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司法修正案:聚焦低薪、公司治理與產業發展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04-10
LawTrace 法律歷程:公司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多項「公司法」修正草案,主要圍繞改善低薪問題、強化公司治理、董事職權與資格、以及公司登記代理人等議題。會議中,立法委員也廣泛質詢經濟部關於無薪假趨勢、缺水、缺電、半導體產業、台商回流、綠能發展及新南向政策等當前重大經濟議題。經濟部王美花部長就各項提案與質詢提出官方立場與政策說明,部分公司法修正案將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多項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合併詢答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文本未提供具體討論內容,僅記錄了詢答過程。
- 會議主要進行提案說明及委員質詢,由經濟部常務次長及財政部關務署代表答復。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楊瓊瓔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議瑩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亭妃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蘇治芬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翁重鈞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呂玉玲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超明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賴瑞隆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志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德維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椒華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蔡易餘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相關人員回應
林全能 經濟部常務次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蔡玉梅 財政部關務署副組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林楚茵、蘇震清及林岱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 1 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多項委員及黨團提案)
核心議題
- 會議主要審查國民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公司法」修正草案,議題涵蓋員工酬勞分派、董事資格與解任、公司登記代理人範圍、董事監察人選舉方式、股東會召集與議事透明度,以及共有股份行使股東權等公司治理面向。
- 廣泛討論台灣經濟現況,包括低薪問題、無薪假趨勢、半導體產業發展、美中貿易戰對台影響、水電供應穩定性、再生能源推動、新南向政策成效,以及如何化解兩岸情勢緊張對外資投資的疑慮。
相關爭議
- 員工酬勞分派標準:國民黨團提案要求員工酬勞比例不得低於同業平均,經濟部反對,認為「同業平均」難以界定且執行困難,傾向尊重公司自主訂定。委員呂玉玲則認為現行規定無法改善低薪,政府應提出具體方案。
- 董事當然解任事由擴增:李貴敏委員提案新增董事違反公司法第30條或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時應當然解任。經濟部反對,認為第30條情節輕重不一恐致董事缺位,且證交法相關問題應回歸該法處理。
- 記帳士代理公司登記:李貴敏委員提案允許記帳士代理公司登記。經濟部反對,認為公司登記業務具複雜性和專業性,應限於會計師與律師。
- 董事監察人選舉方式:高嘉瑜委員提案恢復董事與監察人合併選舉,以強化監督功能。經濟部反對,指出歷史上合併選舉曾產生流弊,且現行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制度已提供監督。
- 「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定義:邱志偉委員質疑公司法第185條中「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定義不明確,導致經營權爭奪時法院判斷不一,要求經濟部提供明確指引。經濟部表示可整理法院見解並邀學者討論,但難以修法明確定義。
- 台電虧損與夏季用電:曾銘宗委員關切台電巨額虧損及夏季是否會缺電。王部長預估台電今年虧損約 2,000 億元,並保證夏季不會分區限電與缺電。
- 公司法第235條之1執行現況:曾銘宗委員質疑經濟部對非公開發行公司執行員工酬勞分派規定的掌握度不足,經濟部坦承未有相關統計資料。
立法委員發言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代表國民黨團提案修正公司法第235條之1,規定員工酬勞比例不得低於同業平均,以解決低薪問題、留住人才並提升台灣競爭力。
- 指出 2022 年有 59% 受僱者月薪不到 4 萬元,實質薪資連續兩年負成長,顯示低薪問題嚴重。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公司法第119條,為條次錯誤導致運作障礙。
- 提案修正公司法第197條,建議若董事違反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規定,應當然解任,以維護公司忠誠義務。
- 提案修正公司法第387條,建議允許記帳士代理公司登記業務,以符合實務運作並與記帳士法銜接。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公司法第119條,針對條文項次修正。
- 提案修正公司法第198條,恢復 69 年修正之條文,希望恢復董事與監察人合併選舉,以避免公司派操控監察人選任,強化監察權獨立性,維護小股東權益。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關切製造業無薪假增加趨勢,質詢經濟部應掌握精確數據並評估轉型協助成效。
- 針對美國晶片法案中台積電關切的超額利潤分潤與資訊限制,要求經濟部具體向美方表達台灣廠商意見。
- 建議經濟部應大力推廣再生水廠作為「都市水庫」概念,分流民生與產業用水,並加強宣傳,讓民眾了解其高品質與穩定供水效益。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低薪問題,指出 59% 受僱者月薪未達 4 萬元,且實質薪資負成長,要求經濟部提出具體方案提升產業薪資競爭力。
- 建議政府應透過產業投資抵減,鼓勵傳統產業升級轉型、渡過難關,並增加內需市場。
- 要求經濟部提出前瞻性規劃,培育國內半導體及新興產業人才,以補足缺口。
- 關切水情嚴峻,要求經濟部超前部署抗旱方案,並提供書面資料說明應對措施。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中 53.18% 申請通過者為高耗能產業,與淨零轉型目標衝突,要求經濟部提供相關數據與產業分布。
- 要求經濟部針對東部地區產業發展提供更多協助,特別是疫後條例中經濟部負責的 300 多億元經費,應提供東部各項建設的計畫、經費配置及預計時程。
- 關切東部國家風景區光電案場申請過多,恐破壞山林景觀與農業用地,要求經濟部與相關部會嚴格審查,確保僅在不利耕作區設置。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就公司法修正案中董事與監察人合併或分開選舉問題,詢問經濟部對小股東權益的看法,並支持維持現有分開選舉制度。
- 肯定總統出訪美國深化台美關係,並強調在經貿領域的持續深化與進展,特別是「信賴的夥伴關係」對台灣產業的重要性。
- 透過照片說明西部地層下陷區的漁電共生案場,建議經濟部與農委會思考政策上的想像力,推動光電板下種植龍鬚菜等共榮模式,創造地方商機,降低居民嫌惡感。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指出 68.31% 受僱員工年收入未達平均薪資,強調低薪問題嚴重,支持國民黨團修正公司法第235條之1,強制公司按獲利分派員工酬勞且不低於同業平均。
- 質疑經濟部對國民黨團提案的反對理由,並指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鼓勵加薪減稅效果不彰,要求經濟部提出具體方案或行政院版本,共同改善低薪環境。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認同公司法第235條之1強制性薪資規定執行有難度,但仍希望政府積極鼓勵企業調薪,特別是公股事業及國營企業應帶頭調薪,形成良性循環以留住人才。
- 肯定新南向政策的成功,並建議政府應加大對新南向國家的經貿合作力道,加速雙邊貿易協定簽署與障礙排除,將高雄打造成新南向基地。
- 關切與泰國、馬來西亞、印尼等國的投資保障協定 (BIA) 更新進度緩慢,要求經濟部加快簽署速度。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詢問經濟部對生成式 AI 產業發展的看法與策略,建議政府應盤點台灣優勢(晶片、硬體)並加速發展特殊領域的應用軟體,召集業者與學者討論具體因應方案。
- 質疑公司法第185條「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定義不明確,導致經營權爭奪時的爭議,要求經濟部在 3 個月內提出明確指引,以保護投資人權益。
- 關切產業創新條例子法進度,特別是研發費用達到「一定規模」的認定標準,要求經濟部與財政部取得共識並確保 6 月底前發布子法,應站在產業發展角度思考。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關切農產業群聚地區工廠的輔導與合法化問題,認為現行國土規劃和工廠管理輔導辦法對農業縣區照顧不足,要求經濟部提出具體且整體的配套方案。
- 質疑漁電共生與農電共生在基層實施的問題,特別是白蝦養殖未能達到進口替代效果,要求經濟部與農委會規劃示範區,研究高產值魚種,並提供獎勵措施,避免業者為應付檢查而敷衍了事。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詢台灣「五缺」(缺水、缺電、缺工、缺投資、缺人才)現況,要求經濟部明確說明各項問題是否存在及應對方案,並對夏季供電穩定性提出質疑。
- 質疑國科會發展 ChatGPT 的可行性,特別是其高耗電量與台灣電力供應現況的衝突,要求經濟部應向國科會說明電力限制。
- 關切兩岸情勢緊張對外資來台投資的影響,指出美國商會與日經媒體的疑慮,要求經濟部說明如何化解外資疑慮及避免經濟封鎖的具體措施,並於會後提供相關資料。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際油價變動對台電虧損的影響,要求經濟部預估台電全年虧損,並確認大潭 8 號機組點火時程能否趕上夏季用電高峰,以及是否會發生分區限電。
- 質疑公司法第235條之1第一項(員工酬勞分派)在非公開發行公司的執行情況,指出經濟部缺乏相關統計資料。
- 反對經濟部對國民黨團修正公司法第235條之1第二項(員工酬勞不低於同業平均)的立場,認為經濟部反對公司獲利回饋員工,改善低薪的努力。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水庫集水區、自來水保護區及蓄水範圍的保育問題,指出 95 年核定的「水庫集水區保育綱要」建議成立流域管理局,但本次組改未納入。
- 建議經濟部應支持在本次組改中推動成立北中南東及離島的「水庫集水區(流域)管理局」,以實質強化水源區的水土林資源整合與災害防治能力。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關切新興交易模式「先買後付」(BNPL) 可能導致年輕世代債務危機,質疑經濟部對其監管不足,要求應有類似金管會對信用卡無擔保貸款的上限規範,並加強宣導與跨部會討論風險。
- 質疑太陽能發電「電證分離」模式對台電不公,認為台電投資饋線建設,綠電憑證應保留在台電手上,否則發電商應自行開發饋線,要求經濟部深入研究並維護台電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就公司法修正案,同意第119條條次修正,將洽詢司法院意見研擬第160條共有股份修法,但建議維持第27、167、172、172之2、193、196、197、198、203之1、235之1、356之8、387條現行規定,多數因實務運作無窒礙、避免增加行政成本或認定困難。
- 回應無薪假問題,表示製造業雖有增加但未達嚴肅程度,會持續與公協會聯繫,並透過疫後條例推動數位化與低碳化補助,協助中小企業轉型。
- 針對美國晶片法案,表示已與產業界密切瞭解,並向美方表達對超額利潤分潤與資訊限制的關切,持續注意細節。
- 支持推廣再生水廠作為都市水庫,強調其高品質再生水可供產業使用,並承諾與內政部積極推動與宣傳。
- 回應低薪問題,指出疫情期間台灣經濟持續成長可拉動薪資,內需回升有助服務業,並有勞動部與交通部措施,但不贊成以法律強制規定薪資,認為企業獲利是本質。
- 承諾將提供東部地區相關輔導、活動、計畫、經費配置及預計時程資料。
- 說明太陽光電設置會與農委會等相關部會盤點,僅在不利農業耕作區設置,並需地方與農委會許可,經濟部負責電業籌設審查。
- 針對生成式 AI 發展,指出台灣優勢在硬體供應鏈與節電技術,軟體應用應聚焦特殊領域,承諾整合相關人士討論策略。
- 回應公司法第185條「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定義不明確問題,表示可整理法院見解並邀學者討論,提供參考指引,但難以明確修法。
- 承諾產創條例子法將在 6 月底前與財政部取得共識並會銜發布,確保業界適用性。
- 回應工廠管理輔導辦法,表示會與農委會細膩處理農產業群聚地區工廠個案認定與改善,並提供書面報告。
- 回應漁電共生問題,表示農委會已訂定規範,希望推動高價值魚種養殖,增加漁民收入,並會與農委會配合推出更多成功案例。
- 回應「五缺」問題,強調經濟部會做好負責業務,確保水電供應穩定,夏季不會缺電或分區限電。
- 不認為電力是發展 ChatGPT 的主要問題,重點在台灣產業發展方向。
- 回應外資疑慮,表示媒體指出情境非事實,目前仍有外資洽談來台投資,承諾會重視並協助外資在台投資,並提供相關資料。
- 預估台電今年虧損約 2,000 億元,大潭 8 號機組預計 6 月可熱機測試發電,將挹注夏季用電。
- 坦承經濟部對非公開發行公司執行公司法第235條之1第一項(員工酬勞分派)缺乏統計資料。
- 不贊成公司法第235條之1第二項(員工酬勞不低於同業平均)修正,認為執行有障礙,且未見他國公司法有此規定。
- 回應 BNPL 議題,表示將檢視消費定型化契約,將重要事項列為應記載事項,並加強宣導,考慮跨部會討論風險提醒。
- 說明台灣目前採電證合一,太陽光電解約案相對不多,陸域風電較多,解約需付分手費。
- 承諾會持續與美國深化經貿關係,推動「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並將加大新南向政策力道,加速雙邊貿易協定簽署。
蘇文玲 經濟部商業司司長
- 說明 BNPL 服務形態最大問題在於賣方(平台或零售業者),應充分告知消費者使用後果。
- 表示經濟部已在檢視相關消費定型化契約,希望將 BNPL 服務的充分揭露訊息列為應記載事項。
相關後續
- 司法院書面報告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 1 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經濟部將與司法院交換意見後,擬具公司法第160條修正草案循修法程序辦理。
- 經濟部將整理公司法第185條「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的法院既有見解,並邀學者專家討論,於 3 個月內向邱志偉委員提供報告。
- 經濟部承諾將於 6 月底前與財政部取得共識並會銜發布產業創新條例子法。
- 討論事項所列議案均已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進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23901
- 卷/期/冊
- 112/39/1
- 發布日期
- 2023-05-0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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