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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委員會審查預算、房屋稅條例及海關進口稅則修正案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0-18

LawTrace 法律歷程:海關進口稅則、房屋稅條例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會議,主要議程包括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僅詢答)、審查「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及21案「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會議針對預算超徵、囤房稅2.0的稅率與稅基合理性、地方政府落實意願、國有財產活化、公股銀行治理、電子發票系統穩定性及台啤球隊管理等議題進行廣泛質詢與討論。最終,「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獲通過,而「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則另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 (僅詢答)

核心議題

  • 本次詢答主要針對財政部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歲入歲出預算編列、融資財源調度,以及財政部各項業務施政計畫與執行成果進行審查。
  • 核心關切點包括稅收超徵的處理與運用、預算編列精準度、公股銀行經營管理、國有財產活化效益、電子發票系統穩定性及特定國營事業球隊管理等議題。

相關爭議

  • 稅收超徵與預算編列精準度:多位委員質疑財政部每年稅收實徵數遠超預算數(超徵),要求解釋原因並檢討預算編列的保守性,避免造成「還稅於民」或債務還本的爭議。
  • 非自住非營業用房屋稅率:委員質疑行政院版本授權地方政府對非住家用不動產訂定差別稅率的必要性與合理性,認為與居住正義目標無直接關聯且可能懲罰正常營運企業。
  • 臺美租稅協定進展與外部影響:委員關切臺美租稅協定進展緩慢,詢問中國態度是否為關鍵影響因素,並質疑台灣在美中貿易戰中的定位。
  • 房屋評定現值與囤房稅效果:委員質疑房屋評定現值遠低於市價,導致囤房稅2.0調整稅率後對多屋族增加的稅負有限,難以有效嚇阻囤房。
  •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成:委員批評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中有民意代表參與,可能影響稅基評定公正性,導致稅基長期偏低。
  • 國有財產活化與管理:審計部報告指出國產署處理量能下降、閒置土地仍多,委員質疑其怠惰,並要求盤點閒置國有地供地方利用。
  • 電子發票系統流量不足:委員不滿電子發票平台因流量不足導致申報不便,批評財政部推出分流機制是擾民,要求確保新系統上線後順暢。

立法委員發言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APEC會議中臺美租稅協定進展,詢問台灣在談判中的優勢及中國因素的影響。
  • 質疑房價漲幅合理性,並指出高房價所得比對民眾購屋造成的痛苦。
  • 要求政府重視房價問題並加強協助青年購屋。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歲入預算編列過於保守,導致每年稅收實徵數大幅超標,建議縮小預算與實徵數差距。
  • 反對房屋稅2.0版本中授權地方政府對非住家用不動產(如商業、工業廠辦)訂定差別稅率,認為與居住正義無關且不合理。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指出今年稅收超徵金額預計將達3,000至4,000億元,遠超財政部預估,要求財政部明年歲入預算至少增加1,000億元。
  • 關切包租公、包租婆逃漏稅問題,要求財政部加速查核並公布結果。
  • 質疑地上權房屋住戶需繳交房屋稅及地價稅的合理性。
  • 關切53噸土耳其進口蛋的流向及是否領取補助款並繳交營業稅。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精進預算編列的精準度,避免稅收超徵引發「債留子孫」與「漫天喊價還錢」的爭議。
  • 關切地方政府不願提高房屋稅率的問題,詢問財政部如何督促地方落實囤房稅2.0。
  • 質疑地方政府在房屋標準單價評定上的不作為,影響稅基合理性。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如何確保地方政府落實房屋稅2.0的差別稅率,建議可透過一般補助款控管。
  • 關切多屋持有者逃漏所得稅的查核進度與補徵稅額,建議將此稅收納入住宅基金。
  • 要求財政部評估囤房稅2.0實施後,預計有多少房屋會釋出出租或出售,以及可能增加的所得稅收。
  • 建議電子發票資料在保護個資前提下,開放新創業者進行大數據分析。
  • 要求國有財產署調查未耕種的放租土地並收回租給有意願的農民,並檢討林地使用分區與租金計價方式。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審計部報告指國產署怠惰,閒置土地仍多,與財政部自稱資產活化成果良好形成矛盾。
  • 批評財政部未能主動與其他部會分享經濟數據,導致其他部會無法評估RCEP、ECFA影響。
  • 質疑財政部對明年經濟展望過於樂觀,但對資本戰影響卻不了解,批評部會間甩鍋文化。
  • 質疑財政部113年營業稅與證交稅預算編列基礎不一,有「先射箭再畫靶」之嫌。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在健全房市措施上的階段性成果,包括交易量抑制與價格止漲。
  • 詢問財政部過去對囤房稅中央法定化持保留態度,現今轉為支持的原因,強調是循序漸進的政策。
  • 關切囤房稅2.0的稅率4.8%訂定基礎,強調需兼顧地方自治精神與地方政府接受度。
  • 建議財政部考慮進一步調降公益出租人稅率,以鼓勵房屋釋出。
  • 要求財資中心確保明年1月1日上線的新電子發票系統能解決過載問題,並加強測試。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建議房屋稅2.0針對單一自住者,除優惠稅率外,應增列定額扣抵稅額選項,以公平照顧不同房價的自住者。
  • 質疑財政部去年承諾發行ESG公債卻未兌現,要求制定ESG公債發行架構,並將每年舉債額度至少10%用於發行永續政府公債。
  • 要求關務署研議協助網路購物詐騙受害者退還關稅,比照國內交易退貨機制。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打房力度不足,年輕人購屋仍困難,呼籲政府從根本解決供需問題,落實社會住宅政策。
  • 關切學生學貸利息負擔,建議財政部考量每年稅收超徵,應全額免除清寒學生學貸利息。
  • 詢問囤房稅2.0對商辦、廠辦的影響,並要求盤點新店大文山區閒置國有地,活化為綠地或公共設施。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關切綜所稅超徵原因,並要求財政部依CPI漲幅調整綜所稅免稅額及扣除額,以減輕民眾負擔。
  • 建議將稅收超徵部分用於還債之外,也應考量中低收入戶紓困及清寒學生學貸利息減免。
  • 質疑房屋稅稅基偏低(僅市價18-30%),導致囤房稅效果不彰,要求改革稅基評定機制。
  • 批評公股銀行ESG檢核表未能有效納入企業負面新聞(如基泰建設違規),影響貸款決策,要求明確檢核準則。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部長宣示對國營事業球隊球員涉及假球、簽賭「零容忍」態度,並要求台酒公司積極處理。
  • 關切台啤籃球隊球員未加保勞健保問題,要求台酒公司在2個月內提出盤點結果及合約調整、加保方案,確保球員權益。
  • 建議財政部成立國公營事業球隊監督小組,確認防賭、社保改革進度,落實良善治理。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要求公股銀行調薪應排除自然晉級部分,確保是實質加薪。
  • 質疑銀行房貸逾放至法拍完成時間遠超2年,批評行政院囤房稅2.0版本中,建商餘屋2年內未售出即適用高稅率的規定不符實務。
  • 強調支持囤房稅,但要求財政部明確定義建商存貨,並避免「打假球」。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質疑囤房稅2.0最高稅率4.8%相較其他版本偏低,認為對囤房大戶誘因不足,難以有效釋出閒置房屋。
  • 指出台灣空屋率高達18.5%,要求財政部應有更強的政策工具逼出空屋,建議考慮徵收「促進住宅使用稅」。
  • 批評財政部督促地方政府調整稅基多年未見顯著成效,導致房屋現值與市價嚴重脫節。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不動產評議委員會中民意代表席次的必要性,認為其影響公正性並造成弊端,呼籲應排除。
  • 批評囤房稅2.0在稅基普遍過低情況下,調升稅率效果微小,難達解決囤房目的,指出地方政府可能技術性抵制。
  • 主張應由中央直接訂定「房屋空置稅專法」,採全國歸戶、多屋重稅、偏鄉免計、出租免徵原則,澈底解決囤房問題。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批評財政部公共工程建造經費審議機制研擬速度緩慢,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制度建立並加快審議腳程。
  • 關切中美洲議會「排我納中」案對我國在中美洲銀行股權的影響,要求財政部保障我國第一大持股會員國權利。
  • 指出財政部轉投資事業公股代表單一性別未達1/3,要求朝性別平等方向努力。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批評電子發票平台流量不足,導致財政部推出分流機制擾民,要求確保明年1月1日新系統上線後順暢無虞。
  • 詢問囤房稅是否應擴及非自用工業及商業房舍,並關切房地合一稅創新高是否導致房價更高漲。
  • 質疑房屋稅簡化稽徵中,以基準日認定房屋使用狀況的公平性,恐有漏洞。

相關人員回應

莊翠雲 財政部部長

  • 回應稅收超徵將優先減少舉債、增加還債,並已調整113年度預算編列方式,力求精準。
  • 說明囤房稅2.0旨在健全房市、落實居住正義,降低單一自住者稅負,並對多戶未有效利用者課較高稅負,鼓勵房屋釋出。
  • 強調囤房稅2.0採「全國歸戶」與「全數累進」方式,並透過財政部訂定參考基準及不予補助稅損等措施,督促地方政府落實差別稅率。
  • 表示已與地方政府溝通囤房稅2.0,並將持續督促地方調整房屋稅稅基。
  • 承諾對國營事業球隊球員涉及假球、簽賭採「零容忍」態度,並將盤點勞健保問題及建立良善治理機制。
  • 說明中美洲銀行與中美洲議會是獨立單位,我國對中美洲銀行增資承諾將繼續履行,並保障我國會員權利。
  • 承諾財政部將積極加快公共工程建造經費審議機制,並努力提升公股代表性別平等比例。

宋秀玲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說明10戶以上包租公專案已結案,已查獲1,007件短漏報,補徵稅額近1億元;5戶以上專案進行中,已查5,900餘件,補徵稅額1.37億元。
  • 解釋綜所稅免稅額及扣除額調整依CPI漲幅計算,預計單身標準扣除額將提高至13.1萬元,最終金額待10月底CPI數據確定。
  • 說明房屋稅簡化稽徵將採基準日認定,並以2月末日為基準日。

蕭家旗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說明ESG公債發行需專用於ESG相關且具永續性的計畫,目前尚在努力研議中,因涉及法規突破。
  • 指出學貸主政單位為教育部,主要承作銀行為臺灣銀行及土地銀行。

彭英偉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表示進口土耳其蛋若未提領仍在海關,若退運則不繳營業稅,若放行至課稅區則需繳稅。
  • 回應現行關稅法規下,網路購物詐騙不符合退稅規定,但承諾將研議協助消費者退還關稅的可行性。

曾國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

  • 說明10戶以上專案已結案,目前持續查核5戶以上多屋族逃漏稅問題。
  • 表示新北市約有1,200公頃閒置國有地,臺北市較少,但部分土地因法規限制(如水源保護區)無法開發利用。
  • 承諾盤點新店大文山區閒置國有地,評估提供民眾利用的可行性。
  • 解釋國有土地租約轉讓已放寬,並將研究坡度30度以下林地改編農牧用地及計價方式調整。
  • 說明國有地界址爭議依地政事務所鑑界結果為準,法院判決敗訴後將與新北市地政局討論。

張文熙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

  • 說明電子發票系統因使用量大幅成長,現有10年前系統已負荷過重,新系統預計明年1月1日上線,並將在今年12月底完成測試。
  • 承諾新系統上線後將解決流量過載問題,確保順暢運作。

呂桔誠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學貸總金額約1,000多億元,每年約30萬人次申請,低收入戶在學期間免息,一般學生利率約1.6%。
  • 表示將配合公股銀行調薪排除自然晉級部分,採實質加薪。
  • 說明房貸逾放至法拍完成通常需超過1年,甚至可能超過3年。
  • 同意將明確要求ESG檢核表納入工安、社會觀感不佳的負面新聞,以強化公股銀行ESG審核標準。

丁彥哲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台啤籃球隊隊職員皆有投保,但非公司或協會投保,承諾明年澈底檢討相關合約與勞健保,在不影響球員收入福利下推動。
  • 承諾在2個月內提出台啤球隊勞健保盤點結果與調整方案,並積極與職棒討論防賭措施,重建球迷信心。

董瑞斌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表示公股銀行每年有固定晉級,會導致調薪,但承諾未來調薪將排除自然晉級部分。
  • 說明房貸逾放至法拍完成約需1年時間啟動,但1拍至4拍可能超過2年,總計可能需3年以上。

賴雪梅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權管理部副理

  • 說明房貸申請拍賣需取得執行名義,從取得執行名義到完成4拍約需1年。

雷仲達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兆豐銀行董事長

  • 同意公股銀行未來調薪將排除自然晉級部分。

邱月琴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第一銀行董事長

  • 同意公股銀行未來調薪將排除自然晉級部分。

張雲鵬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華南銀行董事長

  • 同意公股銀行未來調薪將排除自然晉級部分。

凌忠嫄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彰銀薪資結構非晉級制,每年依物價指數調整,與其他公股銀行不同。

相關後續

  • 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均另擇期繼續審查。
  • 委員若有預算提案,請於10月24日星期二下午5時以前逕送財政委員會議事人員收件彙整,俾利後續審查程序。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1周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期限。
  • 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三案)

核心議題

本案旨在履行我國與史瓦帝尼經濟合作協定之關稅減讓承諾,將原產自史瓦帝尼的堅果、乾果實、蔗糖糖蜜、釀造飲品、乾洋蔥、蔬果汁及紡織成衣等46項貨品,其第2欄關稅稅率修正至免稅,以擴大雙邊經貿交流並鞏固邦交。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莊翠雲 財政部部長

  • 說明本次修法旨在履行與史瓦帝尼經濟合作協定之關稅減讓承諾,將46項貨品關稅稅率修正至免稅。
  • 指出此舉可擴大與史瓦帝尼之經貿交流與合作商機,有助鞏固邦交友誼。

相關後續

  • 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房屋稅條例」21案 (含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房屋稅條例」的修正,包含行政院版本及多位委員提案,核心目標為健全房市、落實居住正義,透過調整房屋稅差別稅率(囤房稅2.0)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並對全國持有多戶住家用房屋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課以較高稅率,同時修正低價住家用房屋免徵房屋稅適用對象及戶數,以防杜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規避稅負。
  • 主要討論內容涵蓋稅率調整、稅基評定成員與期程、課稅所屬期間、低價房屋免稅要件及空屋稅精神等。

相關爭議

  • 稅率強度與效果:委員質疑行政院版本2%至4.8%的差別稅率,對於囤房大戶增加的稅負有限(平均每戶約4,000至7,000元),難以有效嚇阻囤房或逼出空屋,認為應大幅提高稅率。
  • 地方政府落實意願:多位委員擔憂房屋稅作為地方稅,地方政府可能因民意或地方利益壓力,不願積極調整稅基或落實差別稅率,導致政策效果打折扣。
  • 稅基評定公正性:委員批評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中有民意代表參與,導致房屋現值評定長期偏低且與市價嚴重脫節,影響稅收合理性,建議增加專家學者比例或排除民意代表。
  • 空屋稅與囤房稅2.0的替代性:時代力量黨團主張應直接訂定由中央徵收的「房屋空置稅專法」才能澈底解決囤房問題,質疑囤房稅2.0的實質效益與中央地方權責劃分。
  • 稅收撥入住宅基金:委員建議將囤房稅2.0增加的稅收撥入住宅基金,專用於居住正義政策,但財政部持保留態度,強調房屋稅為地方稅,且有財政紀律法限制專款專用。
  • 建商餘屋認定:委員質疑行政院版本規定建商新建房屋在2年內者適用較低稅率,但超過2年則適用較高稅率的合理性,認為政府法拍時間都可能超過3年,此規定恐有實務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不動產評議委員會中民意代表席次的必要性與公正性,認為其影響稅基評定。
  • 批評囤房稅2.0在稅基普遍過低情況下,調升稅率效果微小,難達解決囤房目的,指出地方政府可能技術性抵制。
  • 主張應由中央直接訂定「房屋空置稅專法」,採全國歸戶、多屋重稅、偏鄉免計、出租免徵原則,澈底解決囤房問題。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房屋稅稅基偏低(僅市價18-30%),導致囤房稅效果不彰,要求改革稅基評定機制。
  • 批評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中民意代表的影響力可能遠大於專家學者,導致稅基無法反映市價。
  • 認為囤房稅2.0對多屋族增加的稅負有限(平均7,200元),難以改變囤房行為。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指出房屋稅過去因地方自治而各縣市不同調,導致居住正義難以落實。
  • 提案重點包括中央法規調整後地方政府必須訂定差別稅率,全國歸戶,調高非自住稅率並調降自住稅率,以及將囤房稅課徵收入撥入住宅基金。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反對房屋稅2.0版本中授權地方政府對非住家用不動產(如商業、工業廠辦)訂定差別稅率,認為與居住正義無關且不合理。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如何確保地方政府落實房屋稅2.0的差別稅率,建議可透過一般補助款控管。
  • 關切多屋持有者逃漏所得稅的查核進度與補徵稅額,建議將此稅收納入住宅基金。
  • 要求財政部評估囤房稅2.0實施後,預計有多少房屋會釋出出租或出售,以及可能增加的所得稅收。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在健全房市措施上的階段性成果,並詢問財政部過去對囤房稅中央法定化持保留態度,現今轉為支持的原因,強調是循序漸進的政策。
  • 關切囤房稅2.0的稅率4.8%訂定基礎,強調需兼顧地方自治精神與地方政府接受度。
  • 建議財政部考慮進一步調降公益出租人稅率,以鼓勵房屋釋出。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建議房屋稅2.0針對單一自住者,除優惠稅率外,應增列定額扣抵稅額選項,以公平照顧不同房價的自住者。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打房力度不足,年輕人購屋仍困難,呼籲政府從根本解決供需問題,落實社會住宅政策。
  • 詢問囤房稅2.0對商辦、廠辦的影響,並要求盤點新店大文山區閒置國有地,活化為綠地或公共設施。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囤房稅2.0版本中,建商餘屋2年內未售出即適用高稅率的規定不符實務,因政府法拍時間都可能超過3年。
  • 強調支持囤房稅,但要求財政部明確定義建商存貨,並避免「打假球」。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質疑囤房稅2.0最高稅率4.8%相較其他版本偏低,認為對囤房大戶誘因不足,難以有效釋出閒置房屋。
  • 指出台灣空屋率高達18.5%,要求財政部應有更強的政策工具逼出空屋,建議考慮徵收「促進住宅使用稅」。
  • 批評財政部督促地方政府調整稅基多年未見顯著成效,導致房屋現值與市價嚴重脫節。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囤房稅2.0修法能否有效改善房價升高,認為其對嚇阻囤房的效果不足。
  • 主張時代力量提出的房屋空置稅(空屋稅)更能有效嚇阻囤房。
  • 要求財政部部長明確評估囤房稅2.0實施後,多久能達成有效嚇阻囤房的效果,避免「假改革、真騙票」。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詢問囤房稅是否應擴及非自用工業及商業房舍,並關切房地合一稅創新高是否導致房價更高漲。
  • 質疑房屋稅簡化稽徵中,以基準日認定房屋使用狀況的公平性,恐有漏洞。

相關人員回應

莊翠雲 財政部部長

  • 說明囤房稅2.0旨在健全房市、落實居住正義,降低單一自住者稅負,並對多戶未有效利用者課較高稅負,鼓勵房屋釋出。
  • 強調囤房稅2.0採「全國歸戶」與「全數累進」方式,並透過財政部訂定參考基準及不予補助稅損等措施,督促地方政府落實差別稅率。
  • 表示已與地方政府溝通囤房稅2.0,並將持續督促地方調整房屋稅稅基,納入稽徵業務考核。
  • 指出囤房稅2.0版本已具空屋稅精神,並認為4.8%稅率加上地方可加徵30%(達6.24%)已有足夠力道。
  • 預計若本會期通過,將自113年7月1日施行,114年5月1日開始繳納新制房屋稅,並認為政策將逐步發揮效果。
  • 回應非住家用房屋稅率僅為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未強制。

宋秀玲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說明房屋評定現值由地方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財政部持續督促地方政府合理調整稅基,並列為考核要點。
  • 回應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中專業委員比例已達半數以上,民意代表僅2名,佔比不高。

曾國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

  • 說明國有財產署已提供社會住宅用地,並盤點閒置土地供利用,但部分土地因法規限制無法開發。

相關後續

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21案全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127201
卷/期/冊
112/72/1
發布日期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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