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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及經濟部組織法草案聯席審查:聚焦組織調整與附帶決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04-12

LawTrace 法律歷程:經濟部組織法、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組織法、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組織法、經濟部能源署組織法、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經濟部水利署組織法、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組織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繼續審查「農業部組織法草案」及其所屬16個機關組織法草案,多數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並通過8項附帶決議,部分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會議隨後接續審查「經濟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其所屬10個機關組織法草案,進行提案宣讀,將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農業部組織法草案」等17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升格為農業部及其16個所屬機關的組織架構、職掌範圍與人員任用制度,旨在確立新部會的法源基礎與運作規範。
  • 討論內容涵蓋農業部總體組織法、農糧署、漁業署、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水土保持及農村發展署、農田水利署、農業金融署等機關,以及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與各試驗所的組織法草案。

相關爭議

  • 農業部組織法草案第五條保留,送院會處理。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組織法草案第五條保留,送院會處理。
  • 委員鍾佳濱等16人提案的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組織法草案第五條至第八條,不予採納。

立法委員發言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將蘭花生物科技園區與花卉試驗分所結合,成立「花卉產業創新園區發展中心」,以奠定花卉產業創新發展基礎。
  • 提案要求農業部各試驗研究機構採任用及聘任雙軌制,並放寬研究人員遴用標準、進用途徑及比率設置,以提升研究能量。
  • 提案要求農業部成立後積極研議畜牧司、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動物保護司權責,進行明確整併及權責分工,避免動保業務多頭馬車。
  • 提案建議將農民喪葬慰問金由10萬2千元研議調整至20萬4千元,以符合農保喪葬津貼調整後的比例。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積極爭取經費及員額,寬籌灌區外建設經費並補足人力,以加速推動擴大灌溉服務。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將蘭花生物科技園區與花卉試驗分所結合,成立「花卉產業創新園區發展中心」。
  • 提案要求農業部各試驗研究機構採任用及聘任雙軌制,並放寬研究人員遴用標準、進用途徑及比率設置。
  • 提案要求農業部成立後積極研議畜牧司、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動物保護司權責,進行明確整併及權責分工。
  • 提案建議將農民喪葬慰問金由10萬2千元研議調整至20萬4千元。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將蘭花生物科技園區與花卉試驗分所結合,成立「花卉產業創新園區發展中心」。
  • 提案要求農業部各試驗研究機構採任用及聘任雙軌制,並放寬研究人員遴用標準、進用途徑及比率設置。
  • 提案要求農業部成立後積極研議畜牧司、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動物保護司權責,進行明確整併及權責分工。
  • 提案建議將農民喪葬慰問金由10萬2千元研議調整至20萬4千元。
  • 提案要求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於本法通過後1年內著手進行生態棲地空間分布圖資建置與管理,並發展物種與棲地保育空間策略規劃工具。
  • 提案要求農業部未來之研發經費按合理比例編列,以推動研發工作。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將蘭花生物科技園區與花卉試驗分所結合,成立「花卉產業創新園區發展中心」。
  • 提案要求農業部各試驗研究機構採任用及聘任雙軌制,並放寬研究人員遴用標準、進用途徑及比率設置。
  • 提案要求農業部成立後積極研議畜牧司、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動物保護司權責,進行明確整併及權責分工。
  • 提案建議將農民喪葬慰問金由10萬2千元研議調整至20萬4千元。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積極爭取經費及員額,寬籌灌區外建設經費並補足人力,以加速推動擴大灌溉服務。
  • 提案要求農業灌溉水源工程等相關工程亦應遵循生態檢核要項。
  • 提案要求農業部未來之研發經費按合理比例編列,以推動研發工作。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於本法通過後1年內著手進行生態棲地空間分布圖資建置與管理,並發展物種與棲地保育空間策略規劃工具。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於本法通過後1年內著手進行生態棲地空間分布圖資建置與管理,並發展物種與棲地保育空間策略規劃工具。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積極爭取經費及員額,寬籌灌區外建設經費並補足人力,以加速推動擴大灌溉服務。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積極爭取經費及員額,寬籌灌區外建設經費並補足人力,以加速推動擴大灌溉服務。
  • 提案要求農業灌溉水源工程等相關工程亦應遵循生態檢核要項。
  • 提案要求農業部未來之研發經費按合理比例編列,以推動研發工作。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業灌溉水源工程等相關工程亦應遵循生態檢核要項。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農業部組織法草案名稱、第一條、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至第八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二條修正部分文字;第五條保留送院會處理。
  • 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草案名稱、第一條、第三條至第七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二條修正部分文字。
  • 農業部漁業署組織法草案名稱、第一條至第八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織法草案名稱、第一條至第七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組織法草案名稱、第一條、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七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二條修正部分文字;第五條保留送院會處理。
  • 農業部水土保持及農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名稱、第一條至第七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組織法草案名稱、第一條、第三條至第六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二條修正部分文字;委員鍾佳濱等16人提案第五條至第八條不予採納。
  • 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組織法草案名稱、第一條至第六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組織法草案名稱、第一條、第三條至第六條照案通過;第二條修正部分文字。
  •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林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水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畜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獸醫研究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組織法草案等各案名稱及條文均照案通過。
  • 通過4項農業部組織法草案附帶決議,包含成立花卉產業創新園區發展中心、研究人員採雙軌制、整併動保權責、調整農民喪葬慰問金。
  • 通過1項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組織法草案附帶決議,要求1年內建置生態棲地空間分布圖資。
  • 通過2項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組織法草案附帶決議,包含爭取擴大灌溉服務經費員額、農業灌溉水源工程遵循生態檢核要項。
  • 通過1項農業部畜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附帶決議,要求農業部未來研發經費按合理比例編列。
  • 所有審查完竣的法案均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並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劉召集委員建國出席說明。

討論事項二

審查「經濟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等11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旨在討論經濟部組織架構的修正,以及其所屬商業發展署、產業發展署、國際貿易署、能源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水利署、智慧財產局、產業園區管理局、標準檢驗局、礦業管理及地質調查中心等10個機關的組織法草案,以因應產業發展與政策需求。
  • 會議進行了相關提案條文的宣讀,為後續的實質討論奠定基礎。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聯席會將擇期繼續審查經濟部相關組織法草案。
  • 議事人員宣讀了所有提案條文及後續收到的修正動議。

原始資料

公報
1124002
卷/期/冊
112/40/2
發布日期
2023-05-04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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