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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組織改造與業務審查:聚焦個資、役政、國土及治安議題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03-27

LawTrace 法律歷程: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內政部組織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內政部及其所屬機關組織法修正草案,核心討論包括內政部內部單位調整、消防署、國土管理署及國家公園署的設立。會議中,立法委員們就戶役政資料外洩、役政署降編、居住正義、交通安全、打詐措施及國土規劃等議題提出質詢,內政部長及相關署長則針對組織調整必要性、業務範疇與政策方向進行說明與回應。最終,各項組織法案將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多項委員提案,核心議題為內政部整體組織架構的調整,包括新設內部單位如宗教及禮制司、役政司、綜合規劃司、合作及人民團體司、資訊服務司、法制處,以及對消防署、國土管理署、國家公園署等所屬機關的職掌與定位變革。
  • 會議同時探討了戶役政資料外洩事件的責任歸屬、居住正義的落實、打擊詐騙策略、交通安全改善、國土規劃與都更危老政策,以及役政體制因應兵役政策調整的妥適性。

相關爭議

  • 戶役政資料外洩責任與通報:立法委員曾銘宗及謝衣鳯質疑內政部對 2,300 萬筆戶役政資料外洩事件的通報與追查不力,認為應追究行政責任。內政部長林右昌則堅稱資料非由內政部直接洩漏,已完成內部調查並移送檢調,並強調外洩資料係經其他機關加工變造。
  • 役政署降編為役政司:多位立法委員(羅美玲、王美惠、劉建國、黃世杰)質疑在義務役期恢復一年及全民防衛動員需求增加的背景下,將原役政署降編為役政司及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可能導致人力不足、業務量能減弱,不符當前國家安全需求。部長林右昌回應此為行政院整體組織改造規劃,強調將爭取人力增補並由部直接管理,提升政策規劃與執行效率。
  • 國家公園署定位與業務範疇:立法委員鄭天財Sra Kacaw及賴香伶質疑國家公園署的名稱與職掌是否與《國家公園法》定義不符,擔憂將濕地與海岸管理納入恐擴大國家公園範圍,並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產生衝突。部長林右昌解釋國家公園署是機關而非土地劃設,且內政部作為土地主管機關能提供警政、消防等支援,有助於提升治理效能。
  • 合作及人民團體司人力不足:立法委員賴品妤指出合作及人民團體司雖升格為正式單位,但員額僅增加 1 人,遠不足以管理全國數萬個社會團體與合作事業,批評內政部長期忽視公民社會發展,要求檢討人力與預算。
  • 《社會團體法》草案延宕:立法委員賴品妤批評內政部遲遲未將《社會團體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導致現行《人民團體法》仍停留在戒嚴時期思維,嚴重箝制人民結社自由,呼籲部長積極推動立法。
  • 都更與危老政策成效不彰:立法委員鄭運鵬指出都更與危老條例實施多年成效不彰,案數佔比極低,認為最大困難在於「人」與「利益」的整合。他建議政府應專注處理「危險」而非「老舊」房屋,取消時程獎勵改為永久獎勵,並強化強制執行。
  • 交通安全改善計畫未達預期:立法委員邱顯智質疑交通部與內政部聯手推出的道安改善策略多為老調重彈,成效不彰,導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居高不下。他特別指出校園周邊改善計畫 50 億預算僅 1 億申請,認為是地方政府參與不足與決策機制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詢問內政部長林右昌的施政願景,特別關切居住正義的落實方式。
  • 質疑戶役政資料外洩事件的責任歸屬,要求內政部確認洩漏單位並追究行政責任。
  • 關切央行升息對首次購屋年輕人的房貸負擔影響,要求內政部研議更有效的協助措施。
  • 對役政署降編為役政司的妥適性表示疑慮,認為在兩岸關係緊張下,役政工作應獲強化而非降級。
  • 贊成營建署改組為國土管理署及國家公園署,尤其認同處理省政府時期遺留的人力與職等問題。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對 2018 年戶役政資料外洩事件未通報為重大資安事件,並認為其處理方式與銓敘部不同。
  • 主張資安事件已構成國安問題,內政部應成立專責機構處理資安與個資維護,而非僅由司級單位負責。
  • 要求內政部說明資安事件的通報流程及跨部會協調機制。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關切役政署改制為役政司及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後,人力是否足夠因應義務役期恢復一年及全民防衛動員課程增加的業務量。
  • 認為役政署降編為司級單位,可能削弱其功能,不符合當前提升國防兵力的政策方向。

陳琬惠 立法委員

  • 肯定內政部組織改造在國土永續發展及保育能量提升方面的預期效益。
  • 提出農舍屋頂搭建太陽能板卻無法領電費的問題,質疑跨部會協調不足,希望國土管理署能扮演協調角色。
  • 強調國家公園署將濕地與海岸管理納入職掌,符合國際永續趨勢。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指出國家公園路標指示不完整,且缺乏國際語言標示,建議與林務局合作全面檢討與統一。
  • 擔憂營建署改組為國土管理署後,人員移撥可能導致國土管理署人力不足,影響業務執行與工程管考品質。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關切假投資詐騙猖獗問題,指出名人肖像被冒用進行詐騙,要求內政部提出具體打擊措施。
  • 主張社群媒體平台應負起企業責任,推動投資廣告實名制,並要求部長親自向跨國平台施壓。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家公園署職掌擴大至濕地與海岸管理,可能踰越《國家公園法》的區域定義,並擔憂未來國家公園範圍擴大將對原住民族造成影響。
  • 呼籲內政部儘速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對《國家公園法》進行解釋或修法,保障原住民族在國家公園內的傳統獵捕權益。
  • 對行政院組織改造中,原住民族相關機關未能升格為署級單位,而國家公園卻能從組升格為署,表示不公平與不一致。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質疑在義務役期恢復一年後,役政署改制為役政司是否仍恰當,擔憂訓練人員不增反減,影響替代役訓練品質。
  • 建議內政部應重新思考役政署改制方案,確保人力配置能因應新的兵役政策。
  • 建議國家公園署升格後,應協調解決與林務局在土地管理上 96% 的重疊問題。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提出桃園地區萬善爺廟管理人假借宗教名義,不當收費及管理祖墳的問題,要求內政部民政司拿出魄力嚴加監督,並撤銷不適當資格。
  • 建議未來國家公園署應建立管理制度,有效壓制中國船隻入侵我國領海盜捕,並研擬具體驅離及罰款規定。
  • 關切淨零建築政策的法制化進度,希望加速推動建築能效制度。
  • 指出鐵皮屋違建數量龐大且火災事故頻傳,要求內政部提出對策,加強前端管理並課予地方政府拆除費用責任。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指出警政署統計酒駕破獲率 100% 的數據有盲點,因未將酒駕肇事逃逸納入統計,要求警政署獨立統計肇事逃逸數字。
  • 建議檢討《道交處理條例》對重大交通事故的定義,納入財產損失嚴重的事故,以提升員警辦案壓力。
  • 質疑明仁會辦春酒事件中,警方未依《警察職權行使法》進入飯店執行職務,要求警方不容許治安有死角。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肯定營建署一分為二為國土管理署及國家公園署的變革,認為國土管理署有助於解決國土計畫法的實施壓力,國家公園署則能強化國家公園治理。
  • 對都更與危老政策成效不彰表示遺憾,認為最大困難在於「人」與「利益」的整合,並指出時程獎勵反而導致民眾產生「撐越久領越多」的預期心理。
  • 建議政府應將都更退場,只處理「危老」房屋,因其涉及生命財產安全,公權力介入更具正當性。
  • 主張取消時程獎勵,改為永久獎勵,並強化強制執行機制,讓法院嚴格執行,避免地方首長因人情壓力無法處理。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家公園署的定位,認為其業務性質更適合納入環境資源部成立自然保育署,以統整自然環境保育事權。
  • 關切警勤加給調整進度,要求部長林右昌向行政院爭取 10% 以上的調整方案,以保障基層員警權益。
  • 指出深偽技術詐騙問題日益嚴重,多位大學教授受害,要求警政單位儘速破案並提升偵防專業度。
  • 建議參考日本《暴力團對策法》,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從金流、特定場所限制等方面遏止暴力團體活動,以打擊詐騙及集團犯罪。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關切役男入營塞車問題,要求役政署說明消化積壓役男的時程與措施。
  • 質疑役政署改制為役政司及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其規劃是否妥適,特別是役期延長後的業務承擔能力。
  • 提出南投、嘉義等縣市土地被劃為國土保育地區,影響民眾種植與商家經營的困擾,要求內政部檢討並保障合法權利。
  • 關切經濟部研擬太陽光電能源用地白皮書與國土規劃的溝通狀況,並提醒農地種電案可能對「無米樂」故鄉的國土規劃造成影響。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關切「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竹東鎮部分)」及「臺灣知識經濟園區計畫」兩案審議進度遲緩,導致竹科缺地問題,要求內政部加速審議。
  • 質疑營建署對新竹縣政府都市計畫內容的「異」見,導致審議牛步化,強調產業發展需配套住宅、商業及基礎設施規劃。
  • 呼籲內政部積極溝通與協助地方政府,加速推動新竹地區的重大建設,以解決產業用地供需失調及房價飆漲問題。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組織改造中,部分機關採立新法廢舊法,部分採修舊法,標準不一。
  • 對現行組織法體例中,編制表未隨組織法同步審查表示不滿,認為授權過大,影響國會監督。
  • 指出內政部長期對《憲法》保障的合作事業獎勵與扶助不力,導致合作社萎縮,要求合團司明確未來目標與配套措施,特別是住宅合作社的推動。
  • 關切預售屋禁止轉售後,消費者權益保障不足,特別是爛尾樓、一屋二賣、超賣等問題,要求內政部強化履約擔保機制,並研議「準區分所有權人」或「預告登記」制度。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基隆市政府開放騎樓供機車停放,僅留 1.3 公尺人行空間,與交通部原則不符,要求內政部加強與地方政府溝通,改善行人空間不足問題。
  • 關切營建署改善行人空間需 100 年的說法,要求內政部提出具體縮短時程的規劃。
  • 檢舉學甲工業區有業者違法掩埋營建廢棄物(爐碴、瀝青塊)並進行光電廠施工,要求內政部與環保署查核並解決營建廢棄物管理權責不清問題。
  • 要求內政部承諾,對於墾丁國家公園農地違法經營超商等違反土地使用行為,在停止營業後不再允許其復業。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關切役政署改為役政司後,對前端徵集作業的影響,包括與教育部、國防部的搭配,以及役男專長調查與分發。
  • 提醒內政部作為役男接觸的第一個窗口,應做好徵集作業的規劃與資訊提供,確保兵役結構調整改革順利進行,達成全民防衛目的。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役政署業務量增加卻降編為役政司的合理性,以及新設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的功能與人力配置。
  • 指出 1,994 名役男未參加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且 955 人不合格,要求內政部檢討為何必要訓練項目未強制補訓或確保合格率。

相關人員回應

林右昌 內政部部長

  • 說明內政部施政願景為打造社會穩定、安定的環境,重點在於提升國土與人民生活環境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治安與消防),並作為中央與地方協作平台。
  • 堅稱戶役政資料非由內政部直接洩漏,已完成內部調查並將資料提供給檢調機關,涉及其他 70 幾個使用單位,並表示洩漏單位已鎖定且可能只有 1 個機關單位。
  • 回應升息對房貸族影響,表示內政部已提供政策性利率補貼半碼,並延長至 113 年,但強調升息影響全面,單一項目補貼影響大,需行政院決定。
  • 說明內政部組織調整是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強化各項業務推動,並因應兵役政策調整,提升宗教、殯葬、禮制、役政、資訊服務、合作及人民團體等政策規劃與執行能力。
  • 解釋役政署改制為役政司及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後,役政司將負責政策規劃,訓練中心負責執行,由部直接管理,並將爭取人力增補以因應業務增加。
  • 強調國家公園署的成立是為提升國家公園治理位階,整合濕地與海岸管理,並非將其劃為國家公園,且內政部擁有土地管轄權及警政、消防等支援力量。
  • 承諾將積極處理詐騙問題,主張投資廣告應實名制,要求社群媒體平台負起企業責任,並將親自拜會國際平台施壓。
  • 表示已參考日本《暴力團對策法》精神,正與法務部研商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以遏止暴力集團犯罪。
  • 回應役男入營塞車問題,表示將與國防部協調,規劃新流路,預計 6 月底前消化去年畢業役男,年底前完成今年 7 月畢業役男優先入營。
  • 說明國土計畫分區劃設由地方政府執行,營建署將協助檢討個案疑慮,並保障現況合法使用不受影響。
  • 表示將積極與行政院溝通,努力推動《社會團體法》草案在本會期送入立法院審議。
  • 承諾將檢討預售屋消費者保障漏洞,請地政司研議防制措施,並對住宅合作社等議題進行研議。
  • 強調行人安全改善需地方政府重視與協助,中央已編列 50 億預算,但地方申請不足,需縣市首長整合各局處共同推動。
  • 表示將檢討役男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的合格率與未參訓人員問題,確保必要訓練皆能合格。

吳欣修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

  • 說明農舍屋頂搭建光電板爭議,指出營建法規允許,但農委會尚未訂定相關設置規則,將在院級光電協調會議中提出。
  • 表示國家公園路標已加強建置,並結合 GPS 定位追蹤器與低軌衛星追蹤器租借服務,將與林務局合作統一路標與英文標示。
  • 回應都更與危老成效,承認不滿意,但指出危老條例成長速度是都更的十倍,主要因整合困難。
  • 說明新竹科學園區擴廠用地變更案審議進度,指出竹東與竹科三期計畫已收斂共識,將提大會審議,但璞玉計畫因地方民眾意見尚需研商。
  • 回應五股污水下水道工程延宕問題,指出廠商倒閉、併標未調整價格及原物料上漲是主因,營建署已主動加錢並將加強督導新北市水利局。
  • 說明空調家電安裝與維修空間規劃設計指導原則草案尚未送達,因建築師公會認為部分空間要求難以做到,將再協調。
  • 說明營建署負責全國 1,209 處危險路口中的 800 處改善,經改善後平均肇事率降低近四成,證明改善有效。
  • 指出營建廢棄物管理母法不在營建署,但已在中辦成立專業組並擴增人力,將整合營造業管理,加強處理營建剩餘土石方業務。
  • 解釋國家公園署與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的區隔,林務局以森林管理與林場利用為主,國家公園署則著重資源特性與治理提升,並將增加 62 名職員及 29 名約聘僱人員。

懷敍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 回應組織調整員額問題,表示原則上希望維持零成長,但若業務確有新增,將依《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規定由行政院另行處理,員額評估需待組織法通過後依業務職掌再行評估。
  • 說明國家公園成立署級機關的決策歷程,曾有將其與環資部連動討論,最終經行政院定調留在內政部設立國家公園署,是基於當時環境與內政部評估結果。

陳茂春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參事兼主任

  • 說明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人力配置經行政院審議為 40 人(5 個科),目前人力有限,但成立正式單位對組織發展有幫助。
  • 解釋合作社萎縮原因,部分因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強制成立後廢除,以及《合作法》限制非社員交易比例,導致部分合作社難以經營。
  • 指出勞動合作社因應長照需求不斷增加,顯示合作事業有變遷發展。

沈哲芳 內政部役政署署長

  • 說明目前仍有 2 萬 3 千多名役男無法在 6 月底前入營,已與國防部協調新流路,預計 6 月底前消化去年畢業役男,年底前完成今年 7 月畢業役男優先入營。
  • 澄清役政署改制後,役政司與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的人數並未銳減,因 94 年次以後仍有替代役體位役男服役,且人數會隨學歷增加。
  • 說明 94 年次以後一年期兵役結構調整,將與教育部協調彈性修業與多元服役方案,並已與各縣市就因應新兵源結構達成共識。
  • 解釋 1,994 名役男未參加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主因是疫情隔離或病假,已開放補訓機制,並承諾將持續要求補訓,確保退役前皆合格。

王成機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

  • 說明部長上任後對預售屋爛尾樓情形有所擔心,已針對五大擔保機制進行研議,考慮未來建商收到預售屋價款後,只能用於工程款,不能挪作管銷或稅務應用。

陳耀南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回應深偽技術詐騙案,表示刑事局仍在偵辦中,將進一步深入查究並向委員報告進度。

相關後續

  •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委員沈發惠、莊瑞雄、張其祿、黃世杰、吳琪銘等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討論事項所列各案(含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草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因在場委員及不在場委員尚須溝通,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123401
卷/期/冊
112/34/1
發布日期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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