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會業務報告與113年度預算審查:聚焦海域安全、海洋保育與人力議題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0-26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聽取業務報告及備質詢。會議主要討論海勤加給、海域治安、海洋保育法立法進度、海洋產業發展、海巡人力與裝備、海洋文化推廣及遊憩安全等議題。多數預算案經協商後改為主決議或併案凍結部分經費,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書面報告,顯示委員對海洋事務的高度關切與支持。
討論事項一
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部分
核心議題
- 海洋委員會就其主管業務概況、11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近期重要業務推動(三安四海政策)及113年度預算編列與未來施政重點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 審查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研究院的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委員針對預算編列、政策執行成效及未來規劃提出質疑與建議。
相關爭議
- 海勤加給與職務加給多年未調:立法委員游毓蘭關切海勤加給20年未調升及艦隊分署隊長職等過低問題,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已積極向行政院爭取,但面臨人事總處的衡平性考量。
- 海洋保育法立法進度受阻: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指出,海洋保育法草案在行政院排隊時,因農業部門要求與漁民再次溝通而卡關,導致本會期無法送審,儘管海委會已努力設計保障漁民權益的機制。
- 海巡署冷氣使用限制與士氣影響:立法委員羅美玲接獲投訴指海巡士兵冷氣「看得到吹不到」,影響休息與士氣,海巡署長周美伍坦承有此現象,承諾增編電費預算並汰換老舊冷氣。
- 金門廢除泊地與漁民權益:立法委員陳玉珍關切金門20處泊地廢除後,當地漁民與自用小船進出不便,海委會強調為打擊犯罪,泊地船隻進出須經安檢,並已規劃在附近漁港停靠。
- 保護類海洋生物表演的倫理與合法性:立法委員陳椒華質疑海豚表演等商業行為是否違反野保法精神,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傾向不以該方式進行海洋教育,將深入了解並提出書面報告。
- 小琉球觀光承載量與珊瑚保育:立法委員莊瑞雄及林文瑞關切小琉球觀光過度發展導致珊瑚衰退及魚類枯竭,呼籲制定管理對策,海委會表示已協調潮間帶承載量,但整體管理仍需地方政府制定規範與共識。
- 海巡署人力流失與留用問題:立法委員伍麗華指出海巡署實際員額缺口大,進用人數少於退離人數,關切原住民弟兄離退原因,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已逐步改善工作環境與福利,並持續招募。
立法委員發言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關切海上職務加給20年未調升,要求檢討調升,並肯定演訓特別津貼已發放及回溯處理。
- 指出艦隊分署第12至第16海巡隊長職等過低,影響與地方情治機關協調,要求海委會積極爭取。
- 呼籲支持海委會預算,特別關心海巡署造艦經費減少後,船艦妥善率與車輛經費的維持。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關切「向海致敬」政策推動現況,特別是親海遊憩活動的開放性,認為目前多數海域仍是「原則禁止、例外開放」。
- 強調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實施後,海委會應整合平台、輔導業者,並與地方政府溝通,以扭轉海域開放政策。
- 建議海委會利用海域安全風險評估資料,與地方政府溝通開放相對安全的海域,而不僅限於產業進駐的區域。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詢問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正式施行日期及尚需協調的部分,關切產業定義、權責分工及產值估算進度。
- 指出海洋運動(如自由潛水)權責不清及保險拒保問題,建議由教育部主責教練證照,並持續溝通保險方案。
- 接獲海巡士兵冷氣使用限制的投訴,要求海巡署克服節電考量,確保同仁休息品質,避免影響士氣。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肯定海委會增加海洋遊憩安全及科技文教預算,但強調應加強原住民族傳統用海文化及權益的維護與傳承。
- 舉例阿美族造舟、部落用海智慧及南島語系海洋文化,建議海委會發掘並協助保存發展,並支持相關委辦費預算。
- 指出原住民族在都會區也有海祭等海洋文化活動,希望海委會能給予協助與關注。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國抽砂船盜採砂石的執法情況,建議擴大禁限制水域,並推動科技執法(如無人機、無人船)預防盜採。
- 批評海洋文化推廣不足,海委會宣導經費過少,建議盤點傳統海洋文化地圖,並透過體驗活動促進民眾參與及產業發展。
- 強調文化保留、傳承與參與的重要性,建議與觀光局合作,透過體驗活動創造商機與地方發展。
陳琬惠 立法委員
- 關切宜蘭賞鯨船遭軍方空砲彈擊中事件的戒護機制,釐清海巡署是否依SOP處理及軍方有無申請戒護船。
- 追問海洋保育法立法進度,指出仍有爭點需持續溝通,支持海委會與漁民進行更詳細的條文溝通,納入民意。
- 強調漁民聲音的重要性,認為充分溝通有助於避免未來修法時的更大阻力。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關切日前大陸無船名運補船在七美港外拋錨被查扣事件,詢問調查進度及船隻意圖。
- 詢問海巡署南投艦衝撞碼頭事件原因,關注是人為疏失或機械故障,並提醒加強艦艇維修與航前檢查。
- 關心日本福島核廢水排放對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及漁民的影響,要求海委會及國海院加強監測,並提供國際合作資料。
- 詢問西海岸風電基樁對海域的影響,包括航安、漁業權益衝突及海洋保育,要求海委會持續監測與協調。
- 提醒海委會應檢討國寶集團朱國榮潛逃案中海巡有無疏失。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指出海巡署查緝走私(如螺螄粉、毒品)雖有成果但仍嚴峻,認為需精進查緝手法,避免「有錢就能辦事」的觀感。
- 嚴厲譴責海巡內部有「害群之馬」通風報信,要求政風單位加強監督,並支持人事輪調以杜絕弊端。
- 建議改善海洋驛站預約系統,讓民眾更方便使用,並澄清多數驛站不需預約即可參觀。
- 要求海委會將嘉義市納入海洋保育教育推廣計畫,強調海洋教育不應受地理位置限制,並主動鼓勵地方政府提案。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對南投艦衝撞碼頭事件表示震驚,要求海巡署確保所有艦艇航行安全,加強航前檢查,並提升形象與民眾觀感。
- 關切海巡署艦艇駕駛員人力編制與訓練,要求確保人力充足,以因應國艦國造政策及繁重勤務。
- 指出海域活動事故統計應更細緻分類,以便對症下藥研擬安全防範對策,並呼籲推動水域嚮導制度。
- 建議海委會開發手機App,提升「一站式平台」的易用性與民眾接觸度,讓優質海洋資訊能廣泛傳播。
- 關切小琉球珊瑚復育失敗與觀光承載量過大問題,呼籲海委會扮演黑臉,協調地方政府與居民,推動責任旅遊以實現永續發展。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關切小琉球珊瑚白化與魚類枯竭問題,要求海委會與相關單位共同研議對策,並強調海洋保育法的重要性。
- 指出防曬乳等洗浴用品對海洋生態的危害,建議海保署推動國家級「海洋友善認證制度」,並加強宣導。
- 強調儘管防曬乳非有毒物質,但成分對海洋有損害,海委會應儘量處理並將傷害控制到最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感謝海巡署在小犬颱風重創蘭嶼時提供救災人員載運與物資運送協助,並關切蘭嶼漁船漂流問題。
- 肯定海巡署在查緝非法越界捕魚、抽砂及走私方面的成效,但提醒查獲越多也代表情勢越嚴峻,應確保海巡弟兄執法安全。
- 關切海巡署人力留用問題,指出退離人數多於進用,特別是原住民弟兄因工作彈性、待遇福利、調職頻繁、升遷不順等因素離職,要求全面檢討。
- 認為海委會應大幅增加對原住民海洋文化的實質補助經費,以推動南島文化與海洋文化,而非僅提供戒護。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海保署對保育類海洋生物(如海豚)商業性表演及與人互動的消極回應,要求海保署一個月內說明是否違反海保法精神。
- 關切水下噪音防治指引的制定進度,要求海委會儘速完成跨部會溝通,並將「不產生遮蔽效應」納入標準。
- 詢問臺灣在灰色海域的戰略,包括環境生態研究、南島文化鏈結及國防能量鞏固,要求海委會說明如何應處。
- 再次詢問海洋保育法能否在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對農業部門要求與漁民再次溝通導致卡關表示關注。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確認金門20處泊地廢除後,當地漁船與自用小船的進出權益,強調海巡署應加強海上登檢而非限制陸地進出。
- 要求海巡署不要將金門民眾視為非法漁民,應恢復泊地周邊陸地原貌,不設路障影響民眾親近海洋。
- 建議海委會增加對金門地區友善釣魚產業、漁村創生計畫及傳統漁業文化(如牽罟、花蛤復育)的預算支持。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關切「聯合國國家管轄範圍區域外海洋生物多樣性養護及永續利用國際協定」(BBNJ協定)對臺灣漁民捕魚權益的影響,要求海委會盤點法規並預擬應對作為。
- 書面質詢建議海委會應持續與相關機關合作,輔導地方政府,結合民間團體,推動海洋文化資產調查、人才培育與推廣教育。
- 書面質詢建議海委會參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標準,對臺灣海洋文化進行更細緻分類,並制定相應保存及推展策略,確保「金山磺火捕魚蹦火仔」等瀕危文化能被納入保護。
- 書面質詢提案主決議,要求海委會研提海洋教育文化社會發展中長程計畫,爭取預算補助民間社團,以永續臺灣海洋教育文化發展。
相關人員回應
管碧玲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海委會112年度預算執行率達95.01%,並強調「三安四海」施政成果,包括海上巡護、打擊IUU捕魚、維護海域治安、救生救難及擴大AMVER系統參與。
- 說明海洋產業發展條例預計年底完成跨部會協調與產值估算,力求明年1月1日公告實施,並已開始協調新興遊憩產業融資問題。
- 坦承海洋保育法立法受阻是挫折,但強調會積極與漁業界溝通,力求法案能保障漁民權益並促進漁業永續。
- 回應海勤加給調升仍在積極爭取行政院支持中,並強調已增編海巡署電費預算及汰換老舊冷氣,改善同仁工作環境。
- 承諾會加強對原住民族海洋文化的關注與支持,已盤點臺灣傳統海洋文化地圖,並將透過中長期計畫發展海洋文化與教育。
- 回應對保育類海洋生物商業表演持保留態度,認為海洋教育不需此方式,將深入了解並提出報告。
- 說明水下噪音防治指引已完成,正進行跨部會溝通,將優先針對海事工程制定指引,並廣泛參酌國際標準。
- 表示海委會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尤其在APEC活動表現獲肯定,未來將以海廢治理打造國際合作平台。
- 強調打擊走私是「永恆的奮鬥」,已強力掃蕩並撤銷20個非法泊地,但坦承內部有通風報信問題,已嚴懲並加強監督。
- 回應小琉球觀光承載量問題,表示潮間帶已達成人數限制共識,但整體管理仍需協調,必要時願親自主持會議。
- 承諾改善海洋驛站預約說明,並主動聯繫嘉義市政府提案海洋保育教育計畫。
周美伍 海洋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
- 表示對海勤加給調升持樂觀態度,並說明已爭取到演訓津貼回溯發放,且警勤加給與危險加給已調升15%。
- 說明中國抽砂船數量因強力執法及加重裁罰而逐年減少,今年已驅離9艘,並承諾將運用科技輔勤(如無人機)預警盜採。
- 坦承海巡基層單位因節電考量有冷氣使用限制,但已增編1200多萬電費預算並爭取1500多萬汰換老舊冷氣,確保寢室冷氣常開。
- 說明軍方射擊通告均依規定發布,海巡署會通知漁船注意,但此次軍方並未申請戒護船,海巡執行程序正常。
- 報告大陸無船名運補船查扣事件,判斷其非正常漁民,疑從事海上交易,已帶回偵查並高度懷疑其意圖。
- 說明南投艦衝撞碼頭是機械故障導致,已找到原因並將修復碼頭,未來將實施「繫纜試車」避免再發生。
- 表示海巡署艦艇駕駛員人力充足,目前合格駕駛員有1067人,足以執行各項任務,並持續訓練儲備人力以因應未來造艦計畫。
- 說明金門泊地廢除後,當地船隻如從廢止泊地進出將依海岸巡防法登檢清艙,但已規劃附近漁港供合法船隻進出。
廖德成 海洋委員會艦隊分署分署長
- 說明乙種海巡隊(地方海巡隊)因任務繁重、轄區遼闊及前推執勤需求,其位階過低確實影響與友軍單位協調,造成「矮人一等」的狀況。
謝慶欽 海洋委員會金馬澎分署分署長
- 說明金門泊地廢止後,若船舶從20處廢止泊地進出,海巡將根據海岸巡防法視為顯有可疑,必須登檢並清艙檢查。
黃向文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署長
- 說明海洋友善標章已討論一段時間,希望將對象擴大至所有海洋友善行為,而非僅限海廢回收,力求儘快上路。
- 表示海洋保育法草案已完成跨部會溝通,但因農業部門要求與漁民再溝通,導致立法進度受阻。
相關後續
- 海洋委員會歲入預算照列,歲出部分「一般行政」第1案改為主決議,第2案不處理。
- 海洋委員會「海洋業務」第9至12案、第15至19案、第21、22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凍結50萬元,並要求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洋委員會主決議第28、29、32案修正文字通過,其餘照案通過,其中第29案要求海委會於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海巡署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照列,歲出部分「一般行政」第2案撤案,第4、5、6案改主決議,預算照列。
- 海巡署及所屬單位「海巡業務」第11、15、17至20、22、29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凍結50萬元,並要求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巡署及所屬單位「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2案改主決議,預算照列;主決議第33至35案均照案通過。
- 海洋保育署歲入預算照列,歲出部分「一般行政」第1案改主決議,預算照列。
- 海洋保育署「海洋保育業務」第2、6、9至12、15、17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凍結50萬元,並要求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洋保育署主決議第18案照案通過,第19、20、23、24案文字修正通過。
- 國家海洋研究院歲入預算照列,歲出部分「一般行政」預算照列;「海洋研究業務」第1、2案改主決議,預算照列;主決議第3案文字修正通過。
- 委員賴品妤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
- 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部分審查完竣,將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27502
- 卷/期/冊
- 112/75/2
- 發布日期
-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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