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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修正草案審查:聚焦代理人制度、加速審查與侵權認定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04-06

LawTrace 法律歷程:商標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多項「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討論建立商標代理人專業認證制度、引進商標註冊加速審查機制,以及簡化海關侵權認定程序。會議中,委員們就審查效率、代理人資格、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商標蟑螂等議題提出質詢,經濟部官員則說明修法重點、執行細節及面臨的人力挑戰。最終,議案將擇期繼續審查,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商標法修正草案,重點在於建立商標代理人專業管理制度、引進商標註冊加速審查機制,以及簡化海關對侵權物品的認定程序。
  • 同時也討論了商標註冊申請人適格主體、指示性合理使用、善意先使用及權利耗盡等內涵的明確化,以完善法制並與國際接軌。

相關爭議

  • 商標代理人資格與管理:修法新增專業認證及在職訓練要求,引發對現有代理人(如律師)適用性及新制培訓實施時程的討論,並擔憂門檻過低可能導致專業度不足。
  • 加速審查機制:雖承諾將審查時程縮短至2個月,但委員質疑在案件量持續增長且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智財局能否負荷,以及加速審查的費用與條件限制是否公平合理。
  • 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有委員質疑兩岸在ECFA框架下的智慧財產權(特別是植物品種權)交流平台成效不彰,中方回應速度慢,導致台灣品種外流問題難以有效解決。
  • 商標蟑螂問題:針對有心人士搶註大眾化或知名地名商標,並藉此興訟牟利,委員關切智財局如何有效遏止此類行為及保護受害業者權益。
  • 修法動機與國際協議:有委員質疑本次修法是否為配合美臺21世紀貿易倡議而非純粹基於國內實務需求,智財局則強調主要為國內實務所需。
  • 氣味商標與「易於取得」要件:林楚茵委員提案增訂商標圖樣「易於取得」要件,但經濟部擔憂此舉恐限縮嗅覺、觸覺等新興商標註冊可能性,建議維持現行較寬鬆規定。

立法委員發言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商標申請案件快速增長,完善法制與提升審查速度對產業競爭力至關重要。
  • 參考歐盟及日本制度,提案建立快速審查機制,並建議收取規費以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
  • 主張簡化商標邊境保護措施的維權程序,放寬商標權人無須親至海關進行侵權認定。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建議簡化海關侵權認定程序SOP,確保產業界有所依循。
  • 強調政府應作為產業靠山,在國際侵權官司中協助認定基本相似度。
  • 要求將商標審查時程從平均6.2個月縮短至2個月,並盤點人力不足問題,支持增補智財局人員。
  • 建議智財局應與商標代理人業界溝通,提供代理人制度方式資料。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詢新制商標代理人資格限制(律師、執業經驗或考試認證)的執行細節,以及培訓與認證的實施時程。
  • 擔憂加速審查機制可能因人力不足而難以負荷,並詢問加速審查的具體費用及條件限制,避免所有案件都申請加速審查。
  • 建議細部施行面應與商標局共同努力,確保加速審查的規範合理且可行。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詢問本次商標法修法的主要目的,確認包含加速審查、代理人制度化及簡化海關侵權認定程序。
  • 確認海關侵權認定可透過視訊或代理人現場確認,無需商標權人親自到場。
  • 關切商標代理人專業能力認證考試的標準,強調應強化專業避免門檻過低導致案件品質不佳,增加智財局審查壓力。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植物品種任意輸出至中國對國安及經貿的影響,以及品種權與商標權在兩岸關係中能否得到有效保障。
  • 指出兩岸ECFA機制在品種權保護上成效無力,中方回應速度慢,形同行政障礙,要求智財局應更強硬,讓國人了解平台不利之處。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確認商標代理人可透過專業考試認證及職訓擔任,並詢問職訓時長及認證考試的獨立性。
  • 質疑加速審查機制(2個月,9,000元)在人力不足情況下的可行性,要求制定明確的速審標準,而非僅憑業者「需要」判斷。
  • 詢問數位平台在海關侵權認定上的使用率與成效,要求提出更完整的配套及優化介面。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要求解釋商標法第36條第2款「明確不受商標權效力拘束之指示性合理使用」的內涵,例如維修廠使用品牌標誌非侵權。
  • 質疑本次修法動機是否為配合美臺21世紀貿易倡議,而非國內實際需求。
  • 關切台灣商標在國外被搶註冊(商標蟑螂)的問題,要求智財局加強與國外交流並提供協助。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支持商標法修法以完善代理人制度並與國際接軌,並確認專業人員需具5年經驗、通過認證及每年完成6小時訓練。
  • 期望修法能加速完成,以完善制度並與國際接軌。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詢問商標代理人制度化後,財政部對提升服務專業能力及效率的具體期待。
  • 關切商標蟑螂利用大眾化文字或知名地標搶註商標後興訟的問題,建議智財局掌握大量商標持有人及其訴訟案件數據,並提供業者自我權利保護方法。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我國商標法第19條中文版獨漏歐盟商標法「易於取得」要件,導致中英版本差異,認為應增修此要件以精確界定商標權範圍。
  • 反駁經濟部擔憂增訂「易於取得」會影響氣味商標申請,指出歐洲法院難通過氣味商標主因是「持久」要件,而非「易於取得」。
  • 建請經濟部研擬增訂「易於取得」要件對不同商標權申請的衝擊,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商標法修正重點為商標代理人制度化,未來須經專業能力考試認證,並詢問現行具律師資格的代理人是否也需通過考試及納管。
  • 書面質詢關切商標審查加速機制實施後,現有審查人力是否足以應付每年增加的案件量,要求智財局評估人力需求。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提及行政院版「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修法意旨。

相關人員回應

林全能 經濟部次長

  • 強調經濟部絕對是產業的後盾,支持簡化海關程序並提升審查效率。
  • 說明商標法修法旨在透過代理人制度管理、加速審查與國際接軌,保障申請人權益。
  • 承諾會支持智財局增加人力,並將在子法中明定加速審查的嚴謹規範及條件。
  • 回應台美貿易及晶片法案相關議題,表示經濟部已向美方反映業者關切,希望兼顧國安與商業機密。
  • 回應蔡總統過境美國對經貿意義,表示將加速推進台美BTA及技術合作。
  • 針對漁電共生議題,表示將朝向共存共榮、整體規劃、示範區及高產值漁產品方向推動。
  • 回應OPEC+減產對油價影響,表示經濟部密切掌握並會降低對石化燃料依賴。
  • 回應電價調漲對台電營運改善及鋼鐵業衝擊,表示將輔導業者善用時間電價,並關注價格。
  • 回應水情狀況,說明已啟動穩定南部供水計畫,並將滾動式因應。

廖承威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

  • 說明商標代理人制度化後,律師具代理人資格,另有連續3年每年執業10件者可自動取得資格,未符合者可透過智慧財產權培訓學院能力認證考試。
  • 承諾加速審查案件將在2個月內完成,但一般案件平均仍需6.2個月;承認人力不足,已盤點專利及商標業務需增補約90人。
  • 解釋加速審查將採使用者付費(額外規費6,000元,總計9,000元),並設有條件限制(如急迫上市、參展需求)。
  • 說明海關侵權認定可透過視訊、3D影像等遠端方式進行,無需親自到場。
  • 回應商標蟑螂問題,表示已成功撤銷「藍眼淚」商標案,並透過座談會宣導商標意識,指導業者透過評定方式有效舉證遏止,承諾將掌握大量商標持有人及其訴訟數據。

蔡玉梅 財政部關務署副組長

  • 說明海關數位平台於110年9月15日上線,迄今處理兩百多案,但未能提供具體使用率及成效數據。

李君禮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

  • 說明用電大戶條款規定每2年檢驗1次,今年必須完成,已召開2次環保團體說明會,將續與產業開會並安排北中南說明會,預計年底前公布。
  • 說明「電力可靠與韌性推動管理辦公室」已成立,由經濟部長任主任,能源局長任執行秘書,任務為增強電網韌性及監督台電5,000億電力強韌計畫,預算由能源局勻支,並有9位國內外學者專家組成技術小組。

劉威廉 經濟部國貿局副局長

  • 回應與捷克談判自由貿易協定議題,說明捷克為歐盟成員國,應與歐盟總部談判,但會爭取歐盟成員國支持強化雙邊經貿關係。

相關後續

  • 本次議程所列各項商標法修正草案詢答結束,將另定期繼續進行審查。
  • 委員邱議瑩、林岱樺及賴香伶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經濟部智財局需研擬增訂商標圖樣「易於取得」要件可能造成之衝擊,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林楚茵委員辦公室。

原始資料

公報
1123901
卷/期/冊
112/39/1
發布日期
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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