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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人力與詐騙案因應專題報告:聚焦人力增補、打詐策略與請願案審查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0-02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專題報告,探討詐騙案件暴增導致地檢署人力不足問題,法務部提出增補檢察官及助理、調整工作負荷等因應措施。委員們就打詐成效、跨部會合作、檢察官離職率、助理法制化及特定詐騙案偵辦進度等議題提出質詢,要求行政單位加強源頭管理並加速制度改革。會議同時審查 70 件人民請願案,經程序審查後均不成為議案。

討論事項一

因應詐騙案件暴增、地檢署人力不足,應強化進用檢察官助理,並降低檢察官離職率 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旨在探討因詐騙案件數量急遽增加,導致地檢署檢察官人力吃緊、工作負荷過重,進而影響檢察官離職率的問題,並研議強化檢察官助理進用等多元因應策略。
  • 會議重點關注如何從法制面、人力增補、工作流程調整及跨部會合作等多面向,有效打擊詐欺犯罪並改善檢察機關的工作環境。

相關爭議

  • 打詐國家隊成效:委員質疑詐騙案件數持續暴增,顯示現行打詐策略未能有效遏止犯罪,質疑打詐國家隊成效不彰,甚至被基層檢察官戲稱為「國家級詐騙集團」。
  • 跨部會合作與責任:多位委員點名金管會、數位發展部、NCC 等部會未盡職責,對人頭帳戶、境外門號、第三方支付等源頭問題處理消極,導致檢察官成為打詐孤軍。
  • 檢察官助理法制化與權益:檢察官助理目前為臨時人員性質,非正式公務員,其薪資、職務保障、能否兼職、離職後律師執業限制等問題引發委員對其權益及制度健全性的擔憂。
  • 檢察官離職率與人力補充:檢察官離職及轉任法官人數增加,但新增員額遠不及流失人數,質疑法務部能否有效留住人才並補足缺額。
  • 微罪除罪化爭議:有委員建議將妨害名譽罪、無肇事酒駕除罪化以減輕檢察官案源,但法務部對此持保留態度,認為社會對刑罰仍有期待且除罪化對案量減輕效果有限。
  • 偵查資源與效率:委員指出檢警重複調查、案件破碎化、資訊系統落後等問題,影響偵查效率與品質,且行政執行署人力與設備不足也影響犯罪所得追回。
  • 特定重大詐欺案偵辦進度與資產追回:委員質疑 im.B 詐騙案偵辦未盡全力,多數不法所得未追回,且部分政治人物涉案車輛未扣押,影響司法公信力。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綠色臭雞蛋」案在 8 小時內迅速偵辦,而詐騙案卻長期未獲解決,要求加快偵辦速度。
  • 指出打擊詐騙面臨人力不足、跨國犯罪及金管會、數位部、NCC 等部會未盡職責等結構性問題。
  • 建議金管會應加強銀行警示機制,內政部與調查局應透過駐外秘書防堵國際詐騙。
  • 對數位發展部在防制詐騙上的消極態度表示不滿。
  • 質疑僅增補 100 名檢察官助理是否能有效紓解地檢人力與工作壓力。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要求檢察官應主動偵辦黃曙光將軍指控立委洩漏國防機密的案件,強調此案關乎國家安全與國際觀感。
  • 建議將妨害名譽罪及無肇事酒駕除罪化,改以民事或行政處罰,以有效減少檢察官案源負荷。
  • 認為增加檢察官人數緩不濟急,減少案源是更具體且快速的解決方式。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指出電信詐欺案件 3 年內增長 360%,已超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質疑打詐成效。
  • 關切檢察官助理任用是否透明,避免外界疑慮,建議由地檢署組甄選小組嚴謹招考並多錄取備取人員。
  • 支持將檢察官助理法制化,使其有穩定員額,並建議將跨縣市詐騙案件總歸戶,減輕受害者負擔與檢察官案量。
  • 強調民眾警覺心及新興詐騙手法宣導的重要性,以從源頭減少詐騙案件。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質疑檢察官助理人力分配方式,應主要依詐欺案件數量分配。
  • 指出檢察官離職率高,光今年離職人數就超過新增員額,認為最大問題是離職而非員額不足。
  • 關切檢察官助理非公務人員身分,詢問律師法中司法人員離職 3 年內不得在原任職地執業律師之規定是否適用於檢察官助理,要求法務部明確說明以避免影響報考意願。
  • 警示檢察事務官缺額驚人,5 年內增加 10 倍,要求法務部正視問題。
  • 呼籲法務部追溯詐騙源頭,例如拍賣網站上販賣人頭帳戶的行為,認為若無法溯源,打詐將無解。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關切「澳豐基金」及「兆富公司」投資詐騙案,受害者眾多且金額龐大,要求法務部加速偵辦並透過國際司法互助追回境外資產。
  • 詢問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程序重開修法上路 2 年來的統計資料與成效,要求法務部 1 個月內提供。
  • 質疑檢察官助理月薪 4 萬 6,000 元不足以吸引資訊專業人才,與打詐方向不符,認為是「一般性進用」。
  • 建議檢警分工及落實刑事妥速審判法,以降低檢察官工作負荷。
  • 反映基層檢察官連法學知識庫都無法取得的問題,要求法務部儘速提供相關搜尋資源。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肯定檢察官助理制度對處理繁雜案件的幫助,並指出法官助理已法制化,檢察官助理也應法制化。
  • 建議高檢署應派遣資深檢察官協助地方處理重大案件,或以團隊作戰方式,而非強制二審檢察官輪調回一審。
  • 要求各地檢察長應負起全責,關心檢察官辦案進度與瓶頸,並提供協助指導。
  • 強調對於報章雜誌已揭露的重大犯罪事實,檢察機關應依職權立案偵辦,並掌握時機扣押證據,避免證據湮滅。
  • 建議檢察官助理分配應以案件量激增的地檢署為優先,集中解決燃眉之急,而非平均分配。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質疑「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4.73 億元總經費的分配不透明,宣傳費用過高而用於檢察官助理的金額過低。
  • 指出打詐國家隊成立後詐欺案件數持續暴增,證明打詐國家隊失敗,基層檢察官每月新收案件破百,辦案負荷超載。
  • 再次點名金管會、數位部、NCC 為打詐三大戰犯,要求法務部應更強硬要求各部會解決源頭問題,而非讓檢察官過勞。
  • 強調打詐應治本而非治標,不應只是一再成立組織卻無實質成效。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指出詐騙案件越打越多,打詐國家隊未打到重點,造成檢察官負荷暴增,監獄收容人七成是詐欺犯。
  • 批評打詐國家隊成立前檢察官人力不足問題未解決,成立後工作量倍增,員額增加速度跟不上案件增長。
  • 強調打詐源頭管理應由金管會、NCC、數位部負責,而非檢察官,批評這些部會相互推卸責任,讓檢察官成為孤軍奮戰。
  • 要求法務部部長應更積極地在跨部會會議中為檢察官發聲,要求各部會扛起責任。
  • 關切查賄檢舉獎金核發速度過慢,指出去年僅有 312 件核發,與起訴案件數 1,455 件落差大,質疑審核機制效率不彰,恐降低民眾檢舉意願。

陳琬惠 立法委員

  • 要求法務部提供跨部會打詐會議紀錄,以了解金管會、數位部、NCC 未能作為的原因。
  • 質疑 im.B 詐騙案偵辦品質,指出自救會提供線索後,檢方仍未查到主嫌曾耀鋒藏匿的數十億不法所得,且未扣押陳歐珀使用的涉案車輛。
  • 批評北檢起訴書中不動產扣押金額計算方式,以公告現值而非實際持分計算,有誤導國人之嫌,要求法務部深入調查並追回犯罪所得。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批評法務部與司法院缺乏逃逸境外通緝犯的統計數據,認為這是嚴重疏失,影響司法執行。
  • 質疑被告限制出境、出海後僅向派出所報到的機制毫無作用,要求法官與檢察官應善用電子監控設備,並讓被告向法院或檢察署報到。
  • 要求法務部 2 週內提交防逃機制書面報告。
  • 呼籲法務部關注行政執行署人力與經費不足問題,因其承擔大量案件且協助檢察機關執行扣押變價拍賣業務。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強調詐騙案最重要是截斷金流、有效剝奪犯罪所得,使詐騙集團無利可圖。
  • 建議運用刑事訴訟法合併偵查及管轄相牽連案件的規範,避免案件破碎化,提升扣押和沒收效率。
  • 提議以「金流為框架」集中偵查詐欺案件,以提高舉證成功率,說服法院扣押虛擬貨幣錢包。
  • 建議法務部研議修訂刑法,引入一般性的「擴大利得沒收制度」,涵蓋詐欺案件,而非僅限於洗錢防制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詢問實務上單獨宣告沒收及第三人沒收的運用成效與比例。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指出基層檢察官案件負荷量迅速增長,已達 108 年的 1.3 倍,嚴重影響刑事司法品質與人民基本權利。
  • 要求法務部積極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溝通,提出修正《總員額法》草案,以解決檢察官人力不足問題。
  • 質疑檢警重複調查導致檢察系統癱瘓,建議修法以明確檢警專業分工,並從現有制度上加強第一線偵查品質。
  • 關切花蓮廢棄物不當掩埋案中,檢察官要求行政部門檢測報告不公開,質疑此舉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要求法務部釐清。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詢問法務部對警察機關「雙偵查主體」概念的看法,建議與其修法,不如落實現有制度,讓警察做好第一線偵查。
  • 關切檢察官助理作為臨時約僱人員,卻被要求協助偵查、公訴、法律研究等業務,可能涉及公權力行使,存有內在矛盾。
  • 建議法務部應從系統性、全面性角度研擬解決詐騙問題的方案,包括制度修法。
  • 詢問屏東大火後,是否考慮對消防法中管理權人加重刑責,或制定更明確的管理權人責任及快速行政罰,以補足法律漏洞。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指出檢察官平均每年偵查終結 513 案,每個案子僅約 5 小時偵查時間,負荷量與品質嚴重失衡。
  • 批評法務部長期未解決檢察官人力問題,提出減少濫訴、工作簡化、微罪分流、微罪除罪化及檢察官助理等 5 個解決方向。
  • 強烈質疑檢察官助理未法制化,僅為臨時人員,與法官助理待遇與保障不符,將其視為「免洗筷」,不利於協助打詐。
  • 要求明確檢察官助理工作內容、作業規範,並釐清其律師執業限制、年資採計、年終獎金、兼職等權益問題。
  • 指出人事行政總處建議微罪除罪化卻點不出具體條文,且對減輕案量效果有限,批評其「隨便亂講」。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指出詐騙案件暴增導致檢察官過勞,離職人數增加,質疑法務部提出的 AI、人力補充等措施成效與時程不明確,無法即時解決現狀。
  • 強調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刻不容緩,應比照法官助理給予相同福利與權益,以留住人才並避免衍生其他辦案問題。
  • 呼籲各部會應積極從源頭處理詐騙問題,例如封鎖一頁式廣告、限制手機感應支付綁定等,而非僅由法務部在後端處理,否則人力再多也辦不完。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指出詐騙已成「民怒」之首,批評行政官員脫離人民生活,不熟悉新興詐騙手法(如麥當勞/肯德基一頁式廣告詐騙),導致打詐執行面效率低落。
  • 強調僅靠下架詐騙網址無效,應從源頭管制平台(如 Facebook)及金融監理,防止詐騙手法不斷翻新。
  • 列舉基層檢察官困境:總員額管制下人力不足、書記官與法警長期不足、行政稽催管考過多、無公益性濫訴消耗資源、行政機關弱化導致案件移送法辦、警方調查不確實、資訊系統硬體落後等問題。
  • 呼籲法務部正視檢察官助理僅為臨時人員的問題,並解決資訊系統落後等導致辦案效率低落的根本問題。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指出檢察官助理制度已討論多次,肯定法務部開徵 100 名助理,但質疑數量不足(檢察官認為需 50 人/地檢署,總計約 1,000 人才有感)。
  • 要求法務部部長承諾檢察官助理法制化草案的送院時程,並表示將全力支持。
  • 指出檢察官助理制度比法官助理晚了十多年,且目前缺乏統一的教育訓練方式與工作指引,質疑法務部系統性處理能力。
  • 批評行政院給予法務部員額仍有「餘量」卻遲遲未補足,導致人力不足問題持續惡化。
  • 認為檢察官助理雖可分擔工作,但若訓練與配套不足,對打擊詐騙集團的力道有限。

相關人員回應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 承認詐騙案件量逐年暴增,已超越毒品案件,並指出科技發達、詐騙手法翻新及跨境犯罪增加偵辦困難。
  • 說明法務部已積極爭取員額、推動多元進用檢察官(律師、檢察事務官、軍法官)、調整工作負荷(立案審查中心、再議制度改革、書類精簡、視訊訊問、輪調制度)。
  • 強調已從法制面修正洗錢防制法,增訂收集帳戶罪、無故提供帳戶罪,並研擬管理辦法遏止人頭帳戶。
  • 表示已建立特殊案件移轉管轄流程及證據交流機制,並要求警政署執行被告全國總歸戶計畫,以減輕檢察官負擔。
  • 指出已因應「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 版」專案,進用 100 名檢察官助理,並規劃工作指引與推動助理法制化。
  • 承諾將發展檢察官 AI 智慧輔助系統,協助產製起訴書與詐欺案件附表,減輕重複性工作。
  • 對於黃曙光將軍指控洩密案,表示高檢署與調查局已進行瞭解並將於今日分案偵辦。
  • 同意研究將妨害名譽罪及無肇事酒駕除罪化以減輕案源,但需考量社會意見。
  • 回應 im.B 案,承諾將要求承辦單位追查自救會提供的藏匿犯罪所得線索,並將扣押車輛訊息轉達檢察官認定處理,強調辦案不分黨派身分。
  • 承諾將瞭解檢察官法學知識庫取得問題,並要求資訊處檢討資訊系統硬體與態度。
  • 表示將把委員對《總員額法》修正的意見轉達人事總處,並支持檢察官助理法制化,條文已擬好,將儘快報院。
  • 對於檢察官助理的訓練,表示高檢署將制定工作指引,並要求加快提出。

陳慧娟 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

  • 說明「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總經費 14.73 億元,期程 112 至 113 年度。
  • 指出法務部為「懲詐」主責機關,112 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 2.81 億元,113 年度編列 4.28 億元,用於科技蒐證設備、檢察官助理及業務聯繫等。
  • 澄清總經費分配除法務部外,主要經費還包括內政部 5.28 億元、通傳會 1.04 億元、行政院 700 萬元、教育部 700 萬元等,並無隱藏金額。
  • 說明宣傳費用內政部有 6,200 萬元,行政院及教育部各 700 萬元。

李秉洲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 說明行政院自 107 年起已核增檢察機關員額共 882 人,預計 114 年再增 118 人,合計 1,000 人,優於同期中央機關員額總數減少趨勢。
  • 證實行政院已核定專案補助法務部進用 100 名檢察官助理,協助辦理卷證整理分析及資料蒐集等輔助工作。
  • 指出行政院除增補人力外,也請法務部研議適度除罪化、工作簡化及減少濫訴等措施,從制度源頭減輕檢察機關工作負擔。
  • 表示檢察官助理目前為臨時人員,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進用,非正式公務員,薪資約 4 萬 6,000 元。
  • 坦承目前法務部員額尚有部分空間,但不多,且檢察官培育需時 2 年,有時間差。

黃仁良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專門委員

  • 說明外交部處理刑事司法互助請求,前提是檢方或院方因調查舉證需要,透過外交部向外國尋求協助。
  • 強調外館在當地沒有調查權,無法在檢方或院方未發動請求下,主動行使司法權。

相關後續

  • 上次會議議事錄經確認後確定。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針對黃曙光將軍指控立委洩密案,法務部部長蔡清祥承諾高檢署與調查局將於今日正式分案偵辦。
  • 法務部部長蔡清祥承諾將把委員對《總員額法》修正的意見轉達人事行政總處。
  • 法務部部長蔡清祥承諾將把委員對檢察官助理法制化草案的送院時程,向行政院請示並儘快推動。
  • 法務部部長蔡清祥承諾將要求高檢署儘速提出檢察官助理的工作指引,並研究統一教育訓練方式。
  • 法務部部長蔡清祥承諾將要求法務部國際及兩岸事務司協助偵辦單位進行國際司法互助,追回境外犯罪所得。
  • 法務部部長蔡清祥承諾將要求法務部資訊處檢討檢察官資訊系統硬體與態度,以符合辦案需求。

討論事項二

審查梁春富君等 70 件請願案

核心議題

本次議程審查梁春富君等 70 件人民請願案,內容涵蓋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年金孤兒)、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民事訴訟法、憲法訴訟法、行政程序法、中華民國刑法、國家賠償法、外役監條例、教師待遇條例、軍事審判法等多項法律修正建議,以及特定委員會更名、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立法、媒體產業發展等多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各案均不成為議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67 條第 2 項規定敘明理由及處理經過,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

原始資料

公報
1126501
卷/期/冊
112/65/1
發布日期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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