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電支相關法案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2-05
LawTrace 法律歷程: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主計總處、審計部及其地方審計處、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款、災害準備金與第二預備金,並對預算編列、執行成效及統計數據準確性提出多項質疑與凍結。會議亦協商通過廢止「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及修正「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程序第三條條文」,但「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案擇期續審。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主計總處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部分。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主計總處與審計部及其所屬地方審計處的112年度預算,並討論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災害準備金與第二預備金的編列與執行效率。
- 核心議題包括政府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內部控制機制落實、對民間團體捐補助的考核、地方財政紀律、統計數據(薪資、物價、房租、國富)的準確性及對民眾感受的反映,以及公共債務與特別預算對財政的影響。
相關爭議
- 主計總處預算逐年擴大:委員質疑主計總處部分業務費預算編列為近年之最,有逐年擴大之嫌,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必要性。
- 政府內部控制機制未落實:委員指出政府推行內部控制多年,但部分機關仍未落實,要求主計總處提出書面報告。
- 對民間團體捐補助考核不彰:委員認為主計總處對民間團體捐補助考核效果不佳,存在認定寬鬆、預算表達不當等問題,要求提出精進措施報告。
- 統計數據與民眾感受落差:委員質疑主計總處公布的薪資、物價、房租指數及家戶財富統計與民眾實際感受有落差,要求檢討統計準確度、調整CPI計算公式及評估通膨影響。
- 公共債務與特別預算屢創新高:委員指出中央政府公共債務餘額龐大且屢創新高,特別預算編列過多,要求主計總處提出降低財政赤字及改善債務狀況的報告。
- 災害準備金與第二預備金編列及動支的適法性與合理性:委員質疑災害準備金編列缺乏預算法依據,且部分機關連年以相同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要求檢討適法性、動支條件及避免過度依賴。
- 公股銀行對歐洲療養院無擔保聯貸案:多位委員質疑6家公股行庫聯貸歐洲療養院約46億元新台幣且無擔保,要求金管會調查授信過程有無問題、有無人謀不臧及公布進度。
立法委員發言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詢金管會對全球投資環境風險的評估,特別是歐洲踩雷及銀行淨值下滑問題。
- 關切台股救市措施退場時機及全球停滯性通膨對台灣經濟的影響。
- 質疑國內通膨數據是否如實反映,並詢問央行貨幣政策基調是否可能放緩。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探討電子支付的優點與潛在風險,包括資安、隱私權保護及對經濟弱勢的影響。
- 建議金管會應思考極端金融弱勢者在電子支付普及下的應對方案,並強調現金流通的重要性。
- 關切電子支付普及後,服務費用是否會轉嫁給消費者,以及壽險公司投資美債、歐債的帳面損失處理進度。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的獨立性及主任委員的去留問題。
- 強烈要求金管會調查6家公股行庫對歐洲療養院46億元新台幣無擔保聯貸案,懷疑存在人謀不臧,並要求一個月內公布進度。
- 關切台灣民眾在FTX加密貨幣事件中的暴險金額及金管會對虛擬資產監管的態度,建議參考國際作法。
- 詢問台灣金融業是否面臨寒冬,並對金管會的信心表示質疑。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追蹤樂購蝦皮日平均餘額查核進度及與兼營電子支付銀行合作的洽談狀況,要求明確時間表。
- 揭露香港樋熥電子支付(BBMSL Limited)計畫進軍台灣,質疑金管會未掌握訊息,並對其港資背景、負責人資格及資本額50萬元科技公司模式表達資安與金融穩定性疑慮,要求金管會深入瞭解。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加強監督考核各市縣一般性補助款執行成效,並檢討地方預算編列與執行預警機制。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建議「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11條關於申請文件認證,應給予律師專業空間,而非一刀切限定會計師。
- 要求金管會針對FTX倒閉事件後,對虛擬貨幣及加密貨幣的監管態度應更積極,評估納管可行性,並關注台灣數位資產管理公司受衝擊問題。
- 建議金管會對第三方支付應扮演更積極的監管角色,考慮納入類似電子支付的管理方式。
- 呼籲金管會應擴大辦理連帶保證人定期通知機制,比照最高限額保證,確保保證人知悉借款人還款狀況,避免爭議。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貧富差距擴大及年輕族群金融風險抵抗力低的問題。
- 嚴厲批評金管會對FTX加密貨幣事件的不作為,認為政府應保護金融小白,而非僅以「投資風險自負」回應,並質疑金管會對證券定義的態度。
- 質疑公股銀行對歐洲療養院無擔保借貸的標準與對國內企業及個人貸款標準不一,要求金管會調查施壓情況。
- 關切金融機構裁員現象對台灣的影響,並要求金管會說明Google錢包和Apple Pay的管理方式。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關切高齡金融剝削問題,質疑金管會現行多重關懷措施的實際成效,認為流於形式且未能有效嚇阻不肖人員。
- 建議金管會應從事前設計、流程管理、預警機制及案例分析資料庫建立等方面,強化防範金融剝削的實質效果。
- 呼籲金管會檢討保險經代簽署制度,應將重心放在實質審查而非形式核對,並要求限期提出改善報告。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要求銀行監控ATM轉帳以查察炒房的措施,認為恐事倍功半、徒增銀行困擾,建議應從源頭管控資金放貸。
- 建議金管會應瞭解並解決電子支付無法用於購買運動彩券的問題,以提升電子支付普及率並維護社會治安。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持續精進,讓地方政府納入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以利考核。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詳細詢問6家公股行庫對歐洲療養院無擔保聯貸案的參貸時間、金融檢查狀況及無擔保貸款的合理性。
- 要求金管會於本週四下班前提供該聯貸案的書面調查資料,並深入調查其中可能存在的問題。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建議金管會應更細緻化查察炒房的手段,將重點放在源頭資金管控而非僅監控ATM。
- 關切國際金融業裁員潮是否蔓延至台灣,並提醒金管會應注意金融業在撙節成本同時發放股利的矛盾現象。
- 對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投保政策上路後,未納保車輛肇事對受害者的保障問題,建議金管會精算並考慮以撥補方式填補保障缺口。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對銀行協助炒房的專案金檢結果,遲遲未有開罰動作,認為是「打假球」,要求銀行局明確說明開罰時間表。
- 強烈批評國泰世華銀行ATM頻繁當機問題,認為金管會處罰不痛不癢,要求年底前給予明確處理結果。
- 關切防疫保單爭議中,保險公司違反公平待客原則及理賠條件變更導致民眾權益受損問題,要求金管會重罰並統一理賠標準。
- 再次質疑樂購蝦皮規避電子支付法令問題,要求金管會拿出具體辦法處理,並追蹤其與民營銀行合作的進度。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感謝金管會配合警方建立反詐騙機制,包括境外警示帳戶彈跳機制、金融機構調閱格式電子化及失蹤人口即時查核。
- 建議金管會研議放寬一般金融帳號資金往來查詢的授權層級至縣市分局長及大隊長,以利警方偵辦時效。
- 關切詐騙集團利用銀行臨櫃變更設定、網路銀行調整額度及簽帳卡額度上限等漏洞進行詐騙,要求金管會說明改善措施。
- 再次要求金管會深入調查6家公股行庫對歐洲私人療養機構的無擔保聯貸案,揪出施壓者。
相關人員回應
黃天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對全球投資風險難以明確判斷,但金融機構應做好風險管理,並強調金管會在制度上對海外投資有規範。
- 說明銀行淨值下滑主要受美國升息及OCI會計評價損失影響,若持續升息將繼續影響,但利差擴大對獲利有助。
- 表示台股有基本面支撐,但受國際連動影響,救市措施暫不退場,過去退場通常採漸進式。
- 回應電子支付資安要求落實,目前未接獲重大事件;隱私權保護依個資法規定,提供第三方需當事人同意。
- 表示提高無現金使用比例不代表取消現金,將研究協助無帳戶年輕人使用電子支付的方案。
- 承諾將調查公股銀行歐洲聯貸案,並於一個月內公布相關合理資訊。
- 說明目前對虛擬資產監理依洗錢防制法,行政院已責成跨部會研究監理機制,金管會傾向適度、漸進式加強投資人保護相關監理。
- 承認貧富差距擴大是全球現象,疫情期間更惡化,金管會透過定期定額、零股交易等管道協助年輕人投資。
- 表示投資風險本應自負,但監理是另一議題,會持續發新聞稿提醒風險,並將研究美國對專業投資人的規定。
- 承諾將參考委員意見,檢討金融機構防範高齡金融剝削措施的執行面,兼顧程序與實質,並於3個月內提出成效分析報告。
- 同意銀行監控ATM轉帳查炒房的作法不可事倍功半、勞民傷財,將與相關局處討論如何簡化並以風險為基礎。
- 回應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投保問題,承認過渡期難解,將請保險局研究編列預算補償受害者的可行性。
- 說明國泰世華ATM當機案將併案處理,並盡力於年底前完成懲處,強調金管會對銀行協助炒房案正在行政流程中處理,預計明年第一季明確開罰。
- 回應防疫保單爭議,表示已賠付逾1700億元,會再改善不盡完美之處,並承諾會後提供蝦皮相關資料。
莊琇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局長
- 說明公股銀行歐洲聯貸案已報重大偶發,目前正進行債務協商,將持續觀察續處狀況。
- 解釋外國電子支付機構欲來台發展業務需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申請許可,港資亦需經投審會審查。
- 說明ATM監控炒房是從檢查中發現的異常現象,會請銀行公會訂定監控指標,但實際執行需考量銀行系統與實務困難,將縮小範圍以風險高低為主。
- 承諾將瞭解電子支付機構簽署彩券發行商或投注商的法規障礙,並研究解決方案。
- 回應詐騙集團利用網銀提高轉帳額度問題,說明銀行參與防詐機制,非無限制調高額度,並承諾將研議放寬警方查詢一般金融帳號的授權層級。
施瓊華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局長
- 承認防疫保單爭議件數特別增加,並說明保經代簽署制度曾改為批次簽署,但執行上仍有困難。
張子浩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局長
- 說明ATM監控炒房是輔助手段,銀行應先透過報表篩選異常資料,有需要時才調閱錄影帶,而非日常全面監看。
相關後續
- 主計總處歲出預算原列13億2,674萬4千元,減列570萬元,改列為13億2,104萬4千元,並通過28項決議,凍結多項預算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說明預算擴編必要性、內部控制、對民間團體捐補助考核、地方政府財政紀律、統計數據準確度、普查網路填報率、內部稽核、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建置、CPI計算公式、通膨影響、公共債務、國富統計換算、貧富差距數據公開、物價穩定方案、稅收超徵運用及數位審計人才培育等。
- 審計部歲出預算原列12億1,077萬元,減列130萬元,改列為12億0,947萬元,並通過18項決議,凍結多項預算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說明數位審計計畫、人員配置、地方審計成效、政策宣導支出透明化、智能審計方案進度、長照基金執行、台鐵電務智慧化計畫、公民參與管道、國有非公用土地占用處理、不合時宜法規修正、數位審計績效指標、貧富差距政策建議、特種基金運用及數位審計人才培育等。
- 審計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審計處預算照列,各通過1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並要求透過視覺化效果呈現重要審計事項,以促進市民參與,桃園市審計處另要求檢討重大公共建設疏失考核。
- 直轄市及縣市一般性補助款2,146億2,251萬元照列,通過6項決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加強監督考核執行成效、檢討預警機制、加強監督地方政府支出規模、提出預警缺失改善報告及引導各市縣建立社福排富機制,並持續精進地方政府納入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
- 災害準備金50億元照列,提案減列30億元保留送院會處理,通過2項決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每年中央及地方政府災害準備金支用數額,並就災害準備金適法性及與第二預備金區分條件提出書面報告。
- 第二預備金74億元照列,提案減列2億元保留送院會處理,通過2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並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提出改善方案,避免機關連年以相同事由動支,並重新檢討動支必要性與妥適性。
討論事項二
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信託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金管會主管的金融監督管理基金與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的112年度預算,聚焦於金融消費者保護、金融科技創新、風險管理及保險業穩健經營等議題。
- 討論重點涵蓋第三方支付詐騙、加密貨幣監理、開放銀行個資保護、金融業對中曝險、保險業財務風險、IFRS 17接軌進度及數位金融服務推動等。
相關爭議
- 第三方支付盜領詐騙問題:委員指出第三方支付已成金融詐欺破口,要求金管會強化預防盜領措施。
- 加密貨幣市場波動與投資人保護:因FTX破產事件,委員關切虛擬通貨投資人權益未受保障及對金融穩定影響,要求金管會提出強化保護措施報告。
- 金融機構誤導保戶及投資人:委員指出保險業者財務危機時仍發布誤導性訊息,要求金管會改善此風氣。
- 開放銀行與個資保護爭議:委員擔憂開放銀行推動可能造成個資外洩,建議參考歐盟GDPR增訂規範。
-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成效不彰:委員質疑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申請案件數下降,修法進度緩慢,要求金管會說明修法標準及放寬限制。
- 金融業對中國曝險風險:委員關注中共二十大後中國經濟金融環境不確定性增加,要求金管會說明降低金融業對中曝險的具體目標與手段。
- 保險業壓力測試成效不彰:委員指出保險業面臨財務危機,凸顯現行壓力測試無法有效強化風險應對能力,要求金管會提出精進檢討方案。
- IT預算編列於基金的合理性:委員質疑金管會行動化辦公室電腦軟體服務費編列於金融監督管理基金,與立法院決議不符,要求釐清。
- 公開資訊觀測站手機介面優化不足:委員指出公開資訊觀測站主要為電腦介面,不利手機上網用戶,要求金管會提出網站優化方案。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社群媒體經營不善:委員指出金管會臉書粉絲專頁追蹤數偏低,未能有效發揮政策宣傳效果,要求提出提升追蹤數計畫。
- 保險業接軌IFRS 17進度不明:委員關切國內業者接軌IFRS 17狀況令人憂心,要求金管會說明系統建置、輔導措施與目標時程。
- 保險業精算失靈問題:委員指出產壽險業因精算失靈導致重大財務危機,要求金管會檢討避免精算失靈的改善措施。
- 保險存摺整合度不佳:委員認為保險存摺僅提供簡要資訊,整合程度不佳,建議金管會研議整合保險存摺與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資料庫功能。
- 保險業投資不動產推升房價疑慮:委員質疑保險業挾龐大資金投資不動產,可能推升房價並造成不公平競爭,要求金管會檢討監督措施。
立法委員發言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金管會說明如何強化第三方支付綁定人頭帳戶及盜刷盜領之措施,以及強化加密貨幣投資人權益保護。
- 要求金管會說明創新實驗啟動修法之標準與條件,並針對放寬創新實驗限制提出報告。
- 要求金管會提出降低金融機構於中國暴險具體目標與手段,以及保險業壓力測試精進檢討方案。
- 要求金管會針對數位科技發展之具體資安監理目標及建立金融帳戶資訊異地雲端備援計畫提出報告。
- 要求金管會提出提高本國銀行雙語行動銀行APP覆蓋率計畫,並說明業者IFRS 17系統建置狀況及輔導措施。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金管會檢討目前避免精算失靈改善措施。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金管會說明如何強化第三方支付預防盜領之措施。
- 要求金管會提出強化加密貨幣投資人權益保護書面報告,以及說明FTX破產對我國加密貨幣交易所及金融體系影響。
- 要求金管會闡明創新實驗啟動修法之標準與條件,並提出降低於中國之暴險具體目標與手段。
- 要求金管會說明現行壓力測試之精進及檢討方案,並針對數位科技發展之具體資安監理目標提出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金管會說明業者IFRS 17系統建置狀況、輔導措施與目標時程,並檢討目前避免精算失靈改善措施。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金管會就個人資料參照歐盟GDPR措施引入我國開放銀行規範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質疑金管會建置行動化辦公室電腦軟體服務費編列於基金的合理性。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金管會就優化公開資訊觀測網站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金管會就現行金融科技園區執行成效及檢討與於南部區域設立金融科技園區之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金管會持續關注FTX後續發展,了解國際處理方式,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金管會就各保險業者投資於公共建設及社會福利事業之金額及占總資金比例等資料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金管會應就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投保後,未曾投保車輛發生事故導致受害人無法獲得特別補償基金賠付的問題,研議修法。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金管會就個人資料參照歐盟GDPR措施引入我國開放銀行規範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質疑金管會建置行動化辦公室電腦軟體服務費編列於基金的合理性。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金管會就優化公開資訊觀測網站及國際交流活動費增幅偏高提出報告。
- 要求金管會盤點各單位借調所屬機關支援人員業務妥適性,並適時修正組織法規將其納編。
- 要求金管會持續積極推動相關措施,以促進我國電子交易發展,並持續掌握國際發展趨勢,適時研修企業ESG資訊揭露規定。
- 要求金管會持續鼓勵金融機構及金融科技業者利用科技結合創新,發展多元數位金融服務。
- 要求金管會持續督促業者依評估標準試算IFRS 17,並促其逐步落實調整及預為估列準備金提存數。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金管會說明如何強化第三方支付綁定人頭帳戶及盜刷盜領之措施。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金管會保險局說明如何改善業者因財務狀況不夠透明而誤導保戶視聽之風氣。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金管會說明如何協助金融機構降低其於中國暴險金額之具體目標與手段,以及保險業壓力測試精進及檢討方案。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金管會提出如何有效提升臉書粉絲專頁追蹤數之研擬計畫。
- 要求金管會提出提高本國銀行雙語行動銀行APP覆蓋率計畫,並針對整體壽險業者IFRS 17接軌狀態提出數據說明。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金管會檢討目前避免精算失靈改善措施。
- 提案要求金管會彙整各保險業者投資於公共建設及社會福利事業之金額及占總資金比例等資料。
- 提案要求金管會就各保險業者投資於不動產之資金使用概況進行檢討,並說明對保險業者於央行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期間的監督措施。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金管會檢討說明銀行局辦公廳舍搬遷計畫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工程受疫情之影響、相關工程進度及預計完工期限。
- 提案要求金管會彙整各保險業者投資於公共建設及社會福利事業之金額及占總資金比例等資料。
- 提案要求金管會就各保險業者投資於不動產之資金使用概況進行檢討,並說明對保險業者於央行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期間的監督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黃天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同意「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應予廢止,因其規範已整併於「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 回應郭委員關於「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11條會計師認證問題,表示律師與會計師各有專業,若文件屬律師專業範圍,確有空間讓律師處理。
- 說明金管會對虛擬資產監理目前依洗錢防制法,並已責成跨部會研究國內監理機制,傾向適度、漸進式加強與投資人保護相關的監理。
- 回應委員對金融剝削的關切,表示已要求銀、保、證三業公會訂定自律規範,並將參考委員意見檢討執行面,兼顧效率與實質。
- 承諾金管會將就簽署制度與公會溝通,並於3個月內提出兼顧效率與實質的改善報告。
- 回應樂購蝦皮日均量問題,表示經會計師查核,110年日平均餘額未超過20億元,並已要求其與專營或兼營銀行電支合作,目前有在規劃中並持續監督。
莊琇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局長
- 說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申請機構支付款項保障機制仍需經會計師認證,因律師法律意見書未涉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合理性與有效性評估。
- 說明現行電子支付機構已建置客服專線,考量其產業性質,多採取特定時段客服專線搭配24小時客服信箱等方式。
- 說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38條已訂定主管機關得命令增資或提撥準備等規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促進健全經營。
- 說明樂購蝦皮與大型金控或銀行洽談合作案,原預計年底完成,但因系統介接問題可能延至明年6月,金管會將持續追蹤進度。
- 回應香港樋熥電子支付欲進軍台灣,說明目前金管會未接獲相關訊息,境外機構來台發展業務需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相關條件申請,港資亦需經投審會審查,金管會將特別重視股東組成背景。
施瓊華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局長
- 回應委員對保險業財務危機及IFRS 17接軌進度問題,說明保險業已進行壓力測試,金管會將督促業者依評估標準試算,並促其逐步落實調整及預為估列準備金提存數。
相關後續
-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歲入增列3億3,000萬元,歲出增列2億9,310萬元,本期賸餘增列3,690萬元,並通過27項決議,凍結多項預算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強化第三方支付防詐措施、加密貨幣投資人權益保護、金融機構誤導視聽改善、開放銀行個資保護、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標準與限制、降低對中國曝險、保險業壓力測試精進、IT預算編列合理性、數位資安監理目標、公開資訊觀測站優化、社群媒體經營、辦公廳舍搬遷進度、雙語行動銀行APP覆蓋率及電子交易發展等。
-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總收入增列230萬元,總支出減列240萬元,本期短絀減列470萬元,並通過9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說明IFRS 17接軌進度與輔導措施、避免精算失靈改善措施、保險存摺與保險商品資料庫整合、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與社會福利事業概況、保險業投資不動產影響與監管措施,並研議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險修法。
-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程序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照委員鍾佳濱等3人修正動議通過。
-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全案廢止。
-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11條、第29條、第38條等3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20104
- 卷/期/冊
- 112/1/4
- 發布日期
- 2023-01-0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