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113年度預算案審查:教育、裝備、採購與管理議題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0-26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國防部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公務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四項基金,並進行機密預算審查。會議聚焦國防教育改革、裝備籌獲、後勤管理及國防智庫運作,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或減列,並通過多項主決議,最終完成預算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主管收支公開部分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作計室、後次室、通次室、軍情局、軍備局、訓次室等單位的業務費、行政費及相關計畫預算編列進行討論,以確保預算效益與國防需求相符。
- 核心議題包括國防學士班存廢與軍官來源多樣化、軍事設施興建進度、軍備採購與後勤管理、軍紀維護及資安防護等。
相關爭議
- 國防學士班效益與停招爭議:廖婉汝委員質疑國防學士班招生人數不如預期,要求檢討其存廢及轉型ROTC的可行性;國防部則說明因成本效益不彰決定113年停招,並將預算轉移至ROTC。
- 三軍官校招生與基層軍官素質:王定宇委員擔憂三軍官校招生量減少將影響未來基層軍官素質,強調骨幹軍官養成的重要性,並建議強化招募誘因;劉世芳委員則建議引進國外師資提升官校教育品質。
- 台北高爾夫俱樂部管理責任歸屬:羅致政委員質疑國防部對台北高爾夫俱樂部實質掌控卻態度消極,要求明確管理責任,避免監察院糾正。
- 陸軍訓場興建工程嚴重落後:馬文君委員關切多處陸軍訓場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恐影響一年期義務役訓練實施,要求國防部提出因應作為及計畫。
- 國軍服裝供應管理混亂:馬文君委員及廖婉汝委員質疑國軍服裝供應站合約管理缺乏一致性,初補與換補方式未切割,且存在廠商選擇與驗收標準疑慮,恐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
- 無人機反制系統研製案決策邏輯:王定宇委員質疑國防部將無人機反制系統研製案獨厚一家廠商,並給予兩套的研製經費,而非採多方競爭或採購現有國際產品,擔憂未來恐形成壟斷並產生弊案。國防部則解釋是整合四家廠商形成兩組競爭,並因外島急需而研製兩套,但委員認為此邏輯不通。
- 志願役加給調增額度與期程:廖婉汝委員提案要求國防部自114年起調增志願役加給,以士兵加給不低於2萬元為原則;國防部則建議不訂期程與額度,因其為行政院權責,僅能積極爭取。
立法委員發言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學士班招生人數不如預期,要求檢討並考慮將預算轉移至ROTC。
- 支持簡化稽徵程序,並認為應加強對離島地區的稅賦優惠。
- 支持馬文君委員對服裝初補供應的質疑,認為初補與換補應切割,以確保國內生產量能及品質。
- 關切軍情局遭搜索案,要求凍結相關預算以促使軍情局提出改進作法。
- 關切電費高漲對國防部預算的影響,質疑台電對國軍無優惠方案。
- 堅持志願役加給應調增,建議以士兵不低於2萬元為原則,即使期程可調整。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擔憂三軍官校招生量減少將影響未來基層軍官素質,強調骨幹軍官養成的重要性。
- 建議強化三軍官校招募誘因,提升招生量以擇優選才。
- 質疑國防部無人機反制系統研製案獨厚一家廠商並給予兩套經費的決策邏輯,擔憂壟斷與弊案,建議多方競爭。
- 關切新一代武器初次備份件籌措及零附件管理落差,要求找出問題根源。
- 質疑國軍服裝管理系統資料不一致,擔憂由小見大影響其他物資管理。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建議三軍官校可外聘國外教授授課,並讓績優學生出國受訓,提早國際化以提升軍官素質。
- 強調國防產業發展條例推動成效不足,廠商申請率低,建議國防部加強產業鏈結。
- 建議將經濟部工合點數併入國防產業發展條例思考,強化產業發展。
- 提醒國防部軍官在處理指管系統等機敏資訊時應特別注意保密,勿隨意公開。
- 支持國防安全研究院預算照列,認為其發揮二軌外交功能,且成立時間短,不宜刪減或要求自行募款,應由國防部支持。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對台北高爾夫俱樂部實質掌控卻態度消極,要求明確管理責任。
- 關切台北高爾夫俱樂部是否存在「肥貓」問題,並要求國防部重視。
- 建議國防安全研究院的預算應有固定規模或上限,並釐清其基金與運作經費撥補方式。
- 認為國防部作為政府智庫,不應要求其向外募款,應由政府長期固定資助。
- 建議將第28案與第29案併案處理,凍結100萬元。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關切陸軍訓場興建工程嚴重落後,影響一年期義務役訓練,要求提出因應作為。
- 質疑國防安全研究院預算逐年增加,但功能性不明顯,且外交部及陸委會已停止捐助,要求減列或凍結預算。
- 擔憂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下,軍品承製廠商認證合格率低,且防彈背心等重要軍品供應可能被少數廠商壟斷,要求凍結相關預算。
- 關切新式武器系統建案時未考量整合性,要求國防部說明未來整合項目與方向。
- 強調戰機零附件及油料為基本戰力需求,要求預算編列應足夠,不應有欠款。
陳以信 立法委員
- 對軍情局遭搜索案表達情何以堪,要求凍結部分預算以促使軍情局提出改進作法。
- 要求凍結教育訓練業務預算中增加的部分,以了解其說明及用途。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關切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經費中工業合作點數的運用成效,質疑是否僅限於低技術轉移。
- 提醒空軍後勤維保款項預算編列不足導致欠款,要求國防部提出模式模擬分析報告及處理措施。
- 強調國防安全研究院的必要性與功能性,建議將其預算案保留,讓國防院與委員進行更細緻的溝通。
- 同意減列205廠遷建計畫預算1,000萬元。
- 同意減列資安園區專案計畫預算500萬元。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無人機反制系統研製案的決策邏輯,認為研究與採購應分開,不應以研究名義進行兩套相同產品的研製。
- 強調國防安全研究院對內對外提供重要資訊,尤其在國際國防合作中扮演關鍵角色,不應刪減預算。
- 關切志願役人力下降問題,要求凍結預算並提出書面報告。
- 強調國防產業發展條例應確保軍品品質,符合現實技術需求,並提供誘因讓廠商持續合作,改善規格與驗收程序。
- 對酒駕零容忍政策表示支持,但認為前一晚應酬導致隔天無法上班的情況不合理。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認為國防安全研究院在國際場合扮演重要角色,其成果不應與募款能力混為一談,應由政府支持。
- 同意增列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的銷貨收入及利息收入預算。
- 建議減列印刷出版品銷貨成本預算。
- 同意增列四海一家服務收入預算。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無人機反制系統研製案的預算編列方式,認為若為整合應只給一筆預算,若為競爭則應讓不同單位各自研製。
- 建議國防部應說明國防研究院原始規劃的預算員額及實際補助金額,以釐清預算差額。
- 建議預算審查不宜分散,應一次性審查完畢,以確保專注度。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對國軍夜視器材預算減列100萬元表示同意。
- 同意將多項主決議的書面報告提交期限從一個月改為三個月或本會期內。
- 要求國防部在動支第一及第二預備金時,應依法行政並審慎評估。
相關人員回應
劉沛智 次長
- 說明國防學士班因成本效益與招生數量不如預期,決定113年停招,並將預算調整至ROTC。
- 回應委員指導,將檢討如何提升ROTC招募成效。
- 說明國防培育班高中生進入軍中人數未相對成長,主因受同儕、社會氛圍及薪資結構影響,將加強福利待遇與職涯規劃說明以鼓勵留營。
張俊志 次長
- 回應羅致政委員對台北高爾夫俱樂部議題的關切,表示將重視並改為主決議。
- 回應馬文君委員對陸軍訓場興建工程進度落後問題,表示將修正為主決議並重視此案。
- 回應陳以信委員對教育訓練業務預算增列及軍事交流成效議題,建議修訂為主決議。
陳道輝 次長
- 回應廖婉汝委員對水電費高漲的質疑,表示已盡力節電,但因演訓層次提高及武器載台增多導致用電量增加。
- 回應馬文君委員及廖婉汝委員對服裝供應問題的質疑,說明初補部分由軍備局302廠與國內績優大廠合作,不會完全釋出,以維持基本量能,並強調資安保護與管控機制。
- 回應王定宇委員對新一代武器備份件籌措落差問題,表示將改進。
- 回應王定宇委員對國軍服裝管理系統資料不一致問題,表示將檢討改進。
盧建中 次長
- 回應馬文君委員對新式武器系統整合問題,表示111年4月已將指管系統整合納入新式武器發展及全壽期管理作業規定,將在主決議中回應。
- 回應馬文君委員對戰機零附件與油料預算編列不足問題,表示將遵照委員指導。
楊靜瑟 局長
- 說明軍情局遭搜索案是透過內部清查機制主動移請檢調偵辦,將持續落實內部稽核與紀律要求,建請免予凍結預算。
- 回應陳以信委員要求凍結預算,表示將遵照辦理。
林文祥 局長
- 說明軍購工業合作目前有23案,執行中17案,將全力運用工合並協調高機敏性技術轉移。
- 回應王定宇委員對無人機反制系統研製案的質疑,解釋是將四家廠商拆成兩組進行評比,由一家主要廠商整合其他家進行研發,並因外島急需而研製兩套。
- 回應廖婉汝委員對205廠遷建計畫及資安園區專案計畫的減列建議,表示同意。
陳建義 參謀長
- 回應王定宇委員對智慧型警監系統的質疑,表示將把問題找出來,並強調招標廠商、零配件來源及執行速度等問題。
- 回應王定宇委員對無人機反制系統研製案的質疑,說明該案是委託研究計畫,由得標廠商整合其他次合約商的雷達系統,並因外島急需而研製兩套。
- 回應邱國正部長的裁示,表示將研擬找兩家廠商各做一套來比較,以避免後續問題。
邱國正 部長
- 裁示針對無人機反制系統研製案,將請同仁研擬找兩家廠商各做一套來比較,以避免後續狀況。
呂文元 組長
- 說明無人機反制系統案是採委託研究計畫方式運作,由委員評選研究計畫書,並因外島急需而研製兩套相同裝備作為研究成果。
廖建興 主任
- 回應廖婉汝委員對部本部歲入預算的關切,表示預算照列。
苗蕙芬 司長
- 說明國防安全研究院持續強化對外募資能力,自籌財源逐年提高,並將持續要求其尋求多元資金來源。
陳明祺 執行長
- 說明國防安全研究院在自籌款方面努力,目前約占13%,並將探索與金融機構合作提供情報以增加自籌財源,目標明年達15-16%以上。
- 解釋陸委會、外交部等單位改以專案委託方式資助國防院,而非直接捐助。
- 強調國防院性質特殊,為避免與利益相關廠商募款,多數仍需依賴政府支持,尤其在人員方面。
鄧克雄 司長
- 說明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與經濟部工合點數屬不同領域與對象,但會納入委員建議進行思考與評估。
- 同意將國防產業發展條例推動相關提案併案凍結20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馬文君委員對產合會報認證廠商及軍品合格廠商問題的質疑,同意凍結相關預算。
謝其賢 局長
- 回應廖婉汝委員對志願役加給調增的提案,建議文字修正為「研議調增志願役加給及相關給與,並爭取行政院同意」,不建議訂定具體期程與額度,因其為行政院權責。
- 說明國防部將遵照辦理廖婉汝委員提案的噪音補助預算逐年調增。
- 回應王定宇委員對國軍夜視器材的提案,同意減列100萬元。
- 回應羅致政委員對四海一家餐廳營收及住房率問題,同意凍結5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
蔡建松 局長
- 回應廖婉汝委員對軍醫局預算的提案,建議預算不減列並修訂為主決議。
- 回應邱臣遠委員對軍醫局預算的提案,同意凍結1,00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
吳立平 參謀長
- 回應林昶佐委員對四海一家住房率問題,同意預算增列50萬元。
- 回應羅致政委員對四海一家餐廳營收及住房率問題,同意預算凍結5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
陳育琳 局長
- 回應羅致政委員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的提案,同意改列主決議。
- 回應王定宇委員對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的提案,說明預算編列依實際標售餘屋及店舖價格參考,委員同意照列。
李天龍 次長
- 回應王定宇委員對無人機反制系統研製案的質疑,說明當初評選出四家廠商,拆成兩組評比,由一家主要廠商整合另一家進行研發。
- 回應委員對研製案邏輯的質疑,表示將回去再研究,並說明經濟部提供合格廠商名單。
相關後續
- 參謀本部業務費第342案併江啟臣委員第427案主決議辦理,第343案預算照列,第344案改列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作計室第345案及第346案預算照列。
- 針對台北高爾夫俱樂部議題的第348案,改為主決議。
- 陸軍訓場興建工程第347案,改為主決議。
- 後次室第349案及第351案預算照列,第350案改列主決議。
- 通次室第352案、第353案及第354案,皆改為主決議。
- 軍情局第355案預算照列,第356案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軍備局第358案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訓次室第359案改為主決議,第360案凍結91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後次室第361案至第363案預算照列。
- 後次室第364案凍結100萬元,第365案凍結200萬元,皆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陸軍第366案凍結200萬元,第367案凍結50萬元,皆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軍備局第368案預算照列,並要求國防部針對無人機反制系統研製案決策邏輯問題,於一週內提出報告給委員會所有委員。
- 第15案國防安全研究院自籌財源相關議題,經表決後預算照列。
- 第38案調增志願役加給相關議題,主決議文字修正後通過。
- 第19案至第26案(除第22案、第24案改主決議外),第19案凍結200萬元,第21案凍結200萬元,其餘併案處理,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7案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8案及第29案併案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2案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3案改為主決議,並與第25案、第26案合併凍結。
- 第38案主決議文字修正通過,研議調增志願役加給及相關給與,爭取行政院同意。
- 第51-1案至第51-10案等新增主決議,除第51-10案志願役加給調增文字修正外,其餘皆照案通過。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第2案增列300萬元,第3案照列。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第4案增列50萬元,第5案增列50萬元。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第6案減列100萬元,第7案減列100萬元。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第9案改為主決議,第15案改為主決議。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第12案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第13案改為主決議。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第16案凍結1,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第17案改為主決議,第18案照案辦理。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第19案、第20案、第22案、第23案、第25案、第27案至第30案、第31案、第34案、第43案、第44案、第46案皆照案通過或遵照辦理。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第21案、第24案、第32案、第33案、第45案文字修正通過。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第35案至第38案併案減列1,000萬元。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第39案至第41案併案減列500萬元。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第42案減列1,000萬元。
- 第26-1案至第26-3案等新增主決議,皆照案通過或遵照辦理。
- 本次國防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與附屬單位暨四項基金案已處理完畢,送請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並推派何志偉委員做補充說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27603
- 卷/期/冊
- 112/76/3
- 發布日期
- 2023-11-1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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