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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退撫新制個人專戶及相關法案朝野協商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22-12-02

本次黨團協商聚焦公教人員保險法、公務人員與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等5案。朝野立委針對現職人員轉換新制選擇權、舊制退撫基金撥補、基金管理組織及政府提撥上限等議題發表意見。銓敘部與教育部說明各項試算結果與修正方向,因部分條文尚待凝聚共識,主席裁示不作結論簽名,定期繼續協商。

討論事項一

公教人員退撫新制個人專戶及相關法案審查案

核心議題

  • 研商公教人員保險法、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等5案。
  • 討論新舊制度銜接、現職人員轉換選擇權、舊制基金撥補、政府提撥上限及基金管理組織調整。

相關爭議

  • 現職人員轉換新制選擇權:立委主張應給予一定年資以內的現職公教人員選擇結清並加入新制的機會,避免對年輕族群產生相對剝奪感;銓敘部與教育部則以財務影響與國庫負擔為由,建議維持新人新制,不開放現職人員轉換。
  • 舊制退撫基金撥補:立委質疑政府對勞保基金連續多年進行巨額撥補,卻未對公教退撫基金舊制財務缺口提供明確撥補承諾;銓敘部回應撥補權限在行政院,需視整體財政狀況決定。
  • 基金管理組織調整:考試院規劃將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改制為管理局並增加編制,引發立委關切;官員說明現行合議制決策效率較差,改制有助於提升專業投資績效。

立法委員發言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質疑銓敘部及教育部對於財務精算制度、作業期程與舊制撥補財源未明確說明。
  • 主張應給予現職公教人員選擇權,讓有意願者自負盈虧加入新制,不增加政府負擔。
  • 認為軍公教警是國家四大支柱,政府法條不應框得太死,應給予公教人員信心與願景。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對公教退撫基金舊制財務缺口置之不理,相較於勞保基金獲得巨額撥補顯失公平。
  • 批評個人專戶新制管理組織規劃反覆,質疑銓敘部先前承諾廣納意見是否屬實。
  • 肯定銓敘部在修法中刪除提撥42年上限等正面調整方向。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關心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條,主張應讓法施行前已在職的公務人員享有選擇權,評估財政與制度設計問題後給予加入新法的機會。

范雲 立法委員

  • 建議至少開放年資5年以內的現職人員在1年內結清轉換新制,減少對年輕新進人員的不公。
  • 詢問教育部關於高教留才與獎勵機制的增額提撥彈性處理方式。
  • 提出針對校園性侵害案件經學校性平會調查確認且解聘者,應剝奪個人專戶退休金的修正動議。

相關人員回應

周志宏 銓敘部部長

  • 說明公教保險法第16條養老給付及年資採計調整,建議採漸進式隨新法實施逐年採計至上限。
  • 報告現職人員轉換新制試算結果,指出任職3年或5年以下轉換皆會提前退撫基金用罄年度並增加國庫負擔,目前仍建議維持新人新制。
  • 說明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擬改制為管理局,以提高投資決策效率,並由專業人士領導,未來銓敘部專責監理。
  • 表示舊制基金撥補需視行政院整體財政狀況決定,銓敘部無決定權,但持續向行政院爭取最大可能的定額撥補。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說明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新制試算結果,評估現職人員轉換將對基金用罄年限及經費造成影響,教育部分析與銓敘部方向一致。
  • 說明高教攬才與獎勵機制經評估後,以現職人員待遇提升較為可行,避免影響退休人員權益並造成校際差異。
  • 表示支持范雲委員針對校園性侵害案件剝奪退休金的修正動議方向,認為有助於解決實務問題。

相關後續

  • 因協商未達成全面共識且無書面結論簽名,主席裁示定期繼續協商。
  • 請相關機關會後提供試算及建議條文等補充資料給在場委員。

原始資料

公報
1120104
卷/期/冊
112/1/4
發布日期
2023-01-03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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