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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及所屬單位113年度預算審查:聚焦司法改革、資安與矯正業務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0-19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法務部及所屬單位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毒品防制基金,以及更生保護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等預算。會議針對國民法官制度成效、司法AI應用、憲法訴訟新制效率、法官多元進用、司法數位化進度、矯正機關作業基金及受刑人勞作金等議題進行廣泛討論與質詢。多數提案經溝通後改為主決議,部分預算項目經委員會決議凍結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以加強監督。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前次會議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針對司法院及所屬機關113年度預算進行審查,重點關注司法政策宣導效益、資訊科技計畫執行成效、憲法訴訟新制運作、法官多元進用制度落實、司法行政效率,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財務與服務。
  • 討論內容涵蓋司法院各項歲入(罰款、規費、財產、其他收入)及歲出預算,特別針對國民法官制度推動、AI輔助審判系統建置、電子訴訟服務平台使用率、法官來源多元化、憲法法庭裁判效率及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財務依賴性等議題進行深入檢討。

相關爭議

  • 國民法官制度成效不彰:吳怡玎委員指出,司法院投入1.62億元巨額宣傳費,但國民法官庭審實行件數遠低於預期目標,提案減列5,000萬元預算。
  • 司法AI及便民服務APP計畫執行延宕與效益不佳:劉建國委員批評「審判AI大數據分析中心計畫」及「司法院便民服務APP開發計畫」延宕且功能陽春,質疑其執行效果與效益,建議減列500萬元並凍結1,000萬元。
  • 司法資訊系統預算執行率低與重複編列:曾銘宗、林思銘、吳怡玎委員指出司法院電腦軟體發展業務計畫執行率長期偏低(61.00%至80.88%),但113年度預算卻大幅增編160.94%,且部分例行性項目有重複編列之虞,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憲法訴訟新制受理率低與濫訴問題:劉建國、謝衣鳯、江永昌、曾銘宗、林思銘委員指出憲法訴訟新制實施後,聲請案件雖大幅攀升,但裁定不受理比率高達96-97%,人民聲請的實體裁判比例不及1%,遠低於預期,要求司法院通盤檢討並研議防杜濫訴與保障訴訟權的方案。
  • 法官多元進用制度落實不力:曾銘宗、林思銘、林淑芬、江永昌、吳怡玎委員指出,法官法施行已逾10年,但考試進用法官占比仍高達50%,未達20%以下目標,且律師轉任意願低,學者轉任案例稀少,要求司法院檢討改善法官工作環境,提升轉任誘因。
  • 法律扶助基金會過度依賴政府補助與資源濫用:曾銘宗、林思銘、吳怡玎委員指出法扶基金會逾九成經費仰賴政府補助,且准予扶助案件中無須審查資力者比例攀升,屢有具相當資力者獲扶助,造成資源運用不當,要求檢討研修相關規範。
  • 裁判書公開與個資遮隱問題:吳琪銘委員指出裁判書公開原則與操作方式不一,個資遮蔽方式不同,甚至有不應公開案件誤植,要求司法院提出檢討報告與防錯機制規劃。

立法委員發言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質疑國民法官制度宣傳費用高昂但實際成效不彰,提案減列「司法行政業務」之「一般事務費」預算5,000萬元。
  • 批評司法院電腦軟體發展業務預算執行率欠佳,但113年度卻大幅增編,要求核實編列並加強控管。
  • 關切法官多元進用制度施行逾10年仍未達目標,且學者、研究人員轉任法官人數稀少,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對法官評鑑委員會請求成立率極低表達疑慮,要求分析不付評鑑決議的主要理由類型。
  • 質疑法律扶助基金會過度依賴政府補助,且有具資力者獲扶助之情事,要求檢討相關規範。
  • 關切「量刑趨勢建議系統」是否隨法律修正更新,要求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質疑司法院電腦資訊作業經費中例行性項目預算增列過高且有重複編列之虞,要求提出細目資料。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批評司法院「審判AI大數據分析中心計畫」及「司法院便民服務APP開發計畫」執行效果不佳,建議減列500萬元並凍結1,000萬元。
  • 質疑憲法法庭受理案件不受理比率高達96%,人民實體裁判比例低於1%,要求司法院檢討憲法訴訟新制。
  • 指出司法院審判行政業務預算實現率連續2年未及六成,要求提出執行概況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款5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司法院多項預算,包括一般行政、電腦資訊作業、刑事審判行政、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等,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強調法官來源多元化立法意旨,指出考試進用法官占比仍高,要求司法院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建議司法院應針對刑事訴訟程序中數位證據的定義、連續性、同一性及證據法則等補強相關規範。
  • 關切《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新制推動,要求司法院提出模擬法庭計畫書及各界參與規劃,並研訂遠距審理規範。
  • 強調AI輔助技術在司法體系中屬於高度風險事項,應慎重面對並完備法制面。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指出國民法官制度宣傳費用甚鉅但成效不彰,要求司法院提出成效評估報告。
  • 強調法官多元進用制度目標未達,要求司法院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質疑司法院電腦軟體發展業務計畫預算執行率欠佳,但113年度預算大幅增編,要求核實編列並加強經費控管。
  • 關切憲法訴訟新制施行後,聲請案件大幅攀升但不受理比率過高,人民實體裁判比例不及1%,要求司法院通盤檢討並研議具體方案。
  • 指出法律扶助基金會過度依賴政府補助且有濫用扶助機制情事,要求司法院審慎檢討及研修相關規範。
  • 質疑司改成效不彰,人民對司法信賴度低,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收案標準應擴大,要求司法院研謀改善。
  • 關切蔡英文總統提名所有大法官人選,要求司法院確保大法官獨立行使職權、維護司法獨立性。
  • 指出律師線上聲請閱卷及電子卷證線上交付使用率偏低,要求司法院加強改善並提出書面報告。
  • 指出各法院電子卷證掃描及OCR作業比率未及五成,不利司法E化推行,要求司法院研謀改善並提出書面報告。
  • 關切潛逃境外的通緝犯眾多,外界批評政府欠缺防逃、緝逃系統性管理機制,要求司法院研謀改善並提出書面報告。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指出憲法法庭判決數不如預期,要求司法院於3個月內就「憲法法庭判決數不如預期之改善」與「憲法法庭制度上路兩周年之制度改進」提出書面報告。
  • 關切司法改革進度追蹤平台搜尋功能導向商業廣告,要求司法院去除廣告以撙節政府支出。
  • 強調法官來源多元化目標未達,要求司法院提出「多元進用法官執行成果及精進作為」書面報告。
  • 指出司法院電腦軟體發展業務計畫執行進度落後,要求提出檢討報告及具體因應措施。
  • 關切電子訴訟服務平台認證系統部分類別使用者申請帳號比率偏低,以及部分線上電子訴訟系統使用效能欠理想,要求提出檢討報告及具體因應措施。
  • 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9條第2項關於交通工具沒收的「專供」認定標準在實務上產生分歧表示關切,要求司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 指出「調解基本法」法規研修仍處草案階段,要求司法院儘速研議。
  • 關切國民法官資格審核制度中,自動化檢核系統因資料簡化、正確性不足等問題,未能發揮效能,要求司法院提出改善方案。
  • 強調移民移工中文能力有限,面對司法訴訟案件時,應儘速建立普及並免費的法院通譯服務,研擬充實特約通譯人才、強化傳譯知能。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指出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部分類別使用者申請帳號比率偏低,且部分電子訴訟系統使用情形未臻理想,要求司法院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指出113年度司法院審判行政業務預算增加,但110及111年度執行情形未臻理想,要求提出執行概況報告。
  • 關切國民法官制度推動成效不彰,預期案件量與實際執行數差距甚遠,要求司法院提出成效評估報告。
  • 質疑司法院便民服務APP開發計畫預算編列金額與底標、決標金額相差過大,顯有浮編之虞,要求提出詳細說明報告。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提醒113年度司法院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增編,要求撙節開支。
  • 要求司法院針對「智慧化裁判草稿系統」提出外部諮詢、參考指引及試辦上線期程評估報告。
  • 指出憲法訴訟新制實施後,不受理比率高,人民終結案件作成實體裁判比例低,要求司法院通盤檢討並提交書面報告。
  • 關切部分線上電子訴訟及聲請系統使用率偏低,要求提出檢討改善方案。
  • 質疑司法院電腦軟體發展業務計畫預算大幅增加,但以前年度執行率欠佳,要求核實編列並加強經費控管。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指出法官多元進用制度施行已屆10年,但考試進用法官占比仍有五成,未達降至20%以下目標,要求司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 關切司法院資通訊計畫經費逐年升高,但以前年度電腦軟體發展業務計畫執行率欠佳,要求提出檢討報告及具體因應措施。
  • 指出電子訴訟服務平台認證系統部分使用者申請帳號比率仍低,且部分線上電子訴訟系統運用效能欠理想,要求提出檢討報告及具體因應措施。
  • 質疑司法院電腦資訊作業系統預算增列金額高,且有重複編列之虞,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強調司法改革應建立「堅定堅強的第一審」,解決訴訟沈重負擔,要求司法院具體規劃如何補充第一審審判人力。
  • 關切土城司法園區建置規劃與整地坡度問題,要求司法院儘快與法務部協調,並於3個月內提出分配範圍與整地規劃之書面報告。
  • 提醒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於112年8月15日施行,要求司法院持續關注新制運作情形及成效。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建議司法院可考量引進國外司法機構已使用於協助「證據整理」之AI系統,以減輕法官負擔,並要求提出外部諮詢會議意見及AI系統協助證據整理可行性報告。
  • 指出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部分線上電子訴訟及聲請系統使用情形不理想,要求司法院提出辦理成效書面報告。
  • 關切國民法官業務運作經費實際執行數遠低於預估,要求司法院提出如何強化執行成效之書面報告。
  • 指出法律扶助基金會過度仰賴政府補助,要求司法院督促基金會研謀開源善策,降低對政府之財政依賴。
  • 強調憲法訴訟新制下,憲法法庭終結案件中裁定不受理比率高,人民實體裁判比例不及1%,不利保障人民訴訟權,要求司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司法院提供「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新制」施行半年間,各地少年輔導委員會所遇疑義及聯繫會議研商結果之書面資料。
  • 要求司法院就《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新制推動,提出模擬法庭計畫書及各界參與規劃,並研訂遠距審理規範。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法務部執行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勤務逐年偏低,提案凍結1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資料。
  • 指出AI人工智慧發展迅速,司法院將推「智慧化裁判草稿系統」,但未提出相關評估報告與參考指引,要求司法院於3個月內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 強調刑事訴訟法雖規定電子腳環監控可作為羈押替代處分,但實務罕用於金融案被告,要求司法院提出如何有效使用科控設備及提高法官使用意願之書面報告。
  • 指出裁判書公布辦法各法院各行其是,個資遮蔽方式不同,甚至有不應公開案件誤植,要求司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 關切土城司法園區建置規劃與整地坡度問題,要求司法院儘快與法務部協調,並於3個月內提出分配範圍與整地規劃之書面報告。
  • 指出訴訟實務屢有當事人濫訴情形,但民事事件新收及未結件數持續增加,顯示現行裁罰新制防杜功能不彰,要求司法院盤點實施效益,研擬改善方案。
  • 強調移民移工中文能力有限,面對司法訴訟案件時,應儘速建立普及並免費的法院通譯服務,研擬充實特約通譯人才、強化傳譯知能。

相關人員回應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 承諾法務部絕對依法行政,不會介入朝野紛爭。
  • 表示會責令高檢署督導查明偵查不公開資訊洩漏問題,儘快提出說明。
  • 支持檢察官評鑑制度,認為可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律師公會協助弱勢當事人提出評鑑,並表示可討論修法。
  • 同意將司法院相關預算提案改為主決議,並承諾將承諾事項納入書面報告。

張斗輝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

  • 回應曾銘宗委員關於偵查不公開資訊洩漏問題,承諾一個月內查明並提出說明,並表示會儘速調查。
  • 同意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預算案的委員提案改為主決議。

相關後續

  •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
  • 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由湯召集委員蕙禎出席說明。
  • 多項預算提案改為主決議,要求司法院提出相關書面報告或加強檢討改進。
  • 關於「司法政策對外宣導等相關經費」及「審判AI大數據分析中心計畫」與「司法院便民服務APP開發計畫」的預算減列及凍結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一般行政」項下「一般事務費」凍結348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一般行政」項下「辦理電腦資訊作業」凍結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一般行政」項下「辦理電腦資訊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凍結20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審判行政」項下「辦理刑事審判行政」凍結15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審判行政」項下「辦理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凍結5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臺灣高等法院汰換公務汽車案,請臺灣高等法院確實依實際業務需要本撙節原則辦理。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汰換執行車案,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確實依實際業務需要本撙節原則辦理。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汰換勘驗車案,請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確實依實際業務需要本撙節原則辦理。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汰換執行車、勘驗車案,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實依實際業務需要本撙節原則辦理。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法務部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法務部及其所屬機關113年度總預算案的歲入與歲出部分,重點關注檢察官評鑑制度、偵查不公開原則、打擊詐欺犯罪預算配置、洗錢防制與金融制裁法制、贓證物管理,以及司法科技應用等議題。
  • 討論內容涵蓋法務部一般行政、法務行政、一般建築及設備、司法科技業務等各項預算,委員針對檢察官助理法制化、資恐防制、易服社會勞動制度推動、矯正機關管理缺失等提出質詢與預算提案。

相關爭議

  • 偵查不公開原則與政治介入疑慮:曾銘宗、王鴻薇委員質疑法務部偵查不公開原則未落實,特定媒體獨家報導「Lin bay好油」案偵辦細節,懷疑檢調介入朝野攻防或選舉,要求法務部查明並承諾預算用於打詐而非政治操作。
  • 檢察官評鑑制度門檻過高:林淑芬委員指出,現行檢察官個案評鑑制度對經濟或社經弱勢者仍有書狀撰寫困難,呼籲研議納入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團體協助,並應檢討制度不足。
  • 洗錢防制與金融制裁法制缺陷:江永昌委員指出,現行洗錢防制態樣未能涵蓋所有新型態犯罪(如偶像團體粉絲經濟洗錢),且資恐防制法不足以應對國際間全面性金融制裁,呼籲法務部儘速研究專法處理,並檢討制裁名單上下架機制。
  • 矯正機關管理缺失與受刑人勞作金過低:林淑芬委員揭露矯正機關任意縮短或沒收受刑人面會時間,以及受刑人勞作金過低(如摺蓮花作業),監察院曾多次糾正但未見改善,質疑管理漏洞與勞作金制度不符國際標準,要求法務部提出精進管理計畫。
  • 司法AI應用效益與風險:劉建國、林淑芬委員對法務部推動司法AI輔助系統表示疑慮,認為其與司法院類似計畫存在問題,且歐盟將AI於司法應用列為高風險事項,要求法務部慎重評估並減列預算。
  • 公務車輛汰購撙節原則:行政院主計總處加註意見,指出司法院汰購公務汽車經費較法務部檢察機關高,建議各機關本撙節原則辦理汰換及新購,並落實節能減碳政策。
  • 贓證物管理系統落後:林淑芬委員指出各機關贓證物保存方式不同,缺乏跨部會整合與統一處理原則,導致訴訟爭議,要求法務部修正「贓證物管理智能庫房計畫」並提出跨部會整合方案。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偵查不公開原則,指控特定媒體獨家報導「Lin bay好油」案,要求法務部查明並承諾依法行政、獨立辦案,勿介入朝野攻防。
  • 關切檢察官評鑑新制成效,詢問是否發揮作用。
  • 強調法務部預算應全力支持,但要求法務部依法行政,不介入朝野紛爭。
  • 要求法務部儘速查明偵查不公開資訊洩漏問題,並於明年1月13日前提出報告。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對「Lin bay好油」案偵辦方向擴大至國民黨網軍表示質疑,認為檢察系統將資源投入選舉攻防而非加速處理詐欺案,要求法務部承諾預算與人力應用於打詐,而非政治打手。
  • 撤回原主決議提案,堅持凍結預算,以督促法務部將資源用於打詐。
  • 批評法務部偵查不公開問題行之有年,對檢察系統的作為感到失望。
  • 要求法務部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預算將專用於打詐,並承諾檢察系統將客觀中立處理刑事案件。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建議檢察官評鑑制度應研議納入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團體合作,以降低弱勢訴訟人提請個案評鑑的門檻。
  • 質疑矯正機關任意縮短或沒收受刑人面會時間,要求檢討改進,確保受刑人基本權利。
  • 揭露矯正機關受刑人勞作金過低,特別是摺蓮花等紙品作業佔比過半,監察院曾多次糾正但未改善,要求法務部積極改善作業項目,提升受刑人技能訓練,並與產業合作。
  • 關切贓證物管理系統落後,各機關未跨部會整合,導致證物遺失或找不到,影響當事人公平審判權利,要求法務部修正計畫,建立一致性管理與資料交換措施。
  • 代替劉建國委員提出,對司法AI輔助系統持高度疑慮,認為此為高風險事項,應減列預算。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關切兩公約與廢死議題,要求法務部對社會溝通清楚核心立場。
  • 提案合併凍結法務行政預算100萬元,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堅持減列法務部司法AI輔助系統預算100萬元,認為其與司法院犯同樣錯誤且答覆不夠水平。
  • 對矯正署多項預算提案堅持原刪減或凍結內容,認為矯正署革新作風未見,若無法通過則保留送協商。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指出洗錢防制應研究新型態犯罪(如偶像團體粉絲經濟),並應發展全方位金融制裁架構,建議以專法處理,並檢討制裁名單上下架機制。
  • 強調檢察官助理法制化為重點,提案合併凍結相關預算。
  • 關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交通工具沒收的「專供」認定標準在實務上產生分歧,要求法務部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預算案改為主決議。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指出法務部執行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勤務逐年偏低,提案凍結100萬元,要求法務部提升運用成效。
  • 提案合併凍結法務行政預算10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 承諾法務部絕對依法行政,對於偵查不公開有例外規定,但會責令高檢署查明「Lin bay好油」案資訊洩漏原因,儘速提出說明。
  • 感謝委員支持增加檢察官助理人力,並表示將推動檢察官助理法制化。
  • 對於委員凍結預算提案,表示同意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並承諾將承諾事項納入書面報告。
  • 支持檢察官評鑑制度,認為當事人可自行提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律師公會亦可協助,並表示可討論修法。
  • 承諾會鼓勵檢察官儘量運用易服社會勞動服務,並提升成效。
  • 表示贓證物保存涉及前端司法警察機關、檢察機關及法院,會協調各機關建立一貫作業平臺,並提供行政院相關會議紀錄。
  • 對矯正署管理缺失,承諾將極盡督導之能事,要求各監所改善受刑人面會時間,並積極辦理自營作業、技訓及監外作業,引進技術含量更高項目,降低紙品科作業比例。
  • 同意將多數委員提案改為主決議,並針對凍結提案提出書面報告。

張斗輝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

  • 回應曾銘宗委員,承諾一個月內查明「Lin bay好油」案資訊洩漏原因,並表示會儘速調查。
  • 同意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預算案的委員提案改為主決議。

周輝煌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 說明受刑人接見時間通常為15至30分鐘,對於遠道而來或有特殊情況者會有彈性處理,包括增加接見,承諾將督導機關做人性化處理。
  • 回應受刑人勞作金過低問題,表示已修法將作業勞作金比例提高至60%,並透過自營作業產品收入挹注一般委託加工勞作金,目前平均每月約1,000元。
  • 說明矯正署會持續積極辦理自營作業、技訓及監外作業,突破廠商入駐限制,並與經發局、勞動部勞發署合作引進技術含量更高作業項目,盤點場域資源。

黃玉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署長

  • 同意曾銘宗委員關於行政執行署主決議提案。

相關後續

  •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法務部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
  • 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由林召集委員思銘說明。
  • 「法務部第12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第5案至第14案均改為主決議。
  • 「法務部第12款第1項第2目法務行政」整目合併凍結200萬元,並針對各凍結提案之要求,依審查會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法務部第12款第1項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9、50、51案均改為主決議。
  • 「法務部第12款第1項第5目司法科技業務」第52案改為主決議,第53案(劉建國委員減列100萬元案)保留送協商。
  • 「法務部第12款第1項法務部主決議」第54案至第80案,除部分修正通過外,其餘照案通過。
  • 「法醫研究所第12款第3項第2目法醫業務」第81案改為主決議。
  • 「法醫研究所第12款第3項之主決議」第83案照案通過。
  • 「廉政署第12款第4項第2目廉政業務」第84案、第85案改為主決議。
  • 「矯正署及所屬第12款第5項第1目一般行政」第88、90、91、93案改為主決議,本目合併扣除人事費後凍結200萬元,並針對各凍結提案之要求,依審查會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89案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矯正署及所屬第12款第5項第2目矯正業務」第94案至第98案、第100案至第103案改為主決議;第99案、第104案、第106案保留送協商。本目項下「辦理矯正、醫療及訓練業務」之「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凍結250萬元,並針對凍結提案之要求,依審查會決議,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矯正署及所屬第12款第5項第3目改善監所計畫」第107案保留送協商。
  • 「矯正署及所屬第12款第5項之主決議」第108案修正通過,第109案至第112案照案通過。
  •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第12款第6項第2目執行業務」第113案改為主決議。
  •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第12款第6項第3目執行案件處理」第113案、第115案、第116案改主決議。
  •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第12款第6項之主決議」第118案照案通過。
  • 「最高檢察署第12款第7項」第120案改主決議。
  • 「臺灣高等檢察署第12款第8項第2目檢察業務」第121案至第125案改為主決議。
  • 「臺灣高等檢察署第12款第8項之主決議」第127案至第130案均改為主決議。
  • 「調查局第12款第37項第1目一般行政」第132案至第135案改為主決議。
  • 「調查局第12款第37項第2目司法調查業務」第136案、第137案均改為主決議。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法務部主管「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部分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法務部主管「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內容包括業務計畫、業務收支(總收入11億8,688萬元,總支出12億9,029萬元,本期短絀1億0,341萬元),以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項目。
  • 委員提案主要針對預算執行與管理效益提出建議。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
  • 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由林召集委員思銘說明。
  • 委員提案第1案修正通過改為主決議。

討論事項四

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法務部主管「毒品防制基金」收支部分 (討論事項第三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法務部主管「毒品防制基金」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內容包括業務計畫、基金來源(6億6,229萬1千元)、用途(6億8,380萬6千元)及本期短絀(2,151萬5千元)。
  • 委員提案主要針對基金管理與運用效益提出建議。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毒品防制基金預算10萬元,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毒品防制基金預算10萬元,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 同意將毒品防制基金凍結提案改為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並同意兩案合併凍結10萬元。

相關後續

  • 「毒品防制基金」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
  • 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由林召集委員思銘說明。
  • 委員提案第1案改為主決議。
  • 「毒品防制基金」「基金用途」「一般行政管理計畫」凍結10萬元,並針對各凍結提案之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五

繼續審查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3年度預算書案 (討論事項第四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法務部函送之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3年度預算書案。內容包括各會的業務計畫、業務收支及固定資產投資等項目。
  • 委員提案主要針對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預算提出建議。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提案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預算案改為主決議。

相關人員回應

張斗輝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

  • 同意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委員提案改為主決議。

相關後續

  •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113年度預算書案,因無委員提案,預算均照列。
  •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3年度預算書案,委員提案改為主決議。
  • 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3年度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 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由林召集委員思銘說明。

原始資料

公報
1127301
卷/期/冊
112/73/1
發布日期
2023-11-1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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