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組織法及所屬機關組織法草案聯席審查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03-02
LawTrace 法律歷程:環境部組織法、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組織法、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組織法、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組織法、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組織法、國家環境研究院組織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聯席審查環境部及所屬機關組織法草案。會議聚焦新環境部職能範圍、碳費徵收與碳權交易機制、人員編制及跨部會協調等議題。委員們對組織改造的廣度、專業人才補充及廢棄物管理等提出質疑與建議,環保署長則就推動理念、實務困難及未來規劃進行回應。最終,所有討論事項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環境部組織法草案」及相關三級機關組織法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六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環境部及所屬三級機關組織法草案,核心議題聚焦於新環境部的職能範圍、與自然資源管理(水、土、林)的整合性、碳費及碳權交易平台的建立與運作,以及廢棄物管理與資源循環的策略。
- 同時,會議也關注新機構的人力編制、專業人才招募,以及如何有效進行跨部會協調以實現國家淨零排放目標。
相關爭議
- 新環境部職能範圍爭議:多位委員質疑新環境部版本未納入水利署、林務局、氣象局、國家公園等單位,認為其職能範圍縮小,僅為「原地膨脹」,恐難以實現事權統一與綜合治理。環保署長則解釋是因過去整合困難及現階段需優先應對氣候變遷等急迫議題。
- 碳費徵收與碳權交易時程及費率:委員們關注碳費徵收的確切時程(2024年)、費率(累進費率、每噸價格)、碳權交易平台成立進度,以及對中小企業的衝擊。環保署長表示2024年目標徵收,但費率需審議,碳交易平台與金管會協商中,並強調先向大戶徵收,中小企業衝擊較小。
- 氣候變遷署位階與跨部會協調能力:委員質疑氣候變遷署作為三級機關,其位階是否足以有效協調跨部會的淨零排放業務,擔心其協調能力不足。環保署長則強調主管機關為環境部,並透過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院長任主委)進行跨部會協調。
- 國家環境研究院的量能與人才:委員質疑國家環境研究院在氣候變遷研究領域的專業量能不足,擔憂其主要依賴外部合作而非內部長期人才培訓,且員額編制(約150人)是否足夠應對5個中心及複雜研究需求。環保署長承諾逐步擴增,並預留學術聘用管道。
- 綠能政策與碳中和時程:委員質疑2025年綠能占比20%的目標恐跳票,將影響碳中和時程,並對提高天然氣占比及核能重啟的可能性提出質疑。環保署長回應2025目標雖延遲但2026年可達標,並強調天然氣為過渡期,國家政策為非核家園。
- 廢棄物管理與資源循環:委員質疑現行廢棄物管理問題(如廚餘處理、事業廢棄物亂倒、焚化爐底渣、地方焚化爐拒燒民生垃圾等)未能有效解決,並擔憂資源循環署的人力與法規配套不足,難以實現源頭減量與資源循環目標。環保署長表示將推動廢清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兩法合一,並調整管理思維。
- 組織改造是否為「原地膨脹」或「假組改真升官」:多位委員質疑本次組改僅是環保署的「原地升格」與「人員膨脹」,而非實質的事權整合與職能提升,甚至有「搶位子大戰」的傳聞。環保署長否認「搶位子」,並強調組改旨在解決長期問題與應對新挑戰。
立法委員發言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代表時代力量黨團提案,主張應成立整合水土林業務的「環境資源部」,而非僅是「環境部」。
- 質疑現行環境部組織法草案未能有效整合相關局處,導致業務範圍受限,無法處理營建廢棄物、農地廢棄物等問題。
- 質疑部分地方焚化爐拒燒民生垃圾卻收事業廢棄物以賺取高額利潤,導致民生垃圾運往他處及底渣問題,要求環保署釐清並提供書面報告。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說明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組織法草案,強調台灣應加速因應氣候變遷,明確氣候變遷署職掌,特別是淨零排放路徑與碳定價制度。
- 呼籲儘速完成立法以應對國際碳稅對台灣中小企業的衝擊,並指出東南亞、美、日、加等國也將訂定碳稅。
- 關切新環境部人員編制擴增後的人才適才適所問題,並質疑環境部、永續會、國發會之間分工機制是否會疊床架屋。
- 建議政府應立即啟動ChatGPT等AI技術運用,以協助防災及氣候變遷因應,跟上世界趨勢。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指出簡報中「2025淨零排放」的錯誤,應為2050年。
- 質詢國際碳關稅(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的時程(2026年開徵)及其他國家(日、美)的進度。
- 詢問台灣碳費徵收時程(2024年)及初步費率規劃(累進稅率,非單一數字)。
- 關切碳權交易平台成立時程,特別是境外碳權交易平台與金管會的協商進度。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指出環境部組改已討論20年,質疑新版本未納入水土林等自然資源整合管理業務,導致治理斷點。
- 建議環保署應盡快與行政院、永續會討論跨部會自然資源整合方案,以解決治理困境。
- 質疑國家環境研究院在氣候變遷研究量能上過度依賴外部合作,缺乏內部長期人才培植與具體規劃,要求2週內提出短中長期人員規劃。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質詢台灣目前的能源政策規劃及各項能源配比,並關切綠能2025年占比20%目標恐跳票對碳中和時程的影響。
- 質疑提高天然氣占比(52%)將導致甲烷排放,對環境造成更大傷害,要求政府加快綠能達標。
- 詢問環保署對於重啟核能的可能性看法,強調核能可有效解決能源及氣候變遷危機。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支持環境部升格方向,但質疑本次升格未納入其他部會職掌,是否只是「原地膨脹」而無法處理更多事務。
- 認為環保署升格是因應時代變遷,既有議題複雜度加倍,需更多人力物力處理複雜環境議題,並強調這些議題已與產業及經濟相關。
- 建議在法案審議過程,環保署應針對中小企業碳盤查、碳定價等議題,拿出實際案例,以白話文說明新法適用及部會分工流程,以利社會大眾理解與委員支持。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擔憂國家環境研究院員額編制不足,特別是5個中心的核心人力,恐導致機構虛設且專業性受挑戰。
- 建議環保署應參考國家衛生研究院的案例,積極向行政院及人事總處爭取一步到位的充足員額,以確保升格後能真正發揮效能。
- 強調組改應追求更進步、更負責任,充足的員額是實現升級的關鍵,並表示委員會可作為環保署爭取員額的後盾。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關切氣候變遷署及資源循環署成立的必要性,詢問若不成立是否就無人力執行減廢及氣候變遷事務。
- 詢問廢清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兩法合一」的修法進度,希望加速提出送行政院院會。
- 關切半導體廢硫酸降階再利用的溝通情況,並詢問產業回收再利用供應鏈是否需申請專利再利用。
- 質詢碳捕捉系統的管理權責歸屬(氣候變遷法或廢清法),以及未來PLA免洗餐具是否會禁用,並關切免洗餐具回收再利用量能。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詢問環保署長對環境部組織法、氣候變遷因應法子法、廢棄物清理法草案修法等三大挑戰能否在今年完成的信心。
- 質疑氣候變遷署作為三級機構,其位階是否足夠進行跨部會協調,特別是與經濟部主管產業相關的碳費徵收業務。
- 關切國發會主責淨零碳排規劃業務,詢問環境部未來角色定位(幕僚、執行或達成目標)及與其他機關的分工狀況。
- 詢問歐盟碳費(每公噸100歐元)是否為台灣參考標準,並關切廢棄物清理法修法進度及地主面對非法廢棄物堆置的困境,建議成立基金專款處理。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關切未來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在事業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處理上的跨部會整合能力,特別是生質有機廢棄物(如養黑水虻、廚餘堆肥/生質能)。
- 強調環境部應發揮更大功能,與農委會、經濟部等跨部會整合,鼓勵社區及地方民眾參與資源再利用。
- 建議應提高生質有機廢棄物的再利用率,以減少垃圾量及環境二次傷害。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關切廚餘處理問題,建議推廣手作堆肥及生質能源中心(目前2座運轉中)的運作狀況,並指出堆肥需完全腐熟才能作為有機質土。
- 詢問「環境震動管理指引」是否已頒布,並建議檢討是否需訂定具罰則的法規來解決噪音問題。
- 關切事業廢棄物處理,特別是坤輿案,呼籲環境部未來應避免掩埋原物廢棄物,並替民眾著想。
- 建議碳交易機制與碳費徵收可融合,讓排碳大戶進行碳排交易,並呼籲環境部要瞭解國際碳交易所運作,跟上國際趨勢。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詢問碳費徵收的低標費率及費率審議委員會的組成,並關切2024年碳費基金規模預估。
- 質詢碳費徵收對象,特別是間接排放(用電)的計算方式及第二批盤查對象的公布狀況。
- 指出2025年核電歸零後,若再生能源無法趕上,發電排碳係數恐升高,質疑屆時用電大戶將因台電排碳係數增加而繳納更高碳費,認為此為能源政策錯誤,不應由企業承擔。
- 要求環保署提供第二批盤查對象中,用電大戶的用電量級距及預估受影響產業數量書面報告。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恭喜環保署長本次組改方向,認為阻力較小,有望通過,是「以損失一點功能換取進步20分」。
- 詢問環保署長個人對核電的立場,認為核電雖不收碳費但有核廢料處置及意外代價,並指出核電有壽年限制,終究需再生能源替代,故環保立場反對核電。
- 詢問環保署長對於環境資源部時期被排除的機關(如自來水公司、氣象局、林務局、礦務局等)是否有遺憾,環保署長回應不一定需納入,透過合作亦可。
- 質詢環境部名稱拿掉「保護」二字的原因,環保署長回應是希望從更大的預防及資源循環觀點出發,擴大職能。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詢問環境部成立後,人員編制(從743人增至千餘人)及預算(碳費基金預估至少100億元)的增加情況及預計達標時程。
- 關切碳權交易平台成立時程,特別是境外碳權交易由金管會協助成立,而國內減量額度交易平台則已在運作。
- 指出台灣綠電9成被台積電等大企業買走,擔憂中小企業未來難以取得綠電,並建議政府應多注意資訊不對稱問題。
- 要求環保署提供申請電動車補助並取得碳權減量額度的個人及機關團體數量資料,認為碳權是縣市政府未來資產,應加強輔導。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關切環境部組織變革後,人員編制擴張的需求與有效運用,特別是導入AI、大數據等科技減少人力耗費。
- 詢問環保署長未來升格後要優先解決的困難,並關切氣候變遷署目前僅40人編制是否足夠,未來希望擴張到多少人。
- 關切碳盤查人員培訓及查驗機構認證進度,詢問查驗能量是否符合未來需求,並建議發展低碳與負排放技術,加強碳管理及教育宣導。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詢問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關於今年6次補班日的調整方案,建議未來不超過3次並完整考量各界意見。
- 關切環境部組改對基層清潔隊員權益的影響,要求重視其工作權益、職安、作業福利、配備及垃圾車汰換等,並建立與工會的對接平台。
- 質疑環保署前副署長詹順貴認為本次組改是「自行擴增、膨脹,為升格而升格」的說法,並關切林務局、氣象局、礦務局、水利署等未納入整合的問題。
- 關切廢棄物清理的追蹤量能與效益問題,指出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裝置率仍低,要求環保署說明未來資源循環署如何精進加強監測及業務,並詢問廢清法修法進度。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質疑環境部本次組改版本與過去2018年、時代力量黨團2020年版本差異極大,未整合中央氣象局、林務局、地調所、礦務局等單位,僅是「原地升格」。
- 認為改組目的應重於人力擴編,強調環境部應從環境管理角度出發,整合相關單位以推動氣候變遷因應及業務統籌分配,而非小幅度變化。
- 關切一般廢棄物管理與處置問題,指出過去跨縣市垃圾問題及監察院糾正環保署未能統一調度之疏失,質疑未來環境管理署能否有效解決此問題。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詢問台灣是否加入斯德哥爾摩公約,並關切全氟己烷磺酸(PFHxS)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如PFOA、PFOS)的管制現況、查緝與處罰情況。
- 指出環保署在食品接觸材料檢測、環境介質及生物基質監控方面缺乏自身數據,多依賴衛福部、農委會資料,質疑跨部會銜接與管制成效。
- 關切若管制全面禁用,為何環境中仍能偵測到這些物質,以及是否已監測國人體內殘留情況,並呼籲環保署參考公約國家實施計畫,加強民眾教育宣導。
- 提醒歐盟將禁用永久化學品(全氟烷基物質),台灣應及早準備因應,避免產業受到巨大衝擊。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支持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認為是因應全國環境變化挑戰及國際趨勢的必要之舉。
- 詢問環境部人力布建的期程,以及組織成立初期人力補充的規劃。
- 借鑒日本國立環境研究所案例,建議台灣環境部應重視環境疾病防治,未來可在環境部內設環境健康署,主管空氣、水、土壤污染引起的疾病防治工作,並與國家環境醫學研究所合作,提升智庫角色及人才訓練。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本次組改是「假組改、真升官」,指出過去2012年至2018年版本皆主張整合水利署、國家公園、林務局等單位,但本次版本全數拿掉,導致事權整合目標落空。
- 強調「山林水土」的整合治理對於因應極端氣候至關重要,但現行流域治理、國家公園與林務局職權重疊等問題仍未解決。
- 批評循環署、氣候變遷署、化學署、環境管理署及國家環境研究院等,僅是原組織「原地改制升格」,缺乏實質變革。
- 指出廢棄物管理是環保署核心業務,但人力(循環署僅111人)與經費不足,無法有效管理4萬家產源及產業鏈,導致非法棄置頻繁,如學甲爐渣案。
- 要求環保署儘速提出廢清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兩法合一」的管理法案,並大幅增加循環署的人力與經費以解決廢棄物去化斷點問題。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恭喜環境部即將成立,並肯定環保署長在推動環保事項上的努力。
- 關切碳排費用徵收機制預計2024年啟動後,政府對國內產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因應措施,指出212項產品金額高達245億元。
- 詢問環境部人員編制擴充後,專業人員配置是否有問題,以及未來人才進用管道的規劃。
- 強調政府應協助中小企業應對碳費衝擊,並排除關鍵性問題,確保產業生存。
相關人員回應
張子敬 環境保護署署長
- 說明環境部組改旨在因應2050淨零排放等國際挑戰,解決廢棄物棄置、化學品管理斷點及區域環境治理等長期問題,而非原地膨脹。
- 報告新環境部將成立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及國家環境研究院,並調整內部司級職掌。
- 回應碳費徵收目標為2024年,規劃累進費率,並與金管會研究碳權交易平台(包括境外碳權交易及國內減量額度交易)。
- 解釋2025年綠能占比目標雖延遲但2026年可達標,並強調天然氣為過渡期,國家政策為非核家園,從環保立場反對重啟核電。
- 說明國家環境研究院員額初步約150人,將透過與其他研究機構合作及預留學術聘用管道逐步提升研究量能,並承諾2週內提出中長期人員規劃。
- 表示將推動廢清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兩法合一」,改變廢棄物管理思維,從管制轉為資源循環,並強化各階段管理。
- 強調跨部會協調透過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機制運作,由院長擔任主委,國發會主委兼任執行長,已開始順利運作。
- 說明環境部成立後人員將增加約260位正式職員,總員額希望達到千餘人,並將從內部調整、適度吸納地方人才,並與考試院討論專技轉任及高考增額。
- 承諾將加強基層清潔隊員的職安、作業福利、配備及工作環境改善,並設有與工會對接的窗口。
- 回應將積極推動低碳與負排放技術,加強碳管理與教育宣導,並承諾檢討噪音管制法規,以及關注森林碳匯與農委會建立定期會報機制。
- 承認ChatGPT等AI技術在環境工作上很重要,但目前尚未做到這一步,承諾未來會努力運用。
懷敍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 說明彈性調整上班日(補班日)政策自2006年開始,今年補班次數最多(6次)。
- 表示目前正蒐集各方意見(輿情、電話、email、委員意見),將在未來調整次數上,希望一年不要太頻繁,目前思考不超過3次。
- 指出調整方案尚未定案,但若控制在3次內,可能會有中間跳空上班再休假的情形,並提及有「想連假就自己請假」的聲音。
謝燕儒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局長
- 說明台灣雖非斯德哥爾摩公約會員,但行政院已成立跨部會小組,由環保署召集各單位,遵循公約列管物質的腳步。
- 解釋化學局主要管理物質製造與輸入,而食品或商品中的物質檢測則由跨部會小組彙整資料。
- 表示會定期蒐集並提供委員關於物質管理、商品檢測、飲用水監測等相關資料,並將加強對產品生命週期結束後擴散至環境的物質檢測。
黃偉鳴 環保署環管處技監
- 說明碳費徵收對象為直接和間接排放量達每年2.5萬噸以上的業者。
- 解釋間接排放量(用電)的計算方式,以1度電產生0.509公斤碳排放量換算,並指出第二批盤查對象已公布,預計今年8月報出,數量會比297家更多。
相關後續
- 討論事項所列各案均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曾銘宗、王鴻薇、陳椒華要求環保署提供書面資料,環保署長承諾儘速提供並溝通。
- 委員洪申翰要求環保署在2週內提出國家環境研究院中長期人員規劃。
- 委員林為洲要求環保署在1週內安排新竹科學園區及工業區的碳盤查、碳費因應說明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22401
- 卷/期/冊
- 112/24/1
- 發布日期
- 2023-03-2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