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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制度改革與勞動權益議題討論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0-25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會議,首先完成「最低工資法草案」等多項提案的審查,部分條文保留並送黨團協商。隨後邀請勞動部部長就「勞工退休金制度(含勞退、勞保)改革,增進勞工退休生活保障」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勞保財務永續性、改革方案時程、勞退自提自選機制、旅宿業缺工與移工引進、職場性別平等及職業安全等議題。勞動部承諾持續溝通、研議法制化撥補,並針對部分議題提出改善措施與評估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最低工資法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十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共12項「最低工資法草案」提案,旨在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保障勞工基本生活。
  • 討論內容涵蓋法案名稱、條文修正動議及最低工資研究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針對「最低工資法草案」第一條條文提出修正動議,旨在保障勞工生存權、工作權及合宜生活水準,並明確最低工資事項依本法規定,未規定者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法律。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針對「最低工資法草案」第十二條條文提出修正動議,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應組成研究小組,成員包含學者專家、政府代表、勞方及資方代表,負責研究最低工資審議事宜並提出影響報告及調整建議。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針對「最低工資法草案」第十二條條文提出修正動議,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應組成研究小組,成員包含學者專家、政府代表、勞方及資方代表,負責研究最低工資審議事宜並提出影響報告及調整建議。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針對「最低工資法草案」第十二條條文提出修正動議,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應組成研究小組,成員包含學者專家、政府代表、勞方及資方代表,負責研究最低工資審議事宜並提出影響報告及調整建議。

范雲 立法委員

  • 針對「最低工資法草案」第十二條條文提出修正動議,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應組成研究小組,成員包含學者專家、政府代表、勞方及資方代表,負責研究最低工資審議事宜並提出影響報告及調整建議。

相關人員回應

許銘春 勞動部部長

  • 說明了各提案的旨趣並參與廣泛討論,對委員的即席答復。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函請審議的「最低工資法草案」等12案已審查完竣,內容如審查結果,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時,由邱泰源召集委員補充說明,本案須交黨團協商。
  • 法案名稱、第二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委員范雲等17人提案第十條等多項條文不予採納。
  • 第一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等條文予以保留。
  • 委員蘇巧慧等3人所提之第一條條文修正動議及委員洪申翰、莊競程、吳玉琴(范雲)等4人所提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動議予以保留。
  • 本法案條次及援引條次,授權議事人員調整。

討論事項二

勞工退休金制度(含勞退、勞保)改革,增進勞工退休生活保障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勞動部應邀就勞工退休金制度(含勞退、勞保)改革進行專題報告,旨在增進勞工退休生活保障。
  • 會議主要討論勞保財務永續性、改革方案進度、勞退自提自選機制、旅宿業缺工與移工引進、職場性別平等及職業安全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勞保財務困境與改革方案延宕:勞保基金連續6年收支短絀,預估將於數年後破產,多位委員質疑勞動部執政7年半仍未提出具體改革方案,僅以政府撥補應急,認為這非長久之計,並對勞動部「等待天時地利人和」的說法表示不滿。
  • 勞退自提自選機制開放:部分委員主張勞退自提應開放勞工自選投資標的,以增加退休金累積速度並賦予勞工自主權,並指出多數勞工支持此方案;勞動部則認為需考量勞工自擔風險、勞團反對、基金運用績效及政府成本,目前無具體時程。
  • 旅宿業缺工與移工引進:交通部提出旅宿業缺工8,000人,勞動部優先媒合本國勞工,但媒合率低,委員質疑政府誘因不足;勞動部強調需評估對女性、中高齡及二度就業勞工的衝擊,並需經政策諮詢小組評估。
  • 職場性別平等:有委員指出國籍航空在空服員權益調整上,以削弱福利方式達成平等,而非提升;另有女性空服員制服強制裙裝問題,認為違反性工法及職業安全,勞動部承諾依法處理申訴並檢討服儀規定。
  • 職業護理師職場待遇不公:多位委員反映職業衛生護理師薪資偏低、工作兼任多職,且國營事業以評價人員聘用護理師導致薪資無法提高,以及政府在健保補助上對不同層級醫院護理師分級,造成立足點不公平。

立法委員發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關心勞工退休經濟安全,特別關注勞退新制自願提撥與自選投資標的議題。
  • 提出勞退自提勞工平均薪資較高,擔憂自提制度可能產生所得逆分配效應。
  • 倡議高齡再就業,讓高齡者在領取勞保年金、勞退金外,透過再工作促進經濟安全、社會參與及健康促進。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指出勞保基金已連續6年收支逆差,預計2028年可能破產,質疑勞動部執政7年半仍無改革方案,僅靠撥補非長久之計。
  • 建議改革方向可考慮降低給付,但部長表示多數勞工反對。
  • 提及勞退自選機制有68%民眾支持,要求勞動部考慮開放,但部長回應勞團反對且勞工理財知識需提升。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關切觀光旅宿業缺工問題,質疑勞動部媒合率低,要求勞動部與交通部協商,並於11月初提出初步解決方案。
  • 建議加強對二度就業婦女重返職場的協助,並質疑相關預算編列情況。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強調「有政府,勞保就不會倒」,支持政府持續撥補勞保基金。
  • 建議將政府撥補勞保基金法制化,以建立長治久安的制度,避免受選舉影響。
  • 要求勞動部除了撥補外,應提出勞保永續經營的其他方法,如調整費率、延後退休年齡、改變給付條件,並說明凝聚共識的方案。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關心勞保基金收支短絀及政府撥補問題,詢問若無撥補勞保基金是否會破產。
  • 建議鼓勵勞工延緩退休,透過更大誘因讓體力尚可的勞工繼續留在職場,以利勞保基金永續。
  • 關切外送員權益保障,建議勞動部應持續建立對話平台,並研究是否制定專法。
  • 反映彰化薪資排名全國倒數,建議勞動部針對地區產業特性開設職訓班,協助地方解決缺工問題。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肯定勞動部在中高齡再就業及勞工健康福祉方面的努力,特別關注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
  • 建議勞動部應善用現有醫療機構資源,並加強對顧問機構的品質評審,確保健康促進服務的量能與品質。
  • 呼籲勞動部應明確列出適合中高齡、高齡或再就業者的職缺,避免影響年輕人升遷機會,實現世代合作、青銀共融。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批評勞動部專題報告內容過於簡略,缺乏勞保改革具體方向、時程及方案,質疑其面對勞工權益的決心。
  • 指出航空業在性別平等工作權益上存在爭議,如以削弱福利方式達成平等及女性空服員強制穿裙裝,要求勞動部應嚴正處理申訴,確保勞工福利向上提升且符合職安需求。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強調勞保基金負債嚴重且老年給付負擔持續擴增,要求勞動部儘速提出勞保改革方案,並建議先提出方案再溝通共識。
  • 質疑勞動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計畫過度依賴補助,未能解決勞工因照顧失能失智家人而離職的根本原因。
  • 建議勞動部應與衛福部跨部會合作,打造友善照顧職場,主動調查員工照顧需求、開設長照預備課、關懷有需求員工並整合照顧資源,以留住中高齡員工。

吳欣盈 立法委員

  • 引用國際退休金指數,指出臺灣排名倒數第九,關切勞保破產及勞退自選未開放的困境。
  • 主張勞退自提應開放自選機制,並指出勞動部去年調查顯示43.4%勞工贊成自選,且私校及公教退撫新制已開放自選並保留保證收益選項。
  • 要求勞動部在本會期內考慮排出勞退自提自選的時程表,以提升勞工選擇權及吸引外資市場。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女性勞參率在25至29歲後一路下降,不像其他國家呈現雙峯,擔憂服務業開放移工會衝擊二度就業中老年女性勞工。
  • 要求勞動部在服務業或旅宿業外籍勞工政策上進行性別影響評估及族群影響評估,並於2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至衛環委員會。
  • 強調勞動部應承擔把關角色,提供專業評估資訊,讓國人了解開放移工的利弊與影響。

陳靜敏 立法委員

  • 關切職災防範及公安問題,特別提及屏東明揚工廠大火事件,要求勞動部精進措施。
  • 指出職業衛生護理師工作負荷重、薪資偏低,且國營事業聘用類別不公,要求勞動部召集國公營事業及部會討論改善,並於2週內提供書面報告。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強烈抗議職業護理師職場待遇不公,包括健保補助分級及國營事業聘用類別不合理,要求勞動部2週內研討並提供書面資料,確保護理師立足點公平。
  • 關切勞退新制自提意願偏低(僅13.95%),指出高所得勞工自提意願較高,要求勞動部提出有效降低勞工負擔、透過金管會合作理財教育等方式,降低勞工對退休金不足的隱憂。
  • 要求勞動部提供書面資料,說明勞保財政穩定作業及年金改革的具體方向,從根本解決問題。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釐清不適用勞基法者是否可保勞保,並指出部分國營事業帶頭違法,要求旗下球員自行去職業工會加保,要求勞動部主動聯繫工會協助,並在行政院會提示相關部會。
  • 關切職籃球隊解散對球員權益的衝擊,詢問大解法是否適用,並建議勞動部評估研修大解法。
  • 指出勞動部獎勵工會成立補助申請率低,建議加強宣導、考慮回溯申請及簡化申請門檻,並於1個月內提供報告。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質疑勞保年金改革僅靠政府撥補非制度性解決辦法,且撥補金額逐年增加恐影響國家財政平衡,要求勞動部提出改革方案或至少具體方向。
  • 要求勞動部以書面回答勞保年金改革的大方向,說明其五年多的研究成果及建議方向,以利修法討論。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嚴厲批評勞動部專題報告內容敷衍、簡略,僅3頁實質內容且隻字未提改革方案,認為是對國會與勞工權益的輕忽。
  • 指出勞保年金給付平均不到2萬元者近百萬人,且低薪勞工自提比例低,擔憂基層勞工保障不足。
  • 要求勞動部應定期(半年或一年)向國會提出勞保改革溝通會議紀錄與討論進度,以展現認真面對問題的態度。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批評勞動部報告內容空泛,僅提「研議」而無具體「對策」,強調勞工是民進黨心中最軟的一塊,要求勞動部硬起來提出改革方向。
  • 質詢勞動部明年撥補1,200億是否足夠平衡勞保財務,並關切中低薪資勞工自提退休金意願低的問題,要求勞動部提出新的獎勵措施。

楊曜 立法委員

  • 對勞保基金遲遲未有改革方案表示不滿,質疑撥補是改革的一環還是緊急配套。
  • 指出多數勞工年金給付低於2萬元,少領非可行方向,並強調任何改革不可能有共識,須先拋出方案才能討論。
  • 贊同將政府撥補基金及政府負擔最終給付責任入法,並要求勞動部直接提出修法版本,以安定民心,宣示政府決心。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詢勞保與商業保險差異,及勞保老年年金計算方式,並指出勞動部報告資料未更新。
  • 關切領取年金勞工人次、一次性給付人次及比例,並質疑勞動部對不同支付級距及職業別請領年金比例的統計分析不足。
  • 提醒勞動部制定重大政策時應思考時機、程度與比例,利用數據精算未來收支,並採取逐步實施措施,降低領取較少勞工的減損,以維護勞保公平性。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職安勾稽問題,要求勞動部在年底前完成保安監督人、防火管理人與職安衛專職人員的勾稽。
  • 強調落實危險化學藥品申報的重要性,要求勞動部與經濟部、環境部整合,建立雲端平台全面申報化學藥品及其配置位置,並由勞動部扮演稽查角色,落實職安法稽查查核機制,增加抽查頻率。

相關人員回應

許銘春 勞動部部長

  • 說明勞工保險是世代互助的社會保險,勞工退休金制度採多層次保障模式,包含勞保及勞退新制。
  • 承認勞保財務因高齡少子化趨勢漸趨沉重,政府已連續4年撥補勞保基金,並將持續撥補以穩定基金流量。
  • 指出勞退新制雇主強制提繳6%,勞工可自願提繳並享稅賦優惠及保證收益,自願提繳人數已達104萬人。
  • 回應勞保「有政府就不會倒」,承諾政府會負起最終給付責任,並將持續溝通、蒐集意見,研議財務改善對策,但改革方案複雜,尚無具體時程。
  • 表示勞退自選議題因勞團反對、勞工理財知識不足及風險自擔等考量,目前無開放時程,優先提升自提比例及勞工理財教育。
  • 針對旅宿業缺工,強調優先媒合本國勞工,尤其女性、中高齡及二度就業婦女,若業者已善用方案仍無法補足,可由交通部提案經政策諮詢小組評估引進移工。
  • 認同服務業移工政策需進行性別影響評估及族群影響評估,並承諾勞動部將在2個月內提出相關評估報告。
  • 回應職場性別平等問題,認同不應以削弱福利方式達成平等,並承諾依法處理國籍航空相關申訴,要求桃園市府儘快答辯,目標11月處理完畢。
  • 回應職業護理師待遇問題,承認國公營事業聘用類別及健保補助分級不合理,承諾將透過跨部會平台討論,並於2週內提供書面報告。
  • 回應職安問題,強調預防勝於治療,將落實職災預防,精進法令,要求企業課責,並承諾年底前完成保安監督人、防火管理人與職安衛專職人員的勾稽,並與相關部會整合化學品申報平台,加強稽查抽驗。

陳美女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

  • 說明勞保為社會保險,只要有僱傭關係即可保勞保,即使不適用勞基法亦同。
  • 解釋勞保老年年金以加保期間薪資最高的60個月計算,旨在保障被保險人給付。
  • 提供勞保年金請領人數及一次請領人數的最新統計資料,並說明年金選擇率約92%。
  • 表示勞保局目前統計資料未顯示領取年金金額高低與選擇年金或一次金有明顯差異。
  • 說明勞保局未針對不同職業別退休勞工請領方式進行分析統計。

鄒子廉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

  • 說明行政院正召集化學雲精進機制,各部會將資料上傳化學雲並取得資料,職安署將利用此資料調整勞檢能量,加強高危險區域稽核,並在明年檢查中展開抽查。

相關後續

  • 勞動部部長承諾將針對職業護理師職場待遇不公問題,透過國公營事業跨部會平台討論,並於2週內提供書面報告。
  • 勞動部部長承諾將於2個月內提出服務業或旅宿業外籍勞工引進政策的性別影響評估及族群影響評估報告,並提交至衛環委員會參考審議。
  • 勞動部部長承諾將評估將政府撥補勞保基金及政府負擔最終給付責任法制化,並研議提出修法版本。
  • 勞動部部長承諾將加強宣導獎勵工會成立補助申請,並於1個月內提供簡化申請門檻及回溯申請可能性的報告。
  • 勞動部部長承諾將在年底前完成保安監督人、防火管理人與職安衛專職人員的勾稽工作。
  • 委員未及答復或需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構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原始資料

公報
1127401
卷/期/冊
112/74/1
發布日期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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