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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預算凍結案與野保法修正,聚焦水情、農業數位化及原民狩獵權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05-24

LawTrace 法律歷程:野生動物保育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經濟部2023年度總預算凍結案,並邀請經濟部報告供水情勢檢討與因應措施。會議主要討論野生動物保育法多項修正草案,涵蓋全面禁用獸鋏、金屬套索、野生動物釋放規範、提高罰則及原住民族狩獵權益等議題。委員們亦就農業數位落差、農業金融改革、農產品外銷多元化、農委會升格農業部後之施政方向、農民福利與外來種防治等提出質詢,行政院承諾將盡速提出野保法行政院版本並持續研議多項政策。

討論事項一

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22案

核心議題

審查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共22項202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案的書面報告,以決定是否解除預算凍結並同意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第(一)案至第(二十二)案的書面報告均已送達,預算得以動支,將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邀請經濟部就「當前供水情勢檢討及因應措施」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討當前全台供水情勢及相關因應措施,特別針對雲林、嘉義、台南地區文蛤大量死亡事件進行探討,並要求找出致命原因及提出科學化對策。
  • 討論農委會升格農業部後,在林業經營、農村發展、爭議排水、農業數位化、農民福利與保險、外來種防治及野生動物保育等面向的政策規劃與執行現況。

相關爭議

  • 文蛤大量死亡原因:蘇治芬委員質疑其為系統性細菌感染而非單一因素,要求農委會組建科學專案小組找出致命原因;陳吉仲主委則表示水試所已在處理,並將啟動天然災害補助。
  • 農業數位落差:林岱樺委員指出中南部基層農漁會電腦設備老舊、應用系統落後,影響農業決策準確性,要求專案補助汰換與建立雲端交易系統;陳吉仲主委同意電腦更新需求,但執行方式需討論。
  • 農業金融定位:鍾佳濱委員批評農業金庫資金未充分用於農民,大部分投資海外,建議成立農業金控並由央行投資美元計價特別股;陳吉仲主委表示此構想值得評估。
  • 國土規劃與農民權益:翁重鈞委員關切國土規劃中農業發展區與保育區劃設對農民發展的限制及所得影響,要求確保農民公平待遇;陳吉仲主委承諾將爭取劃回農業發展區,並加碼政策獎勵。
  • 野保法修法進度:呂玉玲、陳亭妃、賴瑞隆、孔文吉、鄭天財Sra Kacaw、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委員皆對野保法修法進度遲緩表達不滿,尤其針對全面禁用獸鋏、金屬套索及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權益的行政院版本遲未送審;陳吉仲主委表示行政院版本已送院會,將儘速送立法院審議。
  • 漁電共生與生態衝擊:吳怡玎委員質疑漁電共生專區對生態的影響,特別是光電板下文蛤暴斃事件,要求農委會釐清原因並檢討政策;陳吉仲主委強調漁電共生須維持7成養殖,並將調查暴斃原因。
  • 野生動物危害防治:邱顯智、楊瓊瓔、蔡培慧、張其祿等委員關切野生動物對農業損害、外來種入侵、流浪動物攻擊野生動物及地方野保業務人力不足等問題,要求政府提出具體政策與人力支援;陳吉仲主委承諾會盤點人力需求、加強邊境管理與境內清除,並研議防治辦法。

立法委員發言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關切文蛤大規模死亡事件,要求農委會找出致命性主因並提出科學對策。
  • 建議組建產官學專案小組,科學盤查文蛤死亡原因,並儘速啟動天然災害救助程序。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批評農委會對野保法修正案建議多維持原條文,不接納委員意見,導致修法精神喪失。
  • 主張野保法應全面檢討,包含野生動物釋放規範、飼養者責任及提高罰則,而非僅處理獸鋏議題。
  • 要求農委會儘速提出行政院版野保法修正案,避免屆期不連續。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南部基層農漁會電腦軟硬體設備嚴重落後,影響農業決策,形同「農業資訊化偏鄉」。
  • 建議本年度專案補助汰換中南部700台老舊電腦設備,並建立經常門補助資安與電腦汰換。
  • 呼籲農業部主導開發基層農業機構農產品交易雲架構應用系統,提升大數據收集效益。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對野保法修法進度遲緩,尤其對全面禁止獸鋏及金屬套索缺乏積極作為。
  • 關切野保法中「例外條款」導致獸鋏及金屬套索仍可自由買賣與使用,要求嚴格規範。
  • 要求農委會保證行政院版野保法修正案能在下個會期前送進立法院審查。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醒農委會就台美貿易倡議及未來FTA中涉及農業議題時,應充分與農民溝通。
  • 關切農委會升格農業部後,林業經營不能只偏重自然保育,應兼顧經濟效益與開發。
  • 要求農業部新設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應解決農村土地產權複雜、老舊農村改建及爭議排水等問題。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支持野保法修法全面禁止獸鋏及金屬套索陷阱,並要求透過子法具體規範,避免動物永久傷殘或死亡。
  • 建議擴大沒入犯罪工具範圍,以加強嚇阻力。
  • 肯定農委會推動農產品外銷市場多元化,降低對單一市場依賴,但提醒選舉年需注意政治干擾。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農業金庫資產配置問題,農民資金未有效用於農民,多數投資海外。
  • 建議成立農業金控,並由中央銀行以美元計價特別股方式投資農業金庫,以解決資金不足問題。
  • 要求農委會與央行研議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同時評估修改農業金融法。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呼籲擴大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規模,提供更多服務給農民。
  • 期許農業部在國土規劃中,確保農業發展區的農民權益,並使農業收入加政策補償高於城鄉發展區價值。
  • 建議將義竹發展為白蝦故鄉,結合科技養殖,創造地方產值。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指出地方野保業務人力嚴重不足,專業背景欠缺,影響野生動物救護、查緝等工作。
  • 要求農委會向行政院爭取更多野保人力,並主動與地方政府協調職缺開設。
  • 關切塑膠微粒對野生動物的危害,要求農委會與內政部橫向聯繫,加強國家公園減塑宣導與取締。
  • 提案支持在台中成立「中部動物病理解剖中心」,以提升虐待動物案件破案率。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加速處理硬質玉米因旱災減產的天然災害救助金發放。
  • 建議檢討旱災型雜糧作物救助方式,改採收入保險,以保障勤勞農民權益。
  • 要求明確休耕轉作綠肥獎勵金發放標準,只要有耕作事實即可,不需看存活率,並加強對基層公所溝通。
  • 關切日本進口洋香瓜種子檢疫嚴格問題,要求農委會提供完整疫病資訊。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指出農民退休儲金與農業職災保險推廣執行面有落差,要求農委會提供參與比例數據並探討原因。
  • 反映農業職災保險指定醫院限制問題,導致農民受傷無法申請理賠,要求擴大合作醫院範圍。
  • 建議農委會簡化10人以下小農申請移工的標準程序及SOP,協助解決農業缺工問題。
  • 關切外來種(海蟾蜍、魚虎)對本土野生動物的迫害,要求農委會增加人力協助清除並從源頭管理。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表達對野保法修正案中原住民族狩獵權益條款遲遲未三讀通過的無奈,並指出過去多次被否決。
  • 強調野保法第21-1條應維持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狩獵的排除限制,並質疑農委會對大法官解釋的理解與態度。
  • 要求農委會應將110年經濟委員會已審查通過的條文脈絡納入報告,供委員參考。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質疑漁電共生專區設立的生態檢核機制過於草率,僅憑單一鳥會證明即允許架設光電板。
  • 要求農委會儘速查明光電板下文蛤大量暴斃原因,並於2週內提出初步結果,避免影響消費者信心。
  • 質疑漁電共生政策實質上是否已放棄養殖,而僅為鋪設光電,並要求釐清農地變更與漁電共生專區的實際用途。
  • 要求農委會應有辦法回復2020年7月前「小兩甲」農地變更為光電設施後對稀有農地的影響。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確認行政院版野保法修正案中,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狩獵的排除條款仍會保留。
  • 質疑修正草案將排除限制範圍從「各款」縮減至「第一款至第六款」,恐限制原住民使用傳統獵具(如獸鋏),與全面除罪化精神不符。
  • 要求農委會就改良式陷阱的實際效果、取得成本及推廣方式,與原住民族進行分區座談充分溝通。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就2040年土壤碳匯增加600萬噸的目標,提出具體策略、時程與規劃。
  • 建議農委會寬列預算以推廣有機農業,並將目標提升至2040年達10萬公頃。
  • 呼籲農委會儘速與環保署進行跨部會協調,管制農用與一般環境用滅鼠藥,參考國外做法避免生態危害。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對蛋荒問題的責任,並批評其未能有效解決。
  • 關切日本草莓驗出克凡派農藥違規事件,質疑農委會是否會建議食藥署開放國內禁用農藥的農產品進口,認為是萊劑翻版。
  • 強調野保法第32條應由主管機關訂定野生動物釋放的程序、種類、數量、區域及管理辦法,以防止生態失衡與民眾恐慌。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強調其自2015年起多次提案修正野保法第21-1條,保障原住民族非營利自用狩獵權益,但屢遭執政黨否決。
  • 對農委會現同意將原住民族非營利自用狩獵權納入行政院版本表示肯定,但也質疑為何拖延8年之久。
  • 呼籲在滿足動保團體意見的同時,也應保障原住民族歷經千年的傳統狩獵文化。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指出「籠拍場」等問題導致不明來源野生動物難以取締,建議參考國外做法要求飼養者提供來源證明或強制登記。
  • 強調野保法修正應聚焦於如何有效管理持有來源不明的一般類野生動物。
  • 呼籲政府應積極介入防治農林水產業的鳥獸危害,制定具體防治計畫,並確保農民權益,推動人與野生動物共存共榮。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關切流浪動物攻擊野生動物(如穿山甲、山羌、石虎)的問題,要求農委會盤點熱區並提出解決方案。
  • 指出收容所爆棚,送養率低,建議推動更一條龍式、走入社區的動物領養服務,並與社區資源結合。
  • 質疑農委會升格農業部後,動保與野保業務內外整合協調問題,特別是與國家公園及地方政府之間的競合。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催促農委會儘速將水土保持法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特別是水保計畫公開部分。
  • 關切樹保人員認證辦法遲未公告,導致公共工程缺乏樹保專業人員,造成樹木植栽毀壞與資源浪費。
  • 要求農委會檢討屏鵝公路密植問題,並確保樹保制度的合理性與專業度。

相關人員回應

陳吉仲 農委會主任委員

  • 承諾將啟動文蛤死亡天然災害救助,並組專案小組科學化找出致命原因。
  • 同意電腦設備更新對農業資訊化很重要,將討論執行方式。
  • 認同農業金庫改革方向,承諾評估成立農業金控並與央行討論資金來源。
  • 保證行政院版野保法修正案將儘速送立法院審議,並強調會兼顧動物福利與原住民族狩獵權益。
  • 承諾全面盤點野保法,將有共識且可推動的議題儘速送審,並擴大犯罪沒入範圍。
  • 說明農產品外銷已成功多元化,美國、日本超越中國成為主要市場,未來將持續推動高端與新興市場。
  • 表示將向行政院人事總處爭取更多野保人力,並與地方政府協調開設職缺。
  • 同意減塑議題的重要性,將加強與內政部橫向聯繫,推動國家公園減塑宣導與取締。
  • 全力支持台中成立「中部動物病理解剖中心」。
  • 承諾加速處理硬質玉米旱災救助金,並規劃6月推出收入保險。
  • 確認休耕轉作綠肥獎勵金發放標準,只要有耕作事實即可,存活率不需達50%,將加強與公所溝通。
  • 說明洋香瓜種子檢疫嚴格是因疫病問題,已控制住,將提供完整資訊。
  • 同意農民退休儲金與職災保險執行面有落差,將提供資料並確認案例。
  • 表示將針對10人以下小農申請移工問題,直接在人力辦公室提供標準程序與SOP。
  • 強調外來種防治需從源頭管理,已將8,000多種列黑名單,境內重大危害將如埃及聖䴉般全面處理。
  • 指出流浪動物影響野生動物問題,將鎖定熱區進行處理,並同步處理流浪犬對人的影響。
  • 承諾儘速將水土保持法修正案送行政院,並與相關單位溝通樹保人員認證制度。
  • 解釋屏鵝公路植栽是專業規劃,電線地下化後將成為全台最美公路,並強調會請交通部維護。

繆自昌 農委會漁業署主任秘書

  • 說明文蛤死亡天然災害救助程序,縣政府尚未將資料送達漁業署,將主動聯繫加速。
  • 表示文蛤暴斃原因仍在瞭解中,可能是施工或災害問題,預計1、2週內有初步結果。

林華慶 農委會林務局局長

  • 說明金屬材質套索陷阱已改良,將透過子法規範口徑、8字環、止滑套及線徑,避免造成永久傷殘。
  • 表示行政院版野保法已將犯罪工具納入沒入範圍,以加強嚇阻力。
  • 澄清野保法第21-1條修正後,原住民族狩獵仍可排除限制,但獸鋏為例外,因傳統狩獵本不使用獸鋏。
  • 說明野生鳥類持有者需交代來源或獵捕許可,否則可依法開罰。
  • 指出減塑需落實「無痕山林」,政府加強取締但民眾也需自覺。

鍾興華 原民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野保法第19條及第21-1條修正草案,明列禁止獸鋏,但保留原住民族傳統獵具使用需求。
  • 表示將配合農委會林務局推動改良式陷阱,平衡原住民族權益與動物生命權。
  • 指出修正草案符合司法院釋字第803號解釋意旨,保障原住民族非營利自用狩獵文化除罪化。

江文全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

  • 說明動保法中涉及原住民的部分,皆予以排除適用。
  • 表示新型動物收容處所正轉型為動保園區,結合認領養、醫療、美容等功能,並深入社區推動認養小站。

相關後續

  • 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邱議瑩及呂玉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討論事項所列8個法案因主管機關尚未提出行政院版本,將另定期繼續進行審查,待行政院版本送達後併案討論。

討論事項三

處理或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9案

核心議題

審查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共9項202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案的專案報告或書面報告,以決定是否解除預算凍結並同意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第(一)案至第(九)案,均同意動支,將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四

審查「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多位立法委員及黨團所提共8項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全面禁止使用獸鋏、金屬套索陷阱、規範野生動物釋放、提高罰則,以及保障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狩獵權益等議題。
  • 探討現行法規對野生動物保護、農民權益、原住民族文化權之間的平衡,並呼籲行政院儘速提出整合性版本。

相關爭議

  • 全面禁用金屬套索陷阱:行政院建議授權林務局訂定務實管理辦法,而非在母法中明列禁止,以避免影響農業農民及原住民權益;部分委員則主張應全面禁止以避免動物受傷。
  • 野生動物釋放規範:委員提案要求主管機關制定釋放程序、種類、數量、區域等管理規定,以課予飼養者責任並防止生態失衡;農委會則傾向維持現行條文,認為制定規範可能導致變相鼓勵放生。
  • 提高罰則:委員提案要求重罰違反野保法行為,以增加嚇阻力;農委會則建議維持現行條文,並考量犯罪或違規的衡平性與比例原則。
  • 原住民族狩獵權益:部分委員認為修法應更充分保障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的非營利自用狩獵權,並對行政院版本可能限制部分獵具(如獸鋏)表示擔憂;農委會表示行政院版本已納入除罪化部分,並將持續與原住民族溝通。
  • 行政院版本遲未送審:多位委員質疑行政院版野保法修正案自110年6月送行政院後,遲遲未送立法院審議,導致本屆會期恐無法完成修法,影響動物保護進程。
  • 外來種入侵與管理:委員關切海蟾蜍、魚虎等外來種對本土生態的危害,以及地方人力不足的問題;農委會強調從源頭管理,並將針對境內重大危害採取全面性處理。
  • 不明來源野生動物管理:委員指出「籠拍場」等問題,現行法規難以有效管理來源不明的一般類野生動物,建議參考國外做法要求飼養者提供來源證明或強制登記。

立法委員發言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野保法第19條及第21條,主張全面禁止獸鋏使用,並將製造、販售、陳列、持有、輸出入一併禁止,以提升台灣動物保育的國際形象。
  • 認為全面禁止獸鋏是台灣邁向更文明社會的必要作為,並應避免地下化問題。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野保法第32條,刪除「經飼養」一詞,使野生動物釋放規範不論是否經飼養皆適用,回歸立法原意。
  • 要求農委會制定野生動物釋放的程序、種類、數量、區域及管理規定,以防止生態失衡及民眾恐慌。
  • 支持全面禁止獸鋏及金屬套索等不文明捕獲器具,並將提出修正動議補齊野保法最後一塊拼圖。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野保法第21-1條(原住民族狩獵權益)修正案已在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2年多卻未三讀,表達原住民族的無奈。
  • 強調野保法第21條關於原住民族狩獵權益條文的修正應謹慎,以避免影響傳統文化,特別是夜間狩獵難以辨識保育類動物的問題。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質疑漁電共生專區設立生態檢核機制過於草率,僅憑單一鳥會證明即允許架設光電板,與離岸風電環評嚴謹度不符。
  • 關切光電板下文蛤大量暴斃事件,要求農委會儘速查明原因,避免影響養殖漁民生計及消費者信心。
  • 質疑部分漁電共生專區可能已放棄養殖,僅為鋪設光電,要求釐清地目與政策目標。
  • 要求農委會對2020年7月前「小兩甲」農地變更為光電設施後,應有回復農業使用的辦法。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確認野保法第21-1條(原住民族狩獵權益)修正後,排除條款仍將保留,但質疑將限制範圍從「各款」縮減至「第一款至第六款」的理由。
  • 擔憂此修正可能限制原住民族使用傳統獵具(如獸鋏),與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意旨不符,可能再次引發除罪化爭議。
  • 要求農委會就改良式陷阱的實際效果、取得方式與成本,與原住民族進行分區座談充分溝通。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指出「籠拍場」等問題導致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難以取締,建議參考國外經驗,要求飼養者提供來源證明或強制登記。
  • 強調政府應積極介入農林水產業的鳥獸危害防治,制定基本方針與具體計畫,保障農民權益,並促進人與野生動物共存。
  • 建議農委會書面報告防治野生動物危害的政策與法規,並考慮政府應主動修補雞舍等措施以保護石虎。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強調其自2015年起多次提案修正野保法,爭取原住民族非營利自用狩獵權,但屢遭執政黨否決,對行政院版本現已納入表示肯定但質疑其拖延。
  • 呼籲在滿足動保團體意見的同時,也應保障原住民族歷經千年的傳統狩獵文化,並強調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已通過相關規定。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催促農委會儘速將水土保持法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特別是水保計畫公開部分。
  • 關切樹保人員認證辦法遲未公告,導致公共工程缺乏樹保專業人員,造成樹木植栽毀壞與資源浪費。
  • 要求農委會檢討屏鵝公路密植問題,並確保樹保制度的合理性與專業度。

相關人員回應

陳吉仲 農委會主任委員

  • 同意全面禁止獸鋏使用是各黨團共識,將具體放入野保法條文,並將禁止製造、販售等。
  • 建議金屬套索陷阱部分,野保法第19條應授權林務局訂定務實管理辦法,而非在母法中明列禁止,以避免影響農民及原住民權益。
  • 主張野生動物釋放應維持現行條文,因制定規範可能對生態造成不良影響。
  • 同意將違反相關規定的犯罪物沒入範圍擴充至犯罪工具,與行政院版本一致。
  • 表示行政院版野保法已送行政院,將儘速送立法院審議,並保證在下個會期前送達。
  • 澄清野保法第21-1條(原住民族狩獵權益)的排除條款仍在,原住民族權益不受影響,並將與原住民族朋友溝通討論。
  • 說明農委會已針對8,000多種外來種列入黑名單,未來以禁止為原則,開放為例外,並將針對境內重大危害外來種採取全面性處理。
  • 表示將與環保署討論滅鼠藥管制,並參考國外做法。
  • 回應「籠拍場」問題,強調野生鳥類持有者須交代來源或獵捕許可,否則可依法開罰。
  • 同意政府應介入防治農林水產業的鳥獸危害,並將參考日本經驗,提出更完整的法律規範與防治方法。

林華慶 農委會林務局局長

  • 說明林務局已針對金屬套索陷阱進行改良,透過規範口徑、8字環、止滑套及線徑來減少傷害,並將在子法中明確排除特定類型。
  • 表示行政院版野保法已將犯罪工具納入沒入範圍,以加強嚇阻力。
  • 澄清野保法第21-1條修正後,原住民族狩獵仍可排除限制,但獸鋏是例外,因傳統狩獵本不使用獸鋏。
  • 說明野生鳥類持有者必須交代來源或獵捕許可,否則可依法開罰,並表示林務局會要求提出來源證明。

鍾興華 原民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野保法第19條及第21-1條修正草案,明列禁止獸鋏,但保留原住民族傳統獵具使用需求,並將配合農委會林務局推動改良式陷阱。
  • 強調修正草案符合司法院釋字第803號解釋意旨,保障原住民族非營利自用狩獵文化除罪化。

江文全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

  • 說明動保法中涉及原住民的部分,皆予以排除適用。

相關後續

  • 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蘇震清、廖國棟、邱議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討論事項所列8個法案因主管機關尚未提出行政院版本,將另定期繼續進行審查,待行政院版本送達後併案討論。

原始資料

公報
1125901
卷/期/冊
112/59/1
發布日期
2023-06-2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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