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公路總局與國道基金112年度預算:聚焦交通安全、電動車與道路品質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2-15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2年度預算,討論重點涵蓋歲入歲出、交通安全、電動大客車推廣、無障礙環境、道路養護品質、以及汽燃費徵收等議題。委員們提出多項預算凍結、刪減與改進建議,行政單位則就政策規劃、執行困境與未來方向進行回應。會議最終通過多項預算調整與決議,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公路總局的歲入歲出預算,特別關注交通安全改善、電動大客車推廣政策與其安全性、無障礙乘車環境的建置與執行效率,以及公路養護與監理業務的品質與廉政問題。
- 會議亦討論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的執行進度、物價波動影響,以及自行車道規劃與安全提升等面向。
相關爭議
- 罰金預算增加與交通安全改善:李昆澤委員質疑公路總局大幅增加罰金預算,認為單靠罰款不足以改善交通秩序,應建立量化指標減少事故;公路總局解釋主因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法後,未投保者罰鍰增加,並承諾將從教育、工程、執法等多面向改善。
- 公路總局風紀問題與防弊機制:魯明哲委員及劉世芳委員指出中和、中壢工務段爆發索賄等風紀問題,質疑人員輪調與管理機制不足;公路總局承諾將加強檢討程序、複式督導、輪調及廉政宣導,並將電子化上網公開作為防弊措施。
- 電動大客車推廣與安全疑慮:李昆澤委員及劉世芳委員關切電動大客車電池起火致災風險高、滅火難度大,要求提出具體安全規劃;公路總局表示已要求業者檢附安全計畫書,並將持續關注電池安全性,同時交通部次長提及將推動低地板電動中巴。
- 柴油大客車補助與淨零碳排政策:陳素月委員質疑政府推動淨零碳排卻仍補助柴油大客車,與政策目標背離;公路總局回應已逐年降低燃油大客車補助,並自112年起市區公車不再補助燃油車。
- 無障礙乘車環境執行率低:林俊憲委員及劉世芳委員指出無障礙公車執行率低、成長緩慢,特別是二線城市候車環境不佳;公路總局表示自111年起公運計畫僅補助無障礙車輛,並將盤點二線城市候車環境進行改善。
- 公路建設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率:李昆澤委員指出公路新建及改善計畫常有工期展延、流標問題,質疑預算編列不夠謹慎;公路總局表示預算增加因應工程需求,並受物價波動影響,希望委員支持。
- 省道快速公路品質不佳:蔡易餘委員及魯明哲委員反映台61線及台66線路面品質不佳,行駛不舒適,且交通事故頻繁,要求公路總局重視並改善;公路總局表示將調整經費優先增設交控設備,並已針對台66線坑洞進行重鋪。
立法委員發言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對公路總局中和、中壢工務段爆發的風紀問題表示憂心,建議透過教育訓練、法制強化及輪調機制防範,並應利用資訊系統管理異常行為。
- 質疑公路總局對「大客車」的定義,認為應與時俱進,不應僅以九人座以上籠統稱之。
- 批評台61線及台66線等快速道路的路面品質不佳,與民眾對高速公路的期待有落差,要求公路總局重視並改善。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建議公路總局將防弊機制透明化,透過電子化上網公告減少弊端發生。
- 強調無障礙乘車環境應考量二線城市及偏鄉的實際需求,不應僅限於輪椅族,且需提供遮風避雨的候車亭。
- 質疑電動大客車獎補助條件,擔心只利於業者而非真正提升載客率或符合交通平權,建議推動中小型電動車輛以符合偏鄉需求。
- 提醒電動車火災救援困難,建議消防單位應配備化學藥劑等,並將醫療應變納入考量。
- 要求公路總局與高雄市政府確認橋頭科學園區聯外道路用地取得方式,避免後續追加預算問題。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公路總局112年度罰金預算大幅增加,認為單靠罰款不足以改善交通秩序,要求建立數據化模型及量化指標以減少車禍及違規。
- 關切電動大客車電池起火致災的嚴重性及滅火難度,要求申請補助者提出具體安全規劃計畫,並納入災後防救因應。
- 指出自行車事故傷亡人數持續上升,批評自行車道規劃、分類、號誌標誌模糊不清,造成路權混淆,要求提出有效降低事故的量化指標與書面報告。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質疑公路總局在推動淨零碳排政策下仍編列經費補助柴油大客車,建議檢討相關補助政策。
- 關心偏鄉客運虧損導致班次減少或路線停駛,建議將幸福巴士、幸福小黃等小型車輛補助列為重點,並輔導地方客運業者改用小型車輛。
- 指出台61線西部濱海快速公路交通事故頻傳,交控設備遠少於國道,且沿線常遭棄置廢棄土,建議增設交控設施以改善交通安全及嚇阻不法。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無障礙公車預算執行率低,無障礙空間公車占比成長緩慢,要求提出執行效率改善報告。
- 指出電動公車推動進度未達標,特別是六個縣市完全沒有電動公車,要求交通部提出執行效率改善書面報告。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建議公路總局參考高雄市的「公車式小黃」模式,以更少經費發揮更高效率,取代部分營運虧損補助。
- 指出汽車客運及國道公路客運的無障礙車輛比率仍低,應有改善空間,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指出台61線雲林、嘉義段因起大霧常發生重大車禍,建議利用先進儀器預防,並加強超速監測系統。
- 批評台61線路面品質不佳,行駛高低起伏不舒適,應予調整改善。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詢問台9線花東縱谷景觀大道拓寬工程進度,特別是池上大橋部分。
- 強調台9線拓寬涉及民宅拆遷,要求公路總局應更謹慎、有耐心處理,並評估縮減路寬的可能性。
- 質疑科技執法作為交通維護手段的適當性,引用專家說法,要求交通部說明政策立場。
相關人員回應
陳文瑞 公路總局局長
- 說明112年度罰金增加主因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法,針對未投保強制險者加強處罰,非交通違規罰鍰增加。
- 承諾將檢討廉政個案發生原因,加強程序檢核、複式督導及輪調機制,並將發包資訊公開。
- 表示已要求電動大客車業者提出電池火災防治安全計畫,並將持續關心電池安全性。
- 說明幸福巴士、幸福小黃已推動至149個鄉鎮市,將輔導彰化等偏鄉地區客運業者改用小型車輛。
- 指出燃油大客車補助已逐年降低,並自112年起市區公車不再補助燃油車,以達成2030公車全面電動化目標。
- 說明無障礙車輛推廣進度,市區低地板公車比率提高,公運計畫自111年起僅補助無障礙車輛。
- 回應有關台61線交控設備不足問題,已提計畫提升交控,並將在既有經費中調整增設必要設備。
- 承諾會與台東縣政府拜會協調台9線拓寬的拆遷問題,並將加強自行車道安全設施。
- 說明台66線坑洞問題已幾乎全面重鋪,並另提專案計畫改善省道品質。
陳彥伯 交通部次長
- 承認道路交通安全問題受廣泛討論,交通部及行政院已積極調整,訂定每年事故下降5%的目標。
- 表示交通部將持續關注汽燃費財源穩健性,並研究電動車徵收道路使用費的方案,預計未來幾年內提出。
- 解釋電動大客車依都市型態有9米及12米車款,並與業者討論推出低地板電動中巴以滿足不同地區需求。
- 說明低地板車輛推動策略從市區開始,因其適合頻繁上下車,而長途或山區路線不適宜,待低地板中巴推出後可望改善。
林福山 路政司司長
- 說明電動車電池均需通過聯合國安全法規檢測,並要求業者提供電池充電注意事項及火災防範規範,資料將提供給消防單位。
- 表示目前電動車輛暫時免徵汽燃費,但關稅、貨物稅仍照徵,待電動車數量增加至一定比例後會適時檢討徵收方式。
趙興華 高速公路局局長
- 同意林俊憲委員提案,國道基金通行費收入增列1億元。
- 同意劉世芳委員提案,汽燃費收入增列5,000萬元。
- 說明國道事故量與交通量呈正成長,但A1事故(死亡人數)較去年減少。
- 解釋林口、五股交流道匝道工程流標主因是營建物價上漲,但五股已發包,林口預計月底發包。
- 說明國道4號全線通車後,事故處理班及相關維護費用需增列,將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 表示ETC創意競賽旨在透過學界、業界創意改善交通管理,如旅行時間預測,每年主題不同。
- 說明國道基金若無新增建設,220億元足夠永續經營,但若有新道路建設則需再增加費用。
- 回應電動車在長隧道起火的應變措施,表示已與消防單位因應,並配備防火毯,SOP第一步是救人。
- 說明公路法第27條明定汽燃費用途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且特別預算撥補國道基金後,其衍生的收入將歸基金所有。
戴群芳 主計總處科長
- 說明特別預算撥給國道基金是採現金增資方式,成為基金資產,後續衍生收入歸國道基金所有,並由交通委員會做決算報告。
- 指出民航基金與公務預算撥補情況不同,其收入先認應收款,後續再撥補。
相關後續
- 公路總局歲入部分:服務費增列3,000萬元,其他雜項收入增列200萬元。
- 公路總局歲出「一般行政」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歲出「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刪減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凍結10%,提供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歲出「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刪減3,000萬元,凍結10%,科目自行調整,提供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路總局歲出「一般建築及設備」第62案凍結10%,3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63案改主決議。
- 公路總局預算審查通過多項決議案,部分經文字修正或調整報告期限(如「兩周」改「一個月」,「一個月」改「三個月」)。
- 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審查完畢。
討論事項二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的歲入與業務成本,討論國道通行費收入預估、汽燃費徵收政策及其對道路養護財源的影響,以及國道事故防治與邊坡安全檢測等議題。
- 會議亦關注國道基金的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執行效率、自償率問題,以及電動車輛對汽燃費收入的衝擊與未來徵收機制規劃。
相關爭議
- 國道通行費收入預估保守:林俊憲委員認為疫情後國道車流量將增長,預算編列保守,建議增列通行費收入;高公局同意調整增列1億元。
- 電動車免徵汽燃費與道路養護財源:劉世芳委員及李昆澤委員質疑電動車免徵汽燃費將影響道路養護財源,要求交通部明確說明電動車徵收汽燃費的時程與機制;交通部次長表示將持續關注財源穩健性,並研究方案。
- 汽燃費名稱與用途:劉世芳委員建議改變汽燃費的「用途別」名稱,使其更符合環保及道路養護等多元支出,並詢問主計單位意見;主計總處說明公路法已明定其用途,且特別預算撥補後收入歸基金所有。
- 國道重大事故防治:蔡易餘委員及魯明哲委員關切國道重大事故頻繁發生,要求高公局加強防治,並說明事故處理機制;高公局表示將增設事故處理班,並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 國道建設工程進度與流標問題:李昆澤委員指出國道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部分工程進度不如預期且有流標狀況,質疑預算編列與執行不符;高公局承認有耽誤,並同意調整預算科目。
- 電動車火災應變與醫療救助:劉世芳委員強調電動車火災救援困難,人命救助為首要,要求將衛福部納入研商,並將緊急應變醫療SOP納入報告;高公局表示SOP第一步是救人,並將請道安會協助處理。
立法委員發言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認為疫情後國道車流量預期增長,國道基金通行費收入預算編列保守,建議增列1億元。
- 指出汽燃費改革一拖再拖,電動車雖免徵燃油費但仍使用道路,應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徵收道路養護費。
- 關切汽燃費收入長期規劃,預期電動車增多將導致收入下降,衝擊地方政府道路養護費用,要求交通部提出長遠規劃。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建議國道基金歲入增列5,000萬元。
- 質疑電動車免徵汽燃費,但仍使用道路,關切其對國家稅賦及道路養護財源的影響,要求交通部明確說明「暫時免徵」的期限。
- 關切電動車火災救援困難,強調人命救助為首要,建議研商時將衛福部及緊急應變醫療SOP納入。
- 質疑國道基金自償性建設計畫缺乏相對應收入,要求主計單位說明特別預算撥補與基金收入的關係,並建議凍結預算以釐清狀況。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道事故件數與死傷人數逐年成長,要求高公局說明原因及防治措施。
- 質疑國道基金「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僅為鋪設光纖,建議應將更多預算用於改善快速道路等基本功。
- 強調向人民收費是嚴肅之事,要求交通部明確說明國道基金常續經營所需經費的計算公式。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道基金郵電費預算編列與決算執行不符,且現今多採電子郵件通知,建議刪減200萬元郵費以撙節開支。
- 指出國道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發包進度不如預期且流標,預算執行大有問題,提案刪減5億元。
- 要求交通部明確說明電動車何時啟動道路維護費用徵收機制,並就隨油徵收、隨里程徵收等方案,向社會大眾說明計算公式及可能問題。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關切台82線東石段高架轉平面路段事故頻繁,希望高公局注意並加強防範。
相關人員回應
趙興華 高速公路局局長
- 同意國道基金通行費收入增列1億元,汽燃費收入增列5,000萬元。
- 說明國道事故量與交通量呈正成長,但A1事故(死亡人數)較去年減少,並與國道警察共同努力。
- 解釋林口、五股交流道匝道工程流標主因是營建物價上漲,但五股已發包,林口預計月底發包。
- 說明國道4號全線通車後,事故處理班及相關維護費用需增列,將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 同意李昆澤委員建議,郵電費刪減200萬元,並逐步推動電子郵件通知取代平信。
- 說明ETC創意競賽旨在藉學界、業界創意改善交通管理,如旅行時間預測,每年主題不同,獎金依成績發放。
- 表示若無新的道路建設,國道基金每年220億元足以永續經營,但若有新建設則需再增加費用,目前正評估中。
- 回應電動車火災應變,表示SOP第一步是救人,並已與消防單位因應,雪隧有購置防火毯,將持續評估強制作為。
- 說明國道基金自償率原核定78%,但行政院因國庫經費不足,22%撥補部分未給,高公局遵照辦理。
- 表示前瞻預算中高公局執行的光纜建設目前無收益,但未來收益將歸國道基金所有,預計3年後產生。
林福山 路政司司長
- 說明目前國產或進口電動車輛暫時免徵汽燃費,但關稅、貨物稅仍照徵,此為鼓勵電動車的誘因措施。
- 表示未來隨著電動車數量增加,會適時檢討汽燃費徵收方式,以確保道路養護財源穩健,但目前尚無明確時程。
陳彥伯 交通部次長
- 承認汽燃費議題在交通委員會多次討論,方向性已明確,其用意是道路使用費,需確保財源穩健。
- 表示交通部內部已開始研究2050淨零排放下汽燃費的調整方案,將持續關注財源穩健性,並在方案成熟後對外說明。
戴群芳 主計總處科長
- 說明特別預算撥給國道基金是採現金增資方式,成為基金資產,後續衍生的相關收入將歸國道基金所有,並由交通委員會做決算報告。
相關後續
- 國道基金歲入「服務收入」增列1,000萬元,並修正文字為「一個月專案報告改成三個月書面報告」。
- 國道基金歲入「通行費收入」增列1億元。
- 國道基金歲入「其他業務費用」第4案及第5案合併增列5,000萬元。
- 國道基金歲出「業務成本與費用」第7案、第8案合併凍結1億元,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道基金歲出「勞務成本」第9案改主決議。
- 國道基金歲出「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第10案至第13案統一凍結10%,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道基金歲出「郵電費」刪減200萬元。
- 國道基金歲出「專業服務費」第16案、第17案合併凍結200萬元,3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道基金歲出「材料及用品費」第18案刪減100萬元,凍結10%,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道基金歲出「管理及總務費用」第19案改主決議。
- 國道基金歲出「業務外費用」第20案凍結10%,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道基金歲出「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第21案至第29案統一刪減5億元,凍結5%,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道基金預算審查通過多項決議案,部分經文字修正或調整報告期限(如「一個月」改「六個月」)。
- 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非營業預算審查完畢。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20703
- 卷/期/冊
- 112/7/3
- 發布日期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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