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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農委會預算解凍案與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修正案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04-19

LawTrace 法律歷程: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多項預算凍結案並同意解凍,同時處理《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及《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修正草案。會議聚焦於防範優良植物品種外流、穩定農產品價格、改善養豬產業、因應中國貿易壁壘調查及日本核廢水排放等議題。最終《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修正案經逐條討論後通過,並將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一

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10案 (報告事項)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單位共計10項預算凍結案,這些預算在提出書面報告後方可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所有列報預算凍結案,因書面報告已送達,預算得以動支,並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十四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6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審查多項由立法委員提出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主要涉及條例中部分條文的修訂。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針對提案進行報告並即席答復質詢。

李慶華 財政部政務次長

  • 即席答復質詢。

李怡萱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

  • 即席答復質詢。

相關後續

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6案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本部、林務局、漁業署、防檢局及農糧署等單位共計6項預算凍結案,總金額達2.2億元,主要涉及農業科技研發、農業發展、林業發展、漁業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技術研發及農糧管理等項目。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陳駿季 農委會副主任委員

  • 針對112年度預算凍結案的解凍審查提出書面報告,並說明凍結項目與金額。
  • 說明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經費主要用於科技研發成果落地、技術移轉及智慧農業推動,以提升業者收入與產值。
  • 闡述農業部門淨零排放目標為2040年,透過建立低碳場域、強化碳匯管理等策略實現。
  • 說明因應加入CPTPP的農業總體對策,包括推動進擊型農業、冷鏈建置、市場區隔與農業保險。
  • 指出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及稻作四選三政策有效減少稻作面積,提升稻米價格並穩定農民收入。
  • 說明雜糧進口替代率提升,國產雜糧種植面積增加,有助於糧食安全。
  • 報告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進度,已協助21個縣市新建或修繕收容所,並將持續督導查核。
  • 說明外來種侵擾問題,已移除大量綠鬣蜥,並與跨部會合作防除外來入侵植物。
  • 闡述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旨在建立完善制度,落實監督管理,提升外籍船員權益保障。
  • 說明動植物防疫檢疫技術研發,將加強禽流感防疫、人才培訓與實驗動物3R議題。
  • 強調冷鏈物流系統對農產品品質與價格穩定的重要性,將持續建立基礎設施並強化溯源管理。
  • 呼籲委員支持預算解凍,以利相關計畫順利推動,達成照顧農民、發展農業永續的目標。

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所列預算解凍案第1案至第6案均同意動支,並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四

審查「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之一及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與多位立法委員提出的《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修正草案,旨在防杜臺灣優良農產品種苗外流,維護農業產業競爭力與經濟安全。
  • 修法重點包括增列禁止輸出入品項、將違法行為納入刑責、擴大法人連帶罰金責任,並賦予違法物品沒入的彈性裁量權。

相關爭議

  • 修法時機與執行效率:陳亭妃委員指出,從台農17號到台農23號鳳梨外流事件,修法動作已太慢,並強調法律通過後執行面才是關鍵。
  • 品種權與保護範圍:邱議瑩委員質疑現行法規只能管理有品種權的種苗,修法後如何保護沒有品種權但仍具經濟價值的種苗,以及如何實際查緝走私種苗。
  • 罰則輕重:賴瑞隆委員及蔡易餘委員建議,對於違反限制輸出規定的行政罰鍰額度應提高,以達到足夠的嚇阻力,甚至比照禁止輸出的刑罰標準。
  • 標準與執法明確性:呂玉玲委員關切「妨害國家安全、利益或影響農產業整體發展」的禁止輸出入標準應明確訂定,並質疑農委會對台農23號外流案仍無法查明行為人,恐影響執法成效。
  • 品種權與農民自由:呂玉玲委員詢問農民自由使用品種的權利,以及將品種交授他人時的申請規範,強調農委會需明確公告清單與執行辦法,讓農民有所依循。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呼籲農委會儘速推動修法,並強調修法後執行面才是重點,避免品種外流事件重演。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支持修法以遏止優良農產品種苗外流,並建議農委會比照防堵非洲豬瘟模式,加強宣導、查察與邊境管制。
  • 強調應向社會大眾明確告知私帶種苗將有刑責,並與海關、航空公司合作宣傳。
  • 指出品種外流對臺灣農業產業影響巨大,應採最嚴苛的查察與重罰方式。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詢問禁止輸出入的標準與執法細節,強調應有具體項目清單供農民遵守。
  • 質疑農委會對台農23號芒果鳳梨外流案仍無法查明行為人,擔心修法後也無法有效執法。
  • 關切農民自由使用品種的權利,以及國內外品種移轉的規範與申請流程。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支持修法,認為不分藍綠皆關心品種外流問題,修法目的在於保障有品種權及無品種權但影響生態、經濟安全的農產品。
  • 強調修法後應清楚告知民眾,透過政府協助保障農產經濟安全。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支持修法,認為應加速立法以保護臺灣農業產業,防止中國竊取技術並仿冒販售。
  • 贊成將法人納入罰金要項,並建議提高違反限制輸出規定的行政罰鍰額度,以增強嚇阻力。
  • 提醒農委會應對未來可能被竊取的農產品項目加強防範作為,避免事後檢討。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完全贊成修法守護種苗,特別關切臺灣茶種苗外流問題,要求農委會提出具體防堵進展與方法。
  • 建議強化消費者對臺灣茶的辨識度,比照臺灣米標章推廣,並督促茶改場加強相關工作。
  • 呼籲提升農業技工薪資與專業技術保障,確保田間實驗與育種工作能持續進行。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建議《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三條之一罰則應比照行政院版本,重罰違法進口行為以達嚇阻效果。
  • 討論稻米種苗與農業保險問題,建議針對不同稻穀種苗受災程度應有不同核算方式,並考慮將抗病性強的台農88號列為公糧使用稻苗。

相關人員回應

陳駿季 農委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修法目的為防杜優良品種外流,維護產業競爭力及農業生產經濟安全。
  • 指出修法重點包括增列禁止輸出入品項、對違法輸出入處以刑責(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罰金60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並將法人納入連帶罰金責任。
  • 強調未來將嚴謹公告受管制品項,並加強海關查緝與宣導,比照非洲豬瘟模式遏止非法輸出。
  • 回應目前台農23號已在日本申請品種權,未來若大陸仿冒銷往日本將可阻擋。
  • 承諾會後將與原民會及原民部落討論森林碳匯的執行面合作,並爭取經費推動水試所遷址高雄及成立漁業生物技術園區。
  • 承諾半年內完成糧食安全白皮書,並儘可能成立國安任務編組。
  • 支持育種研究,將檢討產創條例對農林漁牧業研發誘因不足的原因,並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承諾會努力達成養豬百億基金的預算執行目標,並說明缺工缺料及豬舍改建是進度延緩主因。
  • 說明桃園農業物流園區預計今年7月動工,明年底完工,將結合區域與產地物流中心確保外銷品質。
  • 回應《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的修正是為了脫離品種權有無的限制,將有、無品種權的種苗一律納入管制保護範圍。
  • 同意將違反限制輸出入規定的行政罰鍰上限提高至300萬元,並與法務部協商後,最終同意修正為50萬元以上至250萬元以下罰鍰。

林華慶 農委會林務局局長

  • 說明林務局已開始輔導信義鄉公所進行造林以取得碳匯,並表示將全力配合國發會及原民會的上位政策。
  • 承諾阿里山鐵路全線通車目標為今年底,相關車站整修亦將配合通車時程完成。
  • 說明阿里山軸帶重塑計畫配合全線通車,奮起湖車站園區與修理工廠已接近完成。
  • 表示將努力解決林班地建物認定問題,避免官民對立。

張致盛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

  • 說明臺灣農產品輸中為逆差,出口6.8億美元,進口13.7億美元。
  • 回應中國對臺貿易壁壘調查中,農委會主管約800-900項農產品,已盤點分為三類,將嚴謹評估衝擊。
  • 說明目前在臺灣四周海域定期定量檢測氚廢水,尚未發現異常,但未在3月15日漁業會議中討論日本核廢水排放問題。
  • 表示將與原能會及相關部會合作,保障漁民權益,並檢測漁獲安全。
  • 說明進口漁產品中鮭魚、比目魚、鯖魚、白蝦數量與價格最高,白蝦每年進口量達3.6萬噸,臺灣僅生產9千多噸。
  • 表示將加強漁電共生示範場域與輔導,讓養殖白蝦等進口替代品項能落實,並考慮成本效益。
  • 說明境外印尼籍漁工約1萬多人,主要在外海作業,鮮少回臺。
  • 承諾將進一步瞭解東協跨政府間人權委員會可能提出的撤僑計畫,並與外交部多做聯繫。

李宜謙 農委會畜牧處科長

  • 針對養豬場沼氣發電與共發酵等瓶頸問題,承諾將瞭解個案狀況並個別輔導。

胡忠一 農委會農糧署署長

  • 回應手搖飲標示臺灣茶衛福部已有規定,但會考慮強化消費者的辨識度,比照臺灣米標章推廣。

張經緯 農委會畜牧處處長

  • 說明養豬百億基金目前執行約30多億元,第一年執行率較差,第二年追上進度。
  • 解釋豬價飆漲原因包括疫情折損小豬、豬舍改建導致養豬數量下降、飼料價格大漲及第一季進口豬肉減少1萬公噸。
  • 說明養豬場改建約1,546場,改建困難度受限於傳統豬舍硬體、缺工缺料及豬農意願不高。
  • 強調將努力達成今年46.51億元的預算投入目標,並檢討優先順序,確保豬肉供給穩定。

張錦宜 農委會水產試驗所所長

  • 說明蛤蜊存活率低及大量死亡與池底管理和整理有關,因價格好農民持續養殖未給予池體休息清理。
  • 承諾將加強宣導池底管理觀念,並安排時間到地方與養殖業者座談會勘。

吳芙蓉 行政院法規會執行秘書

  • 說明《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修法設計將禁止輸出入與限制輸出入的罰則分開,禁止部分為刑責,限制部分為行政罰。
  • 解釋目前所有版本對於限制輸出入的行政罰鍰額度皆為30萬元至150萬元,但同意將上限提高,最終建議調整為50萬元以上至250萬元以下。

林豐文 法務部參事

  • 建議罰鍰額度應低於罰金額度,以符合法益侵害程度的差距,因刑罰具有最後手段性。

相關後續

  •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之一及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經逐條討論後,按照協商結論通過。
  • 第五十一條條文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 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金。
  • 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為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至250萬元以下罰鍰,其種苗、種苗之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得沒入全部或一部。
  • 第六十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須修正。
  • 全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由主席說明通過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124202
卷/期/冊
112/42/2
發布日期
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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