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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反詐騙與反洗錢:聚焦數位科技與金融素養教育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2-19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辦公聽會,探討人工智慧、虛擬貨幣、數位資產、金融科技及元宇宙等新興科技衍生的校園詐騙與洗錢問題。會議聚焦於數位科技定義、國內外規範、教育推動及防制宣導策略。委員們質疑虛擬貨幣法律定位及立法牛步化,並強調提升年輕世代金融素養的重要性。最終結論為責成教育部鼓勵大學開設相關課程、推動國際交流,並加速法規建立以完善元宇宙生態系。

討論事項一

「人工智慧、虛擬貨幣、數位資產、數位人權、金融科技、元宇宙」校園反詐騙與反洗錢教育宣導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旨在探討人工智慧、虛擬貨幣、數位資產、數位人權、金融科技及元宇宙等新興科技發展所衍生的網路詐騙、洗錢問題及其對數位人權的損害,並尋求透過校園教育宣導以防範未然。
  • 會議聚焦於數位科技定義、國內外規範與趨勢、相關知識的在職與通識教育推動,以及反詐騙與反洗錢的公益教育宣導策略。

相關爭議

  • 虛擬貨幣的法律定位:林楚茵委員質疑若虛擬貨幣不被視為貨幣而是財物,將難以有效適用現行洗錢防制規範及KYC要求,影響金流追查。主席也指出此議題在財政委員會未達共識。
  • 立法速度與科技發展脫節:主席及多位委員指出,政府在相關法規制定上牛步化,跟不上數位時代的快速進步,導致反詐騙工作缺乏明確依據與標準。
  • 金融素養教育的不足:吳欣盈委員指出台灣年輕世代金融素養不足,現行108課綱高中以下金融教育多侷限於經濟學,缺乏實務家庭財務管理及資本市場運作內容。
  • 宣導力道與成效:林楚茵委員質疑金管會與教育部現行宣導活動的力道不足,未能有效觸及廣大年輕族群,導致詐騙嫌疑犯人數仍高。
  • 學生受騙與成為共犯:多位發言者指出,年輕人不僅容易受騙,甚至可能在不知情下成為詐騙共犯,凸顯教育宣導的急迫性與複雜性。
  • 教育內容更新與國際接軌:學者專家指出學生知識來源多元且更新快速,傳統教學模式難以應對,建議教育內容需持續演進並借鑒國際經驗,如瑞士的區塊鏈教育模式。
  • 弱勢群體數位賦能:劉奕昇教授強調需關注弱勢群體的數位教育,避免他們在數位經濟發展中被邊緣化或成為詐騙受害者。

立法委員發言

吳欣盈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是FTX事件全球第5大重災區,30萬人受害,損失150億元,質疑責任歸屬。
  • 建議金管會與教育部合作,將金融素養教育納入高中必修課程,彌補現行課綱不足。
  • 引用報告指出20至29歲年輕人有40%為金融文盲,不應讓年輕人從錯誤中學習。
  • 提及美國15州已推動金融素養為高中必修,呼籲台灣提升國人金融素養及風險教育。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質疑虛擬貨幣法律定位,若非貨幣而是財物,將難以有效進行反洗錢及KYC審查。
  • 指出2022年1月至10月,18至23歲詐騙嫌疑人高達8,207人,且可能成為詐騙共犯,宣導不足。
  • 批評教育部20年未更新媒體識讀白皮書,相關單位在「打詐國家隊」角色不明確。
  • 強調金管會與教育部應加強宣導力道,因網路資訊流竄快速,全民媒體識讀重要。

相關人員回應

吳林輝 教育部學務司司長

  • 說明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中,教育部為「識詐」協辦單位,積極盤點各部會宣導媒材並發函學校加強宣導。
  • 報告與行政院洗錢專案辦公室合辦全國大專院校洗錢防制研討會,邀請檢察官、調查官等分享議題。
  • 指出大專院校最易受騙類型為虛擬貨幣假投資、網路購物詐騙及解除分期付款,正製作懶人包提醒學生。
  • 回應將鼓勵大學透過對話溝通,嘗試跨域整合通識與專業課程,並可借鏡大學聯盟試行課程模組。
  • 表示技職教育法可引進業界教師協同教學,提升教師專業能力,促進跨域協作。
  • 強調金融基礎教育應持續強化價值觀養成,並因應環境變遷將新型理財商品納入推廣教育。
  • 提及與內政部、法務部、金管會等跨部會合作,持續提供新案例及素材供學校運用。
  • 強調強化學生個資隱私保護意識,避免隨意填報個資而受騙。

蔡妙慈 國科會前瞻及應用處副處長

  • 說明國科會負責科技前瞻研發,從106年起支持AI學界研究,並制定人工智慧(AI)倫理準則供科研人員遵循。
  • 表示將持續在AI倫理與社會影響部分深入研究,希望各部會參考。
  • 回應將強化跨界、跨領域、甚至跨國合作研究,集結智慧尋找可行解決方案,維護國家數位發展環境。

胡則華 金管會綜規處處長

  • 說明金管會負責「阻詐」,統籌贓款流向面,強化反詐騙與反洗錢教育宣導,提升民眾金融素養。
  • 報告自95年起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計畫,將反洗錢及金融詐騙列為主題式宣導重點,已辦理400場次、逾2萬人次。
  • 說明9月份建置金融防詐騙宣導專區,提供詐騙預防、處理方式、風險警示、合法業者名單等一站式資訊。
  • 指出透過周邊單位如金融研訓院、證交所等協助,在官網、下單軟體、對帳單等加註反詐騙資訊。
  • 說明督促金融機構落實臨櫃關懷提問、強化異常交易監控、虛擬帳號風險管理、網路銀行增設警語及約定帳戶控管等防制措施。
  • 回應支持吳欣盈委員將金融素養納入高中學程建議,若教育部規劃金管會可協助。
  • 說明金融科技創新園區推出數位沙盒,與校園合作提供金融數據供學生實作,並提供老師金融課程資源。
  • 提及對金融業者設有金融科技能力認證證照制度,提供法遵科技及監理科技相關資源與課程。
  • 表示將利用學生作為校園種子,透過學生力量宣導詐騙方式,並表揚表現優異者。

許福添 數位部數位產業署平臺經濟組組長

  • 說明數位部在「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中配合通傳會、金管會及法務部,加強電商資安維護、防制第三方支付詐騙及遊戲點數詐騙。
  • 解釋人工智慧(AI)定義為能表現人類智慧行為的機器或程式,國際與國內已發布相關倫理準則與發展指引。
  • 舉例本部輔導廠商在AI應用方面,如糖尿病眼底病變輔助診斷技術,有助早期發現病症。
  • 說明數位資產定義包含文字、圖片、多媒體及NFT,並引述美國將數位資產定義為使用加密區塊鏈技術的虛擬通貨、支付型穩定幣或數位商品。
  • 指出國內對虛擬貨幣定性為「不是貨幣」,而是通貨、商品、數位資產,NFT則有權益性質。
  • 強調數位部著眼區塊鏈技術未來性,推動技術應用賦能各行各業,並致力於分散式帳本技術備用於電子數位憑證應用。
  • 舉例虎航發行NFT及師園鹹酥雞推出NFT等應用案例,展現區塊鏈在產業上的創新可能。
  • 表示將以產業賦能角度切入NFT,透過先導示範、基礎環境、產業生態等方式推動加值應用。
  • 說明人工智慧在防制詐騙已有應用,本部將持續協助推廣技術研發,減少民眾因知識經驗不足受騙。

林瓏 法務部保護司專門委員

  • 報告法務部依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推動宣導,包含廣播、製作素材及辦理宣導活動講座。
  • 說明所屬各地方檢察署結合校園、社區、受保護管束人及矯正機關進行宣導。
  • 報告每年漫畫徵件活動結合詐騙及洗錢防治議題,吸引國小至大學學生投稿,從小扎根。
  • 說明與警察廣播電臺及歡樂聯播網合作製播廣告,提醒民眾勿交出帳戶或提款卡。
  • 指出邀請15位檢察官將偵辦經驗撰寫成案例,從案例解析、法律問題及叮嚀提醒常見詐欺態樣。
  • 表示將結合打詐策略行動綱領相關部會網絡,運用素材加強宣導,並提供反詐騙法治教育手冊電子書。
  • 承諾未來將以檢察官實務經驗製作圖卡、影片,結合廣播網路及新媒體持續加強宣導。
  • 回應將針對林建中教授提醒的刑事司法程序案件偵查情形及狀況,帶回相關單位研究。

王素英 財政部國庫署副組長

  • 報告財政部公股金融事業積極推動金融科技進修課程,督導各公股金融事業遵循資安規定,發展數位金融業務。
  • 建議公股金融事業強化管理階層及第一線從業人員對新興數位金融商品的認知,辦理研習課程以提高辨識風險知能。
  • 說明公股銀行配合金管會金融知識普及計畫,積極辦理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幫助青少年及民眾提升金融知識。
  • 指出公股銀行配合行政院洗防辦製作宣導圖卡、海報,透過營業處所、ATM、網頁、社群平台等多元管道播放宣導影片。
  • 承諾財政部將持續督導公股金融事業配合主管機關規範,提供反詐騙措施,並強化金融安全宣導,協助民眾建立正確投資理財觀念。

林煒翔 內政部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代理主任

  • 說明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負責犯罪偵查,並在案件發生前負責「識詐」宣導。
  • 報告111年8月22日函送識詐執行策略供各縣市政府參考,並與教育部召開會議研討校園防詐作為。
  • 指出與YouTube、歐付寶、LINE、Whoscall、趨勢科技等頻道業者合作提供宣導素材,點擊次數達26萬餘次。
  • 表示165專線可提供民眾報案樣態資料,並承諾不幸有案件發生時,刑事局將全力配合偵處。
  • 強調刑事局將與各部會、學界、業界合作,與時俱進掌握科技發展趨勢並維護治安穩定。
  • 回應各界若需相關犯罪手法、詐欺話術宣導資訊,刑事局165可提供大量案例,協助教育訓練與設計規劃避免漏洞。
  • 呼籲各交易所或業界配合調查,以利案件偵辦加速,降低受害民眾損失。

王偉權 文化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副教授

  • 指出FTX破產事件震驚幣圈,凸顯虛擬貨幣風險及監管的重要性,並以美國安隆案為例強調宣導與教育訓練的必要性。
  • 建議各大學將「虛擬通貨的洗錢防制」及「虛擬通貨的風險控管」列為通識或選修課程,健全年輕世代觀念。
  • 建議教育主管機關鼓勵大學聯盟或大學系統先行試辦相關課程,再逐步擴展至所有大學院校,建構金融科技知識生態圈。
  • 建議各大學開設人工智慧、金融科技、元宇宙、區塊鏈、虛擬貨幣等跨領域課程,從單一課程延伸至學分學程、學位學程或科系,最終成立學院。
  • 建議教育及金融主管機關引進業界教師輔導制度,強化課程專業度與實務應用能力,提升大學畢業生就業實力。

王煦棋 東吳大學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學術交流長

  • 指出網路環境開放去中心化,資訊泛濫,APG評鑑將詐騙、網路博弈、虛擬交易、第三方支付、洗錢列為重中之重。
  • 說明東吳大學已成立AI研究中心及元宇宙中心,舉辦演講、研討會等活動加強校園宣導。
  • 指出美國學院,特別是法學院,開設AI衍生法制課程,呼應美國「金融創新責任法案」兼顧市場穩定、安全與犯罪防治。
  • 強調詐騙型態光譜擴大,結合NFT與實體經濟,呼籲從校園教育做起,從根救起。

劉昱均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執行秘書

  • 說明iWIN機構依兒少權法成立,負責未成年兒少網路安全,目前未明確收到高中以下學生的虛擬貨幣詐騙申訴。
  • 指出校園詐騙主要分主動(投資詐騙)與被動(購物、打工、減肥、視訊裸聊詐騙),後者更為常見,甚至有Deepfake威脅。
  • 分析詐騙者目的有三:騙錢、騙照片/身體(透過威脅)、騙勞力(幫忙張貼詐騙訊息,成為犯罪集團一環)。
  • 特別提出「減肥詐騙」案例,詐騙鏈嚴謹,業務員會情勒,受害者甚至會被假反詐騙駭客二次詐騙。
  • 建議學校應讓孩子知道各式詐騙腳本、提升對新興科技(如Deepfake、虛擬貨幣)的認知,並加強個資隱私保護。
  • 強調老師知能與素材提升的重要性,讓孩子從教育中學習而非錯誤中學習。

陳君岳 仙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 介紹瑞士盧加諾Plan ₿ Summer School案例,該校由盧加諾市政府主辦,Tether協辦,有來自29國學生參與,台灣有8位學生與1位老師參加。
  • 說明盧加諾是瑞士第3大金融中心,也是觀光勝地,並有國際影展。
  • 指出Summer School課程由國際知名區塊鏈專家學者授課,並舉辦創意競賽,獎金高達1萬美金。
  • 強調台灣學生全程免費參與,由產業界大老號召Tether、幣託科技等廠商共同贊助,並與盧加諾市政府進行深度交流。
  • 建議閱讀天下雜誌報導「從超商到百年披薩店都收比特幣,小城盧加諾的數位革命」,了解盧加諾的數位革命經驗。

鄭旭高 萬旭浤資訊科技集團董事長

  • 指出OECD已討論數位貨幣交易需遵循FATCA與CRS規範,進行申報與報告。
  • 說明國內對NFT與FT等虛擬通貨定義相關,但許多NFT發行者未遵守規範,行銷後價格下跌卻缺乏消費者保護法規保護。
  • 建議相關部會應要求業者遵守法規,並借鏡瑞士打造數位台灣,從法規與學校合作開課。
  • 指出烏俄戰爭促使俄羅斯公司採用數位資產解決方案保全資產,國內上市公司也關注此議題。
  • 說明上市公司可依會計準則(如ASC 606、820、350)將數位資產認列為無形資產,並可委由會計師出具簽證報告。
  • 提及美國國稅局(IRS)已要求美國人申報數位資產,顯示加密貨幣交易行為可被分類申報課稅。
  • 報告公司曾發行公益NFT,並舉辦上百場公益講座,期待未來能辦更多。
  • 建議將業界實際案例與素材提供給宣導教育,加速宣導內容更新,因詐騙手法不斷演進。
  • 呼籲政府系統性支持,將瑞士案例搬回教育部,全面性幫助學生,並向學生展示數位領域的工作機會與希望。

盧智強 臺北商業大學國際商務系副教授

  • 感謝教育部在洗錢防制與詐騙所做努力,但指出詐騙態樣轉變快速,商業大學專業同學因似懂非懂反而易受騙。
  • 引用警政署數據,投資詐欺已從106年第7名躍升為110年第1名,解除分期付款與投資詐騙占18至23歲詐騙前2名。
  • 說明學校雖成立FinTech、洗錢防制、AI發展中心,但專業課程必修與跨系整合不足,通識課程內容也不夠清晰。
  • 建議教育部要求學校進行整體盤查,透過通識或專業課程進行整合。
  • 強調提升教師知能的重要性,建議引進業界機構專業知識與學校學術領域結合,提升宣導效果。
  • 感謝警政署165防詐中心提供多樣態教材,對學校宣導幫助甚大。

臧正運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 指出科技變革下,教育與法制建立需跨部會協作與跨領域整合,因議題複雜非單一部會或專業能處理。
  • 建議非傳統教育渠道可促進學研合作單位與消保團體、政府機關合作,打破跨中心、跨領域合作欠缺的現狀。
  • 建議營造實作環境,讓學生了解技術內涵,需大量資料與專家設計,涉及金融資料的運用與活化。
  • 建議設計更多跨單位教育訓練模式,整合業者、學者、監理官、主責官員,以工作坊模式進行新型態議題研究與訓練。
  • 強調應宣導如何在不幸蒙受損失後,學習承擔與應對損失,而非僅宣導不要被騙。
  • 呼籲台灣嚴重欠缺系統性法律規範處理新興議題,建議立法院制定數位資產或數位市場相關法律,以明確各主管機關定位與運作。
  • 建議在研究環境上促進台灣學者與國際學者合作,透過研究案共同承接、共同聘任國外教授,引入新的視野與知識。

林宜養 奇岩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分享企業界在推廣數位貨幣與NFT時遇到的困難,希望政府或學者與優質企業整合,推出標竿產品引導消費者。
  • 以寶來金融集團推廣選擇權市場為例,強調需舉辦大量、非片段式的說明會來普及金融素養。
  • 指出目前業者推廣創新產品仍處於摸索階段,且相關法令與環境尚未完備。
  • 強調提升台灣消費者金融素養與普及的重要性,認為這是大趨勢,未來海洋碳權等也將用到數位貨幣與新金融產品。
  • 表示企業界有實體產品,但缺乏虛擬與優良的教育平台來支持數位金融創新。

陳秋欽 竟好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 以國際獅子會及中小企業身份分享校園反虛擬詐騙經驗,指出年輕世代(G世代)缺乏社會經驗,易受騙。
  • 說明FTX破產導致台灣30萬人受害、損失150億元,G世代佔大宗,因其在辨識詐騙方面「非常白癡」。
  • 呼籲政府統合學界與公益社團,建立具充分能力與經費的機制,加速反詐騙工作,認為其急迫性不亞於校園毒品問題。
  • 指出目前以社團身份深入校園推廣反詐騙講座遇到層級隔閡,希望透過公聽會由教育部門推廣至學校所有科系。

林建中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 指出FTX破產事件造成巨額損失,從320億美元縮減至7.4億美元,百分之九十幾的資金消失。
  • 說明美國SEC與聯邦檢察官已對FTX負責人提起8項刑事起訴,包括電信詐欺、證券詐欺、期貨詐欺、違反洗錢交易等。
  • 分析FTX問題源於機構內部控制極差,未經稽核,用戶資金去向不明,強調強化財務監管及接受準金融機構監管的必要性。
  • 指出SEC對加密貨幣監管態度趨於明確,除兩大交易平台外,其他多視為證券商,適用證券詐欺法規。
  • 提醒金管會與法務部,此類問題未來應會加速出現,需強化規管與監管路徑。

鄭光泰 幣託科技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執行長

  • 說明台灣交易所業務態樣不多,多為現貨交易,早期以科普比特幣和區塊鏈知識為主。
  • 指出近年數位貨幣投資者多受境外交易所高利率吸引,將資金轉移至海外平台(如幣安、FTX)。
  • 解釋FTX破產原因為其龐大衍生性商品交易需要對手盤,導致Alameda動用用戶資產。
  • 觀察到海外詐騙日益增多,外匯平台與虛擬貨幣交易已深入校園,投資年輕化,學生自認不會受騙。
  • 認為政府在教育宣導上有所努力,但用戶常因相信自身判斷而對宣導無動於衷。
  • 指出詐騙上財務控制效率不足,財損對當事人傷害大,需有效控制。
  • 建議與機關合作,透過串聯信用或識別化用戶交易資訊,提升財務控制效率,打擊詐騙集團的成本環節。

張于庭 畢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長

  • 分析FTX吸引用戶的原因:高額廣告與明星代言、提供穩定收益、低廉手續費、便捷的法幣入金管道及龐大交易量,營造「大到不會倒」的信任感。
  • 指出區塊鏈本是去中心化產品,但交易所將其中心化,FTX事件後用戶可能轉向去中心化交易模式。
  • 說明台灣加密貨幣用戶習慣將85%至90%資金轉移至海外交易所(幣安為首,其次為FTX)。
  • 指出交易所常見詐騙型態為人頭、投資詐騙及假OTC(場外交易)。
  • 說明人頭詐騙是交易所最大宗問題,詐騙集團提供回扣吸引人頭換錢,繞過法幣限制。
  • 指出假OTC盛行因詐騙者不願通過交易所嚴謹的KYC流程,尋求場外交易。
  • 建議希望有更多資源協助區分好壞客戶,透過篩選客戶有效降低人頭與詐騙情況。

劉奕昇 靜宜大學犯罪防治碩士學位學程教授

  • 指出台灣最寶貴資產是人才,在數位發展時代,需討論如何讓年輕世代有競爭力並回饋長輩。
  • 強調數位發展關鍵字不斷改變,教育不能只專注單一面向,需持續演進。
  • 指出年輕世代知識來源多元(Youtube、Google等),老師需以更開放的心情帶領學生協作、引導、討論。
  • 強調反詐騙、反洗錢目標上,幫助弱勢非常重要,政府應服務弱勢團體,幫助其數位賦能。
  • 鼓勵政府注重偏鄉與經濟弱勢者的數位教育,讓他們在數位經濟競爭中具備能力。

相關後續

  • 責成教育部鼓勵大專院校開設元宇宙、數位資產、金融科技等相關通識與專業課程及學程,協助學生建立正確觀念與專業技能,並研擬可行方案,適時給予經費補助。
  • 由教育部、數發部、金管會等政府機關指導,委由院校或相關機構辦理數位反資產詐騙或反洗錢的寒暑假短期課程、國際論壇講座等,促進與國際學者專家交流,完善元宇宙生態系。
  • 委員會應於公聽會終結後10日內,依出席者所提供之正、反意見提出公聽會報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作為審查特定議案之參考。
  • 所有發言意見及書面資料將綜合歸納彙編成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所有出席與會貴賓。

原始資料

公報
1120701
卷/期/冊
112/7/1
發布日期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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