報告、預算審查及考選制度改革討論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0-20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刑事訴訟法及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邀請考試院暨所屬機關報告業務概況、立法計畫及備質詢。會議聚焦於公務人員考選、任用、退撫與培訓等制度改革,特別針對國家考試錄取不足、高齡公務員、雙語政策、社工師考試資格及預算解凍等議題進行深入討論。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審查完竣,憲法訴訟法將擇期再審,多項預算解凍案則暫不處理,待後續溝通。
討論事項一
審查「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一) 及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二十三條文草案」案 (討論事項二)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刑事訴訟法中關於保安處分事項的聲請裁定程序,明確檢察官聲請權限,並增訂相關條文,以完善刑事訴訟程序。
- 同時,審查刑事訴訟法施行法中部分條文的施行日期與內容,以配合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的實施。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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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逕行逐條審查,第四百八十一條修正通過,並增訂第四百八十一條之一、之三、之五至之七均照案通過。
- 增訂第四百八十一條之二及之四部分文字修正後照案通過。
-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二十三條文草案」經逕行逐條審查,增訂第七條之二十三 (條次修正為第七條之十四) 部分文字修正後照案通過。
- 上述兩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且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二
併案審查「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 (討論事項三)
核心議題
併案審查多項由司法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及立法委員鍾佳濱、鄭天財Sra Kacaw等提案的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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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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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考試院及所屬機關(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概況、立法計畫報告與112年度總預算案及預算解凍案審查 (討論事項一至三,報告事項三至二十八)
核心議題
- 討論公務人員考選制度改革,包括錄取不足額問題、應試科目調整、電腦化測驗推廣、雙語政策與英文檢定門檻設置,以及專技轉任公職的相關法規與機制。
- 檢討公務人員退撫基金財務狀況、高齡公務人員增加的影響、因公撫卹指引與程序友善化,以及聘用人員制度的完善與比例規範。
- 審查考試院及所屬機關112年度總預算案,並處理多項111年度預算凍結案的解凍報告。
相關爭議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不足:建築工程等技術類科長期錄取不足,考選部歸因於公務與專技分流及待遇不佳,委員則建議考慮派用制度或提高待遇,並質疑考選部改革進度過慢。
- 因公撫卹指引放寬:游毓蘭委員要求銓敘部放寬因公撫卹指引,特別是針對警消人員施打疫苗後猝逝的案件,認為國家應承擔政策風險;銓敘部則表示需考量醫療專家意見及科學依據,並將檢討指引。
- 因公撫卹申請程序:游毓蘭委員指出撫卹申請程序對家屬不友善,資料勾稽困難;銓敘部則認為介接衛福部資訊成本高且病歷資料不足,建議由服務機關協助申請。
- 司法考試400分門檻:高嘉瑜委員質疑司法考試400分門檻造成考生煎熬,且出題過於艱澀引發爭議,要求考選部廢除此門檻;考選部表示持續檢討,但有反對意見認為新制上路前不應輕易廢除。
- 國家考試確診者應試權益:江永昌委員質疑國家考試未能比照大考中心允許確診者應試,損害考生權益;考選部與考試院則以國家考試跨縣市協調困難、學校配合度及權限不同為由回應。
- 聘用人員比例過高:陳以信委員指出多個機關聘用人員比例遠超公務人員任用原則,質疑破壞文官體制,要求銓敘部硬起來規範;銓敘部表示組織法授權且會表達意見,並將研修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 金門考區電腦化測驗:陳玉珍委員質疑考選部在金門地區推動電腦化測驗進度緩慢,導致預算凍結;考選部表示金門大學設備不足且缺乏經費,但承諾將於11月前往金門大學實地了解並協調。
立法委員發言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指出建築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問題嚴峻,土木工程則有留不住人才的狀況。
- 建議考選部應思考以派用人員派用條例精神,針對國家考試錄取嚴重不足的類科,改採依學歷、經歷遴選並給予專業加給,以穩定人才。
- 認為公務機關待遇不佳是導致專業人才不願久留的根本原因。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銓敘部未放寬因公撫卹指引,導致警消人員因公施打疫苗後猝逝卻無法獲得因公撫卹,認為國家應承擔政策風險。
- 批評撫卹申請程序對家屬不友善,要求銓敘部與衛福部建立資料勾稽窗口,並由服務機關主動協助家屬申請。
- 建議檢討危勞職務退休年齡標準,讓第九序列巡官、分隊長、偵查員等能提前自願退休,並批評銓敘部與內政部互踢皮球。
- 抗議銓敘部將其臨時提案回應為「國民黨黨團所提」,強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案不應有顏色之分。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呼籲儘速通過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以滿足政府對專業人才的需求。
- 建議考選部精簡國家考試科目,高考三級減少2科、普考減少1科,並將公文改為培訓處理,以減輕考生負擔並務實符合職場需求。
- 建議文官學院應建立雙語培訓成果評估機制,對未達標準者要求重訓,以提升公務人員雙語能力,並規劃不同職涯階段的培訓體系。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關切專技轉公職條例的遴選過程透明度與公正性,提醒考試院應建立公信力,避免重蹈數位發展部聘用人員爭議。
- 建議考試院與司法院討論,區隔懲處與懲戒程序,將具時效性、需立即處理的案件留在懲處,以提升行政效率並避免制度疊床架屋。
- 質疑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雙語政策時,未與考試院充分溝通,且未對實施成本效益進行覈實分析。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建議將「雙語國家政策」中的「國家」二字拿掉,改為「雙語政策發展藍圖」,以避免與國家語言發展法矛盾。
- 質疑國家考試增列英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或提高英文占比會增加考生負擔,並可能造成補習班林立,強調應僅針對涉外類科。
- 關切未來司法官、律師、建築師、會計師等專技人員考試是否會加考英文或設英文檢定門檻,認為專業技能與英文能力無直接關係。
- 指出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與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關於基金借用規定似有牴觸,要求銓敘部說明。
- 關切國家考試電子設備舞弊問題,要求考選部加強防制措施。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數位發展部以約聘僱人員而非考試院甄選人才,認為此舉打臉考試院,並擔心未來各部會將效仿,導致考選部功能萎縮。
- 要求考試院督導各部會建立約聘僱人員公開透明的甄選機制,並加速研修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以避免反淘汰及派系安插人事問題。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考選部在金門地區推動電腦化測驗進度緩慢,要求儘速於金門設考區並完成e化,否則建議繼續凍結相關預算。
- 關切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線上申辦平臺使用率偏低問題,要求精進。
- 建議考選基金因特殊身分考生報名費減半導致短絀,應由主計總處編列公務預算挹注,而非由考選部自行吸收或變更名目支應。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指出年金改革後公務人員延後退休、高齡化趨勢明顯,擔心影響升遷流動,要求考試院提出應對高齡公務人力的政策與方案。
- 關切國家考試報考與錄取人數逐年遞減,要求考選部提出誘因吸引優秀人才,並加速公布考試科目精簡方案。
- 擔憂退撫基金用罄年限提前,要求銓敘部說明政府如何因應並撥補至足額,以確保公務人員安心。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要求考試院停止採納推廣教育45學分班作為社工師國家考試資格,並修訂實習認定辦法,以提升社工專業品質。
- 建議在取消45學分班後,應提供多元管道如學士後專班、空大課程等,協助非本科系者進入社工領域,特別是針對原住民及偏遠地區。
- 呼籲考選部儘快研議社工師考試資格的落日條款,並檢討考試科目與出題方式,以提高社工師考試及格率。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關切司法考試四合一改革進度緩慢,對考生造成長期煎熬,並質疑律師訓練期生活費是否應伴隨服務義務。
- 強烈批評司法考試400分門檻及出題過於艱澀、獨門暗器等問題,導致考生權益受損且考試公平性受質疑。
- 要求考選部應採納考生團體意見,廢除400分門檻,並訂定出題原則與範圍,避免獨門暗器題目,以減輕考生壓力。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家考試未能比照大考中心允許確診者、檢疫者、隔離者應試,認為考試院行政能力不足且傷害誠實考生權益,要求儘速放寬應試規定。
- 關切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適用對象問題,特別是約僱人員被「比照」而非「納入」保障法,導致後續救濟程序差異。
- 質疑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第五條第一項排除行政訴訟的合理性,認為母法未排除,子法不應限縮,並要求保訓會修法或送憲法法庭解釋。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關切年金改革對公立大學老師的影響,認為應改善新舊制銜接問題,並建議檢討俸給制度或提高年功薪,以提升老師所得。
- 詢問銓敘部是否考慮開放現職公立大學老師轉換至新制,以解決舊制教授面臨的問題。
- 關切公立大學專案教師的權益,建議銓敘部與教育部協調,探討其年資累積及銜接退撫制度的可能性。
陳以信 立法委員
- 關切今年因疫情導致屆齡應考者缺考問題,要求考選部考慮制度調整,給予這些考生明年再次應考的機會,以維護其權益。
- 指出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的法源依據與實際條文不符,要求銓敘部儘速修法。
- 質疑多個機關聘用人員比例過高,已達20%至2500%,認為這破壞了公務人員任用以考試、銓敘合格為原則的文官體制,要求考試院硬起來,甚至考慮送憲法法庭解釋。
相關人員回應
周弘憲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111年度退撫基金監理會預算執行狀況及112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包括持續審議運用計畫、加強績效考核及風險控管、強化內控程序、完備資訊揭露機制、監督會計作業及培訓監理專業。
- 表示112年度歲出預算編列4,845萬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74萬3千元,主要用於調整待遇等人事經費。
- 回應游毓蘭委員關於因公撫卹指引放寬問題,表示需參考醫療專家意見,將檢討指引有無修正必要。
- 回應游毓蘭委員關於撫卹申請程序,表示與衛福部討論後認為介接資訊不符需求,成本高,建議由服務機關主動協助家屬申請。
- 回應游毓蘭委員關於危勞職務退休年齡調整問題,表示此由主管機關內政部訂定,銓敘部尊重其調整。
- 回應林思銘委員關於退撫基金與國安基金牴觸問題,說明個人專戶制為自主投資,無統一運用故無借款問題;現行基金有統一運用,可供借用,強調兩者不牴觸。
- 回應楊瓊瓔委員關於退撫基金用罄年限提前問題,表示退撫法規定新制缺口政府會按年逐年精算後撥補,但撥補經費需視主計總處情況。
- 回應張其祿委員關於開放現職公立大學老師轉新制問題,表示精算結果顯示會使基金用罄年限更提早,且現行制度不見得較差,建議從提高年功薪等其他角度著手,並尊重教育部主管權限。
- 回應張其祿委員關於專案教師年資採計問題,表示退撫制度屬教育部主管,教育部可思考是否針對教育人員特殊性做特別規定。
- 回應陳以信委員關於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法源依據問題,表示因條例久未修,法源已從任用法第二十一條改為第三十六條,將提出修法。
- 回應陳以信委員關於聘用人員比例過高問題,表示組織法賦予聘用權限,銓敘部尊重,但研擬組織法時會表達意見,並將在研修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時考量適當比例限制。
劉建忻 考試院秘書長
- 感謝立法院支持,完成任用法、服務法及保障法修正,並加速推動典試法、專技轉公職條例等優先法案。
- 說明考試院推動數位轉型,已發出首批國家考試電子證書,將建置統計資料查詢網、公報網及訴願服務管理系統,並強化資安聯防。
- 表示112年考試院預算約3.4億元,微幅增加主要來自調薪人事費,但減列預算員額,推動電子證書致歲入減少,預算解凍報告已提供。
- 回應黃世杰委員關於專技轉公職條例,表示此為優先法案,旨在吸引人才,將設外部委員過半的公開遴選機制以確保透明公正。
- 回應黃世杰委員關於雙語政策,表示考試院全程參與討論,針對涉外類科設英語門檻或加重占比,其他公務員則透過訓練加強。
- 回應林思銘委員關於英文檢定門檻,強調目前僅針對涉外類科,且考量教育端資源,推動謹慎,專技人員考試目前無加考英文規劃。
- 回應曾銘宗委員關於數位發展部聘用人員問題,表示公務體系以國考為主,但專業需求多元,約聘僱為輔助性質,數發部需資安專業、業界經驗人才,有遴選委員會審查,且招募不順利。
- 回應曾銘宗委員關於考試院能否督導聘用人員公開透明機制,表示各機關聘用招募普遍有遴選機制,銓敘部正研修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將規定更清楚。
- 回應陳玉珍委員關於金門考區e化問題,表示考試院支持,但電腦化考場經費需學校負擔,考選部已拜訪全國大學,金門大學有困難,將協調教育部協助。
- 回應楊瓊瓔委員關於高齡公務人員增加問題,表示這是趨勢,高齡公務員有經驗優勢,考試院將強化人事制度配套,降低倦怠感,並提供詳細書面報告。
- 回應江永昌委員關於國家考試確診者應試權益,說明國考與升學考試性質不同,考選部不能指揮學校,且跨縣市移動地方政府有疑慮,將與指揮中心討論。
- 回應陳以信委員關於屆齡應考者因疫情缺考權益,表示現行法規無彈性,但會檢討是否修正或調整,將與考選部討論。
許舒翔 考選部部長
- 說明今年國家考試依期程順利進行,已拔擢公務人員逾6,000人,專技人員逾2萬5,000人。
- 表示未來施政重點將擴充電腦化試場、擴大電腦化測驗類科,並建構彈性多元考選機制,研議高普考專業科目調整、整併地方特考等,並增辦第三次護理師考試。
- 說明112年度歲入預算減少,主要因場地租借受捷運施工影響;歲出預算增加,主要用於防疫支出、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建設計畫先期作業。
- 考選基金收入主要來自報名費,支出用於考試業務成本及設備汰換,已提交13份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委員准予動支。
- 回應鄭運鵬委員關於建築工程類科錄取不足問題,表示已有所改善,並因應公職與專技分流修正應試科目,提高公職專技人員口試占比,並加強與教育端合作。
- 回應陳歐珀委員關於精簡考試科目,表示高普考專業科目將減少,高考三級減少2科、普考減少1科,預計年底前送考試院審議,最快2024或2025年實施。
- 回應陳歐珀委員關於公務直接轉專技條款落日對招聘影響,表示未來將分流,短期或影響報考意願,但應試科目調整後可改善。
- 回應陳歐珀委員關於行政類科目改培訓處理,表示高普考科目調整後,部分適合訓練加強者可交由保訓會處理。
- 回應林思銘委員關於國文科目及英文檢定門檻,說明明年起公文不考,國文考作文及測驗題;目前專技人員考試無加考英文規劃。
- 回應林思銘委員關於國考舞弊,表示每次考試均請NCC協助偵查電子設備,監察人員配戴隱藏式耳機,未來將更新設備,國營事業考試非考選部範疇。
- 回應楊瓊瓔委員關於報考人數遞減,表示考選部可從調整應試科目著手,年底前將提報高普考專業科目減為6科方案,以吸引年輕人。
- 回應吳玉琴委員關於社工師考試資格,表示實習認定部分明年3月後將要求所有考生須取得實習工作證明;學分班部分將與教育部、衛福部討論過渡期及評鑑方式。
- 回應高嘉瑜委員關於司法考試變革,表示目前送到立法院的是四合一草案,預計通過後有3年緩衝期,最快2026年上路。
- 回應高嘉瑜委員關於司法考試400分門檻及出題爭議,表示有看到網路訊息,但因後續有評分閱卷,現階段不便評論,將持續檢討,但有反對意見認為新制前不應廢除。
- 回應江永昌委員關於國家考試確診者應試,表示國考與升學考試性質不同,考選部無權要求學校配合提供考場,將視疫情狀況檢討,並與指揮中心討論。
郝培芝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兼國家文官學院院長
- 說明111年度重要業務,包括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以強化加班補償權益,定期檢視因公涉訟補助情形,以及深化培訓課程內容,強化雙語溝通、文官性別平等訓練及導入數位轉型案例。
- 說明111年度截至9月預算執行率,保訓會歲出93%,文官學院歲出70%,後者主要因疫情改線上學習撙節費用。
- 表示112年施政計畫重點為協助公務人員加班補償法制作業,回應新興公共議題,精進法定訓練核心職能,強化文官英語力。
- 說明112年度預算編列,保訓會歲入增列9千元,歲出增列589萬2千元;文官學院歲入減列1萬3千元,歲出增列1,129萬6千元,主要用於調整待遇。
- 已遵照立法院決議提供11項預算凍結案的書面報告及說明,請求解凍。
- 回應陳歐珀委員關於文官學院雙語培訓成果評估機制,表示設有簡要評估,老師會評分,但非考科無總體性通過機制,以鼓勵為主,另設其他機制供學員精進研習。
- 回應陳玉珍委員關於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使用率,說明111年數據僅至8月,預計至年底比率會提升。
- 回應江永昌委員關於因公涉訟輔助辦法,表示依法令從事公務人員皆可比照申請,前端補助一致;後端救濟程序雖有差異,但因公涉訟需審酌有無故意或重大過失。
- 回應江永昌委員關於行政訴訟是否納入補助,表示目前未納入,因不希望公帑資助公務員對行政機關訴訟,但可再思考母法排除問題。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進行至所有委員登記詢答結束後及預算解凍案處理完畢為止。
- 委員針對討論事項的預算提案請於10月25日上午11時前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 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委員陳明文、周春米及劉建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本日報告事項、討論事項之預算解凍案均暫不處理,將另定期處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9601
- 卷/期/冊
- 111/96/1
- 發布日期
- 2022-11-16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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