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商稅收超徵全民共享與疫後經濟韌性特別條例草案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23-02-20
立法院針對國民黨團及行政院所提之特別條例草案進行黨團協商,聚焦於稅收超徵之定義、普發現金金額與資格、財政紀律及預算分配等核心議題。朝野對部分條文如法案名稱、第二條與第六條達成共識並通過,但對於第一條、第三條、第五條及第七條因意見分歧而予以保留,交由院會處理。
討論事項一
研商國民黨黨團擬具「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特別條例草案」及行政院函請審議「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2案
核心議題
協商疫後特別條例之立法宗旨、普發現金發放金額與資格、勞健保及台電等潛藏負債撥補機制,以及特別預算編列之正當性與財政紀律。
相關爭議
- 普發現金金額與門檻:國民黨主張每人發放1萬元,時代力量主張應針對所得未達標準者進行排富,民進黨與民眾黨則支持普發現金6,000元不排富。
- 特別預算正當性與空白授權:時代力量質疑特別預算常態化並要求加入合理共享,國民黨與民眾黨反對行政院版本之空白授權。
- 預算撥補項目分配:各黨團對於勞保、健保、台電及公教退撫基金之撥補額度與項目存有不同意見。
立法委員發言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表示民進黨團已針對第三條進行修正,刪除外界疑慮之空白授權條款,並增列減輕就學貸款負擔及振興藝文產業等項目。
- 認為特別預算未超過公債法限制,且相關條例與預算編列均合法合憲。
- 說明針對普發現金與勞健保撥補等項目,民進黨團版本為最佳安排。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指出國民黨團較行政院版本更早提出普發現金條例,主張每人發放1萬元以減輕民眾生活壓力。
- 認同將挹注健保、勞保及台電改善財務納入修正動議,並感謝民進黨團善意回應刪除空白授權。
- 主張第一條立法宗旨及施行期限應配合修正動議做對應調整。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批評財政部稅收估算長期嚴重失準,反對特別預算常態化,並強調特別預算應優先照顧社會弱勢族群。
- 主張普發現金應設有排富門檻,反對雨露均霑。
- 反對在條例中特意排除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指出稅收超徵源自半導體等產業表現帶來的機會財,應審慎使用並優先處理國家債務與勞健保等潛藏負債。
- 支持透過普發現金與撥補勞健保財務缺口來回饋全民。
- 認為居住補助等政策若未能解決根本的高房價問題,將無法有效協助民眾。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強調特別條例必須具備急迫性與必要性,並將合理共享及保障弱勢納入第一條定錨。
- 肯定學貸負擔減輕方向,並建議將體育賽事等活動納入藝文產業振興的擴大範圍。
- 關切公教退撫基金亦面臨破產危機,要求相關部會說明具體的撥補計畫與時程。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質疑特別條例疊床架屋,主張應正本清源解決世代負擔與負債問題。
- 認為普發現金若要發揮效果應更聚焦於弱勢,且應將公共年金一視同仁納入撥補。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說明民進黨團已展現誠意修正條文及擴大說明欄,各版本皆有其合理性但前提不同。
- 認為第一條無需加入主觀的「合理」二字,建議保留爭議條文送院會表決。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強調時代力量主張合理共享的核心價值在於排富,未排富的分配並不合理。
- 要求經濟部說明台電虧損與能源購買撥補的細節,並關注南部缺水與空污降載問題。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關注普發現金發放資格認定之截止時間,建議與發放細節對齊。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肯定民進黨團願修正空白授權條款,並認為第一條立法意旨亦應配合修正以達成共識。
相關人員回應
朱澤民 主計長 行政院主計總處
- 說明預算無法跨計畫流用,預算編列多少就是多少,不會有挪用問題。
- 解釋稅收實徵數大於預算數是因為國際經濟情勢變化快速及半導體需求強勁,導致經濟成長率高於當初預估。
- 指出本特別條例適用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第四款之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莊翠雲 部長 財政部
- 說明籌編預算到實際執行有一年半至兩年的時間落差,國際經濟變動會影響估測值。
- 表示財政部已成立稅收估算專案小組,將邀請相關機關及專家學者參與,讓未來測算更接近事實。
花敬群 政務次長 內政部
- 說明房貸協助方案與租金補貼邏輯不同,是針對疫情期間經濟辛苦、支撐第一間房子的家戶提供一次性津貼補助。
龔明鑫 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說明普發現金部分因規模全國性且具時效性,透過公部門財團法人執行較為妥當,故於採購法中有相應排除規定。
- 表示針對成年禮金適用範圍是否擴大,將與相關部會進一步討論。
王美花 部長 經濟部
- 說明台電虧損主因係俄烏戰爭導致全球能源價格暴漲數倍,各國皆透過補助電力公司來穩定物價。
- 表示挹注台電有助於其經營及穩定供電,且在空污期間會儘量降載南部的燃煤機組。
相關後續
- 法案名稱、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達成共識通過。
- 第一條、第三條、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無共識予以保留,交由院會處理。
- 審查會附帶決議7項保留,送院會處理。
- 院會處理時進行廣泛討論,各黨團依比例推派代表發言,保留條文依序進行處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22101
- 卷/期/冊
- 112/21/1
- 發布日期
- 2023-03-14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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