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黨產會預算及兩岸基金凍結案,聚焦救國團黨產爭議與原民土地權利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0-27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會議審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12年度總預算案。會議重點討論黨產會對救國團財產的認定與追討進度、民眾舉報獎勵金效益、司法訴訟延宕問題,以及原住民族土地不當黨產的清查與處理。同時,陸委會也針對中共二十大後兩岸情勢、小三通重啟等議題進行說明。最終,海基會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黨產會預算部分減列與凍結,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邀請內政部、警政署署長、消防署署長就「義勇警察、義勇消防、民防團隊編組及防災救難團體之人力召募、人員培訓、裝備器材及津貼發放規定、發放情形等相關事宜」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主要探討義勇警察、義勇消防、民防團隊及防災救難團體在人力召募、人員培訓、裝備器材配置以及津貼發放規定與實際發放情形等相關事宜。
- 會議也討論了提高義勇人員誤餐費以符合物價水準,以及借鏡烏克蘭經驗加強民防訓練,以提升國土防衛能力。
相關爭議
義勇警察、義勇消防誤餐費不公:公務人員餐費已調至100元,但義勇消防僅80元,義勇警察除少數縣市外多無誤餐費,與現今物價水準不符,影響其執行勤務意願。
立法委員發言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內政部警政署及消防署發文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擬請提高義勇警察、義勇消防誤餐費,以符合現今物價水準。
- 提案鑑於中國武力侵台威脅,警政署應研擬參考烏克蘭經驗,開辦新式國土及國安相關課程,以增強國人防衛意志與自我防護能力。
相關人員回應
花敬群 內政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翁重鈞、廖婉汝及楊瓊瓔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通過臨時提案2案:提高義勇警察、義勇消防誤餐費;警政署應研擬參考烏克蘭經驗開辦新式國土及國安相關課程,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二
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含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部分)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大陸地區旅費」、「處理兩岸事務」及「一般行政」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以及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1年度「支出」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 海基會就預算凍結原因進行報告,並說明業務推動情況,以爭取預算解凍。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詹志宏 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 報告海基會111年度「一般行政」預算凍結200萬元案,說明海基會設立宗旨為服務兩岸交流民眾,業務對象涵蓋陸配、臺商、學生等。
- 指出疫情雖減少人際往來,但海基會開發新業務,如組織臺商到臺灣各縣市參訪投資,約集500人次臺商跑了13個縣市,成效可觀。
- 懇請大院支持讓預算能較寬裕地推動業務。
相關後續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及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1年度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准予備查,預算准予動支,並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部分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審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12年度歲入歲出預算,並就其施政計畫、預算編列重點及預期績效進行報告與質詢。
- 重點討論黨產會對救國團等附隨組織的認定與財產追討進度、民眾舉報獎勵金制度的效益、司法訴訟延宕問題、以及黨產會與原住民族土地議題的關聯性及對外溝通策略。
相關爭議
- 民眾舉報獎勵金效益與核發機制:立法委員羅美玲質疑獎勵金多年未發,預算逐年調降,顯示民眾舉報資訊幫助有限;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解釋因案件仍在訴訟,且多數認定非來自民眾舉報,但法規有規定故需保留預算。
- 救國團黨產認定與社會觀感:立法委員李德維、鄭天財Sra Kacaw質疑救國團歷史上曾屬政府機構,黨產會認定其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追討財產是「恣意掠奪」,引發社會反彈與遊行;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則強調有大量檔案證據證明救國團與國民黨的附隨關係及不當取得財產。
- 原住民族土地不當黨產處理不力:立法委員鄭天財Sra Kacaw、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批評黨產會未積極清查原鄉地區不當黨產,質疑其偏見與主觀意識,並要求比照救國團模式處理原民土地歸還問題;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表示有初步清查,但目前狀況未達進一步處理程度,且需原民會主導,並歡迎委員提供特定個案舉證。
- 司法訴訟延宕與轉型正義進度:多位立法委員關切黨產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進度緩慢,導致轉型正義目標難以達成;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坦承訴訟時間難以掌握,但會持續努力,並建議揭露個案進度。
- 救國團員工權益與營運影響:立法委員吳琪銘、莊瑞雄擔憂黨產追討影響救國團1,700名員工及5,000多位老師的工作權與生計,要求黨產會提出配套措施;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表示已考量其日常運作,移送行政執行署時會加註意見,避免影響其周轉金。
- 公家機關與黨國體制關聯:立法委員李德維、鄭天財Sra Kacaw質疑若救國團因曾隸屬國防部而成為附隨組織,則依相同邏輯,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國防部及台糖等國營事業是否也應被視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回應黨產條例僅處理國民黨不當取得部分,台糖目前非附隨組織,且黨國體制扭曲是國民黨需面對的問題。
- 黨產會對外溝通不足:立法委員羅美玲、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建議黨產會應加強對社會大眾溝通,特別是透過活潑多元方式(如YouTube、黨產小旅行)解釋救國團歷史背景及黨產處理的必要性,避免民眾誤解。
- 桃園運動中心修繕爭議:立法委員賴香伶指出桃園運動中心修繕案因救國團營運方以租金抵工程款,被黨產會監管認定為會計收支異常而延宕2年,影響市民權益;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解釋此為政府會計原則問題,非黨產會刻意阻撓,現已放行部分申請。
立法委員發言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黨產會舉發獎勵金預算逐年下降且多年未發,認為應調整核發方式,如分階段發放已認定部分獎金。
- 關切救國團被認定為不當黨產後引發的社會爭議與遊行,建議黨產會應更清楚說明救國團過去的歷史背景,避免民眾誤解。
- 建議黨產會臉書內容活潑,但YouTube影片過於生硬,應將「黨產小旅行」等內容動態化,吸引年輕人了解黨產議題。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疑救國團在歷史上曾隸屬國防部,不應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批評黨產會「恣意掠奪」民間財產。
- 質疑黨產會的邏輯,認為若救國團是附隨組織,則曾受國民黨控制的教育部、經濟部等政府機關也應是附隨組織,中華民國本身也成為附隨組織。
- 詢問黨產會何時落幕,批評其處理黨產速度慢,並質疑其還有多少不當黨產待處理卻不便奉告。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救國團歷史上隸屬國防部,並引述蔣中正引退史實與國民黨中常會通過各部會首長人事,推論依黨產會邏輯,中華民國政府及行政院、國防部皆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 要求黨產會比照救國團模式,處理中華民國政府繼承日本殖民時期掠奪的原住民族土地,以及台糖等國營事業的不當黨產,批評黨產會處理有偏見。
- 表示已多次提供台糖相關資料給黨產會,但黨產會卻「閉著眼睛不看」,質疑其主觀意識過強。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肯定黨產會工作辛勞,指出其預算員額逐年增加,資料越來越明顯,證明國民黨時代黨庫通國庫。
- 批評救國團被認定侵占事實卻煽動百姓上街抗議,認為其行為不妥。
- 關切黨產會主委任期內能否完成所有爭議處理,並要求不只處理大案件,也要追討國民黨時代侵占平民百姓的土地。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確認黨產條例並無落日條款,並詢問黨產會在處理轉型正義過程中最艱辛之處,以及資料取得的開放性。
- 針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對救國團不動產與動產凍結的不同裁定,詢問黨產會當時認定時有無思考不周,並確認黨產會已對兩案均提出抗告。
- 提出桃園運動中心修繕案因救國團營運方以租金抵工程款,被黨產會監管認定為會計收支異常而延宕2年,要求黨產會釐清並提出合理性標準,以顧及公共性、員工權益及地方政府權益。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關切黨產案件進入司法訴訟後進度緩慢,導致案件卡關,詢問黨產會是否有解套方法,並建議黨產會應在官網揭露個案訴訟進度。
- 建議黨產會評估訴訟中案件和解的可能性,並分類研判其適當性。
- 強調救國團特權明顯,但與社會連結深,黨產會認定其為附隨組織應有強大基礎,並建議對外說明重點應放在救國團脫離國防部後未歸還財產,而非僅強調保防工作,以建立清晰圖像,避免社會誤解黨產會欲「消滅救國團」。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詢問黨產會目前仍在調查中的政黨附隨組織個案數量及成功比例,並關切外界對黨產會處理速度緩慢的印象。
- 追問婦聯會美齡樓等不當黨產收歸國有後的處理進度,指出雖然已登記為國有,但婦聯會仍不搬離,國產署需積極與其溝通並訴訟騰空。
- 建議黨產會應更積極與國有財產署及其他六個承接促轉會業務的部會協調,共同推動轉型正義工作。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批評黨產會自去年報告後,對原鄉地區不當黨產清查無積極作為,系統查詢仍僅28筆土地建物,無法回應原鄉建地少、公共空間不足的困境。
- 要求黨產會主動積極與原民會溝通,並在原鄉地區舉辦座談會、研討會,導正民眾對民主與殖民掠奪的觀念,避免民眾對黨產會處理方式產生不滿。
- 關切中共二十大報告中對台說法矛盾,如同「恐怖情人」,詢問陸委會如何讓民眾理解並向國際社會發聲。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救國團不當黨產認定後續訴訟進度,擔憂訴訟時間長,影響救國團1,700名員工及5,000多位老師的工作權益,要求黨產會提出配套措施。
- 詢問中共二十大後習近平連任是否會造成臺海危機,以及陸委會的因應措施,並關切在中國大陸的臺商、留學生安全與兩岸對話管道暢通問題。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質疑泰國藝人公車廣告「諾庭,中國歡迎你」在台灣刊登引發的國格爭議,認為文字放置地點會影響民眾對國家歸屬的認同,呼籲主管機關應考量社會觀感。
- 關切海洋保育法立法後,台灣在金馬沿海執法可能成為兩岸新議題,特別是庇護區劃設後與中國海域距離近的敏感性。
- 批評救國團刻意拖延不當黨產移轉,儘管事證明確,仍利用訴訟程序拖延,並可能煽動民眾製造社會不安,要求黨產會應適度向社會大眾說理,並依法執行未停止執行的部分。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共二十大後國台辦原班人馬解散,可能名存實亡,王丹認為這是對臺灣的警訊,詢問陸委會對此看法與因應。
- 建議陸委會仔細評估小三通開放腳步應放慢,特別是考量選舉期間避免中共干擾選情,以及對岸疫情變化與兩岸互動情勢。
- 關切金門從廈門接水是否存有國安疑慮,例如管線是否可能被裝置監測儀器,要求陸委會調查。
相關人員回應
林峯正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解釋舉發獎勵金預算下降是因為民眾提供資訊對調查幫助有限,但為符合黨產條例規定,仍需保留預算。
- 強調黨產會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追討財產,是基於大量檔案資料與證據,並非空穴來風,處分書有81頁詳細引用。
- 說明救國團於1952年設立後隸屬國防部,但為未經法律制定的「黑機關」,脫離政府體制後應歸還財物,且其營運資金多來自公家,並非單純民間團體。
- 表示黨產會已清查國民黨黨史資料,確認民國41年至69年間,國民黨黨務經費有85%來自國家資源。
- 回應救國團抗議,表示尊重其表達意見權利,但對黨產會的攻擊多非事實,強調所有處分書都有引用相關檔案。
- 坦承黨產會委員任期至2024年8月,處理黨產案件受司法訴訟影響時間長,難以掌握結案進度,但會爭取時間盡快調查認定,並準備接受法律檢驗。
- 說明黨產會處理的是國民黨不當取得的黨產,若委員主張原住民土地是被國民黨不當取得,歡迎舉證檢舉;台糖目前不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無法透過黨產條例處理。
- 指出婦聯會美齡樓已登記為國有,但婦聯會拒不搬離,國產署正向其收取使用補償金並提告騰空。
- 說明黨產會收回的錢將納入促轉基金,可與其他部會協調運用,並表示政府是一體,會積極與國產署及相關部會協調。
- 解釋桃園運動中心修繕案延宕,是因為救國團以繳交桃園市政府租金來抵工程款,此種收支互抵方式不符政府會計原則,黨產會對此有疑慮,經詢問工程會後亦認為不妥,但目前已放行救國團相關款項申請。
邱垂正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回應中共二十大後國台辦人事變動,表示中共對臺政策具一貫性,不論人事如何調整,仍服膺領導人對臺工作思想,陸委會不評論人事安排,但會持續關注情勢發展。
- 強調政府維持臺海和平穩定立場堅定,北京當局持續對臺加強政治框架、升高軍事恫嚇是臺海與區域不安根源,國際社會同感憂慮。
- 呼籲中共當局在二十大後要有新思維,摒棄對抗與侵犯,以相互尊重、和平務實處理分歧,推動兩岸良性互動。
- 說明大陸民航局公布航班計畫為例行性,但兩岸航線受疫情管控限制仍大,未來放寬邊境與恢復正常交流需綜合評估及準備。
- 否認不鼓勵臺商、臺生返臺投票,強調重啟小三通客運一直是目標,不斷評估準備,但需考量疫情、兩岸情勢及雙方航運主管機關許可。
- 對於國內四大工商團體領袖規劃訪陸,表示只要不影響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陸委會對兩岸正常有序的健康交流樂觀其成。
- 回應中共二十大報告中矛盾說法,指出這是中共傳統辯證思維,其對台政策仍是反獨、反涉入,促統、促融合的兩手策略,同時步步進逼。
- 強調面對中國大陸的「恐怖情人」式威脅,臺灣應向國際社會發聲,強化自我防衛,備戰才能避戰。
- 表示陸委會將舉辦「中共權力變遷及治理趨勢之國際研討會」,邀請國際專家學者討論。
- 說明小三通開放需綜合考量全體民眾健康安全、對岸疫情變化及兩岸互動最新情勢,特別是中共軍機艦擾台、圍台軍演等不友善動作,因此仍需進行必要評估。
- 強調陸委會評估小三通開放無選舉考量,純粹基於情勢與疫情,並已做好金馬CIQS同仁的準備。
- 說明金門從廈門買原水進來淨化有安全考量,屬於補充性而非替代性水源;對於管線是否可能被裝置監測儀器,表示會再向專業單位了解。
相關後續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12年度歲入歲出預算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 通案部分,歲出部分第1案至第3案,合併凍結20萬元,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 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5%,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減列30萬元,凍結1%,所有委員提案併案處理,科目自行調整,並改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目「第一預備金」,委員無相關提案,照列。
- 主決議第13案撤案。
- 主決議第14案文字修正,將原「其中850萬元預計用於規劃『獎勵及慰問』」修正為「其中42萬5,000元預計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等」。
- 主決議第21案文字修正,在第7行「原住民保留地」後面改為「比照救國團等於官網設置原住民族政黨不當黨產標籤」。
- 其餘主決議照案通過,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9801
- 卷/期/冊
- 111/98/1
- 發布日期
- 2022-11-1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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