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3年度總預算與施政報告審查:聚焦警消權益、居住正義及行人安全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0-23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內政部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聽取部長業務概況報告及備質詢。會議聚焦於強化警消權益與民力革新、加速社會住宅興辦與租金補貼核發、改善行人安全與道路品質,以及原住民族土地劃設等議題。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並要求內政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以確保政策推動效益與民眾權益。
討論事項一
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6案
核心議題
審查內政部所屬各基金(實施平均地權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住宅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凍結案,主要涉及政策性開發不動產、役男訓練、業務費用及基金用途等項目,並檢視其書面報告以決定是否解除凍結。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內政部已提交書面報告,原凍結預算獲同意動支,並將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含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
核心議題
- 內政部部長報告112年組織改造、災害應變、消防安全精進、打詐、槍械管制、警消權益提升、民防團隊整編、居住正義、都市更新、建築淨零轉型、國家公園保育、行人安全、民主法治、人權保障及人流管理等業務概況,並就113年度總預算案進行說明。
- 立法委員就報告內容及預算編列提出質詢,涵蓋警消照護、警察風紀、民力運用、綠建築推廣、原住民土地規劃、土地徵收補償、租金補貼效率、社會住宅分配、行人安全設施、違章建築檢舉保密、爆閃燈法源與效益等多元議題。
相關爭議
- 警消因公受傷照護:游毓蘭委員質疑政府對倖存警消的長期照顧不足,公傷假與醫療制度應區別於一般公務員;部長林右昌承諾將研議更完整的照顧機制,並與衛福部溝通醫療制度。
- 警察風紀與懲處:游毓蘭委員關切警察白嫖案件懲處不一,以及八八會館事件懲處案遭保訓會撤銷,要求警政署檢討嚴格淘汰機制;警政署長黃明昭表示會查辦違法行為。
- 綠建築普及率:林文瑞委員質疑綠建築普及率波動,未穩定成長,且獎勵措施不足;建築研究所所長王榮進解釋綠建築為自願性質,並說明已推動建築能效及宣傳活動。
- 原住民部落土地劃設: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指出原住民部落土地劃設為林業/農業用地,導致違建問題,要求放寬劃為建築用地;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表示已降低戶數門檻,並透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解決,但強調需規劃過程與公共設施。
- 土地徵收補償基準:黃世杰委員質疑建築改良物徵收補償查估基準自2011年未修正,導致地方政府評點單價不一,補償不足以購回同等房屋;部長林右昌承諾請地政司檢討並儘快提出新基準或原則。
- 租金補貼核發效率:王美惠、賴品妤、羅美玲委員質疑租金補貼核發速度慢,部分申請者等候超過3個月;內政部回應正在加緊趕辦,預計11月消化7月申請案,並承認人力與資料查核是挑戰。
- 租金補貼家庭成員認定:賴品妤委員指出現行規定未納入同戶籍父母,導致扶養父母的青壯年所得被高估而無法申請補貼;部長林右昌同意將研議放寬家庭成員範圍,但父母有房產者仍不符資格。
- 房東規避租金補貼:賴品妤委員反映房東為規避查稅,拒簽紙本租約或僅通訊軟體續約,導致房客無法申請補貼;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表示已推動房東不查稅入法,舊約註記可接受,但查核需時間,並建議向房東宣導不定期租約的風險。
- 行人安全設施與車道設計:王美惠、陳琬惠、莊瑞雄委員關切行人安全設施改善計畫在地方執行不當,導致機車與汽車爭道,或審核效率低落;莊瑞雄委員提出縮減車道寬度有助降低事故,部長林右昌及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均認同科學數據,但強調需與民眾溝通。
- 違章建築檢舉人保密:洪申翰委員揭露彰化縣政府將檢舉農地違建民眾資訊洩漏給被檢舉人,導致檢舉人遭恐嚇;部長林右昌表示此舉違反保密規定及個資法,將函文要求地方政府落實保護義務。
- 爆閃燈使用爭議:邱顯智委員質疑爆閃燈非路燈或交通號誌,缺乏法源依據,且可能妨礙交通安全,要求警政署說明並謹慎使用;警政署長黃明昭承認有疑義,部長林右昌表示將與交通部商議,並指出其仍有輔助功能。
立法委員發言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要求政府全面照顧因公受傷的警消同仁,包括復原、復健、醫療費用,並呼籲公傷假制度應區別於一般公務員。
- 質疑警政署對警察白嫖案及八八會館事件的懲處不公與延宕,要求嚴格淘汰不適任警察。
- 建議革新義警、民防、義交等民力系統,提供專業訓練並統一協勤費標準,吸引中壯年人才加入。
- 提案簡化警察人員主協辦業務,檢討廢止或修正「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 關切防逃機制過度依賴第一線員警,要求內政部協調法務部善用科技監控中心。
- 建議國家公園善用公私夥伴關係推動生態教育,並研議遊客收費標準及保育巡邏成果控管。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關切我國綠建築普及率未能穩定成長,建議建築研究所應有更多作為,提升獎勵措施與法令協助。
- 指出部分不肖業者可能利用綠建築名義抬高房價,建議建築研究所加強宣導綠建築的平價、節能、高效率本質。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解決原住民部落土地劃設問題,將部落土地劃定為建築用地,並提供選擇權,以解決違建及建蔽率限制。
- 批評國土計畫法對原住民族土地問題未見實質解決,且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進度延宕,要求內政部提供明確政策方向。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質疑建築改良物徵收補償查估基準自2011年未修正,導致地方政府評點單價不一,民眾補償金遠低於實際重建費用,要求內政部重新檢討並詳列基準。
- 建議召開公聽會,讓內政部直接面對地方執行面問題,避免徵收案件引發抗爭與司法訴訟。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加速租金補貼核定與撥款速度,關注弱勢家庭需求,並解決房東不願提供資料導致申請困難的問題。
- 建議在嘉義市東區增設社會住宅,以平衡東西區人口與社宅戶數差異,滿足地方需求。
- 指出嘉義市行人安全設施改善計畫導致機車與汽車爭道,增加行車危險,要求國土管理署督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調整規劃。
- 呼籲加速都市更新以改善老舊房屋耐震能力,批評嘉義市都更進度緩慢,無實質成果。
- 關切嘉義市殯葬園區設備不足,要求內政部協助規劃生命園區,改善告別廳舍及無名氏處理問題。
- 建議加強國家公園國際旅遊網站知名度,並要求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提出具體措施改善亞洲錦蛙外來種繁殖問題。
陳琬惠 立法委員
- 質疑宜蘭縣校園周邊道路改善計畫核定率偏低,要求內政部加強輔導縣府提升提案品質與效率。
- 感謝內政部協助推動宜蘭市11號道路計畫進展,並建議將宜4、宜6拓寬納入生活圈道路計畫,解決礁溪交通壅塞問題。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建議社會住宅入住機制可區分都會區與非都會區,非都會區可考慮採輪候制,讓民眾清楚預期入住時間。
- 批評國土管理署補助地方政府推動騎樓整平計畫執行不力,例如新北市板橋區2021年計畫至今未完成,要求加強稽核與資訊公開,避免地方推諉責任。
- 對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的未來走向提出質詢,要求充分對外說明,增加透明度。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建議放寬租金補貼家庭成員範圍,將同戶籍無收入的父母納入計算,以減輕青壯年扶養負擔,並參考臺北市的加碼補助經驗。
- 指出房東為規避查稅拒簽紙本租約,或僅以通訊軟體續約,導致房客無法申請租金補貼,要求內政部研擬查核租屋事實方式,並向房東宣導不定期租約的風險。
- 要求國土管理署規劃社會住宅一般戶租金應依實際收入能力計算,而非固定折扣。
- 要求國土管理署儘快提出社會住宅多次未中籤的加籤制規劃。
- 要求內政部研究各國社會住宅輪候制經驗,儘快研議將臺灣社會住宅入住機制調整為輪候制,並由中央帶頭示範。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詢問內政部長與AIT羅森伯格女士會面討論議題,特別是反台獨立場,部長回應主要討論全社會韌性。
- 關切總統連署活動中涉嫌金錢買個資等賄選行為,要求警政署嚴查,並強調連署活動應遵守選罷法規定,警政機關應注意幫派介入。
- 建議內政部整合各縣市義警、民防、義交的協勤費標準,並進行民防體系革新,優先處理義警部分。
- 關切社會住宅完工進度,並詢問私校退場校地轉型社會住宅的規劃,強調應挑選適合地點。
- 詢問行人安全計畫中7年400億預算執行狀況,要求國土管理署加強提案內容審核,確保解決問題。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揭露彰化縣政府將檢舉農地違章建築民眾資訊洩漏給被檢舉人,導致檢舉人遭恐嚇,此舉違反「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及個資法,要求內政部發函要求地方政府落實保護檢舉人義務,並加強對基層公務員的教育輔導。
- 建議將此事件送監察院查核,釐清彰化縣政府是否意圖削弱民間檢舉力量,或與被檢舉人有不正當關係。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在交通改革的決心,並提出國土管理署應在政策上指導地方政府進行車道寬度減縮,以提升行人安全,借鑒國內外研究成果。
- 關切社會住宅居住年限問題,建議未來社宅數量增加後可研議延長居住年限,並參考購屋樣本數進行政策規劃。
- 強調社會住宅政策需要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並要求內政部說明中央在協助地方興建社宅的貢獻,避免地方首長將成果歸為己有。
- 追問內政部長關於年輕人首購「第一桶金」的政策承諾,要求確認規劃進度與實施時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關切山林開放後違規事件暴增,質疑國家公園署山屋改善計畫經費編列與實際施作內容,要求說明實際工程費用與進度。
- 強調山林開放應友善當地原住民,落實山林共管,要求國家公園署規劃登山基地,並輔導已遷村的原住民部落舊房舍民宿化,納入預算編列。
- 質疑國土計畫中原住民族微型聚落劃設為農四用地門檻過高,導致許多獨立戶無法納入,要求原民會儘快提出例外規定,並將原保地但非原住民行政區的土地界定問題一併討論。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政務次長吳容輝在立法院對其與雲豹公司負責人關係說謊,要求部長協助吳次長書面澄清。
- 指出實境節目「來吧!營業中2」涉及不當開發山坡地,公然播放違法行為,要求內政部關心並宣導。
- 要求內政部在「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中明確列出其負責的人本交通項目,包括市區道路人行道與騎樓,避免長期以來扮演協助角色導致人行道不暢通。
- 關切地籍套繪問題,指控國土測繪中心用空照圖套繪舊地籍圖導致房屋位移及民宅被拆,要求內政部編列預算重測有爭議的地籍圖。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關切新竹寡婦樓都更案涉及營建署分署長洪嘉宏收賄2,000萬的弊案,質疑國防部將終止契約責任推給內政部,要求內政部明確表態,建議該都更案不應繼續。
- 質疑爆閃燈非路燈或交通號誌,缺乏法源依據,且可能妨礙交通安全,警政署卻對移除者開罰,要求警政署函詢各分局說明爆閃燈風險,表達不鼓勵使用立場,並要求裝設前須會勘評估。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建議將退場私校校地轉型為社會住宅,並可結合長照、青創、幼教等跨部會資源,提升土地再利用效益。
- 關切租金補貼核發速度慢,質疑人力不足影響審核進度,要求內政部研議增補人力以應對申請量增加。
- 指出頂樓加蓋租客申請租金補貼時,難以取得水電費或門牌證明,村里長證明亦有困難,導致「看得到吃不到」,要求國土管理署研議以分表證明等方式解決。
相關人員回應
林右昌 內政部部長
- 承諾國家會全力照顧因公受傷的警消同仁,包括復原、復健、工作與未來生活,並將與衛福部溝通醫療制度。
- 表示正在推動民防體制革新,將處理協勤費、任務目標、訓練及裝備等問題,並將資訊公開。
- 回應原住民部落土地劃設應透過城鄉規劃,降戶數門檻以符合實際需求,不宜全部劃為建地。
- 承諾將請地政司檢討建築改良物徵收補償查估基準,儘速提出新原則或指引。
- 說明租金補貼申請踴躍,正加緊趕辦,預計11月消化7月申請案,並已增請人力。
- 同意研議放寬租金補貼家庭成員範圍納入同戶籍父母,但父母有房產者仍不符資格。
- 表示行人安全設施改善計畫由地方提案、中央補助,規劃、設計、施工均由地方政府負責,中央將加強協助與輔導。
- 說明車道寬度縮減不代表用路面積縮減,有助提升安全,將持續與地方溝通並透過示範案例取得民眾信任。
- 強調將函文要求地方政府落實保護檢舉人資訊的保密義務,因洩漏檢舉人資訊已違反個資法。
- 回應私校退場校地轉用社宅需教育部盤點,內政部將評估區位條件,並與衛福部等跨部會整合,規劃長照、銀髮住宅等多元使用。
- 表示社會住宅明年底可望達成20萬戶目標,未來將視存量增加調整居住年限等配套機制。
- 承諾政府相挺年輕人首購「第一桶金」的政策已規劃完成,將努力推動。
- 澄清爆閃燈並非交通號誌或路燈,但有輔助提醒功能,將與交通部商議其使用規範。
王榮進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所長
- 說明綠建築獎勵主要針對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案,依等級提供2%至10%容積獎勵,部分地方政府重劃區也有獎勵。
- 解釋綠建築普及率波動因屬自願性質,但台灣普及率已相對高於他國,並表示今年7月起已啟動公有新建建築的建築能效要求,未來將逐步擴展至私有建築並強制實施。
- 指出綠建築僅鑽石級可能微幅增加房價,銀級以下增加很少,銅級幾乎無增加,並透過研究報告宣傳及舉辦活動提升民眾瞭解。
吳欣修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
- 說明原住民部落土地規劃已將戶數門檻降至5戶,鼓勵部落進行城鄉規劃,以有次序地利用土地,並強調變更過程需考量公共設施及用地回饋。
- 表示國土計畫已將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納入討論,並推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及特定區域整體規劃以解決原住民部落問題。
- 說明地方政府提案校園周邊道路改善計畫若內容或範圍有問題,會影響核定速度,中央將提供協助與輔導。
- 回應地方政府騎樓整平計畫執行不力問題,表示將加強年度督導,並試行民眾提案機制,要求市府改善核心問題。
- 說明道路品質提升及永續行人安全計畫要求車道調整至3米(轉向2.8米),以空出行人空間,並減少過寬車道導致的併排與交錯問題。
- 預估社會住宅直接興建明年全台可完工2萬多戶,並強調發包執行後一定會完成。
- 說明私校退場校地不單純只做社會住宅,社會住宅是選項之一,會挑選適合地點,並有政府機關進駐活化地方。
- 回應行人安全計畫是中央補助地方發包,採隨到隨審方式,要求規劃內容與執行方式到位,經費無問題。
- 解釋租金補貼舊戶資格變動需重複查核,銀行端也注重,導致流程較慢,但會盡力開放承認舊約註記等項目。
- 回應頂樓加蓋租客申請租金補貼困難,將研究以水電分表證明等方式協助認定租賃事實。
- 說明國土計畫中原住民族微型聚落劃設為農四用地,15戶已降至3戶,1戶、2戶部分原民會正在討論特例規定,預計11月會議討論,並將原保地但非原住民行政區土地界定問題一併討論。
王成機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
- 說明土地徵收建物估價由需地機關委託估價師進行,並依各縣市建物成本調整,內政部有訂定指引,若有必要會再修正。
- 澄清地籍套繪不會直接用空照圖做確定,一定會實地測繪,有爭議可調處、重測,但重測需規費。
黃明昭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 說明查賄團隊會對總統連署涉嫌買個資等情資進行查辦,目前已有個案進行中,但具體數據不便說明。
- 回應爆閃燈是交通輔助設備,提醒用路人危險路段,而非交通號誌,承認對移除爆閃燈開罰有疑義,會交代分局處理異議。
謝偉松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 說明台江國家公園已主動調查發現亞洲錦蛙外來種,每年進行防治,目前園區內未擴散,園區外已通知臺南市農業局處理。
花敬群 內政部政務次長
- 說明林口世大運社會住宅出租率低問題,是因為前期漏算了台糖現住戶,實際出租率為86.13%,承諾未來會改進。
- 回應嘉義市東區社會住宅需求,表示會繼續努力打拚,確保社會住宅建設。
- 同意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及住宅基金的凍結提案,並請求將書面報告提交期限放寬至3個月。
沈哲芳 內政部役政司司長
- 說明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的結餘足以支應,並非完全沒有實施,會持續辦理校園宣傳和業者互動。
林清淇 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司長
- 回應嘉義市殯葬所設備問題,承諾會催促地方政府改善,並請求將書面報告提交期限放寬至3個月。
相關後續
- 內政部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第2目民政業務凍結100萬元;第4目地政業務凍結50萬元,均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土管理署及所屬單位預算:第3目國土管理業務凍結200萬元;第6目都市基礎工程業務凍結300萬元;第7目下水道管理業務凍結60萬元,均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家公園署及所屬單位預算:第2目國家公園業務凍結60萬元;第3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業務凍結50萬元,均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建築研究所單位預算:第2目建築研究業務凍結1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附屬單位預算:住宅基金凍結100萬元;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凍結100萬元;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凍結50萬元;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支出凍結100萬元,均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部分書面報告提交期限修正為3個月。
- 多項提案改列主決議,並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決議文字。
-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及其所屬單位預算審查完竣,將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27501
- 卷/期/冊
- 112/75/1
- 發布日期
- 2023-11-1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