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聚焦地熱、廢棄物能源化、光電與風電挑戰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2-28
LawTrace 法律歷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及多位委員所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核心議題涵蓋地熱發展法規釐清、廢棄物轉固體再生燃料獎勵、新建建築屋頂設置太陽光電、離岸風電範圍擴大及小水力發電定義放寬。會議中,委員們就地熱探勘、原住民權益、離島優惠、光電設置亂象、浮式風機本土化、陸域風機管制及超徵稅款還稅於民等議題提出質詢,經濟部部長及相關官員進行回應。多項議題尚待跨部會協商與細部規劃,並將於隔日繼續逐條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多項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旨在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以解決能源轉型所面臨的國土使用、行政程序等問題,並建構更友善的再生能源發展環境,以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
- 主要討論點包括:地熱能的探勘與開發規範、一般廢棄物與事業廢棄物製成固體再生燃料的熱利用獎勵、新建增建改建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義務、離岸風電設置範圍擴大、小水力發電定義放寬及生質能電廠設置限制鬆綁。
相關爭議
- 地熱開發與原住民共榮:民眾黨吳欣盈委員主張地熱專章應參考溫泉法納入原住民經濟及文化產業共榮機制與資源利用費,行政院版本雖納入諮商同意,但對共榮機制未有明確規範。
- 固體再生燃料獎勵:楊瓊瓔委員與蘇巧慧委員主張應在條文中明確將廢棄物製固體再生燃料的熱利用列為獎勵範圍,以利執行;經濟部原則同意但傾向納入「其他」範疇。
- 新建建築屋頂太陽光電空白授權:邱顯智委員質疑行政院版本第12條之1條文採空白授權,缺乏明確目標、建築面積門檻、類型、時間基準、最小覆蓋面積、裝置容量、抽查機制及罰則等細部規範。
- 離岸風電範圍擴大與管轄權:呂玉玲委員關切刪除離岸風電領海限制後,12海里以外海域的管轄權劃分及配套措施,並擔憂浮動式風機技術可能導致國內供應鏈打掉重練。
- 生質能電廠農地設置:邱議瑩委員質疑燃燒型生質能電廠回歸土地使用管制後,農地是否能設置電廠,並指出需跨部會協商細節。
- 陸域風機管制距離:邱志偉委員質疑環保署將陸域風機與住家距離從250公尺擴大至500公尺的管制,認為缺乏科學依據且影響業者生存。
- 超徵稅款還稅於民:多位委員(陳明文、楊瓊瓔、賴瑞隆、江啟臣、呂玉玲)主張應將超徵稅款發現金給全民,以刺激內需、減輕民生負擔;經濟部長王美花則強調錢應花在刀口上,優先支撐產業與就業。
立法委員發言
吳欣盈 立法委員
- 主張再生能源應多樣化,大力推動穩定的地熱發電,並指出台灣曾是地熱電廠先進國但現已落後。
- 強調地熱發展需兼顧公民權益及環保意識,建議參考溫泉法徵收地熱資源利用費,納入地熱發展基金,優先由當地部落、社區申請,協助創業發展觀光產業。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將「一般廢棄物、事業廢棄物或農業廢棄物經處理後製造為燃料者」明定為再生能源,並列入獎勵補助範圍,以促進2050淨零碳排目標。
- 認為明確條文有助於公務人員執行及廠商了解,並可解決台灣掩埋場不足及廢棄物處理費高漲問題。
- 主張超徵稅款應還稅於民,以現金方式發放,讓人民好過年。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3條,將廢棄物製成的固體再生燃料(SRF)熱利用納入獎勵範圍。
- 指出事業廢棄物去化量能不足,高熱值廢棄物經處理後可成為高利用價值的SRF,用於發電或替代工業鍋爐燃料,但目前缺乏獎勵措施。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地熱探勘、開發申請、審核期限、中央與地方權限等相關法規,並明定罰則,以釐清法令適用、注重環保、給予獎勵並保障永續。
- 提醒經濟部應重視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循環經濟,並要求簡化對中小企業傳產的扶植補助措施,提高基本工資補助金額,以應對景氣急凍對中南部員工收入的影響。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建議離島地區再生能源發展應比照原住民族地區,享有基金補助、提高躉購費率及補助等措施。
- 強調離島地區以獨立電網為主,發展綠能有助於多元能源取得及促進觀光產業發展。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七股地區光電開發過度,要求經濟部保留台61線以西的養殖專區及生態區,不再推動光電開發。
- 關切「饋線蟑螂」問題,要求台電提供執行狀況報告,確保1年未開發的饋線能收回,避免阻礙綠電發展。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針對浮式風機發展提出四項建議:立即成立國家隊主導產業鏈規劃、將浮式風機納入離岸風電「產業關聯政策執行方案」、提升實驗機組容量至10MW以上並提供資源支持、加速推動驗證場域配套及示範場域規劃。
- 指出台灣離岸風電本土化進程緩慢,浮式風機應借鑑經驗,運用台灣船舶設計與製造優勢,發展本土化設計與產業鏈。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強力回擊關於台灣風機成本高於越南的謠言,澄清兩者環境、技術、規模差異導致無法比較。
- 質詢燃燒型生質能電廠鬆綁工業區限制後,農地設置電廠的可能性及與農委會協商細節。
- 建議簡化屋頂型光電申請流程,並同步推動家戶儲能設備設置,以提升能源自主性及減緩電費成本。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再生能源發展落後,尤其地熱在原住民族地區探勘進度緩慢,要求地調所或中油優先探勘南投地區。
- 強調地熱開發應補辦原住民知情同意權,並質疑台糖土地光電開發案未經諮商同意的合理性。
- 指出大同鄉小水力發電案卡在國產署「公辦公營」規定,建議協調改為委託經營以利推動。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主張超徵稅款應還稅於民,以發現金1萬元方式刺激內需,因應2023年經濟下行挑戰。
- 質疑再生能源(光電、風電)2025年目標難達成,且天然氣接收站進度落後恐導致新機組無氣可燒。
- 關切台灣儲能設備不足問題,要求經濟部與台電盤點檢討時程及前瞻規劃。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反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太陽能屋頂)的空白授權,認為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 要求經濟部與內政部明確說明參考德國柏林法案後,台灣太陽能屋頂法案的目標、建築面積門檻、類型、時間基準、最小覆蓋面積、裝置容量、例外豁免、抽查機制及罰則等細節。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提出小水力發電的未來目標與開發期程,並建議水利署與農水署在開發時應兼顧地景與生態。
- 建議評估將工業廢熱回收再利用核發為綠熱憑證的可行性。
- 關切雲林大型光電案場(友達公司)的地景規劃,要求能源局應有上位規劃,避免犧牲土地與破壞地景,並實現政府、業者、地方三贏。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支持超徵稅款還稅於民,建議部分以現金方式在過年前發放,部分補助弱勢及受創產業。
- 肯定再生能源發展成績,但要求經濟部加速浮動式風電示範計畫的公告與推動。
- 指出本次修法對2025年再生能源目標達成無直接關係,但對中長期淨零排放有助益。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刪除離岸風電領海限制的原因,要求經濟部超前部署12海里以外海域的管轄權劃分及配套措施。
- 擔憂浮動式風機技術將導致國內風電供應鏈打掉重練,要求經濟部輔導國內產業技術轉移。
- 關切2025年能源發電占比目標達成率,要求經濟部提供詳細資料,並強調不能把所有都押在天然氣。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在缺電危機、光電裝置量跳票等議題上是否存在撒謊、誤導、跳票、甩鍋等行為。
- 關切明年北部供電缺口、備轉容量率可能低於3%的危機,要求經濟部正視民間對缺電的擔憂。
- 強調水、電、工為產業所需,政府應確保供應無虞,避免短缺。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景氣對策信號已達藍燈,顯示景氣低迷,預測明年上半年更嚴峻,要求經濟部超前部署。
- 主張超徵稅款應發現金過好年,以體恤民眾,並質疑經濟部部長對此政策工具的支持度。
- 強調消費是經濟景氣重要一環,刺激國內消費有助於整體經濟復甦。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光電、離岸風電、陸域風機的推動進度,要求經濟部加強推動陸域風電,並達成1.2GW的目標。
- 質疑環保署將陸域風機與住家距離從250公尺擴大至500公尺的管制,認為缺乏科學依據且影響業者,要求經濟部協調環保署。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建議設立地熱專區,由政府統籌規劃饋線、土地取得、環社檢核及部落諮商同意,以加速地熱開發。
- 關切小水力發電條文僅修改定義,缺乏管理辦法,擔憂可能因發電目的增加不必要的建造物,建議授權子法訂定更細的管理辦法。
陳琬惠 立法委員
- 關切物價上漲(如麥當勞、肯德基價格漲幅高於基本薪資漲幅),要求經濟部提出方法減輕民眾負擔,例如提供平價專案或替代產品。
- 詢問部長對於地熱在台灣未來發展的目標,以及如何研擬多元獎勵策略以提高民間資本投入誘因。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指出監察院對離岸風電國產化提出糾正,質疑經濟部對國內產業環境和研發量能過於樂觀,要求務實評估。
- 關切太陽能光電模式應選擇德國或日本模式,並強調台灣日照差異大,子法應因地制宜具彈性,避免一體適用導致政策無法達標。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政府強制住宅屋頂安裝太陽能板後續的維護管理責任與費用,以及南北日照差異對效益的影響。
- 詢問嘉義養豬場太陽能設備故障導致豬隻觸電死亡的調查報告公布進度,並要求經濟部說明太陽能板光害問題。
- 建議擴大節能家電補助範圍至第二級產品,並推動節水產品補助,以加速汰換老舊設備,達到節能減碳效果。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協助社區協調公有土地作為公民電廠設置場域,並透過經費補助與躉購費率鼓勵社區投入。
- 建議參考國外經驗,在大型再生能源案場推動人民入股方式,增加公民參與。
- 關切離岸風電施工噪音對民眾及鯨豚的干擾與健康影響,要求能源局加強管理監督機制。
- 詢問能源局如何防範光電開發可能產生的暴力或犯罪行為,並要求經濟部重視水源區保護,避免輕易廢止。
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說明行政院版修法旨在解決能源轉型問題,建構再生能源友善環境,以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
- 回應太陽光電將規範新建增建改建建築物應設置一定容量,後續與內政部研商子法。
- 表示將刪除離岸風電「不超過領海範圍」限制,擴大設置空間,具體開發範圍將跨部會審查把關。
- 說明將修正小水力定義,鼓勵多元水利設施參與發電,並刪除燃燒型生質能電廠工業區限制,回歸土地使用法規。
- 強調新增地熱探勘、開發許可規範,納入中央地方聯合審查,要求落實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程序,並規範水權、尾水回注、與溫泉產業共榮。
- 澄清台灣風機成本高於越南,是因環境保護要求、海事工程困難度及風機體積效率等因素差異,無法直接比較。
- 表示經濟部正準備相關機制與計畫應對明年國際變數及產業挑戰,但發現金與顧好產業是不同議題。
- 承諾將研議浮式風機、綠電蟑螂、地熱探勘、太陽能屋頂細節、陸域風機管制、工業廢熱憑證、節能補助、節水產品等議題,並與相關部會協商。
游振偉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報告2022年太陽光電2.5GW目標將達成,過去未達標部分將在未來3年補齊,離岸風電因疫情進度稍有落後,明年將陸續完成。
- 說明陸域風機目標1.2GW,目前已設置六百多MW,將持續推動可行場域,並與環保署溝通管制距離問題。
- 表示能源局有補助方案協助社區或公民電廠設置,並透過躉購費率提供穩定財務收入。
- 回應離岸風電施工噪音問題,表示開發商監測報告送能源局,環保署會抽查。
- 說明光電相關暴力與犯罪問題,檢調單位正在調查,能源局會定期與公協會座談宣導。
- 針對太陽能屋頂罰則,表示未來會結合建築管理機制,在請照時把關。
陳清茂 內政部營建署簡任技正
- 說明內政部配合能源政策,將太陽能屋頂納入建築管理程序,已召開3次會議邀集專家學者討論。
- 表示正在評估建築面積門檻及建築類型,子法將規定建築物範圍,並將改建納入,時間會報行政院核定。
- 指出各國面積規範不同,內政部會考量台灣狀況,端出完整法案與各界溝通。
徐適華 台電公司副總經理
- 說明台電儲能設備整體規劃為1.5G,分為調頻、削峰填谷及光儲合一三大部分,目前持續推動中。
陳崇憲 經濟部能源局組長
- 說明嘉義養豬場太陽能設備故障事件,電機技師公會已出具調查報告給嘉義縣政府與業者,目前由業者與縣府協調利害關係人。
- 回應大同鄉小水力發電案,將與國有財產署協調,傾向以委託經營方式解決公辦公營限制。
相關後續
- 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詢答結束,將於明日上午9時繼續進行審查。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副知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部長承諾將針對浮式風機的四項建議、綠電蟑螂執行狀況、地熱專區可行性、工業廢熱綠熱憑證、陸域風機管制距離、太陽能屋頂法案細節、節能補助範圍、節水產品補助等議題進行研究、討論、規劃或提供報告,部分要求於1個月或2個月內書面回應。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21803
- 卷/期/冊
- 112/18/3
- 發布日期
- 2023-02-0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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