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業務報告:聚焦物價、數位經濟與不實廣告執法挑戰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03-09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公平會如何穩定民生物價、處理缺蛋問題、規範數位平台壟斷及網路不實廣告(包括網紅行銷)。多位立法委員對公平會的預算、執法效率、網紅定義、物價查察主動性以及與他部會的協調能力提出質疑,要求公平會應更積極主動,並提出具體時程與作為,以回應社會大眾對市場公平與消費者權益的期待。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核心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業務概況報告,並針對其在穩定民生物價(特別是蛋價)、打擊網路不實廣告(包括網紅行銷)、處理數位平台壟斷、以及提升執法效率與透明度等方面的作為進行質詢。
- 會議深入探討公平會的預算與人力限制、對新興商業模式(如網紅經濟)的規範挑戰,以及跨部會協調機制,旨在檢視公平會如何更有效地維護市場競爭秩序與消費者權益。
相關爭議
- 預算與效率爭議:邱志偉委員質疑公平會年度業務預算僅 2千多萬元,卻須處理眾多業務,執行效率與成果恐不足。
- 網紅定義與規範不明:邱志偉委員批評公平會雖修正網路廣告處理原則納入網紅,卻未能明確定義「網紅」,導致執法對象模糊,公平會副主委則表示將以個案認定並參考國際經驗。
- 物價穩定查察被動:陳亭妃、廖國棟、賴瑞隆委員質疑公平會在穩定物價方面過於被動,多依賴行政院物價小組或民眾檢舉,未能主動查察聯合壟斷行為,特別是針對缺蛋問題。
- 聯合行為認定標準不一:蘇震清委員質疑公平會對小琉球浮潛業者處罰 10萬元,卻對玉米、黃豆進口聯合行為給予許可,認為執法標準不一且未盡告知義務。陳明文委員書面質詢亦指出公平會對「聯合行為」定義過於狹隘,導致難以處罰實質聯合漲價。
- 數位平台壟斷與責任:賴瑞隆、劉世芳、蔡易餘委員質疑公平會對Google、Meta等數位平台在不實廣告、詐騙內容傳播及新聞媒體議價上的作為不夠積極,未能有效課予平台業者責任。
- 缺藥問題未主動調查:廖國棟委員指出國內缺藥問題嚴重,但公平會僅處理媒體報導的普拿疼個案,未能主動全面調查藥品市場是否存在聯合炒作。
- 數位廣告關鍵字立案進度緩慢:楊瓊瓔委員關切公平會對Google數位廣告關鍵字主動立案的進度,批評其回覆時間表模糊,缺乏明確承諾。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年度業務預算僅 2千多萬元,卻要處理包山包海的業務,人力、專業與預算皆不足,要求重新檢討。
- 批評公平會修正網紅規範,卻未能明確定義「網紅」,導致執法對象不明確,要求盡快提出定義標準。
- 要求公平會與數發部就新聞媒體議價問題明確分工,釐清事前管制與事後處分角色。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建議公平會應將行政罰鍰用於協助偏鄉或弱勢產業,展現濟弱扶貧價值。
- 質疑缺蛋風波中蛋農與消費者均不滿,要求公平會應深入調查蛋商在價格決定中的角色,並鎖定蒜頭、花生、蛋等民生必需品積極查察。
- 批評公平會過於重視高科技案件,忽略民生小物品的公平交易問題,建議透過具體民生事件強化社會對公平交易的認知。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關切平均地權條例生效後,公平會與內政部在不動產廣告不實查察上的分工與競合問題,要求公平會積極協調。
- 質疑網紅開箱豪宅廣告不實時,公平會應罰網紅或建商,以及對新興社群媒體廣告的認定與執法。
- 要求公平會積極應對網路詐騙廣告氾濫問題,並在跨部會協調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而非僅將刑責部分移交警政署。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批評公平會在穩定物價方面過於被動,僅在重要節慶或接獲檢舉後才查察,未能主動、全面監控上中下游聯合壟斷行為。
- 強調公平會應與行政院物價穩定小組區隔角色,主動查核並嚴懲不法囤積哄抬,讓人民有感。
- 質疑公平會過去處理陳情案多以「查無不法」結案,要求改變現有被動查察模式,展現積極作為。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同意玉米、黃豆進口業者聯合行為,卻處罰小琉球浮潛業者 10萬元,認為執法雙重標準且未盡告知義務。
- 批評公平會對網紅不實廣告的執法能力,質疑其定義不清與落實執行的決心,恐淪為「修假的」法規。
- 指出南部香蕉盤商可能惡意聯絡導致價格偏低,要求公平會深入調查,而非每次都說「瞭解中」。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公平會對Google數位廣告關鍵字主動立案的進度,要求明確的時間表,並批評其回覆缺乏明確性。
- 質疑網路購物「現貨當天出貨」廣告不實的違法認定,要求公平會應主動召開記者會宣導,預防勝於治療。
- 批評公平會對民眾關切議題的回應缺乏明確時間與作為,導致民眾對其存在價值產生質疑,要求改變工作方法。
廖國棟 Sufin.Siluko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新聞稿多聚焦廣告不實與傳銷,卻鮮少針對物價哄抬發布查處訊息,要求說明實際作為。
- 關切蛋價飆漲是否有人為操縱,以及公平會對缺藥問題的調查進度,要求主動查察。
- 批評公平會對物價波動的解釋過於簡化,未能有效回應民眾對人為操縱物價的疑慮。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會應在穩定物價方面更主動出擊,不應只依賴穩定物價小組指令,並於一週內提交具體規劃報告。
- 建議公平會應對電價可能波動引發的物價蠢動提早介入,透過發函、聯合行動或媒體宣導施壓,遏止不法。
- 批評公平會對數位平台巨頭的管制作為不夠積極,認同公平會委員洪財隆的看法,要求公平會更積極面對平台壟斷與不實廣告問題,並課予平台業者責任。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對數位平台強制議價的作為不夠強硬,未能有效促進Google等跨國平台與臺灣新聞媒體的公平分潤協商。
- 要求公平會應更正式地行文或邀請媒體公協會,告知並協助其申請聯合行為例外許可,以統合談判力量。
- 批評公平會對Google在臺收益龐大卻僅提出 3億元共榮金的現況無力介入,要求公平會積極協助本土媒體業者爭取公平對待。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對蛋價上漲的查察僅限於消費端賣場,未能積極追查中、上游盤商是否存在聯合哄抬,要求應積極查訪。
- 指出公平會稽查次數雖增加,但多集中於下游賣場,未能有效掌握中、上游盤商的價格約制與管理問題。
- 要求公平會應與各部會橫向聯繫,特別是在數位詐騙與壟斷議題上,應在下午的跨部會會議中提出具體因應方案,並研議對Google、Meta等境外平台的分級管理與約束機制。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質疑蛋價飆升可能存在「默契式聯合行為」(tacit collusion),要求公平會審慎檢視,並關注沙拉油、調理油等其他民生物資的漲價問題。
- 要求公平會應明確宣導網紅不實廣告罰鍰的計算基準(如營業規模、再犯、配合態度等),讓網紅清楚了解其責任。
- 指出在整體大通膨時代,許多民生物資價格飆漲,公平會應未雨綢繆,避免重演蛋荒的推波助瀾狀況。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對Facebook和Instagram是否構成壟斷的認定過於保守,未能有效監管其市場支配力。
- 批評Meta推出付費「藍勾勾」認證服務並調降不付費帳號觸及率的行為,可能構成價格剝削,要求公平會應持續觀察並積極查處。
- 關切臉書對特定言論(如盾牌牙醫史書華粉絲專頁被下架)進行審查的機制,認為公平會應對此類行為表達態度。
- 指出臺灣手遊市場龐大但申訴案件頻傳,要求公平會應主動查核遊戲中獎機率,建立有效申訴管道,並要求廠商提供更透明機制,保障玩家權益。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蛋價高漲是否存在蛋商聯合哄抬或透過媒體放話操作價格的間接聯合行為,要求公平會提出更具體的事證來認定。
- 關切預拌混凝土業者聯合行為案,並詢問公平會對業者喊冤及後續訴訟的處理態度與勝訴信心。
- 指出國內缺藥問題嚴重,要求公平會應主動調查,而非僅處理媒體報導的普拿疼個案。
- 提醒公平會應關注便當等日常餐飲漲幅過大的問題,因薪資未同步上漲,民眾生活壓力大。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公平會雖有作為,但在穩定物價方面仍被民眾寄予厚望,應多管齊下遏阻不法。
- 建議公平會除與各行政機關跨部會合作外,亦可主動結合民間消保團體及地方農漁會,共同確保市場民生物資穩定充足供應且價格透明。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全國雞蛋產量足夠,蛋荒可能是人為調度問題,質疑公平會未立案調查,且對三大公協會的呼籲無效。
- 批評公平會過於拘泥於形式上的「聯合行為」定義,導致無法處罰實質的聯合漲價行為,要求修改公平交易法。
- 要求公平會抓到廣告不實的網紅後,應同時將案件移交稅務機關和刑事單位,查緝逃漏稅與販售假貨。
- 質疑提供直播的平台業者是否應連坐處罰,以及公平會能否跟上科技進步,有效對抗Google、Meta等大公司。
陳琬惠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要求公平會稽查雞蛋產銷業務,查明是否存在囤積或哄抬物價行為。
- 書面質詢指出臺灣 8成雞蛋走包銷制,蛋價長期掌握在大型蛋商手中,要求公平會以專業角度評估市場機制調整蛋價制度的看法。
- 書面質詢關切轉蛋法後續查驗機制問題,要求公平會說明第三方查驗機制的配套措施。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關切高通五年 7億美金投資臺灣和解方案的執行狀況,質疑公平會執行期滿後是否仍有立場監督高通公司。
- 書面質詢指出金管會邀集Google、Meta等討論新興詐騙行為,質疑公平會在其中的角色、執法力道與主管機關權責不明的問題。
- 書面質詢批評公平會對網路詐騙廣告的平台業者未處理,質疑平台沒有審核機制且對詐騙案件倍增沒有責任。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要求公平會詳述臺灣傳直銷產業的民怨與公平會的解決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陳志民 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公平會年度業務預算總計 3億多元,業務費約 2千多萬元,主要透過反托拉斯基金支應。
- 表示公平會積極制定「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並滾動式調整相關處理原則與內部規則,以應對數位經濟新興議題。
- 指出公平會已查處預拌混凝土、空調業者聯合行為及線上遊戲機率案、預售屋不實廣告等不公平競爭案件。
- 回應網紅定義問題,表示將先以個案認定,並參考國際實務與學理研究,但無法給出明確時間表。
- 說明在物價穩定方面,公平會主要參與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負責查察民生物價的聯合行為,並在重要節慶前進行市場查價。
- 解釋對小琉球浮潛業者處罰 10萬元,是因其未依公平法規定申請聯合行為例外許可,但已考量疫情因素給予最輕罰則。
- 承諾將持續關注臉書「藍勾勾」付費機制是否涉及價格剝削,以及對言論內容審查的行為是否影響市場競爭。
- 表示對蛋價問題有參與跨部會小組積極觀察,公平會主要查察是否存在聯合漲價,目前未發現集體哄抬。
- 說明公平會對Google數位廣告關鍵字立案,已發函要求提供資料,並預計於 5月中旬邀請 Google到會說明。
- 強調公平會對網路不實廣告有網路查察小組監控,若慣性「現貨當天出貨」與實際不符且無明確例外說明,則構成廣告不實。
- 回應缺藥問題,表示公平會會與主管機關合作,若有具體事證顯示藥品涉及哄抬、聯合定價,將會瞭解。
林慶堂 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業競爭處處長
- 說明公平會處理Google數位廣告關鍵字立案的程序,將先請 Google提供書面資料,審查後再請國內相關業者表示意見,預計 5月中旬請 Google到會說明。
相關後續
-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蘇震清及張其祿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 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賴瑞隆委員要求公平會於 1週內提交物價穩定相關規劃報告。
-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承諾將在下午與金管會等部會召開的金融詐騙會議後,向經濟委員會提交處理結果報告。
- 主席宣布今日所列議程處理完竣,會議散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22801
- 卷/期/冊
- 112/28/1
- 發布日期
- 2023-04-0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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