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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聚焦資安漏洞、資安法修正與行人安全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05-22

LawTrace 法律歷程:資通安全管理法、公路法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交通部112年度多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並邀請數位發展部及財政部就「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資安缺失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討論重點包括政府資安稽核漏洞、個資外洩防範,以及《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方向。此外,會議通過一項關於加強行人安全設施的臨時提案。多項資安相關議題要求相關部會提出書面報告,部分《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則保留擇期再審。

討論事項一

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48案

核心議題

審查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如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鐵道局等)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48項被凍結預算的書面報告,涵蓋業務費、宣導經費、科技研發、路政管理、道路安全、航政港政及各事業體預算等。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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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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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第1案至第48案均予以備查,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疫後國際航線規劃及全台整體觀光行銷規劃及願景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交通部報告疫後國際航線的規劃與全台整體觀光行銷策略及未來願景,並接受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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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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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陳彥伯 交通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韓振華 交通部航政司副司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專題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 委員張其祿及傅崐萁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3案

核心議題

審查交通部關於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以及公路總局一般行政等3項預算凍結的書面報告。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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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第1案至第3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四

行人安全改善臨時提案

核心議題

  • 鑑於行人安全事故頻傳,民眾對「行人地獄」議題關注,提案要求交通部盤點幹道路口實施「行人專用時相」與「行人早開時相」的成效,並進行相關數據調查。
  • 此提案旨在提升行人安全,並確保交通部對相關措施的實施成效進行追蹤與報告。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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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陳椒華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歐珀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洪孟楷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昆澤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智傑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照案通過,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內容需包含盤點將執行「行人專用時相」與「行人早開時相」之幹道路口,並針對實施對行人安全提升之相關數據進行調查。

討論事項五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登入系統資安缺失專題報告與《資通安全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

核心議題

  • 針對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登入系統的資安漏洞,數位發展部與財政部進行專題報告,並討論全國政府部門資安系統盤點與改善策略。
  • 會議也審查了多位立法委員提出的《資通安全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強化資安防護、提升資安長專業能力,並擴大法律適用範圍至操作技術(OT)與資料保護。

相關爭議

  • 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資安漏洞:平台預設密碼為弱密碼且未強制使用者變更,導致企業營業秘密有外洩之虞。財政部承認初期設計缺失,但處理過程被質疑牛步化,耗時近1週才完整堵住漏洞。
  • 資安稽核機制不足:數位部及財政部皆承認過去的資安稽核未發現電子發票平台的特定密碼漏洞樣態,顯示稽核方法與範圍存在不足,未能主動預防問題發生。
  • 政府資安應變效率:委員質疑政府在資安事件發生後,未能迅速有效應變,例如誠品個資外洩事件調查進度緩慢,以及YouBike系統被攻擊等,影響民眾信任。
  • 數位部職責與成效:委員普遍關切數位部成立後,民眾對防詐與資安的感受度不高,認為數位部應更主動積極,而非被動解決問題,並質疑其對民間企業資安輔導與裁罰的力道不足。
  • 《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法進度:數位部被質疑修法進度緩慢,行政院版草案尚未提出,影響資安長專業能力明確化、OT技術規範及地方政府資安權責劃分等重要議題的推動。
  • 非公務機關資安規範:現行對非公務機關的資安規範主要透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缺乏統一且具強制力的整體規範,導致部分高風險電商平台個資外洩頻傳卻難以有效裁罰。
  • 個資蒐集最小化與保存期限: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永久保存民眾消費紀錄,與民眾僅能查詢近半年資料形成對比,被質疑缺乏正當理由且有資安風險,應設明確保存期限。

立法委員發言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資通安全管理法》,認為現行法規偏重IT,缺乏OT詳細規範,應參考新加坡網路安全法及歐盟GDPR,加強資安風險評估與資料管理者義務。
  • 關切數位部成立後《資通安全管理法》主管機關可能造成雙頭馬車問題,並認為政府個資外洩事件頻傳顯示法律有檢討空間。
  • 呼籲數位部加速法規與政策推動,保障人民權益並接軌國際。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數位部對電子發票平台資安漏洞的稽核不力,未能主動發現問題,且對其他潛在資安樣態缺乏預見。
  • 關切中國華大基因機台在台灣醫院的使用,要求數位部防堵基因資料外洩至中國。
  • 要求數位部針對誠品書店個資外洩案釐清途徑與認知作戰問題,並質疑對高風險電商的行政查察與裁罰成效。
  • 要求財政部針對資安漏洞進行密集查察,並請數位部於3個月內提出資安稽核樣態書面報告,要求各主管機關找出轄下未查出的資安樣態。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誠品個資外洩案調查進度緩慢,且出現以武統言論進行認知詐騙的新模式。
  • 建議數位部應將高風險民間企業納入主動資安巡檢對象,而非僅限公部門。
  • 批評數位部成立後,詐騙問題更嚴重,未能達到預期功能目標。
  • 要求數位部接續NCC手機資安抽測業務,並儘速公布結果,不能中斷重要工作。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指出電子發票平台資安漏洞顯示政府部門資安意識與防禦能力有待加強,不應仰賴民間白帽駭客通報。
  • 要求數位部主動進行網路巡邏,並利用共通方式取代單純密碼認證以提升資安。
  • 關切趨勢科技防毒軟體資安疑慮,要求數位部對公務部門提供安全或禁止使用的廠牌建議。
  • 強調資安問題衍生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數位部應有更大能力防止,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要求數位部具體說明協助民間企業資安升級的進展與項目,特別關注計程車業者等涉及大量個資的行業。
  • 強調資安防範應防患未然,不能等問題發生才搶救,數位部應發揮「臺灣大腦」角色。
  • 關切匿名群組詐騙橫行,要求數位部加強與平台業者聯防,並透過T大使等方式教育民眾辨識與檢舉詐騙訊息。
  • 建議數位部調撥雲市集預算,盤點具體作法,加強基層民眾的資安意識教育。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12年未發現預設密碼漏洞,顯示其資安系統與意識嚴重欠缺。
  • 要求數位部與財政部對公私部門資安系統與意識負起督促責任,並提出因應措施以降低資安攻擊件數。
  • 強調資安通報重要性,但更應關注處理程序、結果與效率,以及未來防範能力。
  • 關切非公務機關缺乏統一資安規範,僅依目的主管機關指引,要求數位部強化資安法子法落實與非公務機關資安意識。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批評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報告未清楚說明缺失,指出核心問題是發送給所有使用者相同預設密碼,導致他人可登入。
  • 質疑財政部資安稽核體制為何未發現此漏洞,以及危機應變處理過程為何耗時1週才堵住漏洞。
  • 要求財政部會同數位部資安署於1個月內重新提出調查、處理與檢討報告,並將此事件經驗推展至其他公務機關。
  • 要求數位部於月底前對蝦皮購物違反個資法開罰,並於2週內針對蝦皮服務條款中推卸資安風險給消費者的規定提出書面報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資安漏洞延遲1週才解決,批評政府應優先彌補漏洞而非顧慮報稅時程。
  • 關切誠品書店個資外洩事件調查進度,質疑在調查期間資安漏洞是否仍存在,影響民眾消費安全。
  • 要求數位部提高對高風險電商的稽查頻率與次數,確保民眾個資安全,並讓民眾對政府資安把關有信心。
  • 批評數位部行政調查緩慢、法案推動遲滯,要求加速《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法,展現效率、能力與專業,讓人民有感。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關切誠品個資外洩事件調查報告與處分發布時程,希望如期公布。
  • 對YouBike系統被攻擊影響民眾生活表示擔憂,要求數位部推動零信任與隱碼技術,並加強對民間廠商的輔導。
  • 建議數位部應化被動為主動,提醒大宗交通、網購業者注意資安,並針對無人機、儲能設備等國安領域防範中國入侵。
  • 要求數位部於2個月內提出完整報告,說明如何主動防範國家安全及個人個資安全,讓人民有感且有知的權利。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數位部對誠品個資外洩案迅速行動,是否因涉及統戰言論,而非普遍處理所有個資外洩事件。
  • 指出刑事局函送多家電商業者,特別是蝦皮,但數位部在新版個資法通過前未曾裁罰,要求新法上路後應確實開罰。
  • 關切戶政資料與華航個資外洩事件的調查結果與資料外流途徑,質疑公務機關究責機制不足。
  • 要求數位部於2個月內提出105年至今公務機關及國營事業資安事件的調查、處理與改善報告。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強調政府便民服務驗證安全應提升,並提供政府簡訊信賴機制,避免電子發票平台類似漏洞再次發生。
  • 指出電子發票平台預設密碼設計問題自啟用以來即存在,是為提升便利性而犧牲安全性,建議應強制使用工商憑證或TWID等高強度認證方式。
  • 要求財政部檢討所有網路便民服務系統的驗證安全性,並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要求數位部針對出問題的承商,於1個月內清點其承攬的其他政府系統是否有類似漏洞並提出改善報告;並於2個月內盤點政府各部門網路便民驗證方式並提出改善規劃報告。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對數位部及政府打詐國家隊的表現非常不滿意,指出自身圖像被盜用、Telegram帳號被盜用等詐騙亂象,政府卻無積極作為。
  • 質疑打詐1.5版13億預算與KPI(僅提高5%攔阻率)設定過低,未能全面防堵詐騙。
  • 批評政府未普遍告知民眾Telegram等境外通訊軟體被盜用的風險及防範措施,認為數位部有卸責之嫌。
  • 要求數位部針對詐騙泛濫問題拿出積極作為,廣泛告知民眾防範指引,並主動出擊防範國家安全及個人個資安全。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質疑數位部資安署對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的稽核未偵測出長達7年的漏洞,顯示稽核方法與範圍存在缺失,要求2週內提出稽核調整報告。
  • 指出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永久保存民眾消費紀錄,但民眾僅能查詢半年資料,質疑其正當性與資安風險,要求財政部2個月內研議合理保存期限與刪除機制。
  • 強調資安應落實「資安就是國安」原則,不能僅靠民間駭客發現問題,政府應主動有效防範。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要求數位部指導各行政機關及非公務機關落實個資法第5條「個資蒐集最小化」原則,避免不必要地索取民眾資料。
  • 指出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未落實,許多機關以拒絕服務作為不提供個資的後果,形同強迫性蒐集,要求數位部落實個資保護。
  • 關切手機通話或APP竊聽行為,導致商家資訊推播,要求數位部宣導民眾辨識問題APP並保護個人隱私。
  • 要求數位部推動投資廣告實名制,確保Meta和Google等平台接受建議並加速實施,以防範冒名詐騙。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關切打詐1.5版13億預算數位部未獲分配,並詢問華航與誠品個資外洩人數。
  • 要求數位部對個資外洩SOP應包含實地勘查,並確保主管機關帶隊時資安院人員協同。
  • 擔憂誠品個資外洩案若非真實外洩,而是基於特定動機(如打書或政治因素),應有懲處或處理辦法,要求報告明確說明真相,並防範類似虛假通報浪費行政成本。
  • 強調資安處理應恪守行政中立,不因政治或其他原因而改變重大矚目案件處理程序。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質疑數位部資安稽核機制不足,未能防範財政部電子發票系統等存在多年的簡單漏洞,要求說明稽核計畫與期程。
  • 關切資安署稽核對象是否涵蓋地方機關,並建議應在法規上明確授權稽核地方政府。
  • 建議數位部應在源頭解決個資外洩問題,推動MyData平台等機制,減少民眾重複填寫個資,提升便民服務的資安保障。
  • 強調數位部作為新成立部門,應積極解決個資外洩問題,讓民眾感受到其貢獻。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對數位部成立後未能有效先期偵查資安問題表示失望,指出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漏洞為低層次錯誤,質疑中央政府資安健檢成效。
  • 要求數位部加強對中央各部會的資安巡檢與輔導,特別是財政部等管理大量資料的單位。
  • 指出警政署統計顯示詐騙案件財損與被害人數持續增加,且蝦皮購物、旋轉拍賣等電商平台頻繁上榜,要求數位部對此採取更嚴厲的作為,不能任由詐騙因子存在。
  • 強調新版個資法應加速實施,並對違規電商平台進行裁罰,以遏止詐騙亂象。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數位部成立後,原住民族部落數位基礎建設與普及服務停擺1年多,導致原住民家戶上網率與學童教育落差擴大。
  • 指出數位部與NCC之間權責不明,導致索取資料困難,影響普及服務推動。
  • 要求數位部明確承擔提高原住民家庭部落上網率的業務責任,並於1個月內提供原住民家庭部落上網率的辦理情形資料。
  • 強調普及服務對原鄉地區的安全(如山林開放緊急救援)與教育至關重要,數位部應積極兼顧。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長達13年未更換預設密碼的資安漏洞,數位部資安院後知後覺,要求數位部全面稽核公務機關資安風險,並承諾年底前解決問題。
  • 要求數位部協助建置登入紀錄查詢功能與e-mail登入通知,讓受影響公司得知資料外洩狀況。
  • 批評數位部對民間企業資安稽查不足,僅針對40家次演練,無法應對大量個資外洩風險。
  • 指出蝦皮購物為高風險賣場,卻推卸資安責任給消費者,要求數位部對蝦皮問題進行裁罰,不能再拖延。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關切臉書「霸社」等私密社團頻繁流出性私密影像與網路霸凌,且透過加密雲端連結規避現有檢舉機制,質疑司法聯防機制失效。
  • 要求數位部積極有效地要求臉書等平台業者調整檢舉機制,涵蓋間接、加密的性私密影像散布方式,並取下有問題的內容。
  • 建議政府應與業者商討,鼓勵平台業者管理濫用服務的社團與使用者,避免社群平台成為犯罪溫床。
  • 要求數位部於2個月內提出針對平台亂象的改善措施,並善盡與業者溝通的角色,共同防制性私密影像流傳。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強調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Google、Meta)議價分潤極為困難,政府必須有效主張或建立法制。
  • 要求數位部在3個月內提出政府版本的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模式,融合市場議價、基金、著作鄰接權或直接課稅等方案,形成「臺灣模式」。
  • 批評行政院對媒體議價議題缺乏意見,期望數位部作為最權威專業的部會,能儘速推動立法,回應國人期待,避免媒體產業困境惡化。
  • 對Google提供3億元表示質疑,認為政府應堅守立場,確保法律與議價脫鉤。

相關人員回應

唐鳳 數位發展部部長

  • 承認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資安漏洞是民間白帽駭客通報才知悉,表示將把此案作為教案,納入資安稽核項目,並全面推行「零信任」機制。
  • 說明《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法方向包括主管機關調適、地方政府資安稽核、增設資安長與專責人員,目標在年底前提出院版。
  • 表示數位部將主動巡檢高風險公私部門,並透過資安院提供技術支援與驗測報告,協助民間企業導入隱碼技術等安全元件。
  • 同意資安問題應源頭解決,推動MyData平台減少個資填寫,並透過共同供應契約推薦安全防毒軟體。
  • 強調新版《個資法》提高罰金,將促使電商減少個資蒐集並投資改善措施,只要確認外洩事實即裁罰。
  • 表示對Telegram等境外通訊軟體控制力有限,但會加強全民資安意識宣導,推薦使用有落地分公司的通訊軟體。
  • 承諾會加強數位部在打詐國家隊中的角色,透過事前防範、快速檢舉下架、金管會平台責任課徵等多元方式遏止詐騙。
  • 表示數位部韌性司負責全國普及服務,將持續推動偏遠地區上網率,並承諾1個月內提供原住民族部落上網率辦理情形報告。
  • 同意將新聞有價納入考量,並在行政院協調下,積極收斂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方案,提出臺灣模式。

張文熙 財政部財資中心主任

  • 承認電子發票平台預設密碼為弱密碼且未強制變更的機制設計缺失,表示已調整新申請帳號為12位亂數密碼,並強制使用預設密碼者變更,且須輸入第二因子。
  • 說明漏洞存在約12年,因初期為鼓勵使用電子發票而提供較方便的登入方式,導致安全性下降。
  • 解釋過去稽核未發現此漏洞,是因密碼變更屬於使用者端行為,且主要發生在未使用工商憑證的20%營利事業。
  • 表示處理過程耗時較長,部分原因是適逢營業稅申報期間,業者對強制變更密碼有意見,但已全面清查並修正其他系統無類似狀況。
  • 說明電子發票消費紀錄因兌領獎與稅務需求,目前保存7年以上,將檢討永久保存的必要性,並研議合理期限與刪除機制。
  • 承諾將檢視部轄所有網路便民服務系統的驗證安全性,並研議提升安全性,包括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等高強度機制,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林俊秀 數位發展部產業署副署長

  • 說明誠品個資外洩案正依重大矚目案件程序調查,10天內出報告,14天內行政院開會說明,並要求誠品提供Log資料與供應商管理資料以釐清供應鏈問題。
  • 表示數位部每年會針對高風險民間企業進行40家次資安健檢與紅隊演練,輔導導入隱碼技術等措施。
  • 說明新版《個資法》實施後,只要確定是業者問題,將先裁罰再要求改善,不改善則罰更重,解決舊法裁罰困難問題。
  • 表示已發文請蝦皮說明其服務條款中推卸資安風險的適法性,並將找專家審查,預計月底前對蝦皮個資外洩案做出決定。
  • 說明第三方支付實名認證是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屬必要措施。

鄭明宗 數位發展部韌性司司長

  • 說明韌性建設司負責通訊傳播關鍵基礎設施資通安全防護推動與管理,依資安法進行事前維護計畫審查、事中通報與情資分享。
  • 表示數位部未停止手機資安抽測業務,因業務交接關係,即將公布結果,待業者修補後再揭露。
  • 說明資安署每年會排定受稽核機關,並管考改善狀況,今年將嘗試探詢地方政府受稽核意願,目前有縣市同意,但需法規明確授權。
  • 說明韌性司負責全國普及服務,業務無縫接軌,已辦理「連結山海」發表會,偏遠地區人口涵蓋率已達95%以上,將儘速提供相關資料。

林春吟 數位發展部資安署副署長

  • 說明防毒軟體除限制大陸廠牌外,會持續關注其他產品,如趨勢科技目前仍在美國國防採購清單上,風險仍在可控範圍。
  • 說明資安署每年定期進行資安稽核,管考機關改善狀況,今年稽核計畫已公布於網站,並將嘗試稽核地方政府。
  • 表示資安署訂定的規範是所有機關都必須遵守的基本法遵,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再加訂防護指引。

相關後續

  • 委員邱顯智要求財政部會同數位部資安署於1個月內就電子發票平台事件重新提出調查、處理與檢討報告,內容需包含缺失未被發現原因、緊急應變處理過程與未來強化機制,並推展至其他公務機關。
  • 委員邱顯智要求數位部於2週內就蝦皮購物違反個資法及定型化契約處理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 委員游毓蘭要求數位部於2個月內,針對105年至今年4月底前公務機關及國營事業歷次資安事件提出調查、處理及改善報告。
  • 委員鍾佳濱要求財政部於2個月內檢討所有網路便民服務系統驗證方式安全性並提出檢討報告。
  • 委員鍾佳濱要求數位部針對電子發票平台承包商承攬的其他政府資訊系統,於1個月內完成清點改善並提出報告。
  • 委員鍾佳濱要求數位部於2個月內盤點政府各部門網路便民服務系統登入驗證方式安全性,並提出初步盤點結果與改善規劃報告。
  • 委員許智傑要求數位部於2個月內提出完整報告,說明如何化被動為主動,防範國家安全及個人個資安全,並加強論述全民數位韌性與資安意識。
  • 委員洪申翰要求數位部於2週內提出報告,說明針對電子發票平台事件,在稽核範圍與強度上將做出何種調整。
  • 委員洪申翰要求財政部於2個月內研議電子發票消費紀錄的正當保存理由與期限,並提出相關機制與報告,到期應刪除電子足跡。
  • 委員王婉諭要求數位部於2個月內提出改善措施,針對臉書「霸社」等平台性私密影像流傳亂象,積極溝通業者調整檢舉機制,並管理濫用服務的社團與使用者。
  • 委員張其祿要求數位部在3個月內提出政府版本的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模式,並提交教文委員會。
  • 《資通安全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條文,因行政院版本將送立法院審議,均保留在委員會,另擇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125902
卷/期/冊
112/59/2
發布日期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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