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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組織法案聯席審查:聚焦觀光、氣象升署與交通安全議題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03-29

LawTrace 法律歷程:交通部組織法、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法、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聯席審查交通部及所屬機關(構)組織法修正草案,主要討論將觀光局與氣象局升格為署,並涉及公路、高速公路、鐵道、民航、航港及運輸研究所等組織調整。會議中委員們就疫後觀光發展、交通安全改善、引水人管理、隔熱紙透光度規範以及地方交通建設等議題提出質詢,行政部門則回應相關政策方向與執行現況。最終,討論事項所列各案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部分委員提案則獲通過或修正後通過。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交通部及所屬機關(構)組織法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九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核心為審查交通部及其所屬觀光局、中央氣象局等 8 個機關(構)的組織法修正草案,旨在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將觀光局及氣象局升格為署,並調整其他機關職掌與員額配置,以提升行政效能及因應業務需求。
  • 會議中亦廣泛討論疫後觀光推動、交通安全改善、地方交通建設、引水人管理及電動代步器規範等相關交通政策議題。

相關爭議

  • 行政院組織改造進度與方向:邱臣遠委員質疑行政院組改作業拖延,且未將內政部營建署併入交通部,導致行政效能受影響,並批評組織數量不減反增。
  • 鐵道局管理臺鐵附屬事業的適任性:陳椒華委員質疑鐵道局在人力不足且自身工程監理已焦頭爛額的情況下,是否適合再負責臺鐵附屬事業的核准與管理,恐有疊床架屋且影響安全專責之虞。
  • 隔熱紙透光度檢測標準:邱顯智委員指出臺灣目前仍採「目測法」檢測隔熱紙透光度,與國際普遍採用科學儀器檢測的標準嚴重脫節,影響行車安全,要求交通部立即改革。
  • 觀光署長職務性質:鄭運鵬委員質疑觀光署長設為政務官的必要性,擔心其政治性格過高,部長則回應是為引入民間專業人才而保留彈性空間。
  • 引水人酒駕及管理問題:林淑芬委員嚴厲質疑航港局對引水人酒駕及不安全操船行為的管制不足與處罰不力,尤其在發生重大事故後才開始要求酒測,要求加重處分並徹查累犯。
  • 觀光客目標設定與國內旅宿房價:林俊憲委員批評觀光局設定的國際旅客目標過於保守,且國內旅宿房價過高導致觀光逆差,國人寧願出國旅遊,觀光局回應受成本與供需影響,並建議平日出遊,但遭委員質疑為無效策略。
  • 郵政公司代發津貼服務費爭議:江永昌委員質疑中華郵政代發政府津貼的作業費從 7.35 元、10 元大幅漲至 25 元,要求交通部說明費用差異的合理性,並保障員工權益。

立法委員發言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行政院組織改造作業拖延,非但遲遲未完成且越改越多,甚至科技部又再度改回國科會,數發部橫空出世,但仍有 6 個部會及所屬組織法案未完成立法。
  • 交通及建設部調整規劃,未將內政部營建署併入,導致行政院組織處於高度不穩定中,甚至有疊床架屋情形,影響政府業務推動。
  • 交通部航港局至今仍以暫行組織規程維持運作,應儘快完成組織法的立法程序。
  • 懇請委員們加快審查進度,以期在本會期完成交通部及所屬機關組織法的三讀程序。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現行氣象局和觀光局的組織架構已不足以因應實務需求,應強化氣象業務單位因應氣候變遷的能力,並增進觀光業管單位的量能。
  • 氣象局改制為氣象署能有效增進量能,以強化地震預警、極端氣候監測及氣候變遷因應策略擬定。
  • 觀光局改制為觀光署,能從觀光政策執行轉換為肩負政策規劃與執行業務的中央主管機關,以健全觀光推廣組織功能。
  • 要求交通部將今年國際旅客目標從 600 萬人次調整為 800 萬人次以上,以帶動觀光產業收入及就業人口。
  • 建議交通部應增加觀光推廣經費,並加強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特別預算對交通、觀光經費的補助。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鐵道局在人員不足且自身工程監理業務繁重下,不適合管理臺鐵附屬事業,認為負責安全的單位應專責,不能涉及商業。
  • 認為交通部組改著重硬體建設,管理規劃缺乏前瞻性,未見綠色與智慧運輸主軸。
  • 質疑交通部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居高不下且被稱為「行人地獄」的情況下,組改後如何有效改善,並要求交通部與內政部營建署整合,加速改善行人安全空間。
  • 要求交通部就鐵道局管理臺鐵附屬事業的理由及未來結合文化觀光計畫提供完整書面報告。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強調臺灣目前採用「目測法」檢測汽車隔熱紙透光度,與國際普遍採用科學儀器檢測的方式脫節,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 要求交通部應廢除目測法,改採透光率標準並使用儀器檢測,並在 3 個月內完成相關法規修訂。
  • 指出道安會將肇事熱點資訊限縮為「十大肇事熱點」而非全面公開,導致民眾無法查詢特定路口的肇事狀況,要求恢復全面公開資訊。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評估名間交流道壅塞問題,進行外環道路或高公局外引道延伸的可行性評估,以解決國道 3 號最高度乘載路段的交通困境。
  • 建議南投應增設轉運站,改善埔里公路總局轉運基地,以整合區域交通資源。
  • 批評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在南投地區資源投入過少,基礎設施(如洗手間)不足,並建議加強食農教育、產地觀光及茶產業整體規劃。
  • 要求觀光局長與部長一同前往名間及南投進行實地考察,聽取地方業者需求,並提出整體規劃方案。
  • 建議交通部與臺大實驗林討論,協助鹿谷地區觀光發展,解決實驗林地目限制下的交通與停車規劃問題。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批評觀音山國家風景區人力與經費不足,基礎設施(如停車場、廁所)未獲改善,要求觀光署升格後應增加觀音山的人力與經費,並進行整體規劃。
  • 嚴厲質疑航港局對引水人酒駕及不當操船行為的管理不力,尤其在高雄港撞船事件後才開始要求酒測,並指出臺北港曾發生多起引水人陳雲龍導致的事故,要求航港局對累犯應拿出魄力,依《引水法》第 38 條吊銷執業證書。
  • 要求部長與局長重視引水人管理問題,加強酒駕管制,並加速處理騏龍輪事件的賠償事宜,避免拖延家屬權益。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關切楊頭高架延伸段的總經費已超過 1,200 億元,並詢問預計動工與完工期程。
  • 建議竹北段楊頭高架延伸應改採平面設計,以降低對住宅區的影響,並規劃設置竹北第二交流道,紓解竹北交流道長期壅塞問題。
  • 強烈要求交通部考量國道 3 號增設竹東中興交流道,以服務竹東鎮 10 萬人口及周邊科技產業園區的交通需求。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質疑觀光署長設為政務官的必要性,認為其他機關政務職多因專業特殊性,觀光署應避免政治性格過高。
  • 指出臺灣交通事故數據不佳,被稱為「行人地獄」,認為道路設計與用路人教育均有問題。
  • 建議交通部應針對惡意違規行為(如轉彎不當、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逼車、闖紅燈、無照駕駛)加重罰則,而非僅聚焦酒駕,以有效降低大宗交通事故件數。
  • 認為罰則應衡平,避免酒駕罰則過高而其他惡意違規過輕,導致法院判決失衡,無法有效遏止違規行為。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關切大貨車、大客車事故中的「撞死比撞殘好」潛規則,要求交通部從制度上預防,並建議運輸研究所分析高危險路口與情境,規劃預防措施。
  • 建議運輸研究所應加強對機車事故的研究,思考如何提升機車騎士安全,因機車數量龐大且事故多。
  • 質疑現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定義為死亡 3 人以上,或死傷 10 人以上,或受傷 15 人以上,建議應納入重大財產損失,以反映事故嚴重性,並影響基層員警辦案態度。
  • 指出肇事逃逸的罰則比酒駕輕,可能導致酒駕者寧願肇逃,要求交通部通盤考量並檢討提高肇事逃逸罰則。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建議臺灣道路設計應考量機車、行人及汽車三方需求,以改善「行人地獄」罵名,並普設行人專用時相或早開時相,確保行人安全並減少人車爭道亂象。
  • 關切臺鐵公司化後的債務問題與營運績效,要求交通部說明臺鐵公司化計畫進度,特別是償債基金財源的解決方案,並提供書面報告。
  • 強調臺鐵作為百年老店,其文化資產應多加利用,並期許公司化後能解決安全、效率及虧損問題。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關切觀光局升格為觀光署後,在員額與職掌上的規劃,特別是觀光旅館、旅宿業的管理分組。
  • 肯定觀光局製作的五星級飯店宣傳片品質優異,但質疑其被下架的原因,要求部長重新審視,並建議與觀光業者合作播放,提高國際能見度。
  • 建議觀光局應積極檢視並輔導網路負評較多的飯店,要求改善,若無法改善應公告,避免旅客誤踩地雷,並承諾 2 週內給予答覆。
  • 關切年初長榮航勤無預警罷工事件,要求民航局關注連續假期可能發生的突發狀況,並介入輔導航勤勞動條件與勞資協商,避免工會壟斷。
  • 建議交通部研議外送職業駕照制度的可行性,比照計程車作法,納管外送員的交通運具、執業環境及費率,以降低交通事故風險,並承諾 1 個月內提供研究方向。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肯定國際旅客回流已破百萬人次,但指出國人出境旅遊人數高達 203 萬人次,呈現觀光逆差,要求觀光局反思並加強整備工作。
  • 關切彰化縣旅館業及民宿輔導績效退步,要求觀光局瞭解原因並加強輔導與協助。
  • 關注疫後旅宿業缺工問題,要求觀光局加強督導,並建議除了補助外,應從產學訓合方面努力,與大專院校、高職技職結盟,從根本解決缺工。
  • 反映國內旅館房價高漲,且有業者標榜「一泊二食」卻不提供晚餐的離譜狀況,要求觀光局積極瞭解並輔導,避免損害國家形象。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長者使用電動代步器在戶外空間的安全性問題,認為其性質介於輔具與交通工具之間,現行管理模糊。
  • 建議交通部應將電動代步器視為「機具」而非單純輔具,並比照微型電動二輪車進行納管,包括型式審驗、牌照、保險及使用者教育。
  • 主張應規範電動代步器的機體重心、輪胎抓地力、結構性能及電池輸出等安全標準,並要求加裝反光警示燈等道安裝置,以提升戶外使用安全。
  • 要求交通部在 1 個月內提出電動代步器管理與安全的研究報告。
  • 質疑交通部將電動代步器視為行人,但其在慢車道行駛與腳踏車類似,應思考其獨特屬性進行分類管理。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疫後觀光產業缺工問題,質疑交通部現行補助方案成效有限,未能從根本解決人員留任問題。
  • 建議交通部應精進缺工方案,從產學訓合作方面努力,與學校結盟,讓學生提早進入產業實習,以長期培養人才。
  • 對臺灣被稱為「行人地獄」感到難過,要求交通部提出全面改善行人安全的方案,並與衛福部研討長者電動代步器的管理與安全問題。
  • 詢問交通部對下一波口罩解封時間點的預估,並表達支持指揮中心在清明連假後宣布解封的原則。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觀光局在駐外人員配置不足,例如英國僅有 1 名同仁,與新加坡等觀光大國的人力與預算規模差距甚大,不利推動臺灣觀光。
  • 要求交通部允諾在觀光局升格後,增加員額與經費支持,並恢復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整合各部會資源協助觀光發展。
  • 呼籲部長邀請行政院長共同宣導行人優先,加強取締不停讓行人行為,並建議將停讓行人教育訓練納入公路總局對公共運輸業者的補助評鑑項目。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期許觀光局長成為觀光署首任署長,並鼓勵觀光署應有雄心壯志,規劃深度且高品質的臺灣旅遊,以迎接國際觀光客,並與其他國家競爭。
  • 指出臺灣交通建設早期採「車本觀念」導致「行人地獄」惡名,且六都中有五都塞車嚴重,要求交通部洗刷污名,提出具體計畫與目標。
  • 嚴厲批評地方政府工程行政怠惰導致工期延宕、營建物價飆漲,以古坑側車道為例,工程費從 7.58 億元暴增至 14.89 億元,要求交通部究責徹查,並將此列為補助 KPI 項目,考慮增加地方負擔。

相關人員回應

陳彥伯 交通部次長

  • 今年國際觀光客目標為 600 萬人次,截至 3 月 25 日已達 100 萬人次,審慎樂觀可挑戰 800 萬人次。
  • 疫後觀光相關預算已編列,未來將依疫情發展、基金預算或公務預算,思考更宏觀、多年期的規劃來編列觀光相關預算。
  • 臺鐵公司化後,附屬事業管理由鐵道局負責,是因其由不同人員辦理工程與監理業務,且部會會進行行政監理。
  • 道路交通安全是交通部重要工作,組改後已將道安委員會從任務編組轉為常態性業務單位,加強行人安全改善。
  • 智慧運輸與綠運輸業務在交通部相關單位業務執掌內,有推動小組因應。
  • 觀光主流化與觀光立國是交通部一貫政策,可透過跨部會協調合作推動文化觀光。
  • 去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3,085 人,今年目標仍為下降 5%,將整合資源改善交通安全。
  • 承諾將交通安全與內政部營建署共同整合在交通部計畫中執行,近期持續討論人行道改善問題。
  • 同意基於交通安全,將朝廢除隔熱紙目測法、改採透光率標準並用儀器檢測的方向努力,承認臺灣在此方面有所落後,會盡快改善。
  • 承諾會後提供鐵道局管理臺鐵附屬事業的資料,以及交通部與內政部整合改善行人安全的報告。

張錫聰 交通部觀光局局長

  • 對今年國際旅客目標達到 600 萬人次以上有信心,將全力以赴,並希望超過既定目標。
  • 感謝立法院支持特別預算,已加碼規劃加速吸引國際旅客措施,預計 4 月底 5 月初推出,並協調外交部、僑委會、經濟部等駐外單位共同推升觀光人次。
  • 觀光局升格為觀光署後,預算員額將從 182 人增至 282 人,有助於業務推廣。
  • 回應觀光局宣傳影片下架是因影片累積多,會定期整理,若點閱率不如以往會調整,且「We Are Ready」系列名稱已不符國門開放現況。
  • 承諾未來將與觀光酒店、星級飯店合作播放觀光局影片,並將此列為飯店評鑑誘因。
  • 承諾對網路負評飯店進行定期與不定期檢查,並加以輔導改善,若有銷售糾紛將依法處理,預計 2 週內給予答覆。
  • 缺工問題是多元問題,正透過專案媒合本勞、加強評點制、進用僑外生及外籍學生實習、校園徵才及旅展設攤徵才等多方面解決,並評估引進外籍移工。
  • 回應國內旅館房價高漲是受成本、供需及旺季需求集中影響,觀光局鼓勵業者推出平日優惠,宣導民眾利用非假日旅遊,並做好品質管理。
  • 觀光局升格為觀光署後,將增設旅行業組下的專責科來處理旅遊糾紛調處與稽查取締業務,並加強調解人員專業訓練。

伍勝園 交通部鐵道局局長

  • 回應鐵道局的工程與監理工作由不同人員辦理,監理部分由交通部進行行政監理。
  • 說明臺鐵附屬事業主要由臺鐵局提出,鐵道局再進行審核,並非直接管理所有業務。

陳文瑞 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

  • 同意隔熱紙透光率應能透視不影響行車安全,已蒐集他國規定並瞭解檢測儀器,朝此方向研議。
  • 回應竹北段楊頭高架延伸改平面有用地徵收困難,尤其匝道往外拓寬涉及已開發區拆遷問題。
  • 表示不反對增加交流道,但竹東中興交流道需新竹縣政府評估後再協助。
  • 說明台 65 線延伸規劃從土城一交流道北側新增跨河閘道接環漢路與新鶯堤外便道,但涉及濕地、堤防落墩及跨捷運機廠等課題,需與相關單位討論可行方案。

趙興華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局長

  • 楊頭高架延伸段總經費初步粗估將超過 1,200 億元,環評已通過,建設計畫預計 4 月底或 5 月初報部,動工期程預計 115 年,完工約 120 年。
  • 回應竹北段楊頭高架延伸採雙側單向設計,因若改平面拓寬將面臨用地徵收與拆遷困難,現有高架設計不影響竹北交流道。
  • 回應國道 3 號竹東中興交流道因坡度及距離考量,當時選址有顧慮,但表示不反對增設交流道,需新竹縣政府評估後協助。

葉協隆 交通部航港局局長

  • 回應《引水法》第 38 條一直有執行,承諾提供處分案例供委員參考。
  • 承認引水人酒測部分過去有不足,但自 3 月 22 日起已開始以行政指導方式要求酒測,並將修改《引水人管理規則》。
  • 表示將依照海事調查結果儘快處分不當領港行為,並考慮修正規則加重多次造成事故的引水人處分。
  • 說明已親自與律師溝通,希望加速騏龍輪事件雙方和解,但目前賠償金額尚未達成共識。

林所長繼國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 回應大型車輛事故預防可從人、車、路三方面著手,包括透過道安系統教育用路人注意內輪差與視野死角,改善行人空間,以及對車輛進行研究。
  • 承諾將加強對機車事故的研究,思考如何提升機車騎士安全。

王廷俊 交通部郵電司司長

  • 回應中華郵政代發政府津貼的作業細節由中華郵政公司掌握,郵電司未直接參與。
  • 說明中華郵政配合政府政策,所要求的作業費通常是成本價格,不會過高。

林國顯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

  • 回應長榮航勤事件一直有關注,要求其多聽員工聲音,改善勞動條件,並將與勞動局協商開放工會加入問題。
  • 說明民航局組改後航空站將從 16 個、5 個等級簡化為 2 個等級,馬祖航空站主任職務列等將研議編列為薦任第 9 職等至簡任第 10 職等,以符合未來人力需求。
  • 承諾將再瞭解長榮航勤工會開放參與情況,並協助解決相關問題。

王國材 交通部部長

  • 觀光署長設為政務官是為引入民間專業人士,提升觀光立國的多元性與效能。
  • 認同臺灣交通安全需改善,將道路交通安全列為重要工作,並推動行人專用時相或早開時相,作為改善重點。
  • 承諾 3 個月內提出隔熱紙透光度相關法規修訂,以跟上國際標準,並已恢復道安資訊網的肇事熱點全面公開。
  • 回應南投交通壅塞問題,將請高公局與公路總局實地考察,協助規劃聯外道路與轉運站,並請觀光局長前往名間與南投考察。
  • 承諾觀音山國家風景區將在觀光署升格後增加人力與經費,並進行整體規劃,改善基礎設施。
  • 回應引水人酒駕問題,已要求酒測並將修改管理規則,對累犯將加重處分。
  • 說明楊頭高架延伸段預計 115 年動工、120 年完工,竹北第二交流道需新竹縣政府評估後協助。
  • 回應臺鐵公司化是中華民國最後一個國營事業公司化案例,其他已公司化事業績效良好且賺錢。
  • 指出臺鐵公司化最大課題為償債基金財源,正與主計總處及工會溝通,並承諾提供公司化計畫與進度書面資料。
  • 回應觀光署升格後人力將增加約 100 人,可提升各區觀光服務量能,並認為國際觀光客回流可填補國內旅宿業離峰,有助於平抑房價。
  • 同意與衛福部討論電動代步器管理問題,並將其戶外使用安全納入考量,提供相關資料。
  • 支持指揮中心在清明連假後宣布口罩解封,恢復正常生活。
  • 回應大貨車、大客車「撞死比撞殘好」的說法,認為現已減少,並將檢討肇事逃逸罰則,使其與酒駕罰則衡平。
  • 同意將客運業者在路口進行指差確認與停讓行人的教育訓練納入公路總局補助評鑑項目,並承諾將與行政院長共同宣導行人安全。

相關後續

  • 交通部觀光局將於 4 月中旬舉辦國際觀光客來臺獎勵方案記者會,並預計於 5 月 1 日正式上路,提供自由行旅客 5,000 元消費金抽籤,以及團體旅客獎助金。
  • 交通部將在 3 個月內提出隔熱紙透光度相關法規修訂,以廢除目測法並改採科學儀器檢測標準。
  • 交通部將針對楊頭高架延伸段、竹東中興交流道、名間外環道路等地方交通建設議題,提供書面答覆或進一步研議。
  • 交通部航港局將依海事調查結果,儘快對引水人酒駕及不當操船行為進行處分,並將修改《引水人管理規則》加重累犯處分。
  • 交通部民航局將研議將馬祖航空站主任職務列等編列為薦任第 9 職等至簡任第 10 職等,以符合機關未來人力需求。
  • 交通部將就觀光產業缺工、行人安全改善、長者電動代步器管理及外送職業駕照制度可行性等議題,提供書面報告或精進方案。
  • 討論事項所列各案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洪孟楷、曾銘宗、謝衣鳯及魯明哲等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123701
卷/期/冊
112/37/1
發布日期
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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