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零排放路徑總檢討:聚焦目標、預算、技術與公正轉型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0-26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專題報告,總檢討我國2050淨零排放路徑、2030減量目標與相關經費規劃。會議深入討論現行減碳目標達成困難、9,000億元預算編列透明度、碳定價與碳交易機制、國營事業ESG揭露、以及電動運具推廣等關鍵議題。多位立法委員質疑政府政策的務實性與跨部會協調能力,並要求各部會提出更具體、可量化的方案與時間表。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我國淨零排放路徑(含2030年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國家永續發展政策與相關經費具體規劃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我國2050淨零排放路徑與策略,涵蓋能源、產業、生活、社會四大轉型,以及科技研發、氣候法制兩大基礎,並聚焦2030年減量目標、9,000億元預算規劃、碳定價機制、運具電動化及公正轉型等面向。
- 核心議題包括檢討現行減碳目標達成狀況、確保跨部會協調與資源整合、提升企業減碳能力、以及因應國際碳關稅趨勢,同時務實兼顧國內企業穩健發展與社會公正轉型。
相關爭議
- 2030年減量目標的務實性與達成難度:委員質疑環保署提出的2030年減量目標(原為20%,將調整)是否足夠積極且能實際達成,尤其在2020年目標已未達標的情況下,擔心過於保守或無法實踐。
- 永續會作為跨部會協調機制的效能:洪申翰委員擔憂永續會現有運作模式(會議頻率低、缺乏專業幕僚)不足以承擔淨零轉型的複雜協調任務,建議強化其常態化運作與專業量能,甚至整合能源減碳辦公室。
- 碳定價與碳交易政策的效益與路徑:洪申翰、高嘉瑜委員質疑環保署碳定價政策缺乏量化效益評估,且對碳費作為過渡方案的中長期路徑規劃不明確,擔憂臺灣碳交易市場發展落後國際,影響企業競爭力。
- 國營事業在淨零轉型中的角色與規範:邱顯智委員指出四大國營事業(油電糖水)未受金管會公司治理3.0的ESG資訊揭露規範,與其作為領頭企業帶動產業轉型的宣示不符,要求納入監督。
- 綠電市場流通性與中小企業取得困難:莊競程委員關切綠電供給多躉售予台電,中小企業難以取得綠電,且融資銀行對零售市場態度保守,呼籲建立中小企業綠電媒合平台與改善金流安全疑慮。
- 大型光電開發案的環境影響與原住民權益:吳玉琴委員質疑台糖鳳林大型光電案未進行環評,且未主動依原基法與原住民部落諮商同意,擔憂環境衝擊與原住民權益受損。
- 9,000億元淨零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透明度:張育美、江啟臣委員質疑2030年前9,000億元淨零預算(特別是國營事業4,400億元)在缺乏明確2030年減量目標下的合理性與透明度,擔心預算與目標脫鉤,成為「大灑幣」。
立法委員發言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擔憂行政院永續會現有運作模式不足以協調淨零轉型,建議常態化運作並強化專業幕僚量能,甚至整合能源減碳辦公室。
- 質疑環保署碳定價政策缺乏量化減碳效益評估,並非終極方案,應與財政部共同規劃中長期碳定價路徑與可行性評估。
- 強調碳定價是環保署最重要的政策工具,應優先評估其效益與中長期規劃。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認同2050淨零排放目標,但質疑2030年減半目標的務實性,認為應聚焦新技術研發,並推動國內自製關鍵技術。
- 指出各部會(如國發會、交通部、經濟部)在電動公車普及率等短期目標上存在數字差異,呼籲跨部會目標應整合一致。
- 強調儘速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以整合淨零政策推動。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糖在花蓮鳳林的大型光電開發案,涉及原住民傳統領域卻未辦理知情同意程序,呼籲國營事業應率先表率。
- 關切大型光電開發案未納入環評機制,與高爾夫球場等開發案標準不一,要求環保署檢討環評認定標準,納入面積達100公頃以上的光電案。
- 強調綠能發展應兼顧環境保護與原住民權益,避免過度集中開發對地方造成衝擊。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指出2020年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未達標,且2030年中期目標尚未公布,批評政府減碳路徑不切實際。
- 質疑2030年前9,000億元淨零預算中,國營事業承擔4,400億元的可行性,尤其台電、中油面臨巨額虧損,要求經濟部提交書面報告說明預算規劃。
- 呼籲環保署應拿出有效政策工具,讓2023年成為減碳成效急起直追的元年,並重視環保署在總預算中比重過低的問題。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指出前20大碳排大戶綠電使用率低,中小企業苦於無綠電可買,呼籲經濟部加速規劃綠電零售市場,並探討以信託方式解決金流安全疑慮。
- 建議金管會應協助銀行業參與綠電市場融資,改善其對購電合約審查嚴苛的問題。
- 呼籲經濟部思考如何協助第三型電廠(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參與自由綠電交易市場,克服轉型挑戰。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肯定2050淨零轉型目標,詢問環保署具體策略,強調引進國內外技術、分階段督導進度以確保達成。
- 建議加強碳足跡標籤政策,推動全民綠色消費,促使產業調整生產模式。
- 關切各縣市公車電動化比率不理想,要求交通部加速因應和精進。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與環保署及早輔導養豬產業進行溫室氣體減量,提供誘因及補助,避免衝擊民生。
- 呼籲國發會、經濟部、環保署應客觀蒐集國際核能列入綠色投資的資料,不應先入為主,意識形態掛帥。
- 建議環保署與經濟部比照日本,調查並公布參與淨零排碳目標的企業名單,以利政府和民眾支持,形成正向循環。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關切彰化石笱排水等灌排共構系統的嚴重污染問題,要求環保署應從源頭管理,加強監測高污染潛勢區域。
- 指出全臺灣19萬企業需碳盤查,但超過80%未做過,擔憂中小企業因高額費用卻步,要求環保署清楚說明自主盤查方式與法規要求,減輕中小企業負擔。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擔憂行政院永續會作為統合機關的執行能力,認為淨零排碳工作的專業度仍應由環保署負責。
- 質疑火力發電占比近80%如何實現淨零排放,並對碳捕捉、利用與封存等高科技減碳技術的成熟度與應用前景表示疑慮。
- 質疑2040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目標的實現可能性,認為目前的電動機車普及率(11.6%)與達成目標差距過大,建議加強補助誘因。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指出四大國營事業(中油、台電、台水、台糖)實收資本額均超過100億元,卻因非上市櫃公司而未受金管會公司治理3.0之ESG資訊揭露規範,形成監督漏洞。
- 要求行政院永續會與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在3個月內提出將國營事業納入ESG揭露規範的規劃。
- 關切離岸風電發展可能破壞海洋生態,要求永續會確認能源局風機場域與海洋保護區是否有套圖比對,並在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說明重疊區域的處理與把關機制。
楊曜 立法委員
- 再次強調電動車電池規格統一的重要性,指出目前各廠牌獨立的交換體系嚴重影響電動車推廣的便利性,要求經濟部積極努力建構統一介面。
- 指出審計部報告顯示各部門溫室氣體減量措施成果與實質減碳效益無法相互結合,要求環保署克服此問題,強化目標與執行成果的連結性。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批評12項淨零關鍵戰略的社會溝通流於形式,會議中機關未有效回應民團訴求,擔憂公正轉型淪為空談。
- 要求國發會應先盤點受淨零轉型影響的產業與族群,並提出具體協助配套方案,而非僅停留在盤點階段。
- 建議成立監督小組,定期檢視12項關鍵戰略的進度與成果,並要求各部會提供詳細報告,確保資訊公開透明與公民參與。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指出淨零排放相關專有名詞(如碳捕集與封存、淨零碳排)在政府部門與民間存在混淆與誤用,要求環保署在3個月內更新並數位化溫室氣體專用名詞手冊,以利政策推動與社會溝通。
- 關切苗栗多處砂石場長年疑似合法掩護非法,多次違反空污法卻未見改善,要求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積極介入,並在2週內提交卓蘭鎮水廠段等個案的處理報告,1個月內提出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規範。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規劃成立氣候變遷署的業務組名稱(如「調適韌性」)過於專業,社會大眾難以理解。
- 質疑環保署宣稱的「淨零排放」僅是計算公式,而非實際捕捉、封存大氣中的碳,要求環保署說明如何定義與達成零排放,以及是否具備全面捕捉二氧化碳的能力。
- 要求環保署針對未來徵收碳費執行淨零排放計畫,依《預算法》第34條規定,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的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供立法院備查。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批評環保署尚未公布2030年減碳目標,且對此目標缺乏達成信心,認為這是不負責任的態度,並強調目標應高於聯合國的43%。
- 質疑2030年前9,000億元淨零預算與2030年減碳目標連結度不足,認為預算編列缺乏明確目標依據,有「大灑幣」之嫌。
- 關切淨零碳排、能源轉型與能源安全三者間的平衡,要求環保署與經濟部提供2030年火力發電占比等具體數據,以展現其策略的務實性。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指出環保署2025年減量目標(較2005年減10%)與2050淨零排放目標脫鉤,質疑其達成淨零排放的可能性。
- 批評現行環評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過於寬鬆(每年減10%且只抵換10年),形同鼓勵排放而非減量,要求環保署修正,提高抵換百分比。
- 認為環保署應在缺乏減量額度供給時,依法不讓排放量增加的開發案通過環評,而非等待修法。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碳排放量居全球前十,但碳交易政策停滯不前,遠落後於亞洲鄰國,擔憂未來企業面臨國際碳關稅的衝擊。
- 質疑環保署自1999年即研究碳交易市場,卻延宕至今未建置平台,且金管會將碳交易前提設定為碳費或碳稅,導致政策遲滯。
- 要求政府應並行碳稅與碳交易,儘速建立制度,以因應美國等國家2024年實施碳關稅的挑戰,協助臺灣企業維持國際競爭力。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指出經濟部(製造部門2025年減碳7%)與金管會(上市櫃公司碳盤查)在減碳目標與標準上可能存在不一致,擔心造成多頭馬車。
- 揭露同一家半導體公司在環保署與金管會公開資訊平台上的間接排放量數據相差2萬公噸,質疑是否存在數字遊戲或登錄不實,要求兩單位一週內提交報告釐清。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質疑《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二期(2025年減10%)目標能否達標,要求環保署提交具體措施與方案報告。
- 關切碳費定價的風險與合理性,指出環保署預估每噸300元可能不足,並詢問是否有浮動調整機制,參照新加坡大幅調漲碳稅的經驗。
- 指出農委會畜牧場沼氣發電設施運轉狀況不佳(超過二成未運轉,過半不及格),質疑其在農業部門減碳中的功能,並要求加快腳步推動友善耕地、在地農產品種植以減少碳排。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質疑永續會協調各部會的準備情況,特別是農委會如何協助農民將減碳成果(如森林碳匯)被認證並參與碳交易,避免碳權被少數大企業掌握。
- 關切金管會對碳交易平台的準備度,強調交易不應被視為金融商品,應建立公平正義原則,協助中小企業與小農因應。
- 指出用電大戶提高再生能源發電標準後,可能面臨台電儲電設施配額限制的問題,要求經濟部與台電釐清並提供解決方案,確保政策推動順利。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設定的森林碳匯目標(增加1.1百萬噸碳匯量)在執行上恐面臨困難,因為需要額外造林11萬公頃,但臺灣缺乏足夠土地。
- 指出造林專案效益回收低、企業誘因不足,導致推動不易,要求環保署與農委會提交分析報告,說明如何具體達成森林碳匯目標。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2050淨零目標能否達成,指出環保署長坦言2030年後若無新技術恐難達標,要求環保署提供詳細書面資料說明困難與應對作為。
- 質疑環評會議資料未依規定於7日前或前一日中午前公告,要求環保署查明並依法辦理,確保公民參與與資訊公開透明。
- 要求國發會應公開12項關鍵戰略具體方案的所有歧見,並成立監督小組定期檢視進度與提出報告,以提升政府公信力與民眾信心。
相關人員回應
張子敬 環保署署長
- 承認2020年減碳目標未達標(僅1.8%),2030年目標正在檢討中,預計年底公布,但強調需考量各國情境與公正轉型。
- 說明永續會作為跨部會協調機制有法源依據且層級夠高,將調整運作模式並可能增加人力以承擔新責任。
- 強調碳定價是重要政策工具,但碳費設定會考量減碳誘因,不只單一定價,將搭配自主減碳計畫與差別費率;碳交易將由環保署負責,不視為金融商品以避免市場混亂。
- 承認大型光電開發案環評標準可再檢視,將與相關單位研究,並承諾對於苗栗砂石場空污違法案件進行檢討與協助。
- 承諾3個月內更新並數位化溫室氣體專用名詞手冊,以統一用詞並方便查詢。
- 表示2030年前9,000億元預算包含基礎研究與硬體建設,其效益會延伸至2030年後,不純粹只為達成2030年目標。
- 說明淨零排放目標達成需透過減緩(減少排放)與移除(碳捕捉、碳匯)雙管齊下,強調2030年後新技術的重要性。
- 表示焚化爐目前未達碳費徵收門檻,但也在努力減量;承諾依《預算法》規定對重大計畫進行成本效益評估。
吳明蕙 行政院永續會秘書處代表
- 說明永續會依《環境基本法》成立,由行政院長擔任主委,龔明鑫政務委員擔任執行長,負責永續發展業務決策,並設有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專案小組。
- 支持將國營事業納入ESG資訊揭露規範,並承諾在3個月內提出相關規劃給委員會。
- 表示永續會將協調能源局與海洋保護區套圖比對,並在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說明重疊區域的處理與把關機制。
蘇金勝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主任
- 說明行政院已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以四大轉型與兩大基礎環境,逐步實現淨零排放。
- 表示環保署正盤點2030年減量目標,預計2023年啟動公聽研商,2024年提出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
- 指出2030年前規劃9,000億元淨零預算,其中2023年編列682億元,主要用於電力系統與儲能、節能、前瞻能源、風電/光電等關鍵戰略。
- 支持國營事業在其ESG報告中進一步揭露碳排放資訊。
高仙桂 國發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國發會統整淨零公正轉型關鍵策略,已召開3場諮詢會議,將與各主責部會合作進行社會溝通,年底提出行動計畫。
- 承諾會要求各部會針對受影響的產業和人員(如電動車對傳統機車行、光電對漁民)研提因應作法,並提供相關資訊給委員會。
- 表示行政院對重要計畫有既定管考與監督機制,管考成果會公布,並同意12項關鍵戰略資訊會公開。
許永議 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處長
- 報告2023年度淨零轉型相關經費共編列682億元,較2022年增加77%,並詳細列出12項關鍵戰略的預算分配。
- 強調政府集中資源推動風電、光電等成熟技術,並布局地熱、海洋技術研發,未來將滾動檢討計畫與資源配置。
樓美鐘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
- 說明財政部配合《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督導公股金融事業配合綠色金融政策,並配合環保署辦理碳邊境調整機制。
- 表示能源稅(碳稅)與碳費同屬碳價格工具,不宜重複課徵,將持續關注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與碳費實施情況,評估推動能源稅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蕭翠玲 金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金管會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整合金融資源支持淨零轉型,並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目標在2027年前完成全體上市櫃公司溫室氣體盤查。
- 表示金管會僅規範上市櫃公司,碳交易平台需以碳費或碳稅存在為前提,才能進行交易。
林全能 經濟部次長
- 說明經濟部主責能源與產業部門淨零轉型,透過最大化再生能源發展、無碳火力維持供電穩定,並以「先減少排放、再淨零排放」策略帶動產業低碳轉型。
- 表示已針對公有土地太陽光電案保留部分綠電供中小企業競標,預計2023年提供1.4億度綠電;中小企業信保基金設有綠色永續融資保證優惠措施。
- 說明電動機車電池交換體系目前以Gogoro與光陽兩大體系為主,承認未來需整合統一介面,並承諾積極努力處理。
- 表示國營事業積極投入淨零碳排,如風電、光電、氫能、儲能等建置與驗證工作,2023年經濟部在淨零碳排預算中約占551億元。
陳彥伯 交通部次長
- 說明交通部依行政院目標推動「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規劃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2040年新售小客車及機車全面電動化。
- 表示截至2022年9月已導入1,059輛電動大客車,占整體9%,並有信心達成2025年35%的普及率目標(4,600輛)。
- 說明交通部規劃於運輸場域建置公共充電樁,預計2025年底前慢速充電樁達6,000個、快速充電樁達500個。
莊老達 農委會氣候變遷辦公室執行長
- 說明農委會已成立專案辦公室,廣納建言,形成「減量、增匯、循環、綠趨勢」四大主軸,並宣示農業部門將提前於2040年達成淨零排放目標。
- 指出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占國家總排放量僅2.2%,但透過提升森林經營、竹林經營、國產材利用等多種方式增加碳匯,並配合其他部會戰略推動。
- 針對畜牧場沼氣發電,承認超過二成機組未運轉,過半不及格,已組服務團隊輔導改善,並思考集中處理模式以提升經濟誘因。
- 承諾將針對碳匯增加如何執行,以及與環保署討論激勵措施的部分,提交分析報告給委員會。
蔡玲儀 環保署毒管處處長
- 說明環保署透過公會、視訊等管道向中小企業宣導碳盤查資訊,並表示法規強制要求查驗登錄的僅287家大企業,其他中小企業可依指引自主盤查,無需委託盤查機構。
- 指出已培訓200位查證人員,並輔導新增查驗機構,擴充國內查驗量能。
邱萬金 國營會組長
- 說明台糖公司為私法人,其土地所有權屬中華民國,非《土地法》定義的公有土地,因此不受《原基法》諮商同意權限制。
- 表示台糖公司作為國營事業會遵守國家法令規定,並會進行相關地方溝通。
徐造華 台電公司副總經理
- 澄清台電採購輔助服務(儲能業者可獲採購配額)與太陽光電板是否必須有配額是不同概念,並承諾就儲能相關問題再向委員報告。
相關後續
- 衛生福利部部長、外交部主任秘書、內政部移民署副署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副局長報告後,委員賴惠員、吳玉琴、張育美、徐志榮、洪申翰、蔣萬安、莊競程、蘇巧慧、林為洲、廖國棟Sufin.Siluko、邱泰源、陳瑩、楊曜、管碧玲、邱臣遠、曾銘宗、洪孟楷、賴士葆、李德維、陳椒華、林奕華、游毓蘭等22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副局長張子敏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經濟部需於1週內向衛環委員會提出關於國營事業8年度預計投入4,400億元減碳預算之逐年預算編列規劃書面報告。
- 行政院永續會與能源及減碳辦公室需在3個月內提出將國營事業納入ESG揭露規範的規劃,並提交報告。
- 行政院永續會需在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說明能源局風機場域與海洋保護區套圖比對結果,以及重疊區域的處理與把關機制。
- 環保署需在3個月內更新並數位化溫室氣體專用名詞手冊。
- 環保署業務單位需在2週內向王婉諭委員報告苗栗卓蘭鎮水廠段等砂石場案件的處理情況,並在1個月內提出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規範的清楚方向。
- 環保署需就未來徵收碳費用來執行相關淨零排放計畫,依《預算法》第34條規定,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的成本效益評估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供立法院備查。
- 江啟臣委員要求環保署提供書面答復,內容應包括2030年減碳目標,以及能源占比的具體比例。
- 農委會氣候變遷辦公室需提交一份分析報告給委員會和張其祿委員辦公室,說明如何具體達成森林碳匯目標。
- 楊瓊瓔委員要求國發會公開12項關鍵戰略的所有歧見,並成立監督小組定期檢視進度與提出報告;國發會同意公開歧見,並將研議監督機制。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9801
- 卷/期/冊
- 111/98/1
- 發布日期
- 2022-11-1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