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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育兒廣告、校園食安、體育發展及私校治理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0-11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邀請教育部潘文忠部長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0到6歲國家一起養」宣傳廣告爭議、校園營養午餐食安、國際教育推動、體育選手培育與運動產業發展、私校治理問題,以及護理人才培育等多元教育議題。委員們提出質疑與建議,部長則就相關政策進行說明與承諾檢討改進,並處理了3項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業務概況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教育部潘文忠部長就全國教育、體育及青年發展等業務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議題廣泛涵蓋學前教育、國民教育、技職與高等教育、數位與語言教育、國際交流、安心校園、終身與原民教育、體育運動及青年發展等多項政策執行現況與未來規劃。

相關爭議

  • 「0到6歲國家一起養」宣傳廣告內容引發爭議:廣告被指責違反性別平等、貶低多元興趣,甚至有製造家庭隔閡之嫌,且教育部處理程序遭質疑。
  • 公立幼兒園營養午餐收費標準差異過大:各縣市公幼午餐餐費與點心費收費標準差距達20元,導致食材品質不均,特別是桃園市餐費不足,影響孩童營養。
  • 臺巴科大計畫執行成效不彰與責任歸屬不明:委員質疑臺巴科大計畫名存實亡,教育部與外交部在經費與責任上互推,未能展現臺灣教育實力。
  • 校園霸凌事件處理程序草率:豐中霸凌案初次調查結果不成立引發社會譁然,申復後需重啟調查,質疑調查小組專業性及教育部監督機制不力。
  • 儲訓運動選手日常零用金過低:每月11,000元的零用金遠低於基本工資,恐消磨運動員熱情,不利基層人才培育。
  • 私立大學校長遴選與治理失靈:大葉大學校長遴選程序不透明、任期空缺近1年未派代理校長,質疑教育部對私校規範怠惰。
  • 族語師資不足與待遇不公:族語師資專職化進度緩慢,教學支援人員與直播共學效果不佳,族語老師與中文老師待遇差異大,不符語言平等原則。
  • 高中休學制度與教育資源浪費:高中生休學不需繳學費卻佔用名額,被質疑變相鼓勵休學,造成公私立學校資源損失。

立法委員發言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0到6歲國家一起養」廣告內容偏頗、違反性平、貶低多元興趣,且在被罵後才下架,要求部長檢討。
  • 批評公立幼兒園營養午餐收費標準各縣市差異過大,導致食材品質不均,特別關切桃園市餐費不足問題。
  • 要求部長與署長會後到辦公室說明營養午餐收費差異及桃園市調漲申請遭拒原因。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質疑臺巴科大計畫名存實亡,教育部與外交部互推責任,未能展現臺灣教育實力。
  • 再次質疑「0到6歲國家一起養」廣告內容不當,特別是另一部遊戲機廣告也強化性別刻板印象,要求教育部檢討。
  • 建議「生生有平板」政策應增加教室大型觸控式電腦,以利師生溝通,避免城鄉差距。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認同「0到6歲國家一起養」廣告下架,但強調內容價值觀與108課綱多元價值、適性揚才理念背離,要求教育部深刻反省。
  • 關注豐中霸凌案處理草率,質疑霸凌調查小組專業性及教育部監督不力,要求重啟調查並檢討防制霸凌準則罰則。
  • 肯定「促進國際生來臺及留臺實施計畫」,但對5年52億預算能否將留臺率從4成提升至7成表示疑問。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針對「0到6歲國家一起養」廣告,肯定部長道歉,但質疑小編先行道歉的處理程序,強調廣告內容貶低公仔文化與文創產業,要求教育部強化內部審核機制。
  • 建議增加儲訓運動選手日常零用金,認為現有11,000元過低,不利基層運動員培育,並應定期檢視調整。
  • 要求明確定義《性別平等教育法》中的「親密關係」,並加速校園性平事件相關防治準則的修正,確保救濟程序完善。

范雲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對「0到6歲國家一起養」廣告爭議多次道歉,但質疑教育部內部審核機制失靈,公務員性別平等與多元價值教育不足。
  • 要求教育部於1週內提出如何避免類似錯誤再犯的檢討機制與報告,並加強內部教育與審核流程。
  • 建議教育部研究代理教師在職進修的可能性,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為前提,留住優秀年輕人才。
  • 要求教育部加速敦促中州科大支付烏干達國際學生轉學後費用,解決學生斷炊困境。
  • 質疑大葉大學校長遴選程序不公、校長職位懸缺近1年,批評教育部對私校治理規範怠惰,要求儘速派任代理校長並推動修法比照公立大學遴選規範。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關切教育部「0到6歲國家一起養」影片的微歧視內容,要求教育部建立更完善、多元參與的審查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 針對美豬洗產地問題,要求教育部加強校園團膳食安把關,除了現有國產食材規範,應強化抽驗與查核。
  • 提醒學雜費減免政策可能加劇教育反向重分配問題,建議除了金錢補助,應加強其他制度面配套措施,並特別支援技職教育。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與文化部溝通,將國中小圖書採購預算3億元納入優化圖書採購政策,避免政府帶頭殺價,並於2個月內提出與地方政府協調報告。
  • 反映閱推教師計畫困境,建議將1年期計畫改為多年期,增加名額,並簡化行政作業,讓老師專注提升學生閱讀素養。
  • 要求教育部檢討以擁書率評鑑閱讀力之荒謬性,應建立積極汰書制度,並於2個月內調查各縣市汰書困難。
  • 關切兒少社區運動團隊政策漏洞,要求體育署修訂《國民體育法》,建立兒少教練證制度及教練查詢系統,確保校外運動安全。
  • 批評體育署過於重視奪牌思維,導致選手培育環境不足,如儲訓金過低、橋牌協會環境差等,應全面改善運動產業基礎環境。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認同侯友宜先生提出恢復禮義廉恥教育,但強調應透過108課綱精神,以全方位實踐而非八股背誦方式落實。
  • 澄清校園食安謠言,強調校園午餐百分之百使用國產食材,無萊豬及進口蛋,並建議未來可仿效豬肉儀表板,建置其他食材的即時儀表板。
  • 呼籲教育部加強數位素養教育,以應對境外假訊息侵擾問題,並建議安排專案報告學習芬蘭推動數位素養國家政策白皮書。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國教署長未審閱「0到6歲國家一起養」廣告內容即簽核補助,批評教育部官員對性別平等與多元價值觀念老舊,要求部長深切檢討內部審查機制與人員再教育。
  • 指出生育津貼等「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對改善少子化問題效果不彰,呼籲政府誠實面對並思考開放移民等多元解決方案。
  • 強調少子化為國安問題,教育部應早日突破迷思,提出務實方案應對人口結構變遷。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成立原民科學中心,推動全民原教。
  • 要求教育部加速推動友善校園計畫中全民原教、族群教育及多元文化教育的落實,並於近期內與地方政府討論執行細節。
  • 反映地方原資中心人力不足、業務繁重問題,建議教育部短期內先提供主管加給及擴充資源,並研議長期編制化。
  • 建議教育部調整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以應對物價上漲,特別是高中住宿生三餐費用。
  • 請體育署協助解決原鄉地區學校興建風雨球場時,因道路狹小導致材料運輸困難的問題。

陳靜敏 立法委員

  • 批評教育部業務報告未具體提及對護理人才的投資,要求部長關注護理人力短缺問題,並提出具體培育與留任策略。
  • 支持教育部增加學士後護理系招生名額,並鼓勵辦學優良學校擴充,以提升護理人才質量與執業率。
  • 要求教育部提供獎學金及實習補助等誘因,解決護理系招生困難及學生實習需付費問題,並於1週內到辦公室討論具體挹注方案。
  • 呼籲教育部澄清針對護理系招生增額的錯誤資訊,強調這是因應人口老化與長照需求的重要國安政策。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感謝教育部推動疫後學貸補助,但反映學生未收到完整簡訊通知,導致權益受損,建議銀行簡訊應附上問題諮詢專線。
  • 指出部分非在學生因政策宣導不足,導致逾期未繳清學貸而錯失補助,要求教育部加強宣導並思考補救措施。
  • 關切農業部「農村送暖計畫」結合學校中央廚房推動長照供餐的進度,要求教育部提供統計數字。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批評國慶日活動過度宣傳外國表演團體,忽略本土優秀管樂團,並質疑教育部與屏東縣政府要求南榮國中管樂團裁減班級,不重視適性發展。
  • 要求教育部檢討偏鄉代課教師轉正機制,特別是甄試候補老師在偏鄉服務多年後應有轉正機會,並提供全國各縣市代課教師數據。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批評「0到6歲國家一起養」宣傳影片本末倒置,內容強化性別刻板印象,與政府推動的友善生育政策背道而馳,要求教育部檢討。
  • 指出教育部內部類似問題不斷發生,要求教育部於1個月內提出組織內部如何強化所有單位具備基本知能的檢討報告,確保政府一體落實政策價值觀。
  • 建議教育部在委外製作宣傳影片時,不能只看預算,更要重視內容的理念把關。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族語師資嚴重不足,教育部將教學支援人員納入統計,且直播共學效果不佳,要求教育部加強專職族語老師培育。
  • 強調《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規定族語為國家語言且一律平等,要求教育部應將族語老師與中文老師待遇拉齊,以促進就業及語言平等。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疑高中休學制度允許學生不繳學費卻佔用名額,變相鼓勵休學,造成教育資源浪費,要求教育部檢討並要求學生承擔休學成本。
  • 要求教育部提供大學彈性修業制度(兵役)的最新方案與學生申請狀況。
  • 關切世新大學大數據模擬招生公平性問題,要求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進行調查改正。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質疑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對幼兒園疑似不當對待案件處理不當,未依規定受理調查,反而直接判斷不屬違法事件,要求教育部督導地方政府正確理解與適用法規。
  • 指出《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缺乏申復程序,導致家長申訴遭拒後無救濟管道,要求教育部研議增設申復機制。
  • 要求教育部積極督導地方政府落實新的幼照法規,確保不當對待案件能進入調查程序,而非在受理階段即遭駁回。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對空手道選手的培訓支持,並要求體育署加速規劃南投水里溪國際輕艇賽道,解決選手訓練場地不足問題。
  • 建議提高培訓選手的日常零用金,指出儲訓選手11,000元遠低於大學畢業培訓選手的46,000元,應改善經濟落差。
  • 呼籲教育部規劃全面性的金融教育,從社區大學到國小,以應對日益增多的詐騙問題。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關切和平高中遭恐嚇事件,質疑教育部對校園安全威脅的處置過於消極,未及時與數發部聯繫,要求教育部給予家長明確建議並加強預防措施。
  • 批評有部會將類似事件歸咎於境外認知作戰,要求教育部在未調查清楚前勿輕下定論,並珍惜每一位學子安全。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指出杭州亞運金牌成績扣除非奧運項目後僅10金,成績不突出,且羽球、射箭等傳統優勢項目未得金,田徑表現不佳,顯示人才斷層。
  • 批評體育署在杭州亞運心理師編制不增反減,僅1人,導致選手心理輔導不足,要求檢討支援人力。
  • 建議檢討黃金計畫執行成效,因亞運奪牌率低於3成,應調整內容以備戰巴黎奧運,並解決人才斷層問題。
  • 關切雙語政策推動成效,指出師資不足、英語會考待加強比例升高,全英語教學恐導致學生學習困難,要求教育部務實檢討並與教育現場共同找出解方。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感謝教育部對學校硬體設備更新及整建的支持,並要求持續盤點與改善設施,確保學童安全學習環境。
  • 關切以色列與哈瑪斯衝突中臺灣學生的安全,要求教育部確實掌握22位學生的聯繫方式、提供求助管道,並與外交部充分聯繫,評估強烈建議學生返臺的時機。
  • 針對「0到6歲國家一起養」宣傳影片爭議,肯定部長檢討態度,並建議教育部重拍影片,以正面、有效的方式宣傳政策,讓年輕父母感受到支持。
  • 提醒教育部應教育學校教師與學生審慎使用教學App,避免衍生不雅訊息或不當行為等校園問題,並強化數位工具的安全使用指引。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健身房業者欺騙銀髮族高額課程費用問題,指出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缺乏罰則,且業者信託比例過低,要求體育署檢視並修正契約範本,提高信託比例。
  • 要求教育部與交通部公路局勾稽學校交通車駕駛名冊與記點資料,精進交通車駕駛管理,確保學童乘車安全,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 部長

  • 對「0到6歲國家一起養」廣告內容偏頗多次致歉,承認影片違背教育理念,承諾立即下架並重新檢討內部審核機制,將借助專業審查。
  • 表示將請國教署蒐集各地午餐費用狀況並檢討,以應對物價波動及各縣市收費標準差異過大問題。
  • 說明臺巴科大計畫為臺巴教育合作,臺科大主要提供建校諮詢與師資支援,經費由外交部統籌,教育部會持續關注。
  • 承諾教育部將全程追蹤豐中霸凌案,督導臺中市教育局依法處理,並檢討校園霸凌防制與管理機制,減少程序問題。
  • 同意將定期檢視並調整儲訓選手日常零用金,以提供更多支持,並研議擴增專職運動員訓練相關人員及保障勞健保。
  • 針對私校校長遴選爭議,表示教育部將依法遴派代理校長,並加緊徵詢人選,承諾檢討董事會運作,並研議修法使私校遴選比照公立大學規範。
  • 強調族語專職化持續努力,但因族語種類多且學生分散,將採多管道推動,並會持續努力處理族語老師待遇問題。
  • 承諾將深入瞭解高中休學制度,檢視各階段學校規定,並就委員提出休學應有成本的建議進行檢討。
  • 表示提升學生英語能力是共識,但政策推動務實且逐步進行,會針對縣市操之過急或扭曲執行的情況進行糾正,並滾動調整,務實看待師資培育。
  • 承諾持續盤點學校硬體設備並爭取專案經費,確保學生在安全、新穎的環境中學習。
  • 表示已掌握以色列臺灣學生22位,並與外交部保持密切聯繫,將持續評估當地情勢,必要時與外交部協商強烈建議學生返臺。
  • 將與國教署及製作團隊討論「0到6歲國家一起養」影片的整理或重拍可能性,以正面方式持續推廣政策。
  • 同意將內部開會研議護理人才培育相關配套支持措施,包括獎學金與實習補助,確保政策落實。
  • 承諾將與體育署持續討論兒少社區運動團隊的規範與關懷,以解決三不管地帶問題,保障孩子運動安全。
  • 將請體育署檢視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並研議是否提高信託比例及增設罰則。
  • 表示教育部與交通部將緊密對接公路總局系統,連結交通車動態與駕駛人員資訊,精進交通車駕駛管理,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承諾將深入瞭解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法規解讀與執行,確保地方主管機關適法處理,並研議增設救濟程序。

彭富源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署長

  • 承認未審閱「0到6歲國家一起養」廣告內容,僅關注補助項目,但表示會檢討改善,並與部長觀點一致認為內容有待斟酌。
  • 說明全國族語老師已達1,571人,持續培養,但承認專職老師仍不足,並表示會持續精進多管道教學方式,如直播共學。
  • 承諾將提供鍾佳濱委員所要求的「農村送暖計畫」結合央廚推動長照供餐的統計數字,特別是屏東縣的部分。
  • 針對高中休學問題,說明學生休學實質上未就讀,因此沒有繳費,但學校會持續輔導,將提供詳細數據給委員。
  • 說明屏東縣國中藝才班比例高於3%,因此輔導縣內藝才班進行調整,將向委員說明南榮國中管樂團裁減班級的細節。

朱俊彰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司長

  • 說明疫後就學貸款補助學生未收到第2封簡訊,可能是因部分學生已繳清學貸,或銀行核算金額未納入。
  • 建議學生可透過線上系統或問題諮詢專線查詢學貸補助狀況,並承諾將協調銀行在簡訊中附上諮詢電話。

武曉霞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司長

  • 說明屏東縣國中藝才班比例已高於3%,因此請屏東縣政府輔導縣內藝才班進行調整。

王慧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組長

  • 說明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辦法中,審查小組會先判斷案件是否涉及不當對待行為,若屬實則應受理並進行調查。
  • 針對新竹縣幼兒園不當對待個案,表示若發生在修法前則依舊法處理,若為現行法規,則應受理調查,並承諾將瞭解個案後回報。

鄭世忠 教育部體育署 署長

  • 說明杭州亞運成績受選手連續參賽疲勞影響,並承諾將責成國訓中心革新後勤支援,特別是心理師編制不足問題。
  • 說明黃金計畫每年6月、12月檢討,因疫情導致進退場受阻,亞運後將更嚴格管控,並納入有潛力選手。
  • 承諾將瞭解並協助解決原鄉地區平等國小因道路狹小導致風雨球場材料運輸困難的問題。

相關後續

  • 教育部將於1週內提出如何避免類似廣告錯誤再犯的檢討機制與報告。
  • 教育部將請國教署蒐集各地公立幼兒園午餐費用狀況並檢討,以應對物價波動及收費差異問題。
  • 教育部將全面檢討校園霸凌防制及相關管理作業程序,以減少程序問題。
  • 教育部將定期檢視並調整儲訓運動選手日常零用金,以提供更多支持。
  • 教育部將依法遴派大葉大學代理校長,並研議修法使私校校長遴選比照公立大學規範。
  • 教育部將內部開會研議護理人才培育相關配套支持措施,包括獎學金與實習補助,並於1週內與陳靜敏委員討論。
  • 教育部將與文化部溝通,並於2個月內提出與地方政府協調國中小圖書採購納入優化採購政策的報告。
  • 教育部將於2個月內調查各縣市國中小汰換書籍所遭遇的困難,作為後續協助學校建置更適合孩子圖書館的參考依據。
  • 教育部將請體育署與陳培瑜委員持續討論兒少社區運動團隊的規範與關懷,並研議修訂《國民體育法》。
  • 教育部將與交通部公路總局緊密對接,精進交通車駕駛管理,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教育部將深入瞭解幼兒園不當對待個案,並研議增設救濟程序,確保法規落實。

討論事項二

臨時提案 (第1案):公立幼兒園普通班收有特殊生應增加特教助理員名額

核心議題

提案關切公立幼兒園普通班特殊生比例增加,但特教助理員時數不足,嚴重影響普幼生受教權益及教師教學品質,要求增設特教助理員以提供友善照顧並落實國家政策。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正鈐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 部長

  • 教育部認同此方案應持續推動,建議將提案文字修正為「名額或時數」,因增設特教助理員有正式名額和增加服務時數兩種措施,可併案處理。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修正通過,將「助理員名額」後加上「或時數」,以維護並促進幼生受教權益。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 (第2案):閱推教師納入正式員額編制之評估報告

核心議題

提案指出國中小閱讀推動教師(閱推教師)僅為科任教師,非正式編制,且面臨經費、人力、專業協助與行政支持不足、缺乏積分福利等問題,影響學生閱讀素養推動,要求評估納入正式員額編制。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培瑜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 部長

  • 同意將提案中「全國圖書教師輔導團(CIRN)」修正為「閱讀推動教師」。
  • 因正式員額編制需審慎評估,建議在「評估報告」前加上「可行性」3字。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修正通過,將「全國圖書教師輔導團(CIRN)」修正為「閱讀推動教師」,並在「評估報告」前加「可行性」3字,作為未來推動校園閱讀政策實施之參考。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 (第3案):保障績優運動選手經營運動彩券之權益

核心議題

提案指出第三屆運動彩券發行在即,但都會區店面租金過高且難覓,導致超過100名績優運動選手無法找到合適店面經營運彩,要求體育署輔導其參與113年度經銷商申請,並增加名額保障其權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 部長

  • 原則上教育部會配合辦理此臨時提案。
  • 建議將提案中餘額42位修正為最新統計數據43位,合計92位修正為93位。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修正通過,將餘額從42位改為43位,合計從92位改為93位,以保障退役績優運動選手經營運彩之權益。

原始資料

公報
1126901
卷/期/冊
112/69/1
發布日期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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