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預算及漁電共生政策爭議:聚焦農漁民權益與綠能發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經濟部及農委會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特別針對「漁電共生」能源政策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該政策對農漁民權益、養殖產業發展、生態環境的影響及光電模組回收、廢棄物回填等爭議。委員們就糧食安全、資策會爭議、農漁業基礎建設、農保資格與動物零安樂死等議題提出質詢,行政部門則就政策方向、執行現況及未來規劃進行回應,多項議題要求部會提交書面報告或持續研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反托拉斯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12年度歲入歲出預算,並討論反托拉斯基金的來源、用途及餘絀狀況。
- 聚焦於公平交易業務各項預算凍結、高通公司投資台灣方案的後續效益、行政罰鍰收繳效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遵循、不實廣告查處成效,以及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公平交易委員會多項業務預算遭凍結,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顯示委員對其執行成效有疑慮。
- 高通公司7億美金投資台灣方案執行成效不明,委員要求公平會邀集相關部會與高通討論計畫延續可行性,並調查產業界滿意度。
- 公平會應收行政罰鍰逾半數為106年度以前案件,且查無財產取得債權憑證者比例高,顯示罰鍰徵收效率不佳。
- 多層次傳銷違規案件仍多,尤其變質傳銷案件認定困難,委員要求公平會分析問題癥結並研謀對策。
- 公平會「罰金罰鍰」歲入預算達成率連續5年未超過25%,委員質疑預算編列不實,要求提出改進報告。
- 傳銷保護基金會存廢爭議,委員認為其強制捐款有違憲之虞且效率不彰,要求公平會研議廢除及修法。
- 反托拉斯基金因「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預算大幅增加導致短絀加劇,委員要求改善基金短絀及提升運用效益。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公平交易委員會多項業務預算,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持續協助引導高通公司擴大投資南台灣新創產業,並報告其後續成果與擴大投資項目。
- 提案凍結反托拉斯基金「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預算5%。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分析問題癥結並研謀改善對策,加強收繳及追討應收行政罰鍰。
- 提案要求公平會審慎分析過去傳銷事業違法吸金或變質多層次傳銷案例,研謀對策改善,並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公平會應改善反托拉斯基金短絀情形及提升基金運用效益,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公平會不實廣告或引人錯誤廣告案件仍層出不窮,應審慎檢討宣導推廣成效。
- 提案要求公平會積極查察廠商是否聯合漲價,避免趁通貨膨脹侵蝕民眾實質所得,並提供報告。
- 提案指出反托拉斯基金短絀加劇,要求公平會加強辦理國際反托拉斯法宣導教育,降低我國企業違法風險。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於3個月內提出「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編列之改進與加強查處違反公平交易法」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公平會於3個月內就「因應數位經濟衍生新問題之現行法規修訂計畫」、「就數位經濟領域與相關主管機關有效合作機制」等主題提出書面報告。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研議廢除傳銷保護基金會及相關修法事宜,並於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積極檢討改進,於2個月內就處分案件罰鍰收繳作業限期追蹤檢討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公平會檢討規劃配合地方機關查報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波動之合作機制,發揮穩定物價政策效益。
- 提案要求公平會積極加強辦理國際反托拉斯法宣導教育,提升我國企業法令遵循意識,並適時檢討分享國際競爭法訴訟案例與因應策略。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於3個月內針對「如何提升罰金罰鍰收入執行率」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公平會於3個月內針對「如何切實推廣公平交易法遵觀念」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公平會依建議事項辦理精進作為,包含整理彙編不實廣告例示詞句、減輕主管機關舉證責任、協調各機關提升個別領域不實廣告規範密度,並提出書面報告。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公平會主任委員曾出席高通動土典禮,質疑其在和解期間與當事人接觸,要求公平會審慎依循特別費使用規定。
相關人員回應
李鎂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入歲出預算照列。
- 公平交易委員會多項業務預算遭凍結,金額從50萬元至10%不等,要求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邀集高通公司及相關部會,針對投資台灣方案執行完竣後相關計畫延續可行性進行會議,並將會議紀錄去識別化後提供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公布於網路專區。
- 要求公平會於3個月內針對與投資台灣方案有關企業進行問卷調查,並將結果去識別化後提供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公布於網路專區。
- 要求公平會持續協助引導高通公司擴大投資南台灣新創產業,其後續成果與擴大投資項目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分析問題癥結研謀改善對策,並加強與行政執行署協調聯繫,積極收繳及追討相關債權,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要求公平會審慎分析過去傳銷事業違法吸金或變質多層次傳銷案例,找出管理問題癥結,研謀對策改善,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要求公平會於3個月內提出「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編列之改進與加強查處違反公平交易法」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要求公平會研議廢除傳銷保護基金會及相關修法事宜,並於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要求公平會於2個月內就處分案件罰鍰收繳作業限期追蹤檢討情形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公平會檢討規劃配合地方機關查報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波動之合作機制。
- 要求公平會於3個月內針對「如何提升罰金罰鍰收入執行率」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公平會於3個月內針對「如何切實推廣公平交易法遵觀念」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公平會依建議事項辦理精進作為,包含整理彙編不實廣告例示詞句、減輕主管機關舉證責任、協調各機關提升個別領域不實廣告規範密度,並提出書面報告。
- 反托拉斯基金「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減列20萬元、「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減列100萬元,其餘照列。
- 反托拉斯基金「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預算凍結5%,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加強辦理國際反托拉斯法之宣導及教育。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改善反托拉斯基金短絀情形及提升基金運用效益,並兼顧風險控管下妥適規劃配置餘裕資金。
- 要求公平會於3個月內分別就「因應數位經濟衍生新問題之現行法規修訂計畫」及「就數位經濟領域與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相關主管機關有效合作機制」等主題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處理經濟部函: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推動商業科技發展及電子商務發展計畫預算凍結專案報告
核心議題
審查經濟部關於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兩項業務費預算凍結1%的專案報告,包括「推動商業科技發展—01物流國際化與科技化推動計畫」及「電子商務發展與安全推動計畫」。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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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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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兩項報告均同意動支,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審查經濟部及其所屬單位的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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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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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瓊瓔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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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議瑩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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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亭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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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玉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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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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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瑞隆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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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衣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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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士葆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超明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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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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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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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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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敏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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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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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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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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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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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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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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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其祿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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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臣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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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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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文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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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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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邱臣遠及蘇震清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四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的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包括農業作業基金、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及信託基金部分:農民退休基金。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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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議瑩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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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衣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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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瓊瓔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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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文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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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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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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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玉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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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高虹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賴瑞隆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德福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貴敏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江啟臣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椒華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翁重鈞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臣遠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德維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其祿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馬文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顯智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陳吉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陳超明、蘇震清及陳亭妃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五
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部長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首長就「漁電共生」能源政策爭議及光電模組回收、廢棄物回填等問題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案報告與質詢旨在釐清「漁電共生」政策在「以農為主、綠能為輔」或「綠能為主、農業為輔」間的定位,以及是否已演變為「漁電共爭」的局面。
- 重點討論包括漁電共生對農漁民權益、養殖生產、生態環境的影響、特農區內室內養殖型漁電共生案場的爭議,以及太陽光電模組回收機制、廢棄物回填魚塭等相關環境問題。
- 此外,也觸及糧食安全、資策會爭議、農漁業基礎建設、農保資格、動物零安樂死、外來種入侵及918地震災後復建等多元農業與經濟議題。
相關爭議
- 漁電共生政策定位爭議:究竟是以農漁業發展為優先,還是以綠能發電為主要目標,引發「漁電共生」或「漁電共爭」的擔憂。
- 漁民權益受損:光電業者以高額租金誘使地主解約,導致原承租魚塭漁民被迫放棄養殖權益,且漁民在資訊不對等下簽署同意書。
- 特農區室內養殖型漁電共生漏洞:高雄美濃等地特農區內申請室內養殖型漁電共生,規避環社檢核,引發農地流失疑慮。
- 漁電共生對養殖生產的衝擊:地面型遮蔽率限制、特定物種過度集中(如白蝦)可能導致價格崩盤,以及養殖設施陳舊與進排水未分流等問題未改善。
- 光電模組回收與廢棄物回填:廢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費用運用、費率檢討,以及廢棄物非法回填魚塭的查緝與管理機制不足。
- 資策會與高虹安委員兼職及論文爭議: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兼職情況與高虹安委員兼職論文涉嫌侵權問題引發社會關注,質疑資策會形象與公正性。
- 糧食自給率持續下降:蔡英文政府設定的40%糧食自給率目標未達,且耕地面積持續減少,委員質疑農委會政策成效與責任歸屬。
- 老農農保資格審查過嚴:部分長期務農老農因年邁體衰導致實際務農天數不足或營收未達標準,在屆齡前遭剔除農保資格。
- 動物零安樂死政策爭議:流浪動物數量增加,收容所負荷過重,社會對零安樂死政策的檢討聲浪升高。
- 電網安全管理不足:農漁電場域未強制裝設斷電模組,災害發生時有日照仍持續發電,可能導致電擊或火災危險。
- 農水路基礎建設不足:農水路修繕經費與進度緩慢,影響農業生產與運輸,尤其在嘉南平原等主要農業區。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主張漁電共生應建立在漁業繁榮、能源健康的基礎上,並強化查核機制與強制導入生產履歷。
- 認為地面型漁電共生減產規範犧牲漁民,應結合智慧養殖提升產值,並指出漁業署有責無經費問題。
- 強調養殖漁業面臨設施陳舊、進排水未分流等問題,應納入前瞻計畫改善基礎建設。
- 質疑光電業者高額租金誘因導致漁民生計受衝擊,政府應解決臺南七股大潮溝浮棚式光電案的爭議。
- 指出設施型光電覆蓋率高導致養殖物種集中(如白蝦),可能造成價格崩盤,建議農委會透過智慧農業平台掌握生產總量並提供市場決策參考。
- 建議農漁電共生場域應強化電網安全管理,強制安裝光電斷路設備,並制定綠電電網管理規範,建立中央與地方協調平臺。
- 要求農委會檢討漁電共生作業,將漁電政策對養殖業的衝擊降到最低,並提出智慧養殖及產銷履歷輔導具體執行計畫。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指出漁電共生管理混雜,農委會、能源局及漁業署定位不清,要求農委會澄清特農區內室內養殖的限制。
- 質疑漁電共生物種規範不足,要求農委會掌握所有養殖物種、產量、面積及產銷規劃,避免產量過剩。
- 關切非洲豬瘟防疫進度,認為廚餘蒸煮中心建置不足,並質疑越南非洲豬瘟疫苗的有效性與採購儲備必要性。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質疑「班班吃石斑」政策是否為常態性,而非因產銷協調問題,並指出其預算排擠偏鄉營養午餐補助的疑慮。
- 質詢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兼職問題,與高虹安委員兼職案進行比較,要求經濟部釐清兼職合法性與報備程序。
- 關切物價上漲及實質薪資負成長,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積極查察聯合漲價行為,並提供報告。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釐清「班班吃石斑」政策的具體執行方式、經費來源、石斑魚品種及是否為常態性政策,並質疑其與大陸禁止石斑魚進口有無關係。
- 質疑政府延長米、蔬果安全備糧至12個月的原因,是否與戰爭可能性有關,要求農委會說明。
- 要求農委會落實漁電共生稽查,確保農漁民權益,避免養殖產業空洞化,並重申特農區不核准新增養殖池的立場。
- 質疑經濟部「不缺電」說法,指出台電頻繁降壓影響中小企業生產,要求經濟部釐清降壓原因並提出說明表格。
- 質疑環保署環評程序違法,未於會議前一日中午前提供資料上網公告,要求查清楚並提供書面資料。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關切臺海局勢升溫下的糧食安全問題,要求農委會說明糧食供應確保措施,並建議與國防部共同討論。
- 指出特農區室內養殖漁電共生規避環社檢核的漏洞,要求農委會修正「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以限縮室內漁電於環社檢核區位,並比照戶外型檢附環社友善措施。
- 要求經濟部將工研院「漁電共生環社檢核議題辨認報告」中被移除的漁業經濟議題放回辯論結果,並請廠商具體回應與處理。
- 強調環社檢核制度缺乏明文法制化,要求經濟部依照電業法授權規定,制定環境與社會檢核辦法,以落實依法行政。
- 要求農委會針對「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修法規劃,以及經濟部就漁業議題納入環社檢核與環社檢核法制化議題,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釐清資策會與高虹安委員兼職及論文侵權案的真相,並支持資策會對侵權行為提告。
- 質詢資策會對辛辛那提大學提告及發律師函的進度,並關切論文近似度及資料庫引用問題。
- 指出資策會兼職辦法規定須經核准,質疑高虹安委員未報備兼職,並與其他辭職同仁進行比較。
- 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資策會事件的書面調查報告。
- 建議經濟部比照中油,將台電總公司設籍高雄,以減少南電北送負擔,並讓當地居民感受到公平性。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未派員出席苗栗考察,對經濟委員會及原鄉地區不重視。
- 關切原住民地區漁電共生發展,建議推動小水力、地熱及屋頂型太陽能光電,增加原住民收入。
- 要求農委會支持南投信義鄉6公頃原生樹種造林示範區計畫,並轉介企業參與ESG碳交易平台。
- 建議能源局主動考察地熱潛力原住民鄉鎮,引介優良能源廠商,並學習台東紅葉溫泉與台泥合作模式。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質疑漁電共生開發進度緩慢,要求農委會調整跨部會流程,主動盤點低地力、不利耕作地推動光電,並結合國土規劃設立綠能專區。
- 建議台糖160公頃種電案應拿出2公頃進行農業試驗,種植海菜,並要求農委會介入關心,確保地景與產業升級。
- 建議農委會推動養豬場沼氣發電、沼渣沼液回歸農田、種植硬質玉米的方圓500里計畫,並提供獎勵誘因。
- 建議農委會推動小果番茄非疫區認證,以產業升級為目標,擴大外銷日本市場,並克服熱障礙問題,而非僅限於實驗型示範場。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指出臺南七股漁電共生計畫引發地方高度反彈,特別是台鹽綠能涉入養殖示範區,破壞生態與漁民生計。
- 強調過去共識是臺61線以東先做示範點,待模組成功後才推動以西區域,質疑現在有人動以西區域腦筋,破壞承諾。
- 要求農委會堅守「農漁業為本、綠能為輔」原則,確保漁民權益,並呼籲跨部會做好溝通,避免漁民抗議。
- 要求農委會針對七股地區漁電共生進行總量管制,並以水產養殖角度規劃漁電共生,而非為光電找養殖品項。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特種農業區被當作漁電共生區域,特別是高雄美濃的室內養殖型漁電共生案,要求農委會提供回函給高雄市政府的解釋文。
- 質疑農委會政策前後不一,過去主張糧食是國安問題,保護優質農地,現在卻為再生能源開放農地。
- 關切室內養殖漁電共生對水質與用水量的影響,以及可能打擊現有養殖戶權益,要求農委會說明適合養殖的魚種。
- 質疑漁電共生政策未充分考慮養殖戶權益與用水問題,擔心未來養殖魚類過剩銷不出去。
- 提及通霄養殖專業園區歷史問題,要求農委會一本初衷,與漁民協調,保障在地漁民養殖權利,並考察龍鳳漁港。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關切嚴重地層下陷區推動光電計畫後,農民喪失農保資格的問題,要求農委會研議制度面處理方式。
- 指出人權組織報告影響台灣漁民商譽,導致漁船魚獲被禁止輸入美國,要求漁業署更強硬回應,並協助漁民釐清事實。
- 質詢轉載船退場機制,以及「億榮八號」個案因噸位規定無法配合C188公約的問題,要求漁業署協助解決漁民困境。
- 要求農委會了解並解決農保資格問題,並提供具體處理方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漁電共生4.4GW的政策目標過高,目前達成率低,建議農委會修正目標,並動態調整屋頂型與地面型比例。
- 關切高雄阿蓮與美濃特農區內室內養殖漁電共生案,要求農委會修正容許辦法附表四,並明確函釋給地方政府,避免破壞特農區。
- 關切興達港轉型遊艇港碼頭BOT案的航道疏浚經費缺口,要求經濟部督導能源局與海洋局合作,確保經費到位並完成疏浚,提供業者良好投資環境。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肯定經濟部成立地熱探勘學研合作平台,要求礦業法修法儘速完成,以落實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
- 關切山林開放後登山亂象,要求農委會儘速推動森林法修法,劃設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實施總量管制。
- 關切農業缺工問題,建議勞動部將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法,納入常態性農業外勞,並要求農委會協助原鄉申請。
- 建議農委會專案協助原鄉推廣無人機噴灑農藥,包括技術訓練與購置補助。
- 關切桃源那瑪夏地區梅子產業轉型,要求農委會主動協助小型加工廠建置與觀摩計畫。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關切918地震後赤科山與六十石山產業道路及農田復建進度,要求農委會積極處理農田整平、水圳供水、休耕補償、道路搶通、防落石網建置等問題。
- 要求農委會督導水保局積極辦理房屋下方野溪邊坡治理的緊急搶修與長期治理工作。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關切七股地區漁民對漁電共生的反彈,特別是臺南市政府退還大潮溝太陽光電案的籌設計畫書,要求經濟部與農委會說明。
- 強調漁電共生應以「先漁後電」為原則,在極端氣候下,應找出兼顧三生、創造雙贏的政策指引或白皮書,避免漁民反彈。
- 指出室內養殖有類別限制,要求農委會確保養殖生產,並對承租土地漁民權益受損有相關機制,避免政策違背原則。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指出農委會施政計畫未充分提及農水路基礎建設,要求增加農水路預算,並提出急迫性改善專案計畫,考慮在水利溝上加蓋以拓寬農路。
- 感謝農委會協助蘭花順利輸出美國,但要求防檢局提升檢驗儀器、加倍開箱檢查、落實雜草管理,建立全面性與重點性的輸出策略。
- 要求農委會針對蘭花輸出問題,與業者建立更緊密的合作機制,確保產業穩定發展。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肯定漁電共生是複合性利用的嘗試,但指出目前爭議主要在土地整合、案場規劃與施工階段。
- 歸納漁電共生五大問題:承租戶漁民權益受損、施工擾動魚塭、室內養殖可行性存疑、聚落景觀被包圍、光電廠過度集中對生態負擔。
- 強調這些問題並非本質衝突,而是管理與設計問題,要求農委會與經濟部共同找到解決方案,避免政策被誤解為零和。
- 建議農委會與經濟部投入足夠經費、人力與專業,對漁電共生進行必要的、合理的、精準的、有效的管理,確保政策落實。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質疑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兼職狀況,與高虹安委員兼職案進行比較,要求經濟部釐清所有高階主管兼職資料。
- 指責資策會因政治力介入選舉而淪為執政當局鞏固權力的工具,形象嚴重受損,要求經濟部保護資策會專業形象與人才。
- 要求經濟部本於事實查明資策會個案,並提供現任執行長、副執行長兼職資訊給經濟委員會。
陳以信 立法委員
- 質疑蔡英文政府糧食自給率達40%的政策目標跳票,數字持續下降,耕地面積降至歷史新低,要求農委會說明責任歸屬。
- 指出大糧倉計畫與雜糧國家隊計畫成效不彰,雜糧種植面積未達標,要求農委會提出具體翻轉策略與階段目標。
- 質疑漁電共生與綠能政策侵蝕耕地,與糧食安全政策產生衝突,要求農委會確保漁電共生選址不影響主要糧食生產地。
- 要求農委會承諾明年糧食自給率若未達32%或33%是否下台或蔡英文政府道歉。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為老農請命,指出農保條例修法剔除假農民後,導致部分屆齡老農因身體不佳、實際務農天數不足或營收未達標而被剔除農保資格,要求農委會檢討審查標準,給予彈性認定。
- 肯定農委會補助國產無人機噴灑農藥,並建議擴大至委外業務,要求其他部會學習,禁用中國製無人機,確保國安。
- 要求農委會盤查因身體狀況被剔除農保資格的個案數量,並函示農會給予彈性處理。
廖國棟Sufin.Siluko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市原住民行政局向農田水利署承租土地耕作,要求農委會了解個案,並研議將土地交給原民會或桃園市政府,或直接洽購的可能性。
- 關切花蓮瑞穗鄉養牛業者在原住民地區設牧場引發污染抗爭,要求農委會了解個案,並嚴密審查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的適用性,確保與部落溝通同意。
- 關切台東太麻里鄉地熱發電導致溫泉區水位下降,影響原住民與溫泉業者權益,要求農委會了解並解決此問題。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指出漁電共生案場填廢土毀農地問題嚴重,甚至有黑衣人把關,要求農委會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 質疑農委會對漁電共生填土作業缺乏適當管理規範,包括土方來源管控、上網申報、單據檢視、錄影或GPS定位等,並要求提供違規案例供查處。
- 強調地方政府若未盡管理責任,中央政府應積極介入,要求地方政府依法辦理,杜絕非法填土。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班班吃石斑」政策與產銷問題的關係,指出政府砸6億元公帑為出口轉內銷,卻不願承認是產銷問題,且未來不保證學生能常態性吃到石斑。
- 質疑動物零安樂死政策的執行與檢討,要求農委會明確說明政策是否改變,以及如何處理流浪動物數量增加問題,強調應加強源頭管理而非恢復安樂死。
相關人員回應
陳吉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強調漁電共生必須以農為本、綠能加值,以不影響農漁民權益、農漁業生產及生態環境為前提,並已調整農地法規,2公頃以下農地不予同意變更。
- 指出漁電共生流程複雜,導致盤點進度緩慢,建議跨部會調整流程,並由農委會主動盤點低地力、不利耕作地推動光電。
- 承諾漁業署將開設單一窗口解決承租戶漁民權益爭議,並全面調查承租養殖狀況,預防類似情事發生。
- 表示室內養殖是因應氣候變遷的調適策略,適合養殖蝦、貝類等水產品,有助於增加國內供給。
- 強調特農區在106年6月28日後任何養殖漁塭皆非合法,因此不會有後續漁電共生,並將配合調整法規。
- 說明112年度農委會公務預算歲出編列1,521.97億元,重點包括農民退休儲金撥補、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撥補、漁業公務船汰建計畫及淨零排放科技研發等。
- 表示農委會已針對糧食安全做好準備,每月盤查種苗、肥料、飼料及農漁畜產品庫存量,並將糧食安全備糧延長至12個月,以因應極端氣候與國際情勢。
- 承諾將與國防部討論糧食安全問題,並加速森林法修法,推動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的總量管制。
- 說明農業缺工問題,常態性缺工已向勞動部爭取6,000人,季節性缺工則有輔導處人力調度團協助,並可專案協助原鄉申請。
- 承諾專案協助原鄉推廣無人機噴灑農藥,包括技術訓練與購置補助,並要求使用國產無人機。
- 承諾將與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合作,解決桃源那瑪夏地區梅子產業轉型問題,協助小型加工廠建置。
- 說明918地震災後復建,農田水利署已緊急處理灌溉,水保局負責產業道路搶通與治理,並將爭取經費進行長期復建。
- 同意漁電共生政策應回歸養殖政策白皮書,以養殖業興盛為前提,避免為光電找養殖品項,並將儘快解決爭議個案。
- 說明農水路預算已微幅成長,將爭取更多經費,並依個案調整農水路改善方式,如水利溝上加蓋。
- 說明蘭花輸出美國問題已依委員建議全面性、重點性執行,提高檢驗比例,並補助蒸熱水機器,目前已有批次順利進入美國。
- 同意將針對老農農保資格審查過嚴問題進行檢討,若農民有土地且僅因身體狀況無法耕作,應有彈性空間處理。
- 承諾將了解桃園原住民行政局承租土地案及花蓮瑞穗鄉養牛場污染抗爭案,協助溝通與審查,並檢討畜牧業排泄物資源化利用,避免鄰避效應。
- 強調漁電共生填土作業有規範,嚴禁傾倒廢土,若有違規案例將立即查處,並要求地方政府依法懲處。
- 說明「班班吃石斑」政策旨在推廣學校午餐使用水產品,不與產銷問題直接相關,未來將大力推廣各式水產品。
- 說明動物零安樂死政策在修法前將依法行政,但會蒐集各方意見,與團體溝通,檢討執行現況,並加強流浪動物源頭管理及TNVR工作。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說明漁電共生室外型已辦理環社檢核機制並劃設專區,室內型則需農業單位核准,以養殖為本光電為輔。
- 強調經濟部在電業籌設許可前端即會確保養殖戶及地主權益,公告漁電三方公版契約規範,並可撤銷虛偽不實的同意備案。
- 說明太陽光電面板回收機制已與環保署規劃,要求繳納模組回收費用,並制定回收再利用短中長期推動方向。
- 強調室內型漁電共生案場填土必須使用可耕土,嚴禁事業或營建廢棄物回填,如有違反將依法處罰。
- 回應資策會與高虹安委員兼職及論文爭議,表示法人執行長兼職需依法報備且通常為無給職,資策會已對侵權提告,並未查到其他類似案件。
- 回應台灣「不缺電」,台電有專業調度電力,降壓非不正常,將提供說明表格釐清降壓原因。
沈志修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 說明廢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處理體系已建立,由經濟部能源局代徵回收費用,環保署委託光電產業協會推動清除處理工作。
- 指出已完成6次廢太陽光電模組清除處理作業,處理後廢棄物送往日本作為煉銅原料,其餘在國內處理或再利用。
- 表示未來將妥善運用徵收費用,規劃補助處理技術研發與興建處理廠,朝高值化處理,並滾動式檢討清除處理費率。
- 說明環保署積極結合檢警環結盟聯合查緝模式,透過科技工具蒐證,強力查緝廢棄物非法棄置或回填魚塭等環保犯罪案件,並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罰。
曾文生 經濟部次長
- 說明資策會兼職問題需經董事會同意,資策會已向法院提告並發律師函給辛辛那提大學,主張智慧財產權。
- 回應興達港轉型遊艇港碼頭疏浚經費缺口問題,表示前瞻預算尚未執行完,將持續爭取經費,並與高雄市政府討論均衡執行。
- 回應礦業法修法進度,表示院版已送立法院審查,經濟部支持院版,將配合審查程序。
- 回應漁電共生爭議,指出目前問題多在土地整合、案場規劃與施工階段,承諾與農委會合作解決管理與設計問題,並投入資源。
楊傳國 經濟部技術處專門委員
- 說明資策會執行長兼職已通過董事會同意,高虹安委員兼職案依資策會規定需報備,但紀錄顯示未報備。
- 說明資策會已向法院提告,並向辛辛那提大學發律師函,要求說明侵權問題。
林慶華 農委會林務局局長
- 說明林務局將協助信義鄉種樹造林計畫,提供樹苗,並規劃ESG專案,鼓勵企業參與造林與後續管理。
- 承諾將大幅度提高林地造林獎勵,縮短期程,規劃完畢後報院核准執行。
游振偉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說明地熱發展成功案例為台東紅葉村,透過地方政府整合資源與BOT模式,引導企業試辦。
- 表示將透過輔導獎勵辦法推動宜蘭、花蓮、台東及南投等地地熱發展,並規劃考察活動,引介能源廠商到原住民地區。
張致盛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
- 回應人權組織報告指控台灣漁船強迫勞動問題,表示漁業署反對僅憑指控影響漁民生計,將積極協助漁民釐清事實,並強硬面對不實指控。
- 說明漁業署有補助漁船裝設CCTV,以提供證據反駁指控,並表示轉載船問題將依區域漁業組織規定辦理,兼顧漁民生計。
蔡昇甫 農委會農田水利署署長
- 說明918地震後農田水圳復建,已採緊急通水方式,長期將與農糧署協調,連同農地與渠道進行測量及復建,並討論休耕作業。
- 回應桃園原住民行政局承租水利會土地案,表示若符合規定可繼續承租,桃園市政府若要洽購也可配合,但需確認用地情況。
李鎮洋 農委會水保局局長
- 說明918地震後房屋下方邊坡治理案已會勘完成,將依結論辦理。
相關後續
- 農委會主任委員與經濟部部長承諾於1個月內針對漁業議題納入環社檢核及環社檢核法制化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 農委會主任委員承諾於1個月內針對「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修法規劃提出書面報告。
- 經濟部部長承諾1週內將台電降壓原因及次數製成表格,送交委員並向民眾說明。
- 環保署副署長承諾將調查環評程序違法問題,並提供書面資料。
- 農委會主任委員承諾將提供回函給高雄市政府關於特農區室內養殖型漁電共生案的解釋文,並在近日或下午具體回復。
- 經濟部次長承諾將提供資策會副執行長業外兼職相關資料給委員。
- 經濟部承諾將於1個月內就資策會與高虹安委員兼職及論文侵權案提出書面調查報告。
- 農委會主任委員承諾將與林務局全力協助南投信義鄉種樹造林計畫,並將規劃ESG方案。
- 能源局局長承諾將規劃辦理地熱潛力原住民鄉鎮考察會,引介能源廠商。
- 農委會主任委員承諾將提供台糖160公頃種電案的具體成案內容,確保地景與產業升級。
- 農委會主任委員承諾將與防檢局、農糧署和改良場討論小果番茄非疫區條件建構,以推動產業升級與外銷日本。
- 農委會主任委員承諾將要求漁業署組成單一窗口,解決承租戶漁民權益爭議,並全面調查承租養殖狀況。
- 農委會主任委員承諾將檢討老農農保資格審查標準,給予彈性認定,並函示所有農會。
- 農委會主任委員承諾將提供委外使用無人機的相關書面資料。
- 農委會主任委員承諾將請南區分署長及副署長協助桃源那瑪夏地區梅子產業轉型,包括小型加工廠建置與觀摩計畫。
- 農田水利署署長承諾將評估桃園原住民行政局承租土地案,並與委員討論後續處理。
- 農委會主任委員承諾將了解花蓮瑞穗鄉養牛場污染抗爭案,並與委員討論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適用性。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9801
- 卷/期/冊
- 111/98/1
- 發布日期
- 2022-11-1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