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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文化部總預算案與教師法請願案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2-26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行政法人預算,主要針對預算編列、計畫執行成效、文化資產保存、產業發展及文化平權等議題提出多項決議與要求。會議亦審查葉方叡君所提教師法修正請願案,最終該請願案不成為議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行政法人112年度總預算進行審查,重點涵蓋各項文化政策推動、文化資產維護、藝文產業輔導、數位轉型、人才培育以及文化平權等面向的經費編列與執行效益。
  • 審查內容亦聚焦於各單位預算執行率、自籌財源能力、場館營運績效、資安管理、文化禮金政策規劃,以及如何提升台灣文化國際影響力等關鍵議題。

相關爭議

  • 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益:多項計畫預算大幅增加,但執行狀況、預期成果與效益說明不足,部分計畫執行率偏低,遭質疑浮編或成效不彰。
  • 文化資產保存與補償: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對於歷史建築土地所有權人補償不足,且古蹟修復匠師薪資偏低,影響人才投入與保存品質。
  • 藝文活動參與率與文化平權:藝FUN券及文化禮金政策消費過度集中特定行業與區域,未能有效擴大藝文人口或實現文化平權;傳統藝術參與率逐年下降。
  • 影視音產業發展與資安:TaiwanPlus平台APP下載數未達標,公視資安事件顯示管理鬆散,黃牛票亂象嚴重影響民眾購票權益。
  • 國家語言推廣與文化內容策進院營運:國家語言發展預算大幅增加但規劃與管考機制不明,文策院自籌財源比率低、投資績效不佳、資訊公開延遲且社群互動率偏低。
  • 場館營運與設施改善:部分藝文場館使用率未盡理想,硬體設施服務滿意度偏低,兒童友善設施設計不當,以及電影文物典藏空間溫濕度不足,修復與數位化進度緩慢。
  • 文化發展基金用途:文化發展基金預算有限,有委員擔憂經費可能被流用於公共媒體相關業務,排擠傳統工藝與美術購藏等設立目的。

立法委員發言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部多項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 關切文化發展基金預算有限,避免流用至公共媒體,排擠傳統工藝與美術購藏。
  • 要求國立臺灣美術館重新評估兒童友善廁所設計,確保兒童隱私權。
  • 質疑OPENTIX售票平台活躍會員數低於舊系統,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 關切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部分線上平台使用人次成長空間,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部多項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 關切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進度,要求文化資產局加速修法以維護利害關係人權益。
  • 質疑文化發展基金預算有限,應避免流用至公共媒體,排擠傳統工藝與美術購藏。
  • 要求文策院加速電影修復及數位化作業,完善保存國家珍貴電影文化資產。
  • 關切文策院國發基金投資案,要求持續掌握被投資事業經營狀況並精進諮詢輔導。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部多項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 要求文化部針對監察院對公視資安事件的糾正,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文化部積極協調故宮與文化部共組購藏基金,並於3個月內提出規劃方向與困境報告。
  • 要求文化部針對TaiwanPlus經營績效,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式及期程書面報告。
  • 建議文化部儘早推動公共電視法修法,以確保公廣集團資源彈性,並提出文化發展基金財源修法,於4個月內提出修法方向及期程報告。
  • 要求文化部研議黃牛票專法,降低黃牛對民眾參與活動的影響,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檢討藝FUN券常態化後的困境,於3個月內提出更妥善的政策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發展基金訂定藝術作品購藏或徵集法規,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部多項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 要求文化部協調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契約範本上架文藝工作者契約範本專區,保障自由接案文字工作者權益。
  • 要求文化部評估台中市合適舉辦「四金」頒獎典禮場館,並考量將系列活動移師台中舉辦,以落實文化平權。
  • 要求文化部於5個月內提出台中流行音樂中心建設評估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針對金鐘獎頒獎典禮改革超時及獎項資格爭議,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評估擴大臨時托育服務對象資格,並提供未滿3人開辦的加收費用選項,於112年1月31日前提出評估報告。
  • 要求文策院盤點各項計畫內容,提出提升自主財源目標與期程書面報告。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部多項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 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就文化資產永續財源機制研議結果提出書面報告,以維護所有權人權益並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 建議文化部研議我國推行文化遺產樂透之可行性,為古蹟維管增募經費,並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研議文化禮金之消費引導措施,避免消費集中,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積極協調與國立故宮博物院之間購藏基金成立之可能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考量黃牛亂象,邀集相關部會討論未來修法方向,研議「黃牛票專法」,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定期啟動國家語言調查,檢視並追蹤語言瀕危狀況,於3個月內提出規劃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督促所轄財團法人廣拓財源,提升自籌能力,改善營運績效,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針對提升古蹟修復傳統匠師整體薪資水平進行評估與長期規劃,並研議修復前與當地民眾溝通協調模式,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應就「文化資產保存法」或其相關子法訂定關於古物損毀公開、通報規範,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部多項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 要求文化部應積極向售票業者宣導優化身心障礙者線上購票系統政策,並主動瞭解業者介接狀況,提出執行狀況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偕同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積極辦理「臺灣之音廣播園區」之修復建置、土地返還撥用及相關規劃,以保存珍貴歷史地景。
  • 要求文化部定期公布文化資產修復工程品質查核結果,並就台南火車站和鹿港龍山寺彩繪修復案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運用「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資源,協助表演藝術團體合法蒐集、分析及運用消費者數據。
  • 要求文化部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儘速送至立法院審議,幫助文創事業引進資金、促進產業發展。
  • 要求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針對水下文化資產專業人才培育,應採隨案養才方式,協助補足工作經歷缺口並取得資格,加強產官學合作。
  • 要求文化內容策進院針對國發基金投資案,持續掌握被投資事業經營狀況,精進諮詢輔導及投資評估審議工作,並依規定即時公開資訊。

范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部多項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 要求文化部要求OPENTIX平台改善現有數據分析服務或直接提供觀眾數據給藝文團體,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國家人權博物館檢討現有展示文物保護措施,並訂定施工時文物保護SOP,確保展出文物安全無虞。
  • 針對不義遺址的保存與法制化,建議文化部研議另訂專法或適用文資法,並擴大與促進轉型正義基金合作,凝聚保存共識。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家人權博物館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考量現行黃牛亂象,邀集相關部會具體討論未來修法方向,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研議相關措施,鼓勵平台端使用購票實名制等機制,以杜絕黃牛購票,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研議臺灣台語口譯整體發展措施,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針對鼓勵臺灣台語幼兒書籍創作之相關措施進行研議,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持續強化「勞檢機構」與「協拍單位」間對影視職安的橫向溝通,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部多項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 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文化資產永續財源機制之研議結果書面報告,以維護所有權人權益及文化資產保存。
  • 要求文化部應及早規劃因應防疫及提升營運效益之策略,以促進興建場館之典藏及設施使用效益,並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 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善典藏保存空間之具體作為書面報告,並訂出具體時程積極辦理,避免影像嚴重壞損。
  • 要求文化部應持續與教育部跨部會合作推廣文化體驗教育計畫,提升國高中參與率及上傳課程媒合率,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儘速與臺北市政府協商完成空總都市計畫變更,促進資產運用效益。
  • 要求文化部與數位發展部確認「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及「數位科技及文化創新應用研究計畫」權責分工,避免預算重複編列,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就「文化數據平台系統開發」計畫工作內容及效益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策院加速電影修復及數位化作業計畫,俾完善保存國家珍貴電影文化資產。
  • 要求文策院加速辦理國家文化記憶庫典藏文物之權利盤點,並研議取得授權開放民眾使用之可行性,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部多項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 要求文化部應加強藝術銀行計畫出租成效,以增進計畫執行績效。
  • 要求文化部應積極與外交部協調,爭取將參與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列為重點推動方向。
  • 要求文化部應善用文化會報跨部會平台,積極爭取政府預算挹注文化發展基金。
  • 要求文化部透過「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保存推廣我國傳統飲食文化,並研究國際經驗。
  • 要求文化部積極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跨部會合作,協調「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新增相關法條,作為OTT-TV平台課稅或規費的法源。
  • 要求文化部儘速規劃辦理重啟文化科技論壇、核定文化科技施政綱領,並積極提出亮點科技計畫,爭取科技預算。
  • 要求文化部於「博物館政策白皮書」納入防災專章,協助博物館健全發展,借鏡俄烏戰爭經驗。
  • 要求文化部儘速完成「博物館政策白皮書」之訂定,完善組織體系,協助博物館發展。
  • 要求文化部盤點法規,研議將群眾募資作為轄下博物館「替代性財務工具」可行性,參考法國羅浮宮經驗。
  • 要求文化部對於博物館淨零排放計畫執行規劃,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納入碳排盤查及實際減碳措施。
  • 要求文化部持續推動「臺灣建築博物館」建置計畫,回應民間期待。
  • 要求文化部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儘速送至立法院審議,幫助文創事業引進資金、促進產業發展。
  • 要求文化部應比照工業技術研究院經驗,由文策院挑選融資案件進行無形資產評價示範,打造文化產業資金配套機制。
  • 要求文化部就執行成效檢討文化禮金政策,並研議年紀向下延伸、一年一次及擴大弱勢族群發放之可行性,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研議數位藝術拍賣發展之政策做法,配合NFT主管機關啟動相關研究。
  • 要求文化部與教育部合作提升各地方政府選擇藝文體驗教育,鼓勵藝文單位辦理國高中藝文體驗內容及課程,持續支持文化體驗教育計畫。
  • 要求文化部積極爭取行政支持,以「南側古蹟保存區、北側文教用地、免回饋」之都市計畫變更方案,賡續與臺北市政府協商,儘速完成空總都市計畫變更。
  • 針對不義遺址的保存與法制化,建議文化部研議另訂專法或適用文資法,並擴大與促進轉型正義基金合作,凝聚保存共識。
  • 要求文化部督導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加強行銷推廣TaiwanPlus平台,持續提升平台觸及人次與APP下載數,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應積極與勞動部跨部會合作,以提升文化參與率,針對職工福利金動支範圍提出說明。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部多項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 要求文化部督促文策院訂定社群平台目標並提升宣傳效益。
  • 要求文化部督促TaiwanPlus平台訂定短期與長期規劃,以順利達成目標,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積極研擬電視內容海外銷售市場,拓展非華語世界的收入來源,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6個月內完成古物毀損公開機制與相關配套措施之訂定,以預防古物損毀情事發生。
  • 要求文化部正視出版品營業額連連衰退問題,積極訂定相關推廣方案,並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積極推廣本土漫畫出版品,並致力推廣臺灣漫畫進入國際,提出提升臺灣漫畫國際能見度之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會同相關部會,針對串流平台之字幕、翻譯及配音內容,如何應用我國慣用之用語及詞彙,並避免使用中國用語,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方案。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部多項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 要求文化部彙整揭露各機關編列整體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預算明細,俾利瞭解預算全貌。
  • 要求文化部研謀改善電影文物保存空間,並訂定具體時程積極辦理,避免文物劣化,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部於單位預算書及官網揭露性別預算資訊,以利立法院審議及外界瞭解性別平等推動之資源投入與執行情形。
  • 要求文化部應先行建立淨零減碳指引,並妥訂補助標準及淨零規範,以收實質減碳之效。
  • 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本土語言活動推廣效能」之書面報告。
  • 要求文化發展基金應訂定藝術品徵集收購標準與程序,避免標準不一,並提出書面報告。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參照教育部以「工作坊」形式推動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工作,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文化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郭美娟 主任秘書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無相關發言紀錄

彭俊亨 董事長 文化內容策進院

無相關發言紀錄

藍祖蔚 董事長 國家電影及影視文化中心

無相關發言紀錄

翁燕雪 專門委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無相關發言紀錄

謝閔傑 科長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文化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照列,歲出預算部分,文化部原列預算減列600萬元,改列為132億8,759萬2千元,其餘照列。
  • 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及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部分項目照列。
  • 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審查完竣。
  • 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並要求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國家人權博物館等單位,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多項提案要求文化部及所屬機關就特定議題(如文化資產保存修法、藝文產業輔導、場館營運、文化禮金政策、國家語言推廣、資安管理等)於1個月至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或改善方案。
  • 部分提案要求文化部加速與地方政府、跨部會協調,以解決都市計畫變更、產業發展困境等問題。
  • 「文化資產公告中的指定理由具威權崇仰意涵」及「不義遺址保存與法制化」兩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全部審查結果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鄭召集委員正鈐出席說明。

討論事項二

審查葉方叡君所提教師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建請將學生代表納入教師評審委員會成員請願案 (請願案1)

核心議題

  • 本案核心議題為是否將學生代表納入教師評審委員會(教評會)成員,以提升學生參與權益,同時需考量教評會執掌涉及教師工作權益及案件機敏性。
  • 主要討論點在於平衡學生參與權與教師權益保障,並尋求各方團體的共識。

相關爭議

  • 學生代表納入教評會的適宜性:教育部指出教評會執掌多涉及教師工作權益事項,部分案件性質具高度機敏性,因此未取得各方團體共識。
  • 各方團體意見不一:教育部雖委託評估並召開多次會議,邀請兒權小組委員、家長團體、校長協會、教師會、人本基金會及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參與討論,但未能達成共識。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劉孟奇 次長 教育部

  • 教育部已於111年5月19日函覆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並副知請願人。
  • 本案因教師評審委員會執掌多涉及教師工作權益事項,部分案件性質具高度機敏性,已委託國立成功大學進行評估並召開多次會議,邀請相關團體討論,惟未取得共識。
  • 經111年4月29日行政院兒權小組第四屆第5次會議決議,請本部賡續與相關團體溝通與討論作法。
  • 經111年10月14日會議獲致與會代表初步共識,建議教評會審議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事項時,得視需要邀請學生代表列席提供意見。
  • 本項建議將提至行政院兒權小組12月28日開會時進行報告。

相關後續

  • 該請願案不成為議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
  • 請願資料併卷存查,於審查相關法案時提供委員參考。

原始資料

公報
1121302
卷/期/冊
112/13/2
發布日期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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