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聚焦特別預算常態化、主計總處業務與金融稅制改革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0-11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會議,審查行政院主計總處業務報告及「特別預算常態化破壞財政紀律如何改善」專題報告。會議也確認了上次會議紀錄,其中包含財政部業務報告及中央銀行113年度總預算案審查。委員們就歲入預估、物價通膨、特別預算編列合理性、國有地活化、金融業營業稅及軍事預算等議題進行質詢,行政機關就各項質疑提出說明與承諾,並有多項臨時提案通過,要求相關部會提出書面報告或研議。
討論事項一
財政部業務報告 (112年10月2日議程)
核心議題
- 本次業務報告主要涵蓋財政部各項業務推動狀況,並針對國有不動產活化(包租新制、綠色利用)、永續金融發展與公股行庫發行永續發展債券,以及金融業營業稅修法規劃等議題進行質詢與討論。
- 委員們就業務報告內容提出質詢,財政部及相關國營事業主管進行答覆。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提案肯定財政部活化國有土地的兩項新模式,但要求評估效益並公開揭露相關資訊。
- 提案要求財政部盤點公股行庫發行永續發展債券概況及後續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提案肯定財政部活化國有土地的兩項新模式,但要求評估效益並公開揭露相關資訊。
- 提案要求財政部盤點公股行庫發行永續發展債券概況及後續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提案肯定財政部活化國有土地的兩項新模式,但要求評估效益並公開揭露相關資訊。
- 提案要求財政部盤點公股行庫發行永續發展債券概況及後續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建議財政部應即刻研議金融業營業稅未來修法可能調整情形,並提出書面報告。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提案肯定財政部活化國有土地的兩項新模式,但要求評估效益並公開揭露相關資訊。
- 提案要求財政部盤點公股行庫發行永續發展債券概況及後續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建議財政部應即刻研議金融業營業稅未來修法可能調整情形,並提出書面報告。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財政部應即刻研議金融業營業稅未來修法可能調整情形,並提出書面報告。
余天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吉尼係數計算方式可能不夠精確反映貧富差距擴大,建議主計總處研議更細緻的計算方式。
- 書面質詢關切蔡總統任內國債鐘增加、特別預算舉債責任歸屬,並要求主計總處、財政部及審計部提供正確財政紀律數字。
- 書面質詢關切今年稅收超徵應優先還債,以及113年度稅收預估的審慎性。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特別預算常態化導致國債鐘攀升,質疑蔡總統任內國債增加及特別預算舉債責任歸屬。
- 書面質詢建議今年超徵稅額應優先用於償債,並對113年度稅收預估的樂觀程度表示疑慮,要求財政部審慎評估。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關切9月CPI年增率擴大,詢問主計長會否發生二次通膨。
- 書面質詢關切金融業營業稅降稅議題,詢問財政部是否會就產業面、國際面、財政面等面向審慎評估。
- 書面質詢關切直播主逃漏稅問題,詢問財政部是否有積極研析交易型態並整合網路交易資訊,以選查可能逃漏稅的營業人。
相關人員回應
莊翠雲 財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呂桔誠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雷仲達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丁彥哲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關於國有土地活化措施,請財政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評估效益並公開揭露相關資訊。
- 關於永續金融發展及公股行庫發行永續發展債券,請財政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關於金融業營業稅修法規劃,請財政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中央銀行業務報告及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 (112年10月4日議程)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邀請中央銀行進行業務報告,並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的部分。
- 討論聚焦於全球經濟下行風險對台灣的影響,以及新型金融科技(如虛擬資產、P2P平台)的監管建議,並探討外幣現鈔兌換台幣現鈔及儲值卡複合式設備的可行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央銀行針對全球經濟4種下行風險對台灣經濟的負面效應進行評估,並提出書面報告。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央銀行針對全球經濟4種下行風險對台灣經濟的負面效應進行評估,並提出書面報告。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央銀行針對全球經濟4種下行風險對台灣經濟的負面效應進行評估,並提出書面報告。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央銀行針對全球經濟4種下行風險對台灣經濟的負面效應進行評估,並提出書面報告。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央銀行就監管新型金融科技提出建言,並於2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中央銀行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個月內提出打造外幣現鈔兌換台幣現鈔及儲值卡複合式設備可行性書面報告。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央銀行就監管新型金融科技提出建言,並於2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央銀行就監管新型金融科技提出建言,並於2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中央銀行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個月內提出打造外幣現鈔兌換台幣現鈔及儲值卡複合式設備可行性書面報告。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央銀行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個月內提出打造外幣現鈔兌換台幣現鈔及儲值卡複合式設備可行性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楊金龍 中央銀行總裁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國良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原列2,000億2,706萬元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 要求中央銀行針對全球經濟4種下行風險對台灣經濟的負面效應進行評估,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央銀行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評估報告,就監管新型金融科技提出建言。
- 要求中央銀行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打造外幣現鈔兌換台幣現鈔及儲值卡之複合式設備可行性書面報告。
- 委員費鴻泰、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中央銀行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中央銀行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三
行政院主計總處業務報告
核心議題
- 行政院主計總處針對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統計調查業務(經濟成長率、物價、勞動力、家庭收支)及主計資訊業務等進行報告。
- 質詢聚焦於歲入預估的保守性、國家財政能力的展現、經濟成長率預測的準確性及影響因素,以及物價穩定與通膨的應對措施。
- 委員關切主計總處的經濟預測與國際機構的落差,並質疑其對通膨問題的判斷。
相關爭議
- 歲入預估過於保守:吳秉叡委員指出主計總處每年歲入實際審定數遠超預算數,質疑過度保守的預估未能真實展現國家財政能力,導致帳面舉借數高於實際需求。
- 經濟成長率預測與實際落差:李貴敏委員質疑主計總處的經濟成長率預測(如IMF預估0.8%,主計總處仍估1.61%)與國際及其他國內機構的數據存在顯著差異,且常需事後多次修正。
- 通膨判斷與對策:林德福委員及李貴敏委員質疑主計總處對通膨問題的判斷(如核心CPI穩定、不會有二次通膨)與民眾實際感受及央行總裁看法不符,對政府穩定物價的績效及政策工具有效性提出疑問。
- RCEP及ECFA衝擊評估不足:李貴敏委員質疑主計長在經濟評估中未充分考量RCEP生效1年及ECFA終止對台灣出口及經濟的潛在影響。
- 公務人員薪資與物價連動:鍾佳濱委員指出多項法定數額(如老農津貼、國民年金、所得稅免稅額)應依物價指數調整,但質疑各部會是否確實執行並公布,要求主計總處監督。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指出主計總處歲入預估長期過於保守,實際決算數遠超預算數,未能真實反映國家財政能力。
- 肯定近年預算支出規模擴大及債務比率下降,顯示財政狀況改善。
- 建議主計總處和財政部在歲入估算上應更精確,避免過度保守導致外界誤解。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主計總處對經濟成長率的預測持續下修,關切是否因忽視「灰犀牛」因素導致。
- 質疑政府對穩定物價的績效,指出CPI年增率擴大,擔憂發生第二次通膨。
- 詢問主計長對央行總裁「特殊性通膨」看法的理解,並要求對物價穩定提出更有效政策工具。
- 要求主計總處對未來經濟預測應謹慎、保守,而非樂觀。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關切以巴衝突對台灣通膨及GDP預測的影響,要求主計總處重新修正預測。
- 質疑主計總處對明年GDP預測高達3.32%的理由,認為其僅以基期效應解釋不足。
- 要求主計總處對油價變動保持密切觀察,並機動召開物價穩定小組會議。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主計長對民生物價(如便當、三明治)的實際認知與民眾感受脫節。
- 批評主計總處的經濟預測數據(GDP、CPI)與國際機構及國內其他單位存在顯著差異,且常需多次修正。
- 質疑主計總處在經濟評估中未充分考量RCEP生效及ECFA終止對台灣經濟的衝擊。
- 批評主計總處在稅收編列標準上前後不一,有「沉迷數字遊戲」之嫌。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1985年至今基本薪資大幅成長,建議財政部應調整小規模營業人免課稅及查定課稅的起徵基準(從8萬調至20萬,20萬調至50萬)。
- 建議小規模營業人若透過第三方稽核掌握銷項金額,可適用優惠稅率1%。
- 要求主計總處監督各部會是否依法調整與物價指數連動的115項法定數額,並定期公布。
- 要求主計總處與審計部在3個月內提出方案,督導並公布指數連動數額的調整情況。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蔡英文總統任內特別預算編列次數及金額(13項,2兆4,966億元)相較前兩任總統過多,有濫用之嫌。
- 指出蔡總統任內總預算與特別預算歲入歲出併計後,需到2030年才能收支平衡,質疑債務留給下一任政府。
- 關切以巴戰爭及俄烏戰爭對台灣GDP及CPI的影響,批評主計總處對經濟成長率的預估持續高估。
- 關切潛艦國造預算執行單位、黃曙光職責,並要求主計總處提供書面報告。
- 強調潛艦原型艦未測試完成前,不應編列後續艦特別預算。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主計長對IMF經濟預估(0.8%)與自身預估(1.6%)的差異,以及對CPI低於2%的判斷。
- 關切勞工階級獎金占全薪比例高,導致日常消費困難,要求財政部關注泛公股企業此現象。
- 質疑審計部對畜產會輔導冷鏈升級未達標的追蹤,以及對農業部白手套、董事長酬庸等問題的立場。
- 關切進口蛋、美豬流向不明及是否標示萊劑問題,要求審計部和財政部追查流向。
- 質疑主計長對國防部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與預算法的矛盾,認為其規避立法院監督。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關切小犬颱風對農業損害可能導致CPI上漲,進而影響老農津貼、國民年金等指數連動金額的調整。
- 詢問財政部對113年度總預算歲入規模達2兆7,000億元的達標信心。
- 建議財政部研議未來國有地投入綠能發展的財產收入,應規劃部分回歸地方政府,以利地方發展及綠能推動。
相關人員回應
朱澤民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 坦承歲入預估較保守,主因經濟成長帶來超乎預期的稅收,但會與財政部持續努力。
- 說明經濟成長是財政改善主因,使政府有能力增加公共支出,特別是社會福利支出。
- 回應今年經濟成長率預估為1.61%,下個月將再修正,並將以巴戰爭列入考量,油價是主要影響因素。
- 說明物價穩定小組由副院長主持,機動採行關稅、營業稅調降等措施穩定物價。
- 強調核心CPI穩定,目前除短期因素外無二次通膨疑慮,與央行對明年CPI預估接近。
- 解釋基期效應是導致GDP前後年比較差異大的原因。
- 表示對大院通過的預算都尊重,認為符合預算法規定,且特別預算均經立法院同意。
- 表示會將物價指數發公文給各部會,請其注意依法令調整相關法定數額。
- 說明國防部第一預備金增加是因應中共繞台導致油料花費增加,且其動支需依預算法規定,超過5,000萬元須送立法院備查,強調並非國防部可為所欲為。
- 說明潛艦國造預算編列於普通預算,後續艦需有軍投建案成案。
- 強調主計總處依照法令辦理,為國家服務而非政黨服務,並無橡皮圖章或刁難部會之說。
- 說明雞蛋採購問題由農業部解釋,採購法非主計總處管轄,相信農業部說法。
- 表示不清楚軍購退佣情況,但相信絕大部分公務員奉公守法。
莊翠雲 財政部部長
- 預估今年稅課收入至少將超收1,000億元,將優先減少舉債。
- 說明蔡總統任內長期債務實質增加4,350億元,若扣除COVID-19舉債則實質減少2,000多億元,強調恪遵財政紀律。
- 回應烏俄戰爭相關關稅、貨物稅調降措施將觀察物價變動情形滾動檢討,汽柴油貨物稅調降已延長至年底。
- 說明113年證交稅編列依預估日均量3,500億元計算,並參考專家小組意見調整編列方式。
- 回應小規模營業人起徵點調整建議,表示將攜回研議全盤考量。
- 說明所得稅法免稅額基準上次評估為107年,但每年均有調整並公布。
- 回應查緝私菸問題,表示加熱菸未通過風險評估,將加強查緝。
- 回應保健食品關稅問題,表示經濟部建議維持現行稅率,涉及產業政策。
- 回應汽車貨物稅與能源稅整併,表示需待碳費施行後再考量。
- 說明汽柴油貨物稅降稅利益中油及台塑會如實反映,財政部將監督。
- 說明生鮮雞蛋及豬肉在境內免營業稅,難以憑發票追查流向。
- 回應國有地綠能發展收入全數解繳國庫,地方政府分配需法律另行規定,尊重委員提案。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有期限要求者,從其所定。
- 針對營業稅起徵點、小規模營業人標準及第三方稽核優惠稅率的可行方案,請財政部於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請主計總處與審計部通盤檢討中央主計機關發布指數連動的各項法定數額調整情形,並於3個月內提出方案,督導並公布調整情況。
- 羅明才等委員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議113年度續行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政策,並作成財務可行性評估報告,於1個月內送交財政委員會,經主席裁示照案通過。
- 委員余天、邱臣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四
「特別預算常態化破壞財政紀律如何改善」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旨在探討特別預算常態化是否破壞財政紀律,並就此尋求改善之道。
- 討論聚焦於特別預算編列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對國家債務的影響,以及與一般預算的區別。
- 委員們質疑特別預算是否被濫用,行政機關則強調其符合預算法規,且對財政紀律有嚴謹管控。
相關爭議
- 特別預算常態化與財政紀律破壞:林德福委員質疑七年多來編列13項特別預算高達2兆4,966億元,呈現常態化且假借特別預算之名行一般預算之實,違反財政紀律。沈發惠委員則反駁此前提,認為特別預算編列符合預算法規定且經立法院同意,並無常態化或破壞財政紀律。
- 特別預算舉債責任歸屬:費鴻泰委員指出蔡總統任內總預算與特別預算歲入歲出併計後,需到2030年才能收支平衡,質疑債務留給下一任政府。郭國文委員則以數據比較,指出馬英九任內實際增加債務是蔡英文任內的4.7倍,認為蔡政府財政紀律較好。
- 特別預算編列的特殊性:沈發惠委員詳細解析特別預算並非民進黨發明,其要件由立法院認定,且近年編列項目(國防、疫情、前瞻)皆具特殊性,與過去中山高速公路等重大建設編列方式相似,不構成常態化。
- 審計部報告解讀爭議:林楚茵委員指出審計部報告中關於「中央政府累計賸餘歷年新高」與「未償還債務高達5兆6,997億元」的報導,被媒體斷章取義為「打臉蔡政府作假帳」,審計長陳瑞敏坦承有此困擾,但強調審計意見客觀公正。
立法委員發言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七年多來編列13項特別預算高達2兆4,966億元,呈現常態化,假借特別預算之名行一般預算之實,違反財政紀律。
- 引用監察院報告指出特別預算常態化及隱藏支出於前瞻計畫,質疑行政院未改進。
- 批評主計總處對各縣市統籌分配款有藍綠之分,舉高雄為例指控分配不公。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反駁「特別預算常態化破壞財政紀律」的前提,認為此議題是國民黨黨團企圖積非成是。
- 說明特別預算制度並非民進黨發明,其編列要件(預算法第83條)由立法院認定通過。
- 指出近年特別預算(國防、疫情、前瞻)皆具特殊性,與過去馬英九政府及更早期的重大建設(如中山高)編列方式一致,並無常態化或浮濫。
- 以數據比較指出蔡政府的特別預算並未浮濫,且未破壞財政紀律。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以次數比較(馬英九12次、蔡英文12次),認為蔡英文政府特別預算並未常態化。
- 指出蔡英文政府任內實質舉債(約3,700億元)遠低於馬英九任內(1兆7,344億元),強調蔡政府財政紀律較好。
- 引用財政部數據指出國人平均負債降低,債務比率由33%降至27.2%,證明財政紀律改善。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質疑審計部報告中關於「中央政府累計賸餘歷年新高」與「未償還債務高達5兆6,997億元」的報導,被媒體斷章取義,造成對蔡政府的惡意扭曲。
- 引用財政部圖卡,指出馬英九時代每年增加淨值最多,證明蔡英文政府平均每年增加淨值數較少,財政表現佳。
- 要求審計部對媒體斷章取義的報導進行澄清,而非任由扭曲資訊流傳。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蔡英文總統任內特別預算編列次數及金額(13項,2兆4,966億元)相較前兩任總統過多,有濫用之嫌。
- 指出蔡總統任內總預算與特別預算歲入歲出併計後,需到2030年才能收支平衡,質疑債務留給下一任政府。
- 質疑國防部修訂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允許以第一預備金支應新增迫切性建案,形同「尚方寶劍條款」,規避立法院監督。
- 建議修訂預算法,刪除特別預算中「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的條件,堵住巧門與漏洞。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修訂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允許以第一預備金支應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的建案,形同「先斬後奏」,不符合預算法規定。
- 指出預算法第64條前提是「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不足時」,且第22條規定立院刪除或刪減科目不可再用,質疑國防部此舉不合法。
- 質疑特別預算第四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被濫用,導致前瞻建設等長期計畫以特別預算編列,變相走旁門左道。
- 建議修訂預算法,刪除特別預算中「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的條件,以堵住巧門。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質疑蔡總統任內編列2.5兆特別預算,相較扁、馬總和的1.5倍,金額過高。
- 質疑國防部修訂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允許以第一預備金支應新增建案,恐成「太上條例」,規避立法院監督。
- 強調預算法第64條規定動支第一預備金的前提是「歲出分配預算經費不足」,且刪除科目不可再用,認為國防部此舉在法制上不可行。
- 肯定主計長回應國防部不應將第一預備金與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掛鉤,認為國防部是「鑽死胡同」惡搞制度。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質疑蔡英文政府編列特別預算過多,且多數預算(如潛艦國造)在反對聲中硬性通過。
- 質疑軍購預算(潛艦國造、國艦國造)的機密性,導致缺乏監督機制,並暗指存在退佣弊端。
- 質疑資本額50萬元的公司能承接1億6,000萬元的雞蛋採購案,且該公司處於停業狀態,認為不合理且有圖利之嫌,要求主計總處和審計部查清楚。
- 建議政府應讓所有年輕人比照「超思」公司案例,提供50萬資本額做1億多元生意的機會。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強調主計、審計機關應為國家服務而非政黨服務,關切監察院是否摧毀審計部獨立性。
- 質疑行政機關不公開地籍鑑界資料及環境污染調查檢測資料,影響當事人權益,並可能圖利污染行為人。
- 要求審計部要求行政部門提供運用公帑所做的檢測資料,並上傳至可查閱平台。
- 關切國有地被占用及污染問題,要求審計部持續監督並與國產署溝通,建立簡易快速的調查方式。
相關人員回應
朱澤民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 說明行政院提出的特別預算均符合預算法第83條規定,且舉債已納入財政紀律法規範。
- 指出近年政府持續落實支出檢討,中央政府債務比率已由101年度36.3%降至113年度30.2%,仍有舉債空間。
- 強調我國債務管理受國際組織肯定,信用評等獲正向評價。
- 承諾未來辦理特別預算仍將依預算法、財政紀律法及相關特別條例規定,審慎評估籌劃。
- 說明COVID-19特別預算已執行完畢,故未列入尚在辦理的特別預算報告中。
- 澄清統籌分配款與一般補助款分配有統計依據,並非依藍綠劃分。
- 表示尊重監察院報告,但強調特別預算均有特別條例為依據並經立法院審議。
- 回應修訂預算法刪除特別預算第四款條件的建議,表示尊重立法院意見,但執行有無窒礙難行非主計總處單方可決定。
- 強調國防部修訂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不能違背預算法,動支第一預備金仍需符合預算法第64條規定,並經行政院核准,超過5,000萬元須送立法院備查,並無規避監督問題。
- 表示不清楚軍購退佣情況,但相信絕大部分公務員奉公守法。
- 說明雞蛋採購問題,農業部已充分解釋,採購法非主計總處管轄,相信農業部說法。
陳瑞敏 審計部審計長
- 說明特別預算係國家遇特殊情況或推動重大政事而編列,其舉債排除公共債務法流量管制,但納入債務存量管控。
- 報告截至112年9月底,新式戰機、海空戰力提升、前瞻第4期及疫後特別預算均尚未舉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特別預算已舉借6,345億元。
- 指出中央政府債務餘額截至112年9月底為5兆8,338億元。
- 建議政府宜強化整體債務控管,提升財政韌性,以維財政穩健。
- 澄清審計部報告中「中央政府累計賸餘歷年最高」與「未償還債務高達5兆6,997億元」的報導,有部分媒體超出審計意見範圍,造成困擾,但強調審計意見客觀公正。
- 說明審計部對各時期債務增加不做統計分析,但確認財政部圖卡數據無誤。
- 回應人行道普及率數據差異,解釋因查核時點、範圍及機關改善進度不同,但最終應以營建署最新數據(增加6%)為準。
- 表示對保健食品關稅、燃料稅隨油徵收、汽車貨物稅等議題均有提出意見,但財政部有其考量。
- 表示會關注老百姓關心的進口蛋、肉品流向及標示萊劑問題,將盡力查核。
- 強調任何機關都要依法,國防部作業規定不能牴觸預算法,審計部將依預算法第64條處理動支預備金事宜。
莊翠雲 財政部部長
- 強調特別預算均遵守法定預算程序,受立法院及審計部監督。
- 說明特別預算舉債納入債限管控,並受財政紀律法流量債限管控,目前執行中特別預算債務流量比率均低於法定上限15%。
- 指出政府透過財政政策維繫經濟成長,帶動稅收增長,適時增加還債,債務比率逐年下降。
- 強調我國債務管理獲國際肯定,信用評等調升或給予正向評價。
- 說明我國相關債務資訊均定期公布於財政部網站,落實全民監督,未來將持續依規定管控債務,恪遵財政紀律。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27101
- 卷/期/冊
- 112/71/1
- 發布日期
- 2023-11-06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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