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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業務報告與預算審查:聚焦金鐘獎、文資修復、藝FUN券及國家語言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0-24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審查文化部112年度預算案及聽取業務報告。會議重點包括金鐘獎頒獎典禮的檢討與未來規劃、文化資產修復爭議與人才培育、藝FUN券常態化轉型為文化禮金的推動、以及國家語言發展方案的執行與預算分配。多位立法委員就上述議題向文化部及相關單位提出質詢,要求檢討改進並提交書面報告。此外,會議也通過了三項臨時提案,涉及運動教練性騷罰則、育兒津貼排富取消及教保費調高,並解凍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及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10月19日)

核心議題

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及其附屬基金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密察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及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二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就「如何有效防止校園霸凌並提升友善校園意識」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及審查112年度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所主管校院校務基金與作業基金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案 (10月20日)

核心議題

教育部部長就如何有效防止校園霸凌並提升友善校園意識進行專題報告,並審查教育部及所屬單位、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學產基金、運動發展基金、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及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等112年度預算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教育部主管47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學產基金、運動發展基金、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3項 (10月20日)

核心議題

討論修正運動教練資格檢定管理辦法、取消育兒津貼排富規定、以及調高幼兒園教保費額度。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體育署修正《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明定教練性騷擾或性霸凌屬實即註銷教練證,並通報為不適任教育人員,管制期間不受理教練證申請檢定。

范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體育署修正《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明定教練性騷擾或性霸凌屬實即註銷教練證,並通報為不適任教育人員,管制期間不受理教練證申請檢定。
  • 提案建請教育部會同衛生福利部研議取消育兒津貼排富規定,並於112年1月起實施。
  • 提案建請教育部研議調高幼兒園教保員每月教保費額度,並於112年1月起實施。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連署要求教育部體育署修正《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明定教練性騷擾或性霸凌屬實即註銷教練證,並通報為不適任教育人員,管制期間不受理教練證申請檢定。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連署要求教育部體育署修正《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明定教練性騷擾或性霸凌屬實即註銷教練證,並通報為不適任教育人員,管制期間不受理教練證申請檢定。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教育部會同衛生福利部研議取消育兒津貼排富規定,並於112年1月起實施。
  • 提案建請教育部研議調高幼兒園教保員每月教保費額度,並於112年1月起實施。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連署建請教育部會同衛生福利部研議取消育兒津貼排富規定,並於112年1月起實施。
  • 連署建請教育部研議調高幼兒園教保員每月教保費額度,並於112年1月起實施。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連署建請教育部會同衛生福利部研議取消育兒津貼排富規定,並於112年1月起實施。
  • 連署建請教育部研議調高幼兒園教保員每月教保費額度,並於112年1月起實施。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連署建請教育部會同衛生福利部研議取消育兒津貼排富規定,並於112年1月起實施。
  • 連署建請教育部研議調高幼兒園教保員每月教保費額度,並於112年1月起實施。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通過臨時提案3項。

討論事項四

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及處理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 (10月24日)

核心議題

  • 文化部部長就當前業務概況進行報告,內容涵蓋文化發展基金設立、藝文工作者權益保障、文化資產災害搶救、全國文化會議成果、國家語言發展方案、傳統文化技藝推廣、臺灣藝術史重建、藝文產業發展(如文博會、金曲獎、書展、影視產業國際表現)、國際文化交流與TaiwanPlus頻道開播等。同時,會議也處理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
  • 委員質詢內容主要聚焦於金鐘獎主題歌曲爭議、藝FUN券常態化與18歲文化禮金規劃、鹿港龍山寺等古蹟修復爭議、文化資產人才培育與薪資、中正紀念堂轉型正義與儀隊去留、文策院國發基金投資透明度與績效、國家漫畫博物館選址進度、國家語言發展方案預算分配及原住民族文資保存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金鐘獎主題歌曲獎項爭議:萬美玲委員質疑迷你劇《良辰吉時》主題曲非首次發表,不符得獎條件。文化部表示已啟動查證,但委員認為查證時間過長且規範不夠審慎。
  • 藝FUN券常態化與預算:多位委員關切藝FUN券常態化轉型為18歲文化禮金的規劃細節、2億元預算是否足夠、募資進度及OPENTIX平台使用體驗不佳等問題。
  • 鹿港龍山寺彩繪修復爭議:范雲、黃國書、陳秀寳、陳椒華、李德維委員質疑修復工程未依法召開民眾說明會、修復設計不良、施工順序不當、未落實監造及違法施工,與在地民眾共識不足,且文資局對此存在行政瑕疵。
  • 文資法公民參與與罰則:范雲、黃國書委員指出文資法公民參與流程規定不夠明確,且罰則僅針對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未涵蓋主辦機關文資局的疏失,建議文化部訂定施行細節並檢討法規。
  • 文化資產人才培育與薪資:黃國書、鄭正鈐委員反映古蹟修復專業人才稀缺、待遇過低(月薪2萬8,000元),難以吸引人才投入,建議推動證照制度並提高薪資保障。
  • 中正紀念堂轉型正義:林宜瑾委員要求文化部就促轉會總結報告中提及的三軍儀隊移除、中正紀念堂轉型計畫與步驟提出具體解方。
  • 文策院國發基金投資透明度與績效:王婉諭委員質疑文策院國發基金投資資訊不夠公開透明,報告粗淺,且有高比例投資營運不佳或長期困難的公司,要求提供詳細資料並檢討調整投資策略與退場機制。

立法委員發言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第57屆金鐘獎最佳主題歌曲獎得獎作品《良辰吉時》主題曲可能非首次發表,不符得獎條件,要求文化部影視局儘速查證並檢討相關規範及與評審溝通。
  • 關切藝FUN券常態化後將先發放給18歲青年,質疑2億元預算及平均每人921元額度不足,要求文化部說明如何擴大預算及企業募資進度。
  • 指出文化部補助受疫情影響表演藝術事業核定比例與金額過低,要求文化部積極發放剩餘預算提振業者損失。

范雲 立法委員

  • 關切鹿港龍山寺彩繪修復工程未依法召開民眾說明會,導致爭議,要求文化部確保未取得共識前不得動工,並建議針對文資法公民參與流程訂定施行細節。
  • 反映國美館臺灣兒童藝術基地親子廁所設置僅限女廁,不符性別平等,要求文化部全面檢視各場館親子廁所設置並改善。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空總C-LAB都市計畫變更進度緩慢,中央與臺北市政府溝通困難,導致空轉,要求文化部更積極推動,並提供書展規劃詳細報告。
  • 關切臺北國際書展參觀人次大幅減少,建議書展方向應更與時俱進,納入數位閱讀,並讓民間公協會主導,減少文化部指導。
  • 質疑文化禮金常態化規劃不明確,2億元預算相較藝FUN券規模過小,且對象僅限18歲青年恐無法有效擴大藝文人口,要求詳細說明規劃。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肯定金鐘獎分2天舉辦增加獎項的亮點,但質疑典禮超時問題,要求文化部提出精進作法,以達明年90分目標。
  • 指出鹿港龍山寺彩繪修復未開說明會是文資局行政瑕疵,且文資法對召開主體和罰則對象規範不明確,要求文化部檢討文資法規。
  • 強調臺灣古蹟修復量能不足,人才稀缺且待遇低落,建議文化部全面盤點人才、提高薪資誘因並推動證照制度,並於1個月內提出全盤檢討報告。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關切鹿港龍山寺夔龍窗修復工程未停工,要求文化部文資局確實停工並補強說明程序。
  • 肯定金鐘獎頒獎典禮圓滿,支持陳亞蘭獲最佳男主角獎,但要求文化部檢討主題歌曲獎爭議,明確規則,並扶植影視產業、增加臺劇播映時間。
  • 關切藝FUN券常態化轉型為文化禮金的規劃進度不明確,質疑OPENTIX平台下載量低、評價不佳,要求文化部2週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改善計畫。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指出表演藝術團體疫情後元氣未恢復,面臨缺工、薪資下降及紓困杯水車薪困境,質疑文化部利息補貼不如經濟部全面,要求文化部更積極協助。
  • 肯定藝FUN券常態化推動年輕人藝文消費習慣,但質疑2億元預算規模不足以振興產業,要求文化部提出更積極的振興方案。
  • 關切臺中大雅謙興堂文資登錄爭議,質疑文資審查不透明且結果與中研院調查差異大,並指出文資法容積移轉等誘因不足導致歷史建築大量破壞,要求文化部研議納入歷史建築容積移轉並加速修法。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質疑公視董監事遴選資訊公開透明承諾未兌現,要求文化部1個月內提出具體方案,讓外界了解遴選過程與標準。
  • 質疑文策院國發基金投資資訊不夠透明,投資成果報告粗淺且延宕,且有高比例投資營運不佳公司,要求文策院1週內公布2021年下半年年報,並2週內說明對列管戶、沖銷戶的處理與投資策略調整機制。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關切文化發展基金管理會組成人數較少,質疑文化部是否易於控制,並要求明確外部委員比例,以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回應應更謹慎。
  • 質疑新竹市將軍村歷史建築修復案,廠商與建築師零經驗卻得標上億元,且維修費用過高,要求文化部追究缺失並提出改善資料。
  • 指出兒童節目標案評審與申請公司互為評審的狀況不妥,要求文化部影視局確保未來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質疑疫情期間藝文產業補助重複領取問題,要求文化部說明追討進度及金額。
  • 質疑藝FUN券常態化編列2億元預算,且僅限OPENTIX平台使用,要求文化部提供量化資料證明過去藝FUN券成效,並說明對審計部意見的改善計畫。
  • 質疑國家語言發展預算大幅增長,但預算書中6億元去向不明,要求提供細節。並關切國家語言與英語雙軸並行政策的可行性,以及母語推廣在教育體系的適當比重。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博物館購藏基金預算偏低,缺乏國際競爭力,肯定文化發展基金設立1.4億元用於購藏,但要求文化部加速成立購藏基金委員會、訂定作業要點並讓博物館提報清單,確保預算執行。
  • 建議文化部參考羅浮宮等國際經驗,推動群眾募資作為藝術品購藏新路徑,並將文化納入ESG精神。
  • 呼籲文化部加速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納入個人捐贈與投資文化類抵稅上限提高、比照《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給予營利事業150%抵稅優惠等,以擴充文化發展基金財源並增加公民參與。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肯定金鐘獎性別平等里程碑及獎項分流,建議文化部持續推動影視文化產業的性別主流化及改善職場環境、權益與安全,並提供書面報告。
  • 關切國父紀念館整修期間三金頒獎典禮場地規劃,要求文化部超前部署,將臺中場館納入評估,並爭取四金活動移師中臺灣以提振地方文化觀光。
  • 指出公廣集團重北輕南,缺乏中部在地觀點節目,要求文化部擴編公視中部製播能量,提升中臺灣在地新聞與議題的重視。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關切宜蘭農校遺址出土後,文化部未第一時間大力協助,要求文資局加速經費審查、投入人力,並將其列為考古遺址。
  • 指出文資局近期國家級古蹟修復爭議頻傳(熱蘭遮堡、鹿港龍山寺),質疑施工順序、監造、施工紀錄等問題,要求文資局檢討並於2至3個月內提交報告。
  • 建議文化部採工作坊形式推動原住民文化資產保存,促進經驗交流與人才培訓,並於2週內提出精進內容報告。
  • 質疑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中,原民會5年僅爭取72億元預算,相較42個語言別而言過低,要求原民會加強爭取,並要求文化部提供300億元預算分配結構報告。
  • 關切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中,原住民族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的規定未修訂為四分之三,認為不符原住民文化資產審議需求。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質詢中正紀念堂轉型正義進度,要求文化部就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中提及的移除三軍儀隊等威權象徵、轉型計畫與具體步驟進行說明。
  • 指出文資法規與轉型正義相競合,建議文資局針對具有文資身分的威權象徵,制定「指定理由撰寫及修訂指引」,並主動提出修正方向,要求文資局法制研究報告明確回應此方向。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肯定金鐘獎性別突破,指出臺語面臨世代斷層與傳承危機,要求文化部說明5年300億元國家語言發展預算在各語言上的分配比例、達成目標方式及跨部會橫向溝通進度。
  • 建議文化部針對本土語言扎根型活動(說故事、戲劇巡迴等)增加辦理次數密度,並於2週內提供臺語傳承現況與未來規劃的詳細資料。
  • 關切文化禮金方案內容不明,預算書與工作計畫中未見相關內容,質疑其是否為藝文產業振興方案,以及是否考量電影、劇場等受疫情衝擊產業的需求,要求文化部儘快提供書面報告。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肯定臺北時裝週原住民傳統技藝與時尚設計結合的成功,建議文化部持續媒合民間企業參與。
  • 指出民間有許多未具文資身分的優秀文化工作者(如苧麻線藝師、織布老人家),建議文化部主動發掘並提供協助,如提供教室、取纖機器等。
  • 肯定文化部《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納入師徒制,但關切遺骨是否能列入文資,以利紀念園區申請補助。
  • 再次要求《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中原住民族代表比例應由二分之一提高至四分之三,以確保原住民在文資審議中的話語權。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金鐘獎分2天舉辦的效益,要求文化部提供收視率數據以證明續辦的底氣,並檢討預算增加與獎項增設的合理性,確保專業獎項能多分出。
  • 關切國片市場疲乏無力,題材受限,質疑文化部業務報告中對電影產業的積極作為不足,要求提出更積極的輔導與加強措施。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鹿港龍山寺古蹟修復案程序違法、未落實監造、違反木質彩繪修復作業原則等問題,要求文化部部長停工、釐清爭議,並建立古蹟修復制度。
  • 質疑龍山寺修復計畫過於草率、急躁,導致諸多弊端,要求文化部檢討為何急於完工,並確保後續溝通完善、制度建立。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詢問文化部所屬博物館典藏品因應災害及動員準備的搶救、保存、移藏地點規劃及維護保存機制,要求確認地點已確定且有書面計畫。
  • 關切國家漫畫博物館選址爭議,要求文化部說明臺中帝國製糖廠與臺鐵新民街倉庫群的最終規劃,以及重新提計畫的進程。
  • 詢問花蓮人工智慧輔具流行音樂基地設立計畫的執行進度、成效與預算。
  • 再次關切鹿港龍山寺彩繪修復爭議,強調應恢復原狀而非創造新作品,要求文化部與文資局多方協調弭平爭議。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金曲獎、金鐘獎應常態性由各縣市申請輪流舉辦,以促進縣市均衡發展及帶動藝文產業。
  • 建議臺北國際書展更名為「臺灣書展」或「福爾摩沙書展」,以提升國家認同並避免地域限制。
  • 建議文化部整合臺灣各藝術季,打造全國性的跳島藝術季,借鏡日本瀨戶內海藝術祭經驗。
  • 關切高雄樂群村市定古蹟維修門檻過高,影響以住代護可行性,要求文化部支持將其改編為文化景觀,以利搶修保存。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文化部部長

  • 金鐘獎分2天舉辦是成功的,幕後人員得以被看見,明年將繼續分開辦理,並會檢討流程,目標明年進步到90分。
  • 藝FUN券常態化正朝向參考歐洲國家經驗,先發放給18歲青年作為文化禮金,規劃每人1,200元,透過OPENTIX平台處理,並嘗試募集民間贊助。
  • 鹿港龍山寺彩繪修復案已要求停工,未依法開說明會是最大缺失,必須與地方充分溝通後才能動工,合約可無限期延長以待共識。
  • 文化發展基金已獲行政院同意設立,預計明年運作,首年編列2.5億元,主要用於視覺藝術、傳統工藝及美術作品購藏,未來將逐步擴充財源並支援公共媒體。
  • 中正紀念堂轉型正義工作責無旁貸,將按照步驟提出看法,由行政院跨部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執行。
  • 國家語言發展方案是5年300億元的規模,重點是針對瀕臨傳承危機的語言進行復振、保存及發揚,以生活性、實用性推廣,文化部主責社會面推廣,並作為行政院國家語言推廣幕僚單位。
  • 對於文資修復員薪資過低問題,已規範政府補助的文資修復專長者最低薪資為3萬4,000元,將進一步檢討。
  • 文策院國發基金投資是希望帶動更多民間資金投入,投資流程遵循國發基金慣例,會派任董監事參與公司治理,並每半年公布投資成果報告。
  • 公視董監事遴選資訊公開透明應透過修法根本解決,但相關資訊已在官網公告,未來將針對審議標準等具體規範再公告。
  • 博物館文物搶救與保存指引已研擬完成,並確定北中南移藏地點(不公開),將進行實際演練。
  • 國家漫畫博物館新計畫正在積極準備,預計年底前提送國發會審查,後年可編列預算。
  • 花蓮人工智慧輔具流行音樂基地已完成決標程序,將針對原住民音樂天份提供訓練,預算約4,000萬元。
  • 金曲獎、金鐘獎常態性輪流舉辦及臺北書展更名為「臺灣書展」等建議,將與業界討論其可行性及影響。
  • 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可採工作坊形式,文化部將協助落實,並加強宣導人間國寶徵選。遺骨不屬文資,但可透過其他方式協助紀念園區。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已將個人捐贈及投資文化類納入,目前在行政院審查中,將持續爭取比照《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租稅優惠。
  • 國家語言與英語雙軸並行不衝突,母語推廣是為了文化性,應在學校、家庭、社區共同扮演重要角色,並可參考威爾斯等國經驗。

徐宜君 文化部影視局局長

  • 金鐘獎主題歌曲獎爭議已請原提案單位說明並進行查證,預計2週內有結果,是否取消得獎資格尊重評審委員會決定。
  • 金鐘獎在入圍期間有10天檢視資格,但當時無人檢舉此案。未來將檢討流程,做得更嚴謹,並會向評審委員會說清楚獎項規範。
  • 金鐘獎分2天舉辦預算增加約1,150萬元,包含增加5個獎項及特別獎獎金等,年底前會召開會議檢討獎項及典禮流程。

陳濟民 文化部文資局局長

  • 鹿港龍山寺彩繪修復案未開說明會是行政瑕疵,但並未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主辦機關文資局應召開說明會。
  • 宜蘭農校遺址搶救發掘計畫已送入,預計年底前加速經費審查,並將其列為考古遺址。
  • 近期古蹟修復爭議是因溝通不足,會記取教訓加強與地方溝通說明,本月將親自出面處理。
  • 鹿港龍山寺彩繪修復案的施工順序、施工紀錄、監造等問題,文資局事前已有考量,並有修復計畫,將會加強監造。
  • 新竹市將軍村是歷史建築,縣市政府可自行斟酌廠商資格,文資法子法有規範傳統匠師、工地負責人及建築師經驗限制。
  • 遺骨等自然遺骸依文資法無法列為古物,但可透過其他方式協助紀念園區規劃。
  • 《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中原住民族代表比例維持二分之一以上,是考量各縣市專業原住民人數可能不足,一半以上已能掌握多數狀況。

曾金滿 文化部影視司司長

  • 公視董監事選任的遴選過程、審查委員名單及候選人名單已在官網財團法人專區公告,後續將有具體規範後再公告審議標準。

李明哲 文策院院長

  • 文策院運用國發基金投資是為帶動更多民間資金投入文化內容產業,投資流程遵循國發基金慣例,會依持股比例派任董監事參與公司治理。
  • 每半年會公布投資成果報告,之前有延宕狀況,但已積極改善,之後不會再發生。

盧俊偉 文策院副院長

  • 國發基金是策略型投資,旨在健全產業生態而非追求財務報酬,投資策略已針對第三期調整,更注重產業生態缺口,而非僅財務思維。
  • 目前看到的投資成果包含過去十幾年來的第一、二期投資,當時由創投領投,不保證百分之百獲利,第三期已調整策略。

魏秋宜 文化部綜規司司長

  • 文化部已依審計部查核結果,清查藝文產業補助重複領取案件,並逐步進行追討工作,詳細資料會後提供。

楊正斌 原民會教文處處長

  • 國家語言推動方案中,原民會5年爭取約72億元預算,是根據實際需求與專家學者討論後提出的工作計畫。

相關後續

  • 文化部部長要求就金鐘獎主題歌曲獎爭議、藝FUN券常態化、古蹟修復爭議、文資法規檢討、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公視董監事遴選透明度、文策院國發基金投資、國家語言發展方案、中正紀念堂轉型正義等議題,於1週至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或研議方案。
  • 文化部文資局要求鹿港龍山寺彩繪修復工程立即停工,待與地方溝通完善後再進行下一步,並將規劃監造標。
  • 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 高雄樂群村市定古蹟改編為文化景觀的提案,文化部將積極協調。

原始資料

公報
1119701
卷/期/冊
111/97/1
發布日期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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